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二期工程
安
全
教
育
管
理
培
训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二期工程项目部
目 录
安3-2-1 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
(含分包从业人员名册)
安3-2-2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卡
安3-2-3 各类安全教育记录表
安3-2-4 班前安全活动及周讲评记录表
安3-2-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名册
安3-2-6 安全监护、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持证名册
(企业内部发证)
安3-2-7 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汇总表
填写说明:
附: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基本要求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卡:
(1)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
(2)进行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3)施工单位可使用活页记录填写后装订此内。
(4)布置学习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记录。
2、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安3-2-3)
3、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安3-2-4)
施工班组必须每天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并做好记录。
安3-2-1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
安3-2-1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姓 名
工 种
年龄
性别
三级教育日期
教育时间
安全上岗证号
进工地日期
离工地日期
备注
填表人: 年 月 日
安3-2-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安3-2-2
编号:泥-01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班组及工种:
从业人员手册证号: 本工地建卡日期:200 年 月 日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受教育人
一
级教
育
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
1、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教育人部门
签 名
沈××
安全科
教育人姓名
王××
年 月 日
二级教育
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 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现场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2、 本项目(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常规知识、注意事项;
3、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 高处作业、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5、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教育人班组
签 名
沈××
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
教育人姓名
李××
年 月 日
三
级教育
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主要内容是:
1、 本把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教育人岗位
签 名
沈××
泥工组
教育人姓名
吴××
年 月 日
上岗安全培训记录
日期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工种
培训单位
受教育人
01.2.10
三级教育
8小时
泥工
公司安全科
沈××
01.2.11
三级教育
8小时
泥工
项目部
沈××
01.2.12
三级教育
8小时
泥工
班 组
沈××
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录
日期
成绩
负责人
日期
成绩
负责人
应知
应会
应知
应会
01.2.15
85分
87分
李××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日期
主要事由
奖惩内容
签发人
04.×.×
进入现场作业未戴安全帽
按奖罚条例第×条,罚款50元
×××
事故和事故苗子
日期
事故类别
事故主要原因
伤害部位
证人
安3-2-3各类安全教育记录
安3-2-3
教育类别:防汛、防台教育 教育课时:1小时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建设有限公司
主讲单位(部门)
项目部
主讲人
工程名称
受教育单位(部门)
人数
教育内容:
1、加强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支撑等的检查。
2、做好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与加固。
3、保持基坑四周的防护栏杆及支护的坚固,加强对基坑四周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及时清理沉淀池、排水沟,保持施工现场四周的排水畅通。
5、在防汛、防台救险时,应积极参与并听从救险小组人员的指挥。
6、对救险物资,不随意挪用。
7、请各班长及时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传达教育。
(注:应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安全教育,如: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梅雨季节等)
记录人:×××(签名)
参加对象(签名):
×××、×××、等(所有参加人员签名)
注:教育类别分:新进场工人的进场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操作规程和技能、经常性、季节性、节假日等类。
各类安全教育记录
安3-2-3
教育类别:进场教育 教育课时:1小时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建设有限公司
主讲单位(部门)
主讲人
工程名称
受教育单位(部门)
人数
教育内容:
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不准上岗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操作。
3、按规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拖鞋皮上班,不穿硬底鞋、高跟鞋登高上岗。
4、不准攀爬脚手架、井架或乘井架吊篮上下。
5、无证不准进行特殊工种作业;不准酒后上岗。
6、不准使用无安全防护的中、小型机械,不准戴手套使用木工机械。不懂电器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
和玩弄机电设备。
7、遵守“十不吊”规定,主动避让吊物。
8、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二证一机一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审批证、灭火机、监护人)。
9、不准擅自拆除或挪用脚手、井架、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上的附件和零部件。
10、不准在宿舍里使用电炉、煤气炉、煤球炉和各种电加热器。不躺在床上吸烟
11、严禁在禁烟区、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材料库吸烟。
12、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不准随地大、小便,搞好环境及宿舍卫生。
15、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记录人:×××(签名)
参加对象(签名):
×××、×××、等(25名参加人员签名)
注:教育类别分:新进场工人的进场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操作规程和技能、经常性、季节性、节假日等类。
安3-2-4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表
安3-2-4
工地名称
班组名称
工种
班组人员名单:
吴××、张××、沈××、李××、黄××、陈××、....。
(注:签上全体班组人员名单)
周一记录
今天工作内容为三层外墙粉饰,张××操作灰浆搅拌机,沈××、李××负责灰浆运送,其他人员粉饰,注意事项:1、灰浆搅拌机操作前,应先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可靠的接零和重复接地保护、传动部分、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准作业;如出现故障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机械运转过程中,把手或其它物件伸入搅拌筒内;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清理干净。2、粉饰人员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周围状况,确认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作业;严禁随意拆除脚手架连接件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材料放置稳妥,严禁随意乱扔;做到工完料清;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发现不安全状况、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报告。
记录人:
缺席人员名单:陈××(注明缺席原因) 年 月 日
周二记录
记录人:
缺席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周三记录
记录人:
缺席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续表
周四记录
记录人:
缺席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周五记录
记录人:
缺席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周六记录
记录人:
缺席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周安全活动讲评内容:
一周来,班组人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基本能做到遵章守纪,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状况能及时予以纠正,但个别人员还有不安全行为出现,如:×月×日李××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月×日黄××落手清工作未落实,当时经批评,已予以纠正,今天在此给以口头警告。如今后任何人员再次不遵章守纪出现不安全行为,项目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予以处罚;要求各位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对不安全状况、行为及时纠正,做到“三不伤害”,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施。
记录人:
缺席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尊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基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准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附:安全生产须知:
一、新工人安全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工具等物件。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提升后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架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20孔多空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高空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症、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验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板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有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由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品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 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友邻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秀丽,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4
6
8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 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施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º~70º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劳、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上下。
第四节 季节加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四、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膊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五、起重吊装“不吊”规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局,吊砖必须使用砖龙,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联、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六、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重物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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