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卫字(2006)312号
关于印发《安康市手术分类分级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医院、中医院,市直各医疗单位:
现将《安康市手术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各级医院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县区卫生局收集汇总后,及时向市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附:安康市手术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试行)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手术 分类分级管理 规定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
安康市卫生局政办科 2006年10月16日印发
共印55份
安康市手术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试行)
为切实加强手术操作管理,确保手术质量及医疗安全,根据部、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手术分类
(一)一类手术:普遍常见的小手术。
(二)二类手术:各种中等手术。
(三)三类手术:各种重症大手术。
(四)四类手术:各种疑难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大学本科、专科或中专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医疗工作3年(含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大学本科、专科或中专毕业,取得执业医师后,从事医疗工作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临床工作3年(含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临床工作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工作3年(含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工作3年以上为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手术操作熟练后,可独立开展一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可独立开展一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并指导一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开展二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并指导二类及其以下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并指导开展三类及其以下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可独立开展并指导四类及其以下手术。
各级各类医师手术的具体范围详见《安康市各级医师常见手术范围》(附件1)
四、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审批
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类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
四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核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或分管院长审批。
(二)特殊手术审批
以下5种情形应按四类手术审批:
1、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2、特殊手术(如特殊保健对象、外宾、已发生医患纠纷的手术);
3、各种导致毁容和致残的手术;
4、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5、疑难、危重且风险极高的手术。
五、管理要求
(一)各级医疗机构要参照本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手术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每年根据手术医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及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每个手术医师的手术范围。
(二)各级医师应在批准范围内开展手术。凡涉及开展上一类别手术的,应在上级医师带教下进行。对手术操作熟练的医师,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其实际水平提前开展上一类别的手术。对实际操作水平差,甚至造成严重医疗差错或事故的,要视其情节取消部分手术项目或暂停手术。
(三)实习、见习学生及见习期工作人员不得单独开展手术及有创操作,对进修人员可根据其临床经历及实际工作能力,经本院考核后,可批准开展相应类别的手术。
(四)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本专业进行手术。
(五)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值班医师需超越规定手术范围及跨专业进行手术的,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病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或医务科汇报,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以致贻误抢救时机。
六、附件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安康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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