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1.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通过工程现场踏勘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调查,进行必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提出建设项目的规模、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编制项目建议书(列入我省“五年”计划的项目不许另外报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详见附件),作为投资、立项的依据。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通过必要的工程勘测、交通调查及预测,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工可或可研,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经济、技术综合论证,提出推荐方案和投资估算。经审批后作为编制设计(计划)任务书的依据。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下达的设计(计划)任务书,对批准的方案进行初步工程测量,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
4.根据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进行详细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详见附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准备和资格预审。
6.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建设计划,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8.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施工。
9.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交工验收,方可投入运营。
10.缺陷责任期满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审。
二、公路工程的招标基本程序
1、各个阶段涉及到的招标及相应的资质与要求
第一阶段招标:决策阶段招标;从规划—预工可—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工可—设计任务书。在这一阶段由有关部门或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其中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详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1) 项目规划由国家发改部门及相关部门或者省发改部门及相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发改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规划,或者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十五计划;十一五计划……)
(2) 根据规划,委托或通过招标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预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编制项目建议书,通过有关部门批复(立项批复);
(3) 工可报告和任务书由有资格的部门或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4) 工可的批复:由相应的发改(发改委或省发改)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由相应的发改部门批复。
第二阶段招标:实施阶段招标,主要由勘察、设计、施工三个时段组成;从设计前准备—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从事工程建筑活动的主体可分为:工程总承包、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服务于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机构等)。
1.设计阶段:三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与概算阶段: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与发改部门联合审查,由发改部门批准。
技术设计阶段: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必须邀请相应的技术专家论证。
施工图设计与预算阶段:由发改和有交通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发改部门批准。
贵州省农村公路,项目建议书:省发改委审批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文件);列入我省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五年计划的项目视同已批准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项目初步招标方案):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联合审查,省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省发改委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30公里以上的项目,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联合审查,由省发改委审批。30公里以下的项目,看其管养归属,省公路局、地方市(州、地)发改局审批。
2.设计阶段的资质要求: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3.施工企业的资质:在这一阶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12个类别;专业承包分为60个类别;劳务分包分为13个类别。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文件。
4.工程监理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执业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专业划分: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第三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工程决算、竣工验收、后评。
2、公路工程招标代理的基本程序
(1)招标代理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合同谈判与签订注意事项:
①谈判前与总经办沟通项目的相关事宜:a、代理费的问题。b、谈判中应注意的事项;c、熟悉代理合同的内容及掌握代理合同的重要条款;d、总经办交代的其他事项。
②在谈判过程中出现情况及时向总经办汇报,按照总经办的指示进行工作。
③填写代理合同时,须语言描述准确且速度快。
④问清楚项目具体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邮箱等详细情况。
⑤向招标人要项目的相关批文:立项批复、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招标初步方案的批复、施工图及施工图的批复、资金到位证明(计划文件)、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划拨文件)。
(2)项目前期备案。
①填写招标备案表(详见附表);
②备案部门: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3)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及备案
①编制工作计划表:工作计划表须合法合理。公路工程施工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②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执行的范本
a、施工类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中的资格预审公告格式以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格式编制。(注意: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公路可以参照2009版执行)
b、施工监理类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中的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格式编制。
c、勘察设计类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2003年)》中的招标公告格式编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邀请书可参照招标公告格式进行修编。
d、招标公告的发布
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公司自行发布,但需要把招标人盖章的公告传真一份到0851-5286138;贵州省交通造价信息网,需要发一份电子档给交通造价站的工作人员,QQ:264921207;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自行发布。
③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注意事项
a、应按相关范本编制。招标项目是二级公路以上的公路工程须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进行编制,招标项目是二级公路以下的可以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或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3年版)》进行编制。
