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司法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680604K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较全面掌握从事司法警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基本体能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岗位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2、修业年限:三年
三、就业面向
初始岗位: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目标岗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业务骨干、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业务骨干、人民法院执行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其他司法辅助人员
迁移岗位:公安机关一线民警、监狱一线民警、戒毒场所一线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
四、培养规格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与表达、信息采集与处理、心理调适等基础能力和现场控制、押解、安全检查、处置警务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等专业能力。
1.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方面
应掌握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人文、法律基础、信息采集与处理等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方面
应掌握司法警察基础理论、警用枪械、警察防卫与控制、押解与看管、值庭与安检、法院执行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等专业知识。
2.技能要求
(1)具有良好的擒拿格斗技能
(2)具有良好的押解技能
(3)具有良好的安全检查技能
(4)具有良好的执行措施实施技能
(5)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3、职业精神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道德情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备以人为本的人文素养;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身体强健、心理健康;掌握本专业所需知识,达到本专业的能力培养要求。
五、职业证书
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考取行业认可的警务技能证书,鼓励院校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发警务技能考核标准,联合开展技能考核与认定,在欠发达地区经批准可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学生考取与职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国家心理咨询师、普通话、速录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
(一)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总学时以2500学时左右为宜,不得超过2800学时。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总学时的50%,其中独立实践环节学时不少于实践教学学时的60%。每学期教学周按18周计,周学时原则上限定在26学时以内。专业核心课程学时数不低于64学时。超过16学时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单独开展实践考核。
本专业所设课程,分为职业基本素养课程、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职业素质拓展课程三大类,另设若干独立实践环节。
课程设置如下(加★为专业核心课程):
1.职业基本素养课程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25%左右。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口才与沟通、应用写作等课程。
2.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30%左右。开设司法警察概论、法学基础、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押解与看管实务★、值庭与安检实务★、法院执行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队列指挥与体能、法律文书制作、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用枪械★等课程。
3.职业素质拓展课程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5%左右。开设检察业务、公安学概论、防暴与缉捕战术、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社会学、管理学、美学、伦理学、音乐欣赏、传统文化等课程。
4.独立实践环节
本类课程学时约占总学时的30%左右。主要开设军训与军事理论(不少于4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顶岗(跟班)实习(不少于6个月)、毕业设计或毕业实践成果考核等独立实践环节。
(二)专业核心课程简介
本专业开设押解与看管实务、值庭与安检实务、法院执行实务、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用枪械等5门专业核心课程,课程具体描述如下:
1.押解与看管实务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工作任务的一般知识、方法和要求;通过典型工作任务实际案例分析和实训,培养学生执行押解、看管警务的工作技能、心理素质和职业态度,及有利于学生后续发展的素质。
(2)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押解、看管两个部分,包括:提押、途中押解、法庭押解、还押;固定场所看管、不固定场所看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
(3)学时数:64学时
2.值庭与安检实务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司法警察值庭警务的工作流程及其具体要求,掌握值庭警务的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知识顺利完成值庭任务、预防和处置值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2)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检查;警卫法庭;证据传递;传带被告人、证人等人员;法庭秩序维护;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
(3)学时数:64学时
3、法院执行实务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执行工作的办案流程,掌握执行措施的适用条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实施强制措施,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2)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的调查途径与手段;执行措施的种类与适用技能;执行竞合、执行异议的处理;强制措施的实施。
