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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安防工程市场发展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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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中国安防工程市场发展研究2009-01-02 15:38:05|分类: 安防资讯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战略组目录前言1.安防工程市场发展概况 1.1 法律及政策环境现状 1.2 安防工程应用现状 1.3 安防工程资质现状 1.4 安防工程标准现状 1.5 安防工程技术现状 1.6 安防工程企业发展现状 1.7 安防工程市场的人才现状 2.安防工程市场的问题及对策 2.1 行业管理缺位,法律政策亟待改善2.2 市场形态变化,竞争加剧 2.3 安防工程企业发展艰难,面临抉择 2.3.1 企业规模小,资金严重短缺 2.3.2 技术研发投入少,技术服

2、务能力偏低 2.3.3 缺少企业文化,专业人才匮乏 2.3.4 市场不规范,工程利润下滑严重2.4 解决安防工程市场问题的对策 3.政策与环境发展趋势 结语 前 言 作为安防产业集群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安防工程企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业界的重视。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安防工程企业集群已经初具规模。从几个人的小企业到数百人的专业团队,安防工程企业经历了极其重要的成长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安防工程市场的蓬勃发展,是促进安防工程企业快速发展的源动力。从早期的金融、文博领域的应用,到如今的平安城市的建设,安防工程的市场也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中不断地变化。 然而,在这种高速发展的状态之下,我国的安防工程市场和工程

3、企业的发展也遇到许多亟待解决问题。一方面,随着数字化、网络化的技术发展,工程企业在技术上能否及时改造并适应新的技术环境;另一方面,在行业内,随着众多IT企业及临近行业集成商的加入,我们传统的工程商如何才能在新的竞争环境下“不掉队”甚至是保持快速的发展;再一方面,对于新加入的这些IT企业以及集成商,如何才能更快地了解并适应安防行业的特点,把自身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还有,随着IT企业及集成商的融入以及未来工程服务市场的发展等诸多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我们如何来定义安防工程商这个概念? 在当前形势下,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在影响着安防工程市场的发展,工程界对此也越来越重视并且积极地寻找着答案。为此,中国

4、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的需求和企业的渴望,组织部分安防工程企业对我国安防工程市场发展进行专题研究,以期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给工程界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1.安防工程市场发展概况 1.1法律及政策环境现状 我国安防技术防范的立法工作由公安部科技局从1992年开始推进,至今历经16年。 1994年,有关立法曾提交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讨论,但这次会议并没有通过草案,继而暂缓了有关工作;97年前后,公安部科技司再次组成立法工作小组,但因98年中央机关机构改革而无奈暂停;直至2001年,公安部科技局再次组织立法研究小组,启动有关安全技术防范立法工作,并根据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与

5、时俱进,坚持奋斗。 安全技术防范立法工作先后16年,通过了三代人的努力,虽然目前尚未出台国家法规,但从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全国地方公安机关的技防立法,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对安防工程建设活动的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安全技术防范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公安部针对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先后出台了若干规章: 1991年2月,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1年7月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规定中重点对住宅建筑设计中增强必要的实体防护设施,并提出了设计规范要求; 1996年月,建设部、公安部发布的第49号令

6、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1997年9月公安部颁发邮电局(所)安全防范规定,规定要求邮政系统应安装电视监控和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设备,并与就近公安机关安装联防警铃,有条件的应与110报警服务台联网; 2001年1月国家保密局颁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保发7号文件,要求对安防工程服务企业在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服务时要获取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2002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将网吧纳入安全防范管理之列,向网吧安防建设提出了要求。 公安部为了加强安防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管理,也先后出台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989年

7、10月,公安部发布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3月,公安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安全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1999年4月,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2000年9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第12号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公科200026号); 2001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2001年总局5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除此之外,全国还有一些省市先后出台了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2001年,我国加入WTO,加快了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弱化政府对市场准入的行政干预,特别是涉及到市场经济

8、活动的项目。此后,政府明确了,政府管宏观,行业组织管中观,企业管微观的发展思路。直至2004年出台了行政许可法,更进一步加快改革的步伐。 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国家及各部委颁布和出台的有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政策、法规: 2004年12月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并颁布施行(第421号)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安防市场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这一条例的颁布,真正从立法层面扩展了安防系统工程建设应用领域。 2006年2月公安部颁布第86号令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2006年3月国务院第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主要规定对娱乐场所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和安检设施。 20

