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斯里兰卡投资指南
斯里兰卡投资局
2007 版
斯里兰卡投资局
斯里兰卡投资局(BOI) 组建于1992 年,其前身是1978 年建立的大科伦坡经济委员会。
投资局是为投资者的便利而设立的中枢职能机关,同时也是一个具有自主权的法制机构,其董事会由有利于促进投资过程实施的政府有关部委以及某些国营和私营单位的成员所组成。
凡是符合条件的公司经与投资局签定协议后,即可享受包括免税期、优惠税率、免除关税及外汇管制等方面的各种特殊优惠待遇。
协议条款的实质内容不因政府更迭而改变,这一点也是投资局协议的根本优势所在,很少有其它国家能与之相比。
截至目前,约有1,500 家已与投资局签定协议的公司的业务在运营之中。
主要法规条款
投资局1978 年第4 号法规、1980 年、1983 年和1992 年的修订条款以及投资委法规中的有关条文是适合于外国投资的根本法规。
投资法规定的两种投资类型
· 在投资法第17项条款下,投资局有权给予与政府的经济战略目标相一致的合格公司以特殊优惠待遇,并在所签订的协议中注明。协议可按投资局的规定,修改和免除一些包括税务、海关、外汇管制和进口管制方面所规定的法律条款。
· 在投资法第16 项条款下获准经营的公司允许在国家一般法律规定下携进外资。 但对此类公司,税务、海关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法律条款规定仍将适用。
按公司法规定获准成立的公司,不分投资者的国籍,均可享有同等优惠待遇。
投资局的职责范围
投资局在投资的每阶段进程中为投资者提供指导与协助,其方式为:
· 在提交项目申请前提供信息和指导,必要时也可协调其他部门获取批文。
· 评估申请,提供与所申请项目相应的优惠待遇规定。
· 项目启动阶段的选址及其法律程序清理,提供厂房,安排水、电、废弃物处理、电讯等方面的供给服务以及其它专门性事务方面的指导。
· 向移民局推荐发给公司有关人员居留签证。
· 为进出口清关,进口资本货物、原材料和出口成品的海关手续提供便利
· 在环保规范方面提供指导、并催促环保单位下发批文。
· 必要时在保持良好的雇佣关系和雇工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方面提供协助。
基础设施投资局
基础设施投资局(BII)是在投资局内分设的独立职能机构,负责协调和促进私营部门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投资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为私有管理风险企业或按各自股份承担风险和享有利益的公私合营风险企业,项目通常是按“建造—拥有—运营”(BOO) 或“建造—拥有—运营—转让”(BOOT)的结构进行的.
基础投资局的基本职能:
· 配合有关部委和部门对适合私营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作出决策。
· 配合有关部委或部门准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文件和提出对投资项目建议书的要求,并在国内外发放此类文件。
· 协同有关部委或部门与投资者谈判,商讨产业项目建议书.
· 收审非斯里兰卡政府主动请求的项目建议书,提交有关政府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并协调落实获准后的项目建议书。
· 提供特殊咨询,协助起草意向书和实施协议等有关文件
· 在投资法授权范围内给予税务和其它方面的优惠待遇
· 协助有潜力的投资者做基础设施项目营销
斯里兰卡政府最近推出了全套实施BOO/BOT 和其它类似项目的程序和指导方针。目前,总价值为4.5 亿美元的几个同类项目正在建设或已进入商业运营。
为何选择斯里兰卡?