(3)学时数:64学时
4.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警察自我防卫、控制的技能,为保障法院庭审服务。
(2)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的格斗技能;控制、解脱、警械具的使用;综合技能的分项实训。
(3)学时数: 124学时
5、警用枪械
(1)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警察常用枪械的使用技能,为保障法院庭审服务。
(2)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的使用技能;警棍、盾牌、催泪喷雾器等警械的使用技能;手枪等警械具的使用技能;综合技能的分项实训。
(3)学时数: 64学时
七、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要求
(一)专业教学团队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要求,师生比达到1:18,专任教师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等结构较合理;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达到60%以上,具有行业一线工作经历达40%以上,校内专职实训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含累积)相关行业岗位工作经历;聘请司法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
(二)教学设施
建立具有模拟(仿真)条件和真实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警事训练基地、模拟审判实训室、安全检查实训室等场所;教学仪器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实训开出率达到90%以上,经费投入有保证;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有较为固定便捷的交通、住宿、就餐等条件。
(三)教学资源
选用国家统编教材,无统编教材的使用体现“工(警)学结合”的自编教材或讲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教学场所实现互联网全覆盖。专业课程有90%以上采用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和现场教学等方式。
积极鼓励与支持特色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开发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庭审保障工作实践操作流程的教学录象及技能演示录像、建立课程自主学习平台。
具备专业相关的纸质图书、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字图书馆、充实各类数据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向多元化转变,提高学生自学能力,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四)教学组织
体现“教学练战一体化”思维,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广泛采用情景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教学方法,努力在微课、慕课、翻转课堂、公开课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提倡采用小组工作法,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对实习环节建立实践教学运行管理机制。
(五)教学评价、考核
教学评价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校内校外结合的原则。校内课程考核采用基础知识考核与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以技能考核为主;生产性实训课程考核采用实训过程考核与学习结果考核相结合,以过程考核为主;工学交替的实习考核,考核的重点放在对学生职业能力的掌握与提升方面,行业评价与学校评价结合。
本专业课程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考试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考试课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占70%。考试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可以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考试题型在《考试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可作适当变更。在题型的设计上,仅保留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题型。在考试内容上突出实用性。
考查课程、实践性课程及毕业论文等,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考核方法的选择主要以利于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强化掌握职业技能,突出对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
学生学业期满,考核全部合格及操行评定合格,并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按教育部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处理。
八、继续专业学习深造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结合工作实际参加法学、公安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本科层次或法律硕士等相关专业硕士层次的学习深造以及高层次专门化的职业培训学习。
附表:
表一: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
教学时数
职业基本素养课程927学时
(49.9%)
1、政治素质培养类175学时(9.3%)
2、业务素质培养类444学时(24%)
3、身心素质培养类308学时(16.7%)
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928学时
(50.1%)
1、基础能力培养类282学时(15.2%)
2、核心能力培养类476学时(25.7%)
3、辅助能力培养类170学时(9.1%)
总体
1855学时
表二:专业课程目录
职业基本素养课程(总计927学时,占全部教学课程的%)
政治素质培养类课程(小计175学时,占素质培养课程的18.9%)
形势与政策
81学时
特色理论
68学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6学时
业务素质培养类课程(小计444学时,占素质培养课程的47.9%)
刑法原理与实务
68学时
刑事诉讼法
68学时
刑事侦查
68学时
法律基础与宪法
52学时
司法警察概论
68学时
警察法
52学时
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
68学时
身心素质培养类课程(小计308学时,占素质培养课程的33.2%)
普通体育
26学时
警察体育
26学时
警察防卫与控制
136学时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26学时
警用枪械
68学时
心理健康教育
