资源描述
编号:C2011001
XX煤矿
掘进工作面补充作业措施
贯通措施
施工地点:10#联络巷
编 制 人:
区 长:
施工单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安全措施
根据设计要求,10#联络巷将贯通-488皮带暗斜井(附图),为保证施工的顺利、安全进行,特制定以下措施:(此段为概述)
一、贯通前通风系统(附图)
二、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10#联络巷将贯通-488皮带暗斜井时,必须由跟班队长或跟班区长与通防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
2、 距贯通还有30m时,必须恢复-488皮带暗斜井侧10#联络巷的通风。
3、 每次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贯通点两侧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装药放炮,并汇报调度室,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瓦检员在检查瓦斯时,与工作面当班施工人员联系好,并且在当班班长的陪同下进行。
5、 距贯通前20m时,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到贯通平面图上标注的位置(A、B、C、D)设岗警戒(附图),贯通设岗距离(根据现场情况写明,直线段不得低于100m,曲线段不得低于75m),其中C、D点设岗警戒位置由施工人员用电话通知-488皮带暗斜井施工人员设岗,设岗警戒人员在检查完通向贯通地点的所有通道无人进入后,方可用电话通知工作面放炮,在没有得到确切的设岗布置完毕回应信号前,不得放炮,在没有得到撤岗通知的前提下,设岗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任何人进入设岗区域(此段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写,若确实用人员进行放炮设岗警戒困难时,方可利用电话通知,但是必须通知清楚,否则禁止)。
6、 放炮员在得到警戒已设好的确切信号并接到当班班长发出的放炮命令后,方准发出放炮信号,放完炮后要及时通知警戒人员撤离,警戒人员在没有得到撤离信号之前,不得私自离岗。
7、 对贯通位置附近的生产配套设施要掩盖好,风、水、管路、电缆及排水泵及时撤至安全地点,防止放炮崩坏。
8、 接近贯通位置时,要打探眼,眼深1.8m,眼内严禁装药。
9、 在贯通处要坚持“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原则,以确保贯通处围岩的稳定性。
10、 贯通后要对贯通附近的矸石(浮煤)及时清理。
11、 贯通后及时与通防科联系以便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12、 根据瓦斯鉴定结果和瓦斯检查分析,预计贯通后瓦斯涌出量不大,风量预计在
110m3 /min左右。
三、贯通后通风系统(附图)
四、贯通后风流调整措施:
1、工区在贯通前一天汇报通防科,贯通后及时通知通防科对本采区风流进行调整。
2、贯通后,停止本采区内的一切作业,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风流稳定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五、其它仍按《xx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