作为具有潜力的投资者,您无疑会对斯里兰卡的商业和法律环境以及能为您提供的投资便利等提出质疑。
本投资指南为您描绘了一幅国家巨大的投资潜力、多种直接投资可能、过程和优惠政策以及如何通过投资局实施您的投资计划诸方面的蓝图。除本指南外,投资局的网站则是另一信息渠道。
斯里兰卡是南亚地区经济开放的先驱者之一。过去的20 多年来,斯里兰卡遵循自由市场政策创造出了一个有利于投资和经济增长的良好营商政策环境。多年来,国家历届政府坚持开放政策,为外国投资者开辟了众多经济领域。因此,斯里兰卡已成为亚太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区域之一。
诱人的良好政策环境因素:
· 允许外企独资全部进入所有经济领域。
· 不限制所得收入,管理费用,资本金额的汇出以及在活期存款帐户下的外汇自由兑换。
· 宪法保障外国投资的安全。
· 具有知识产权法、争议仲裁法和公司法等成熟的法律和法规框架。
· 同26 个国家签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同37 个国家签有双边免税协定
此外,斯里兰卡还有许多自然特征和竞争优势。
地理位置
科伦坡为南亚和远东主要航线的中枢。近年来,这里的港口已经成为主要的海运中转中心。斯里兰卡期待以其位置优势,通过政策的实施使其成为南亚次大陆的服务中心。基于这一理念,斯里兰卡正在将这一优势位置开发成为:
区域通讯中心 — 我们已在斯里兰卡偏南位置连接上了海底光缆通讯系统和11 个覆盖印度洋的通讯卫星。
区域货物集散地 — 斯里兰卡自古以来就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要冲。科伦坡港现已成为南亚的主要转运港,为面对21 世纪的挑战,我们仍在继续进行科伦坡、高尔、亭可马里和汉班托塔等港口建设
区域服务中心 — 侧重于物流、金融和信息技术方面。
对于想在正在迅速发展为本区域经济龙头的地区投资的制造商、服务商而言,斯里兰卡是当然首选之地。本岛是通往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巨大的印度次大陆的门户。
此外,本区域的贸易屏障正在逐渐消失,包括南亚区域合作联合体(SAARC)在内的七个国家作出决议,在今后的五年内实施南亚自由贸易协议(SAFTA)。斯里兰卡已经与印度、巴基斯坦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斯里兰卡与本区域内的所有国家保持有良好的外交关系和贸易联系。
熟练的劳动力
斯里兰卡劳工以其精细,优质和产品率而闻名。我们有与其它投资区域国家相比更具备训练有素的劳动力。这里的熟练工人和半熟练工人均受过良好的教育,精力充沛。工资标准也更富有竞争力,城市普遍通用英语。
斯里兰卡重视发展人力资源。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表明,在低收入国家中,斯里兰卡人的平均寿命最长(71 岁)、识字率最高(92%)、婴儿和儿童死亡率最低、在发展中国家中斯里兰卡的人口增长率最低(1.3% ),城市发展进度也最为缓慢。这种情况也是独立后历届政府在从幼儿园到大学提供义务教育和对福利方面大量投资的结果。全民实行免费医疗、大学和技术学院的建立顺应工业发展的需要。
今天,投资者看到的将是一只具有现代生产技术的、训练有素的、也是本区域国家中最优秀的和有知识文化、有朝气的劳动力。
我们确信我们会为您提供物有所值的优等劳动力。
生活质量
世界银行统计表明,斯里兰卡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DP)转为人均购买力为3,400 美元/年,这个数字高于菲律宾,比印度高两倍。
据传统基金会公布的1997年经济自由度参数显示,在“经济自由度和总的政策环境质量”方面,斯里兰卡在150 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排名第29位。
斯里兰卡在自然风景、生物种类方面居世界前列,这里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8 个世界遗产地,被认作是具有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度。
生活质量在南亚地区中最高。优美的生活环境、丰富的娱乐设施、五千年的文化底蕴、无与伦比的自然景色、常年适宜的气候使斯里兰卡成为理想的居留地。
商业环境