b、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条件,做到有的放矢,设置条件须与总经办沟通。不能按照原来做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那样会把针对原项目的特殊情况(如设置的条件过于苛刻或过于简单)用于本项目。
④备案时间及部门
备案时间: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个工作日前;《关于加强地方公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07〕25号)(三)招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严格履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备程序,按项目的管理权限报市(州、地)交通局或省公路局核备。除非核备部门明确答复“同意核备”,招标人不得在核备时间到期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核备时限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未明确的,按5个工作日计算)。核备部门应及时、认真地审查报备的文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纠正。
备案部门: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⑤从发布招标公告到资格审查要做的工作
a、资格预审文件的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包括潜在投标人的疑问解答);发出时间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第57号,2006年5月1日施行)。
b、编制资格预审资料;
c、联系抽取资格预审会议专家相关事宜;
d、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及相关事宜(如资格预审会议时间、地点,抽取专时间、地点及需要参加的人员,提醒招标人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提醒招标人带申请公章等相关事宜);
(4)编制招标文件
①编制招标文件执行的范本
a、施工类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格式编制。(注意: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公路可以参照2009版执行)
b、施工监理类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中的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格式编制。
c、勘察设计类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2003年)》中的招标公告格式编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邀请书可参照招标公告格式进行修编。
②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注意事项
a、应按相关范本编制。招标项目是二级公路以上的公路工程须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进行编制,招标项目是二级公路以下的可以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或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3年版)》进行编制。
b、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条件,做到有的放矢,设置条件须与总经办沟通。不能按照原来做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那样会把针对原项目的特殊情况(如设置的条件过于苛刻或过于简单)用于本项目。
c、招标文件编制时特别注意的事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期)、投资控制(对招标人)或成本控制(对投标人)、安全及环保管理、信息管理、合同资料管理、招标人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界定清楚;
例如:
质量控制: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或招标人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
投资或成本控制,须要在专用条款中界定,工程预付款的限额(比率)及扣回时间,材料预付款的限额(比率)及扣回时间,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时间及支付限额(比率),质量保证金的限额(比率)及返还时间,合同价款变更的界定等;参考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财政部、建设部2004年10月20日发布实施)。
安全及环保管理,须要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一切险的限额(比率)、第三方责任险的限额(比率),须根据项目及地区的保险费率确定保险费率。环境保护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自然保护、文物保护等要求。
合同资料的管理,须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合同的效力,图纸、竣工文件的分数等。
招标人针对本项目合法合理的要求也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d、明确合同价款形式与计价形式
合同形式:按照合同款支付方式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总价合同;总价合同的优缺点:业主承担较少的风险,可以集中精力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因此在报价中包含一定的风险费用。
单价合同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价与包干混合形式合同。
成本加酬金:工程成本按实际费用由业主支付,承包商按合同约定收取固定数额或百分比的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计价形式
综合单价: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可调价格: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根据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工程价款确定形式与计价方法
工程价款确定形式是确定工程造价支付的外在形式;计价方式则是决定工程价款的具体计算方式。
1) 定额计价固定总价
定额计价固定总价是指工程价款方式以定额法计价,确定形式则按固定总价的办法实施。
适用范围:投资规模不大、工期不长、图纸设计详细、技术规范明确的工程建设项,是常见的一种定价方式。对发包人而言,可以减小商业风险、简化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资金流量等。若采用这种方式,则需要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哪些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例如建筑规模的扩大、结构种类的变化、装饰水平的提高、主要材料价格涨幅等因素,对于约定之外的风险费用,则需要约定工程造价调整的计价方式。
2)清单计价固定总价
清单计价固定总价指工程价款计价方式以清单法计价,确定形式则按固定总价的办法实施。
适用范围:投资小、建设工期短、图纸及规范明确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发包人而言,可以减小商业风险、简化计价方式。
3)清单计价固定单价
清单计价固定单价指工程价款计价方式以清单法计价,而确定形式则按固定单价的办法实施。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设计详细、 规范明确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对发包人而言,可以获得较低的合同合同单价,商业风险较小,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明确资金流量等。
4)定额计价可调价
定额计价可调价是指工程价款极价方式以定额法计价,而确定形式则按可调价的办法实施。采用这种方式,对发包人而言,获得最低的竣工结算价一般比较困难。若采用这种方式,一般还要约定具体的定额、主材补差的具体月份等。
5)清单计价成本加酬金
清单计价成本加酬金价指承发包双方约定以成本加酬金的方式来确定工程价款。其中,成本计价则采用清单进行计价,具体地说是以成本加酬金确定工程价款。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专业分包合同的计价,但应用的范围不是很广,若采用这种形式,对酬金的比率必须约定明确。同时这种方式一般不涉及到工程进度款,只有竣工结算工程款。
6)定额计价成本加酬金
定额计价成本加酬金指承发包人双方约定以成本加酬金的方式来确定工程价款,而成本的计价则是采用定额法的计价方式。具体地说是以成本加酬金确定工程价款。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专业分包合同的计价,但是,相对清单计价成本加酬金合同应用的范围要广,同样,若采用这种方式,对酬金的比率必须约定明确。
注意:一般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通常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的方式。其中,“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都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
③备案时间及部门
备案时间:发售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关于加强地方公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07〕25号)(三)招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严格履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备程序,按项目的管理权限报市(州、地)交通局或省公路局核备。除非核备部门明确答复“同意核备”,招标人不得在核备时间到期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核备时限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未明确的,按5个工作日计算)。核备部门应及时、认真地审查报备的文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纠正。