9、07年10月公安部93号令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对内保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落实。 2008年10月公安部第103号令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台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和设置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监控室。 1.2 安防工程应用现状 1979年,公安部在石家庄召开第一次全国刑事技术预防工作会议后,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专门机构抓技术防范工作。由此,揭开了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发展序幕。安全技术防范便作为一个领域迅速发展起来,按照1999年公安部在上海召开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工作会议精

10、神,将其分为三个阶段。1979年1983年为起步阶段;19871996年为发展阶段;1997年后为提高阶段。近10多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安全越来越被大家所重视,美国的“911”和英国伦敦地铁爆炸事件,加之我国在快速的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带来的社会内部矛盾对社会治安环境的影响,安防产业发展更加迅猛,其增长速度达到20左右,2003年公安部推行“平安城市”试点(3111工程)工程,极大地推进了安防行业的迅猛发展。 从应用领域发展来看,安防应用的发展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历程,可把这个历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局部应用 早期的安防工程建设活动主要是源于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管

11、理和打击犯罪的需要,而联合有关单位建设特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最典型的是故宫及主要的监控工程项目。比如:1991年2月,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同年7月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规定中重点对住宅建筑设计中增强必要的实体防护设施,并提出了设计规范要求; 97年9月公安部颁发邮电局(所)安全防范规定,规定要求邮政系统应安装电视监控和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设备,并与就近公安机关安装联防警铃,有条件的应与110报警服务台联网。 上世纪90年代,由公安部门牵头制定了文博、银行、金融行业安防工程技术标准,

12、标准规定了银行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验收、维护和更新等有关内容。为安防在金融系统建设起了推进作用。 1996年,建设部、公安部发布了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第49号令,此时正逢我国住宅产业发展的初期,建设部、科技部共同推动了住宅科技产业工程项目在大中城市的开展。住宅新区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安防技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普遍应用。同时,商业、医院、教育等各领域的安防工程建设活动也不断地向纵深和广度发展。 第二阶段:城市联网监控报警网络建设 90年代末期,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中心建设在全国大中城市展开,以派出所为中心的联网报警先后在广东、福建等一些地区开展,就此拉开了监控报警网络建设

13、活动的序幕。 随着平安城市建设活动的不断推进和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2004年,公安部结合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北京、苏州等4个城市为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试点城市;05年10月,对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即“3111”试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确定了22个城市为部级试点地区,由此把城市监控报警网络建设推向了高潮。 2004年12月,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布 (第421号)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安防市场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这一条例的颁布,从法律上,加强和保障了安防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重要单位、要害部位

14、的活动管理。 进入21世纪,伴随着智能建筑、网络数字化的应用,安防工程建设从传统的局部领域逐步扩展到城市社会安全管理。“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社会”等众多领域的建设,将为安防工程企业的发展带来新一轮的商机。另外,随着民众对安全需求的不断提高,也将安防工程建设带来极大的推动。 1.3 安防工程资质现状 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国家出台相关的安防管理规章和地方法规,以及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安防工程服务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安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涉及行政审批项目不再执行。安防资质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暂时性的真空状态。此时一些地方

15、政府及协会也纷纷出台措施,以弥补这一空缺。 目前各地对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大体上分为三种类型: (1)少部分省份依据地方法规仍实行政府行政审批或者施行备案制度 在资质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之时,很多省市依据地方出台的过渡性地方政府立法规,各自采取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做法,由公安机关对工程服务企业资质行使管理。他们大体上还是暂时沿用从前的方式,继续由公安部门技防办主管,直到国家有明确的新规定出台,而更多的省份将此权限转交给当地的安防协会(学会),希望以行业自律管理方式解决问题。目前仍就采取技防办主管的省市有河北、河南、上海、广东、新疆、云南、贵州等地。 在这些地方法规中对必须安装技防设施的部位、技防产品

16、和技防工程的管理制度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形成了对是国家性法规的补充,避免市场出现混乱,但对企业跨区域发展也带来一定的操作难度。 (2)大部分省份无行政审批 对于很多省份来说,目前对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仍处在真空状态,而这种真空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部分省份把资质的发证权由地方技防部门转移给地方协会,但实际工作仍是由政府操作;另一类是部分省份缺少安防协会且地方技防对资质管理也并不干预,此类情况表现较为明显的,如江苏。 同样,这种由各地安防协会进行市场化运作,也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尚没有成立安防协会,资质评定工作根本无从谈起;二是对于成立安防协会的省市,如果各自制定评定标准,全国不能统一,