比较表明,斯里兰卡是亚洲最开放的商业地区之一。外国独资在大多数经济领域内是受欢迎的。只有少数几个经济部门禁止或限制引进外资。收入和资本可自由汇出,不受任何限制。
斯里兰卡政府提供了宽松的营商环境,积极着力于制定吸引私有投资的经济开发政策。私有投资在传统的国有投资领域,如电讯、能源和交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透明的投资法律
国家的投资法极具透明性,并自动适用于许多方面,在投资法条款下,投资局有广泛的权力(对批准的公司)免除实施税务、海关、外汇管制等多种法律条文。
重要的是,当项目公司的合格投资项目与投资局签订协议时,该公司可以终身享有优惠待遇,政府更迭时,优惠待遇不变,这是投资局协议的优势所在。这一点也是少数其他国家能够与之相比拟的。
慷慨的税收优惠
受斯里兰卡政府鼓励的符合条件的某些项目可取得特殊优惠。其项目条件为:
· 促进斯里兰卡工业和服务业提高水准和多样化,着重于先进技术和高附加值的项目
· 为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大型项目
· 营造区域发展机会及开发斯里兰卡相对优势的项目
投资局的便利条件
斯里兰卡投资局是为投资者建立的投资便利化中心。它在投资的不同阶段提出建议并提供帮助。这是投资者唯一需要联系的机构。
投资法第17条下的投资优惠待遇(工业类)
投资目标:
· 生产非传统产品出口,包括可能出口
· 出口定向服务
· 为国内市场生产工业工具和(或)机械设备
· 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 信息技术,信息服务业和信息相关培训机构
· 区域运营总部
· 研究与发展
· 农业和/或除红茶外的农产品深加工
· 出口贸易公司
·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包括发电厂,输变电和供水系统,高速公路、海港、机场和铁路建设,工业园 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 新的或已有的大型项目
· 建立纺织工业自由加工区
工业类项目优惠政策一览表-2006年
目录
资质要求
优惠待遇
最低投资额 (美元)
最低出口量 (总产量的%)
免税期
减税
进口免税
免除外汇管制
10%
15%
20%
资本 货物
原材料
1,非传统产品生产√1
*出口含定向出口
250,000
80%
3年√a
2年
以后
无
是
是√2
是
500,000
80%
5年√a
2年
以后
无
是
是√2
是
1000,000
80%
7年√a
2年
以后
无
是
是√2
是
2, 出口定向服务√9
500,000
70%
5年√a
2年
以后
无
是
是√2
是
3,生产工业工具和/或机器设备
500,000
无
5年√a
2年
无
以后
是√3
否
否
4,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发电站、旅游业和/或娱乐业、仓库和/或冷库、仓库包括后勤基地和供应管理、超市、垃圾回收和/或处理、医院建筑、供水系统及电影工业基础设施。
不多于4个地点、不少于25套住房的建筑项目。
500,000
无
5年√a
2年
无
以后
是√3
否
由投资委决定
4.1.由内阁投资分会或内阁部长批准的其它特殊项目。
500,000
无
5年√a
2年
无
以后
是√3
否
由投资委决定
4.2.由投资委批准的其它基础设施或建筑项目
5,000,000
无
5年√a
2年
无
以后
是√3
否
由投资委决定
5.1,a 信息技术(IT)和/或信息技术服务业√4
15名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的合格技术人员
(表1,见附件1)
150,000
无
附件1
(表1)
2年
是,如果定向出口
是,如果不定向出口
是√5
否
是,如果出口>70%
5.1.b对外商务资料处理(BPO)
(表2,见附件1)
150,000
70%
附件1
(表1)
2年
是
-
是
-
是
5.2 培训学院
(表3,见附件1)
100,000
无
附件1(表3)
2年
无
是
是√3
否
否
6, 区域运营总部
250,000
70%
3年√a
2年
以后
无
是
否
是
7.(a) 由投资委批准的与高新技术相关的工业或商业
5,000,000
无
5年√a
2年
是,如果定向出口
是,如果不定向出口
是√3
是,如果定向出口
是,如果定向出口
7.(b)投资委批准的餐饮业(三星级或以上)等非投资委已实施项目
*外国投资者
5,000,000
无
-
无
无
-
是√3
否
否