备案部门: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④从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或发售招标文件到开标要做的工作
a、踏勘现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时间要合理,投标人有时间研究招标文件及结合现场的水文、地质、环境和图纸。
b、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包括潜在投标人的疑问解答);发出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2006年8月1日施行)。
c、发布投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开标7日前。《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黔交建设〔2005〕236号,2005年10月9日施行)之附件《贵州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范本》第十一条 经算数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投标控制价在开标前7日公布。
d、编制资格预审资料;
e、联系抽取评标会议专家相关事宜;
f、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参加开评标会议及相关事宜(如开评标会议时间、地点,抽取专时间、地点及需要参加的人员,提醒招标人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开评标会议、提醒招标人带申请公章等相关事宜);
⑤中标公示发布
a、中标公示须检查无误后请招标人盖章;
b、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公司自行发布,但需要把招标人盖章的公示传真一份到0851-5286138;贵州省交通造价信息网,需要发一份电子档给交通造价站的工作人员,QQ:264921207;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自行发布。
c、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⑥中标通知书
办理中标通知书时,请与总经办沟通,办好的中标通知书是由总经办发出还是由项目负责人发出。
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与总经办沟通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若能退还,提醒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收据、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请潘总签字后交财务部给予办理。
⑧后期备案
把整个招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文件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装订份数报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备案。
注意:所有发布的资料都需要签收部门(人)签字签收,备案时联系是否开代理服务费的发票。
3、招标代理过程中需要及时向总经办汇报的情况:
(1)项目代理过程中的几个重要环节时间节点:
a、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时间;
b、资格预审时间;
c、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d、工程拦标价/投标控制价发布时间;
e、开评标时间。
项目承接部门负责人应在上述时间节点确定以及变动前及时向总经办汇报。
(2)投标报名情况。
(3)资格预审结果。
(4)资格预审会议会后总结会召开时间、会议情况。
(5)招标文件发售情况。
(6)拟报送的预算情况以及预算对接(审核)情况。
(7)工程拦标价/投标控制价确定情况。
(8)开评标结果。
(9)开评标会议会后总结会召开时间、会议情况。
(10)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1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附件:
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
项目建议书只是投资前对项目的轮廓性设想,主要从投资建设的必要性方面论述,同时初步分析投资建设的可行性。
基本内容有:
1、 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
2、 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 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
4、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 项目大体进度安排;
6、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
附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要求:
1. 概述
1.1 编制依据
1.2 研究过程及内容
1.3 主要结论
1.3.1 建设理由
1.3.2 交通量预测结果
1.3.3 技术标准
1.3.4 路线走向、主要控制点及建设规模
1.3.5 工程环境影响
1.3.6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含人工及主要材料数量)
1.3.7 工期安排及项目经济评价结果
1.3.8 节能分析结果
1.3.9 问题及建议
2. 现状及发展
2.1 研究区域概况
2.2 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状况及发展
2.2.1 社会经济状况
. 社会发展概况
. 经济发展概况
2.2.2 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 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 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2.3 项目影响区域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
2.3.1 交通运输现状
. 运输网
. 运输量发展水平及特点
. 公路运输的地位和作用
2.3.2 相关公路技术状况及存在问题
. 技术状况
. 交通量
. 适应程度
2.3.3 交通运输发展趋势
. 公路网规划及本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
. 其他相关运输方式
3. 交通分析及预测
3.1 公路交通的进一步调查和分析
3.1.1 已有资料的回顾与评价
3.1.2 调查综述
3.1.3 调查资料的进一步分析
3.2 其他运输方式相关线路的调查和分析
3.2.1 调查概述
3.2.2 资料分析
3.3 预测思路与方法
3.3.1 交通量预测的总体思路
3.3.2 交通量预测方法及步骤概述
3.4 交通量预测
3.4.1 特征年路网
3.4.2 交通生成
3.4.3 交通分布
3.4.4 诱增交通需求及其他运输方式转移量预测
3.4.5 交通分配
4. 技术标准
5. 备选方案拟定
5.1 建设条件
5.1.1 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
5.1.2 筑路材料及运输条件
5.1.3 社会环境
5.1.4 拟建项目与其他交通衔接情况
5.2 备选方案选定
5.2.1 建设项目起讫点论证
5.2.2 建设项目与沿线主要城市的连接方案论证
5.2.3 控制方案主要因素
5.2.4 所有可能建设方案
6. 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6.1 沿线环境特征
6.1.1 生态环境:土壤植被、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及保护情况
6.1.2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一般情况(沿线村镇、人口、学校、医院等);文化资源概况(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
6.1.3 土地利用、类型及人均占有量
6.2 建设项目工程环境影响
6.2.1 对生物环境可能的影响
6.2.2 对社会环境可能的影响
6.2.3 对土地利用可能的影响
6.3 减缓工程环境影响的对策
6.3.1 路线方案的对策
6.3.2 借方和弃方及水土保持对策
6.3.3 绿化恢复植被对策
6.3.4 其他对策
7.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7.1 投资估算
7.2 资金筹措
8. 经济评价
8.1 国民经济评价
8.1.1 参数选定与确定
8.1.2 费用调整
8.1.3 效益计算
8.1.4 评价指标及计算
8.2 财务评价
8.2.1 资金构成及条件
8.2.2 养护、大修、管理费的测算
8.2.3 收费标准的确定及收费额的测算
8.2.4 盈利能力分析
8.2.5 清偿能力分析
8.2.6 不确定性分析
9. 节能评价
9.1 燃油节约量的计算
9.2 节能分析
10. 综合选定
10.1 建设方案选定
10.2 推荐方案起终点及主要控制点
10.3 推荐方案的规模、标准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4 推荐方案工程概况
10.4.1 路基
10.4.2 路面
10.4.3 桥涵、隧道
10.4.4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0.4.5 交通工程(含收费方式、人员、服务)
11. 实施方案
11.1 实施方案
11.2 建设工期安排与实施计划
12 问题及建议
附件:公路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
1、确定路线具体位置;
2、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和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横断面,绘制路基超高、加宽设计图;计算土石方数量并进行调配;确定路基取土、弃土的位置,绘制取土坑、弃土场设计图;
3、确定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支挡、防护工程的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相应布置图和结构设计图;
4、确定高填深挖、陡坡路堤及特殊路基设计的结构形式及尺寸,并绘制设计图;