17、从而使得从业企业在进入不同市场区域时,还要面临再取得当地评定的问题,不仅提高了市场运营成本,也不利于全国市场的健康发展。 (3)资质评定试点城市 从宏观层面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政府通过宏观协调,将一部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交还给社会,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是当代政府职能发展新特点、新趋势。 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时就明确要求,凡是“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要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

18、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而从微观的管理角度来看,首先,安防工程建设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甲方对资质的要求已形成惯性,这也使得安防工程企业对资质产生了迫切需求;其次,智能、系统集成等资质对安防工程企业构成竞争的压力;再者,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发展,有必要对从业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最后,企业在项目招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也存在需要资质的客观需求。 为此,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2005年3月承接了公安部科技局提出的“安防企业资质信用制度建设研究课题”,此课题也被纳入“20

19、05年公安部重点课题”;2006年6月,在公安部科技局的指导下,协会于北京、天津、湖北三省、市推出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试点工作,与此同时,颁布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第一批试点公布之后,不少未纳入试点省市的企业也纷纷提出申请,要求受理资质评定工作,鉴于此种情况,2007年9月,公安部科技局批准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在福建、海南、贵州和广西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第二批扩大试点工作。 另外,为了满足更多省市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要求,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还尝试性地开展了“特许评定”工作。 协会的此次资质评定工作,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管理出现真空的尴尬局面,在为企业服务,规范安防工程

20、市场,推进安防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种基于安防行业的自律、自治功能建立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机制,还可以通过向社会公众发布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信息,以引导安防工程产品的消费者理性选择。 据了解,截止到2008年10月18日,全国拥有安防工程建设资质的企业达722家,其中北京451家,湖北183家,天津45家,广西34家。具体数据请见附表。 1.4 安防工程标准现状 安防工程的标准化工作始于九十年代中期。当时,在标准方面,安防标准化的主要工作重心集中在产品标准的制定上,对工程建设唯一具规范性指导意义的就是1994年经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21、 1999年,由公安部、建设部共同立项,由公安部三处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00)秘书长组织实施有关安防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和后期4年多的编制工作,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于2004年10月经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批准发布。这也是我国安全防范工程技术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也是我国20多年来安全防范管理实践和工程实践的经验总结。 2005年,公安部科技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北京召开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三项

22、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三个专项规范批准发布后,应与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配套使用,以满足安防工程建设的需要。 2007年,这三项国家标准由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批准发布,并于当年的8月1日起实施。这三项标准也与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共同配套成为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 进入2006年,随着“3111”试点工程建设的开展,TC100也加速了相关工程标准的制定工作。同年9月,TC100组织业内专家完成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试点工程标准体系(草案)的编制工作。截止到2008年11月份,TC100组织完成并发布实施了12项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制定工作。 经过了

23、二十多年的工作开展,安防工程的系列标准基本解决了工程建设缺少技术标准及规范的问题,但我们仍然看到,针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系统运营、系统维护保养、系统失效判定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1.5 安防工程技术现状 安防系统工程的本质是依照用户需求,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各项安防技术和安全资源综合利用和有机集成的过程。与传统的以监控、报警、预防为主体的传统安防技术相比,今天的安防行业,已经步入了涵盖计算机、网络、通信、生物识别等高科技在内的综合集成的时代。这和以前的劳动密集型的安防行业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成为了技术密集型的行业。 经过长期的发展,我们把安防工程技术分为四类: (1)集成技术 现代安防

24、系统集成化技术是建立在系统集成、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和多种技术集成基础之上的高新科学技术。 安防系统的集成是根据安防系统过程防护的实际需求,优选技术和产品,将各个子系统连接成为一个完整、可靠和有效的系统工程;以子系统之间协调工作,发挥整体效益,达到整体优化之目的,而不是各种设备的简单拼接。 系统集成化消除了原先以人工在各系统、计算机和硬软件设备之间建立的连接,这就可通过在多个平台间处理信息,以快速、有效地提供所需信息来完成用户要求。 (2)风险评估技术 目前来看,我国安防行业的评估评价技术还很薄弱。公安部在2004年以来分别专题立项研究,如安全防范系统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特别是