*国内投资者
1,000,000
无
-
无
无
-
是√3
否
否
8, 研究与发展
100,000
无
5年√a
无
以后
无
是√3
否
否
9,(a) 农业和/或农产品加工
150,000
无
5年√a
无
5年√a
是,如果定向出口
是,如果定向出口
是√3 如果长期定向出口
是,如果出口大于>70%
是,如果出口大于>70%
9.(b)
为获取HACCP√11证书或国际认可证书而在种植出口方面进行食品加工设备革新的已建或新
150,000
无
5年√a
无
是
如果定向出口
是,如果不定向出口
是√3
(在项目实施阶段内)
否
否
10,出口贸易公司
年营业额
5年内√a10%
以后
无
是
是
是
(ETH)
500-1000
税率
完全出口当地供应
万
和生产的产品或转
美元
口全部进口产品的
1000-2500
5年以上√
出口贸易公司需位
万美元
a5%税率
于出口加工区内或
超过2500
5年√a
加工区以外海关监
万美元
管的的仓库。
11,大型(新/老)项目
转资产新建的从事有关石油,发电厂,变电所,发展高速公路,海港,机场,铁路,供水服务,公共交通,农业和/或农业深加工(散装红茶除外)或投资委和有关部批准的其他任何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
12,500,000
无
5年√a
无
以后
无
是√3
否
由投资委决定
25,000,000
无
6年√a
超高
50,000,000 万美元
无
8年√a
12.1. 大型项目:
无
以后
无
是√3
仅限定向出口项目
由投资委决定的其它定向出口项目
*发电厂,变电所,输电站
12,500,000
无
6年√a
*发展高速公路,海港,机场,铁路、公共交通,供水服务
25,000,000
无
8年√a
*投资委批准的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50,000,000
无
10年√a
基础设施项目
*投资委批准的大型生产或服务业项目或其它商业出口业务
75,000,000
无
12年√a
12.2.遵照全部投资计划和扩建额外投资的现有投资局公司享受低于表中所列免税期限的额外免税期的资格。
100,000,000
无
15年√a
注:总投资为
1,250万美元的公司可享受6年的免税期待遇。如果已获得5年免税期优惠,则将增加1年。
12.3.建立工业园
工业园的发展和管理/特别经济区
500,000
无
3年√10
无
以后
是
年√3
无
由投资委决定
1,000,000
无
5年√10
5,000,000
无
6年√10
10,000,000
无
7年√10
15,000,000
无
8年√10
20,000,000
无
9年√10
25,000,000
无
10年√10
50,000,000
无
12年√10
75,000,000
无
15年√10
13.纺织品产业,印、染、洗、成衣
(包括定向出口)
500,000
80%
5年√10
2年
以后
无
是
是
是
1,000,000
80%
8年
5,000,000
80%
10年
7,500,000
80%
12年
10,000,000
80%
15年
14.建立乡镇出口贸易公司
150,000
100%
5年√a
2年
以后
无
是
否
否
*农产品
*手工艺品
*手工织品和其它地方产品
*其它乡镇农副产品,产业中心建在科伦坡和甘巴哈地区以外
2年
无
是
√a:免税期是从企业开始赢利年计算或从商业运营日或企业生产日起两年之后开始计算。
√1: 非传统物品是指除散装红茶、生胶、胶片、废胶、椰油、块状椰干(使用自动化工业技术生产并享有良好市场信誉的除外)、干椰子、新鲜椰子、椰子纤维或由投资局决定的其它类似物品以外的所有物品
√2: 出口数量,关税和其它规定税款均按在国内销售情况征收
√3:在项目建立/实施阶段内
√4:由投资局决定的信息服务业(包括呼叫中心或联系中心)、数据处理中心、
网络服务中心、电子管理相关项目和其它相关项目。
√5:只准许在项目实施阶段其出口量少于70%
√6: 对建立在斯里兰卡境外的相关公司提供下列几项中任意两项或更多项服务的地区运营总部可取得优惠待遇,如1.行政机构、2.业务和协调、3.原材料与零部件采购、4.研究与发展服务、5.技术支持服务、6.财务管理、
7.市场营销与促销。
√7: 系统研究任何科学技术的结果是促进生产或改进材料、设备、产品工艺或生产流程。但不包括产品质量控制,原材料、设备、产品和生产的常规检测,社会科学和人类学研究,常规数据采集,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研究市场调研或促销。