26学时
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总计928学时,占全部教学课的%)
基础能力培养类课程(小计282学时,占能力培养课程的30.4%)
计算机应用基础
52学时
高职英语
60学时
应用写作
68学时
口才与沟通
34学时
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
34学时
创新创业指导
34学时
核心能力培养类课程(小计476学时,占能力培养课程的51.3%)
罪犯心理矫治
68学时
值庭与安检实务
68学时
法院执行实务
34学时
社区矫正实务
68学时
群体性事件及处置
34学时
狱政管理
68学时
押解与看管实务
68学时
法律文书制作
68学时
辅助能力培养类课程(小计170学时,占能力培养课程的18.3%)
行政职业能力
68学时
申论
68学时
逻辑
34学时
表三:总周数安排表
单位:周
学
年
学
期
总
周
数
其 中
教 学
毕毕
业业
论设
文计
生产劳动
军入
事学
训教
练育
毕
业
教
育
机
动
教学周数
寒
暑
假
上
课
考
试
毕业实习
一
(一)
52
20
4
13
2
4
1
(二)
20
8
17
2
1
二
(三)
53
21
4
17
2
1
1
(四)
20
8
17
2
1
三
(五)
43
20
4
17
2
1
(六)
19
14
4
1
小计
148
120
28
81
10
14
4
1
4
1
5
合计
148
148
105
9
6
表四:课程性质和结构比例表
课程性质
课堂教学时数
所占%
备注
职业基本素养课程
665
26.0%
这里的“实践课”课时数是指各课程的实践教学时数与专门实践课程教学时数之和。
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
586
23.0%
实践课
1304
51.0%
合计
2555
100%
注:实践课教学时数包括实训、见习、实习等。毕业实习按每周40学时计算。
表五:课程设置与教学时数及学分计算(注:★表示核心课程;●表示考试课程;▲表示考查课程。)
课程性质
课
程
代
码
课程名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数
学分数
课程性质
考
核
方
式
总
学
时
其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讲授
实践
13
17
17
17
17
职业基本素养课程
政治素质培养类
0503
形势与政策
81
81
0
1
1
1
1
1
专
业
实
习
与
毕
业
论
文
1
必
▲
0502
特色理论
68
48
20
4
4
必
●
05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6
20
6
2
4
必
▲
小计
175
149
26
9
业务素质培养类
0201
刑法原理与实务
68
52
16
4
4
必
●
0202
刑事诉讼法
68
48
20
4
4
必
●
0126
法律基础与宪法
52
44
8
4
4
必
●
0306
警察法
52
42
10
4
4★
必
●
0137
司法警察概论
68
58
10
4
4★
必
●
0301
刑事侦查
68
50
18
4
4
必
●
0112
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
68
52
16
4
4
选
▲
小计
444
346
98
28
身心素质培养类
0613
普通体育
26
20
6
2
2
必
●
0601
警察体育
26
18
8
2
2
必
●
0606
警察防卫与控制
136
60
76
4
4
8★
必
●
0617
警用枪械
68
30
38
4
4★
必
●
0520
心理健康教育
26
22
4
2
2
选
▲
0533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26
20
6
2
2
选
▲
小计
308
170
138
18
专业知识与技能课程
基础能力培养类
0507
高职英语
60
44
16
2
2
6
必
●
0510
应用写作
68
32
36
4
4
必
●
0508
计算机应用基础
52
36
16
4
4
必
●
0405
口才与沟通
34
14
20
2
2
选
▲
0404
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
34
22
12
2
2
选
▲
0532
创新创业指导
34
26
8
2
4
必
▲
小计
282
174
108
26
核心能力培养类
0204
罪犯心理矫治
68
58
10
4
4
选
▲
0138
押解与看管实务
68
32
36
4
4★
必
●
0139
法院执行实务
34
16
18
2
2★
必
●
0207
社区矫正实务
68
48
20
4
4
选
▲
0303
群体性事件处置
34
20
14
2
2
选
●
0221
狱政管理
68
52
16
4
4
必
●
0148
值庭与安检实务
68
32
36
4
4★
必
●
0511
法律文书
68
48
20
4
4★
必
●
小计
476
306
170
28
辅助能力
0526
逻辑基础
34
26
8
2
4
选
▲
0517
申论
68
40
28
4
4
选
▲
0518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8
40
28
4
4
选
▲
小计
170
106
64
12
实践课
9999
专业实习
640
640
必
▲
0611
汽车驾训
60
60
4
必
▲
小计
700
700
周学时
25
25
25
23
21
总学时
2555
1251
1304
121
说明:表格中“★”代表专业核心课程;“●”代表考试课程; “▲”代表考查课程;“必”代表必修课;“选”代表选修课。
表六:实践教学实施体系
学期
课程
学时
主要实训方法
检测与考核
1
高职英语
16
情景教学、语音训练
口语表达
普通体育
6
室外训练
科目达标考核
警察体育
8
室外训练
科目达标考核
警察法
10
参观见习、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法律基础与宪法
8
案例分析、模拟教学
案例考试
创新创业指导
6
模拟教学
案例考试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6
模拟教学
案例考试
注:英语开设二个学期:警体课讲授队列训练与体能
2
司法警察概论
10
见习、设计、模拟法庭
设计讲评、实训表现
刑法原理与实务
16
案例分析、模拟法庭
案例考试、实训表现
刑事诉讼法
20
案例分析、模拟法庭
案例考试、实训表现
警察防卫与控制
56
室外训练
科目达标考核
计算机应用基础
16
上机
上机
注:警察防卫与控制开设二个学期
3
应用写作
36
各类习作练习
撰写作文
罪犯心理矫治
10
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群体性事件处置
14
模拟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法院执行实务
16
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
16
案例分析、模拟法庭
案例考试、实训表现
狱政管理
16
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4
法律文书
20
各类习作练习
撰写文书
刑事侦查
18
案例分析、模拟教学
案例考试
口才与沟通
20
示范演讲
口语表达
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
12
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逻辑
8
各类习作练习
试题分析
警用枪械
38
警械枪支使用
科目达标考核
5
行政职业能力
28
各类习作练习
试题分析
社区矫正实务
16
模拟情境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申论
28
各类习作练习
写作
押解与看管实务
36
案例分析、模拟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值庭与安检实务
36
案例分析、模拟教学
实训综合表现
二0一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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