25、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社会治安风险、动态预警、综合防控效能评估技术研究,这些都为我国安防风险评估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5年11月北京市出台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大型活动安全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政府公安主管行政审批机关,要求活动主办方提交包括风险评估报告。这一地方法规的出台,拉动了社会安全风险评估的中介服务组织的产生,同时也对安防工程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2007年出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删除了对主办方在申请活动时所提供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求,并将条例对大型活动的规范管理限定在“群众性”活动,将各地出台的“社会活动”做了调整,这样社会活动中包括政府主办的

26、活动不在其列管理。公安部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专门立项研究社会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研究,为今后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管理市场化奠定基础。可以预见,未来大型活动的风险管理评估服务必然市场化。 (3)软件技术 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软件技术一直以来成为了安防企业的“软肋”。软件在安防领域的发展,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最初的由摄像机切换器监视器的模拟监控时代,信息的传输和切换显示控制全部通过电路来实现,还完全没有软件的概念;到以视频矩阵为核心的大规模模拟监控时代和以DVR为核心的数字监控时代,软件技术在安防设备中得到应用,这是软件在安防领域的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到了

27、网络化监控时代的初期,网络化的远程监控成为新的应用特点,远程客户端软件作为系统的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而存在,是软件发展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厂商和工程商的利润也几乎全部依靠硬件设备的供应,软件的独立价值还没有得到体现,而软件的功能也只是能够实现较为简单的远程监控而已。 第三阶段:安防监控和IT技术的结合推动了网络化监控技术的不断发展,安防的IT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并逐渐成为安防技术和业务应用的主流;而监控系统的组成结构也由原来的以监控硬件设备和模拟传输线为主体逐渐演变为以设备为基础、以IP网络为保障、以平台软件为核心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系统结构。 (4)工程技术 随着安防系统的大规模应用,系统工程技

28、术也应运而生。 系统工程技术是工程建设系统基础技术的总称,其包括了:现场勘察测量技术、系统设计技术、施工技术、设备安装与现场调试技术、系统调试技术、系统检测与验证技术等多项技术。 在安防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技术还未引起业内的高度重视,而工程技术却是安防工程质量控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随着行业的规范和成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工程技术将会引起高度重视并得到提高。 1.6安防工程企业发展现状 在安防行业应用的起步阶段,就诞生了第一批安防工程商。整个安防行业良好的发展势头,也带动了安防工程市场的快速膨胀。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安防工程整体市场约320亿元(含产品),各类工程商约90

29、0010000家(含非单一工程业务商家)。 从企业分布来看,我国安防工程企业分布不平衡,大中型安防工程服务企业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三个地区,这三个地区的工程企业数量总和约占整体的40%;其它中小规模企业从各省安防主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提供的资料来看,基本分布均衡,不存在空白,包括我国的西部地区。 从企业规模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安防工程较大规模的企业人员在150250人,他们有稳定的施工队伍,年营业额数亿元以上。中型企业的规模人员30-100人,年营业额数千万,占目前我国安防工程企业的较大比例。小企业的只有十几人,年营业额不足100万元。 从企业性质来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安

30、防工程企业以私营企业为主,约占89%(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占82%,股份制企业占18%);国有、集体企业占9%;外商与中外合资企业占2。 安防工程企业从技术经历和主营业务角度,可以分为两大类: (1)传统安防工程企业 这些企业是安防工程企业里的主力军,同时也占据着较大的比重。这些企业很多都诞生在中国安防发展的初期,伴随着安防在中国的发展而逐步成长。他们以安防工程为主营业务,业务面几乎涵盖了安防所涉及的每个领域。这类企业的特点主要是服务于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安防专业服务能力强,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经验丰富;在安防专业系统集成及软件服务能力方面有较强的能力;但有部分企业模式较小、质量管理与品牌发展能力偏

31、低;在技术研发与投入能力方面,随着竞争的加剧以及市场的发展,很多早期缺乏技术的企业也逐步朝着拥有集成化、数字化等高新技术的企业方向发展。 (2)新兴的安防工程企业 随着安防工程市场的不断发展,很多非传统的安防工程企业公司也逐渐加入到安防行业中,这些新兴的安防工程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基于科研院所专业从事安防产品研发和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这些企业一般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人员技术素质整体较高,对安防有关技术有比较全面的理解,但在工程专业技术方面配属比较单一,用户行业服务领域相对狭窄。 弱电与智能系统集成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为集团化企业,其资金比较雄厚,以智能弱电项目总承包为主要业务,涵盖计