√8: 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和/或渔业养殖及加工。(红茶加工除外)
√9:出口定向服务:
*服装清洗与精加工
*刺绣
*修船和拆卸船
*染布与精加工
*印布
*纺织品
*服装业及其它工业的电脑设计
*轮船燃料注入
*电影制作
*空运货物服务
*国际客运服务
*集装箱修理
*服装真空包装
√10:免税期是从企业开始赢利年计算或从商业运营日或企业生产日起3年之后开始计算。仅限于纺织品加工区建立的项目。
√11:事故分析
种植出口方面包括茶叶、橡胶、椰子和其它非传统产品
附件 1
信息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优惠待遇
对外商务资料处理行业的优惠待
遇
表 1
表 2
就业人数
免税期(年)
250人以上
05
251-400
06
401-600
07
601-800
08
801-1000
10
1001-1200或以上
12
就业人数
免税期(年)
100人以上
03
101-250
05
251-500
06
501-1000
08
1001-1500
10
1501-2000或以上
12
按照
表1
和表
2的
规定,已运作的投资局所属公司也享受上述免税期待遇和增加就业人数
培训活动/学院
从事以第三产业、技术、职业、技能开发、商务与行政管理、研究生及进修生教育课程为专业和职业目标的教育及培训学院可享受优惠待遇
所有课程均应遵守最低限度的培训阶段和国际或国内的鉴定
培训范围规定如下:
· 英语、英语与信息技术、对外商务数据分理业(BPO)培训、数学与英语、信息技术相关培训
· 有关职业、商务、工业、行政管理与服务的专科研究班课程
· 以职业技能发展为目标的木工、瓦工、汽车焊接以及其它职业技术培训课程
· 外国职业培训
· 纺织服装业、护理业、服务招待业、办公文秘和食品加工业
· 有关工业、服务业、农业与种植业领域的雇员培训及再培训的技能开发和生产率提高的培训
· 制定有培训职工实际能力的非全日制课程大纲的学院
· 外国大学在斯里兰卡开办设获准课程的分院
· 师范院校
· 残疾人教育院校
· 提供电视、广播、电讯等媒介的教育和培训
· 毕业生培训和工业培训
· 财会金融服务及其它经投资局批准的专业
所有在投资局注册的院校无需交纳增值税。现存的投资局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投资局公司进行额外事务或在科伦坡和甘巴哈地区以外建立新址时,同样享受上述优惠待遇。
在科伦坡和甘巴哈地区以外建立中心的学院还将享受其它额外的优惠待遇。
年培训学生数
科伦坡、甘巴哈地区 以外的单位数
免税期
250
-
5 年
500
1
6 年
750
2
7 年
1000
3
8 年
1250
4
9 年
1500
5
10 年
1750
6
11年
2000
7
12 年
工业园区外项目进口免税及付费规定
外国投资的领域限制
参照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斯里兰卡也规定某些限制外资和需要其它法律部门批准的领域,限制的程度视不同的投资领域而定。
比较研究表明,我们所规定的外国投资的限制领域比其它亚洲国家相对较小。政府已表示要进一步减少这些限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宽松的投资环境。
仅限国内投资的保留领域
以下为禁止外国投资的领域:
1, 贷款业
2, 典当业
3, 低于100 万美元的零售贸易
4, 近海捕鱼
自动进入或带有条件批准的投资领域
下列领域的外国投资比例限为40%,外国所有权若超过40%,则由投资局根据个案进行审批
1, 有国际配额限制的斯里兰卡出口产品
2, 茶叶、橡胶、椰子、可可、大米、蔗糖和香料的种植及粗加工
3, 对非再生性自然资源的开采及粗加工
4, 使用当地木材的木材加工业
5, 捕鱼(深海捕鱼)
6, 大众传媒
7, 教育
8, 货物运输
9, 旅行社
10,船运代理
控制的领域
下列领域的外国投资需由相关政府部门或投资局批准(取决于投资局核定的外方投资比例)投资局协助有潜力的外国投资者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一般(由有关部门)直接批准。
1.航空运输
2.沿海航运
3.1990 年的第46 号工业促进法令的一览表2中所列出的任何制造武器、弹药、炸药、军用车辆、军用飞机设备和其他军用硬件的工业和任何制造毒药、麻醉剂、酒精、危险品、毒品、毒性发射物、危险化学药品和致癌物品的工业.