5、确定各路段的路面结构类型、路面混合料类型,并绘制路面结构图;
6、确定特大、大、中桥的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结构设计图;
7、确定小桥、涵洞、漫水桥及过水路面等的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特殊设计的,应绘制特殊设计详图;
8、确定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形式及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9、确定路线交叉形式、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0、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各项工程的位置、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1、确定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详图;
12、确定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3、确定改路、改渠(河)等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绘制相应的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14、落实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藏量、供应量及运距,绘制筑路材料运输示意图;
15、确定征用土地、拆迁建筑物及电力、电讯等的数量;
16、计算各项工程数量;
17、提出施工组织计划;
18、提出人工数量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规格及数量;
19、编制施工图预算。
附件:
项 目 名 称
招标备案表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招 标 人
(建设单位)
地 址
电 话
招标代理
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E、F座
资格等级
甲级
证书编号
F152000262
电 话
0851-6907107 6907237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计划批文
总投资额
资金来源
建安投资
资金性质
已存金额
计划
开工日期
年 月
计划
竣工日期
年 月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工程类型
总长(公里)
桥梁类型
公路等级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媒体
贵州招标投标网
公告时间
2010年 月 日至
2010年 月 日
招标范围
招
标
人
(公章)
年 月 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公章)
年 月 日
招 备
标 案
管 核
理 准
机 意
构 见
备案情况真实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时间安排表
序号
程序
时间要求
对应文件
条款规定
1
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无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
2
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个工作日前
《关于加强地方公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07〕25号)
(三)招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严格履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备程序,按项目的管理权限报市(州、地)交通局或省公路局核备。除非核备部门明确答复“同意核备”,招标人不得在核备时间到期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核备时限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未明确的,按5个工作日计算)。核备部门应及时、认真地审查报备的文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纠正。
3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03年5月1日施行)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第57号,2006年5月1日施行)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2006年8月1日施行)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第57号,2006年5月1日施行)
第十四条 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2006年8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6
资格评审报告备案
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第57号,2006年5月1日施行)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评审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7
发放投标邀请书
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第57号,2006年5月1日施行)
第四十三条 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8
招标文件备案
发售招标文件5日前或7日前
(视具体情况而定)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03年1月1日施行)
第十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5日前,应当按照项目的性质和管理权限,将招标文件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2006年8月1日施行)
第二十二条 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报交通部备案,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内容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后的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9
发售招标文件
不少于5个工作日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03年1月1日施行)
第七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至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的时间,不得少于5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03年5月1日施行)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2006年8月1日施行)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0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03年1月1日施行)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方法和授标条件应当明确具体,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更改的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2006年8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应当按照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备案。
11
发布投标控制价
开标7日前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黔交建设〔2005〕236号,2005年10月9日施行)之附件《贵州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范本》
第十一条 经算数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投标控制价在开标前7日公布。
12
编制投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日,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03年5月1日施行)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2006年8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一条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日,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日。
13
组建评标委员会(抽取评标专家)
1、抽取申请:在省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时,提前2天日向监督部门提出抽取专家煮面申请;在交通部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时,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组建:开标前24小时内组建评标委员会。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03年1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00号,2001年施行)
第八条 选择评标专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安排,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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