32、算机网络、结构化布线、楼宇控制、消防、安防等多个方面,技术人员配属全面,业务综合性强,但在安防工程专业性配置上能力不一,往往对安防专业技术理解不够深刻,对相关行业标准、法规掌握不全面。 由IT类转行从事安防业务的企业。这些企业有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或存储类软/硬件产品,看好IT技术和产品在安防行业的推广与应用,凭借企业雄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致力于安防工程业务并直接向工程企业或直接用户提供服务,这类企业一般介入安防行业时间不长,独立承担安防工程设计、实施的项目相对较少。 电信级运营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为国家级运营企业,比如电信、网通等。这些企业依靠雄厚的资金优势,借助着强大的路由技术以及丰富的线路资

33、源,迅速把业务触角触及到安防领域,并开始组建安防工程企业。 我们应当看到,随着大量的新兴安防工程企业的进入,如今的安防工程界也将面临着一场残酷的竞争。随之,安防工程企业在经营范围上也将逐渐细分。有服务于高端用户,为用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及软件系统的高端安防工程企业;也有只负责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维保的低端型企业。 1.7安防工程市场的人才现状 安防工程人才分为技术人才和市场人才。技术人才是指那些有坚实的技术功底,能独立承担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专业人才,他们有在安防行业中长期从事技术工作的经历,熟知安防行业内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市场人才是指那些在安防行业中有丰富的人脉资源,在行业中有良好的业绩和

34、影响力的人才。 从目前工程企业人员结构来看,工程技术人员约占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6.5%,施工人员约占72%,市场及管理人员占11.5%。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很大一部分也是人才的竞争。为了能够为安防界输送更多的人才,管理部门、协会以及企业各方都在不断地努力。2005年末,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为规范行业人才市场,提高业内人员技术素质,为适应我国安全防范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与满足对从业人员日益增长的需求,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将安防设计评估师和安防系统安装维护员作为两个职业正式列入国家职业大典。2007年分别完成了国家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

35、标准(已出版发行),2008年组织各方面业内专家,完成编写各级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培训系列教程。计划年底完成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认证考试题库编制。目前已经在北京和浙江两地对全国培训教师首批培训认证工作。全国的安防职业认证工作预计2009年可全面推广。届时将会形成一个很大的安防职业培训的服务市场,这个职业培训内容的设计,除能够满足安防行业的百万人的需要(包括工程设计、安装、维护、制造、咨询),还可满足社会企业从事安保管理者的需要。 2.安防工程市场的问题及对策 2.1 行业管理缺位,法律政策亟待改善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国家出台相关的安防管理规章和地方法规,以及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安防工程服务企业

36、进行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安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政府部门的职能发生了变化,而新的明确规定又尚未出台。一时间,形成了安防工程资质管理的“真空”状态,这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行业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安防工程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具体来看,其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全国尚未形成统一安防法规,安防工程企业的专业地位始终未确立 公安部从1988年就已经开始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2000年公安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制定并出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规范了对全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2002年,公安部科技局根据我国安全

37、技术防范行业的发展状况,结合地方立法的经验,积极组织人员专门成立了法规起草小组,着手起草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法规,于2003年6月形成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多方意见以及认真研究了国外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业的立法情况之下,形成了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企业管理条例(草案),并于2004、2005年连续两年列入公安部重点立法计划;2006年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条例,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2007年,公安部科技局、法制局再次对条例内容进行研讨,此后将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企业管理条例更名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08年,在经过多方专题调研和听取了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专家的意见之后,公安部科

38、技局对条例内容进行了研究和修改,形成了条例(讨论稿)。条例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为载体,围绕安全技术防范活动的各个环节,围绕对安全技术防范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具体规定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主体、管理责任,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权、利。 相信,随着安防立法工作的广泛开展和逐步深入,安防工程企业的专业地位也将被确立。 (2)资质多头管理,互认与采信程度不高 随着安防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安防工程项目逐渐涉及到智能建筑、信息技术等领域。 2000年,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开始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39、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为了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必须经过信息产业部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一种认证,以评定企业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 2006年9月1日,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开始实施,该标准调整的工程范围包括了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也成为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2007年1月国家保密局颁布新增保密安防监控专项资质资格,对具体的涉密单位及涉密场所的电子监控和出入口工程设计、施工提出应具准入资格管理。 这些准入机制的建立,迫使安防工程企业面对多头