4.大规模机械化开采宝石
5.彩券业
以上所列投资限制外的任何其它领域,外国投资者均可独资经营(占100%).
重要的定义和分类
1. 投资
投资是由股份或借贷而形成的全部项目成本
流动资金净值应超过3 个月的正常开支。
房地产项目中的土地成本不得超过投资额的
25% 。
2. 免税期
除非特殊的缘由,免税期一般从企业业务开始运营之日起生效
3. 红利
任何公司交税红利有10%的税.
4. 出口
为海外客户供货或销售给直接出口商的斯里兰卡境内(通常为投资局批准的)供应商可以被认作是该公司(可以)取得投资局优惠政策
5. 当地销售的关税
* 在投资局规定下在斯里兰卡销售所有成品时需按海关关税条例第十条对进口的原材料和成品征收关税
* 对机械工具制造则只征收进口原材料的关税
* 投资局批准的公司在当地市场销售服装,每件收取25 卢比的统一费用.
6. 外籍雇员的所得税
3 年内外国人的所得税按优惠税率15%,对于旗舰公司是5年
7. 外汇管制法
任何公司一旦与投资局签署协议,其出口产品(生产型企业出口其产量的80%,服务型企业出口70%)将免除外汇管制申请。大型基础设施投资由投资局决定(给予)此项免除。
8. 增值税(VAT)
2002年7月1日公布,2004年1月1日起实行15%单一增值税率。目前的3种增值税率为 1。 免除 2。 0税率 3。15%
9. 港口和机场建设费
对所有在斯里兰卡境内申报的到岸价进口货物征收0.5% - 1.0%的港口和机场建设费。下列情况除外:
1. 1996 年第9 号外交豁免权法规定的外交使团或其他团体进口的物品
2. 以加工和再出口为目的的钻石、宝石、黄金、首饰和电子元件等进口物品
百分之百免除土地转让税
依据2004年8号财政法第58条的规定于2005年3月30日公布的1386/18号政府公报,土地转让时全部免除其转让税.
所有投资局注册的公司购买土地时均可按下述内容百分之百免除土地转让税.
内容
投资额度
1. 不少于一百套住房的建筑项目和不少于一百套不超过10波彻土地的公寓或非公寓套房
-
2. 医院或饭店的建筑和运作
1000万美金
3. 基础设施建设或由财政部长确定的斯里兰卡经济
发展所需的所有其它建设项目
5000万美金
4. 为建立工厂、办公机构、储藏和工人住宿便利的非传统出口产品
上述1-4的所有项目均需以外汇结算
100万美金
5. 所有拥有4层或4层以上共管资产所有权的合资单位在移交给非斯里兰卡国籍者时均需以外汇结算
(适用于所有共管资产、投资局或其它项目)
注:未在规定期限内建立的投资项目,有关公司需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转让税
斯里兰卡投资局
斯里兰卡科伦坡一区世贸中心西塔楼26 层
电话:(0094 11)2434403-5,2435027,2447531
传真:(0094 11)2447994-5,2422407
电子邮箱:info@boi.lk
网址:www.bo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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