40、管理,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加了成本,削弱了安防工程企业的竞争力。 虽然自2006年以来,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在自愿认证、诚信承诺、行业自律的原则下,在行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了资质自愿认证试点工作,使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困境有所缓解,但并没能根本性的解决问题。安防企业在大型项目竞争中,相比持有建设部、信产部弱电系统、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大型集团企业,劣势仍十分明显,除安防工程企业自身实力问题外,对资质的互认和采信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3)工程的监督、检测、验收环节薄弱,缺乏效能评估及市场监管标准 目前,我国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技术还不够完善,很多安防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评估评价技术还很薄弱。公安部近

41、几年来,先后组织相关研究院所和部分企业开展了一些工程检测技术和施工工具的研究,但这方面的管理规范标准非常匮乏。 (4)除了一些规范的缺失与空白,还存在着管理模糊的情况。 以安防工程监理为例:2001年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规定,5类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显而易见,从规定中很难辨清安防工程监理的有关内容,但安防工程建议又蕴含在这些有监理规定的项目中,因此怎样理解和处理建设项目监理与安防监理的关系,就成了需要研究思考

42、的问题。 2.2 市场形态变化,竞争加剧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网络信息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些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安防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另外,市场对安防系统的应用要求发生了变化,安防系统逐渐由传统的封闭式向开放型转变。 而随着安防向各个领域的扩散,中国的安防工程市场也得了快速的发展,市场大盘在逐渐的变大。在这种情况之下,IT、电信、弱电等一批新企业涌入安防行业,使得安防工程市场竞争骤然加剧。安防工程企业要面对其它传统行业的具有品牌优势企业所带来的竞争压力,也要面对业内同行的竞争压力。在这种情况之下,有的企业为了生存甚至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压力、竞争变得更加残酷。 从深层次来看,这种不

43、正当竞争情况受行业外部及行业内部两方面因素影响。 2.2.1 行业外因素 (1)新兴企业的加入促使竞争加剧 IT企业及电信级运营商携其特有的、强大的资源进入安防行业,进入安防工程市场,加剧了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态势。其优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资本的优势 在如今的安防工程市场发展,资本扮演的角度愈来愈重要。对于IT企业及电信级运营商来说,其大多为品牌企业或者上市公司,在资金上占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这使其能利用资本优势快速切入安防行业,形成对传统安防工程企业的威胁。 技术的优势 安防技术正朝着信息化、网络化、集成化的方向发展,对于众多IT及电信级运营企业而言,其拥有强大的技术储备和信息化、网络化、集成

44、化等多种技术的基础。比如电信级运营企业,其就掌握着较为先进的传输技术。这些技术优势,使他们能够在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中抢得先机。 人才的优势 随着安防工程建设在社会领域的全面深入以及安防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专业型人才的渴求度也越来越高。对于这些新兴的企业来说,在经过了各个领域激烈的市场竞争之后,形成了一套现代化的人才培养机制,也拥有强大的人才储备。而在人才的储备及培养上,恰恰是目前传统安防工程企业相对薄弱的环节。 大型项目的垄断 资金、技术、人才等一系列的优势,使得IT及电信运营商能够在大型建设项目中处于强势地位,从目前很多地方的平安城市建设情况来看,电信运营商都占有其中很大的份额。 综上这些

45、优势,我们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出,这些新兴企业在安防工程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原因。依托于资金、技术、人才等因素的竞争也将给安防工程市场带来全新的竞争环境,形成全新的竞争格局。 (2)用户对安防服务的了解及识别能力较低使得市场竞争产生恶性循环 目前,很多建设用户由于缺乏对安防工程服务内涵及技术应用效果的了解;缺乏对各个工程服务商真正实力调研,仅仅依靠对标书的设计要求,来满足系统的建设质量。 在这样资讯不对等的情况下,用户只有通过最低价竞标原则,来保证投资风险。而有些安防工程企业为了迎合用户的基调,一味在竞标中抢夺订单,不惜代价打低价战,赢取暂时的利益。但由于忽视了对社会价格环境带来的影响,使得这些工程企业在生存的压力下,只能靠采购低质量产品,降低服务标准来获得市场地位。这也就形成了声誉和工程质量低下的恶性循环。 (3)政府采购制度趋于规范,安防工程企业面临考验 在以前,安防工程企业承接的都是“关系工程”,业内对这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也早已习惯。然而,随着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政府在项目招标等各个环节上透明度越来越高,对工程的招标也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同时对工程企业的服务能力提了更高的要求。这给许多依靠“关系工程”的企业带来了冲击。 这种情况下,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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