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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怎样应对WTO——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访谈录
入世对中国的影响无疑是深远而全方位的。既履行着行政执法职能,又担负着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消防工作,如何应对入世的影响与挑战,这是摆在全国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部队乃至整个消防行业面前的一大紧迫问题。日前,记者就此走访了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家强少将。
“我们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充分地分析判断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高瞻远瞩、统揽全局作出的重大的战略决策。可以肯定,入世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带来深刻的影响;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消防安全工作,也必然会受到入世的影响。入世既对新形势下我国消防工作、消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多方面的冲击和挑战。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怎么采取应对措施呢?总体来看,我们还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趋利避害的方针来沉着应对!”在一间俭朴的办公室里,陈局长说起入世对中国消防的机遇和挑战,豪情激荡,语重心长;谈到回应对策,又是那么胸有成竹,胜算在握。
中国消防走向世界的通行证———完善消防立法
记者: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以制订和执行一整套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入世就得依照WTO规则办事,首先要从法律法规上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多年的实践证明,依法治火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出路,我国消防应对入世是否也需要从法制建设入手?
陈家强:我国的消防法制体系本身就不够完备。有的消防法规已明显滞后,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加入WTO形势的需要。有的消防法规与相关的其他方面的法规在一些条文上有矛盾,不便执行。每年都有不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诞生,但我们的消防技术规范远远跟不上,有些技术规范多少年了没有修改,还有一些急需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尚未制定出台,尤其是涉外的、与WTO规则接轨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更是缺乏。因此,入世对消防法律法规建设首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必将产生有力的推动,促使我们加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进程。我们要抓紧入世以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地方性的消防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律法规、涉外的消防法律法规,我们将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将着手修改;还有一些已经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将及时地废止。当前公安部消防局具体在抓这么几项:一是要在认真总结《消防法》实施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和不相适应的方面,提出局部修订的意见,经公安部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立项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是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并争取列入国务院明年的立法计划;三是对现有的行政规章,比如《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36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等,抓紧修订、出台,使它们适合加入WTO和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要求;四是要新制订一些规章,比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五是按照“适应市场、服务社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国际接轨”的原则,改进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管理机制,加快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六是要积极配合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制定和完善具有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和加强这些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修改?为什么要修改?
陈家强:首先,必须充分肯定,《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消防法制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消防法》施行三年多来,我国的消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消防法》的个别条文也需要及时修订。至于对哪些条文进行怎样的修改与增删,我们正在加紧调研,也需要各方面专家的论证,目前尚不便在媒体上披露太多。为什么要修改?我个人认为,有些内容在《消防法》里是应该有的,但现在还没有。比如,《消防法》是注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像第五章“法律责任”,对这样那样的违法行为该怎么依法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违法的结果———发生了火灾怎么处罚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消防法》对消防的投入应该有明确规定,实际却没有;还有,对政府的消防责任的规定也还不够完备。有些在《消防法》中可以不作规定,比如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都规定了前置条件,不利于火灾隐患的及时消除;又如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举办前,都要经过消防部门检查合格了方能开业、举办。我个人觉得这种规定不尽合理,因为我们当时检查合格了,但我们不敢保证你开业以后或者在举办的过程当中不发生问题,发生了问题怎么办?比如说检查时电气线路没有问题,但由于电气线路的质量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热起火了,这不是我们公安消防机构能保证“合格”的,法律责任应由业主或举办者来承担,而不应该由我们公安消防机构行政审批,好像权力在我们这儿,其实责任都到我们这儿来了。所以,从有些方面来说,应该对《消防法》的部分条文进行修改。
记者:在我国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出台之前,能否适用发达国家,特别是被许多国家认可的美国消防协会颁布的标准、规范?
陈家强:一方面,国际提倡采用的,比如国际标准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技术标准,我们要积极地采用这些国际通行的标准,尽量把这些国际先进的标准、尤其是国际公认的标准引进采用。另一方面,有些不是国际通用的标准,而是一些国家的一些组织,像美国消防协会(NFPA)、美国保险商实验所(UL)的一些标准,如果我们没有,而它们又是比较先进的,比如美国消防协会制定的《生命安全标准》,我们可以和它协商,给它交一定的费用,再按我们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程序和要求,转变成我们国家的消防技术标准,然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认可,我们就可以使用了。
WTO的客观要求———消防监督与国际接轨
记者:消防监督是公安消防机构的根本职能,请问入世之后,消防建审、竣工验收、重点单位和特殊行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消防监督业务工作怎样适应入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哪些方面需要借鉴和引进国外的方式方法?
陈家强:随着我国入世,消防监督的对象日趋多样化,消防执法的环境日趋复杂化,对我们消防监督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执法监督的体制、机制都将产生很大冲击,促使我们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必须全面改革创新。
我们要改变过去以管理者自居,靠行政命令,靠文件,靠仅仅组织一些检查、专项治理来实现消防安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改革过多依靠行政审批、处罚的工作机制,在工作方法上包揽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的做法,而要借鉴国外消防部门依法办事,强调效率,强调快节奏、高质量的服务的工作方法和机制。我们必须强调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公安部党委批准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方案》,建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新的消防监督机制。把那些不该我们行政审批的事项坚决取消,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的由市场来调节,不搞那么多行政审批;还有一些工作应该由其他部门管理的一定要移交出去,避免同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管理。对于依法应该由公安消防机构来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我们要依法把它管好、办好,而且要实现公开化,增加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权限,严密审批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消防监督执法一定要规范化,这也是我们明年工作的要点之一。要统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标准,层层开展规范化的培训,而且要抓试点,推广典型经验。我们还要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的检查、执法质量的考核评比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落实监督执法的责任,确保执法行为依据准确、程序严谨、法律文书规范,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样才使我们的工作不断适应入世的要求。消防监督还要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一是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增强各个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意识,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是推广青岛等地“消防工作进社区”经验,拟报请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召开现场会,指导各地充分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消防巡查、防火宣传检查、志愿消防服务等工作,实行群防群治,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三是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和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巩固和深化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消防博物馆、防火防灾教育馆等,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在妇女、儿童及社会各个层面开展生动活泼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记者: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如何?
陈家强: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的部署,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一,消防产品备案制度已经从今年11月份开始正式取消了。以前,一些公安消防机构用备案这个手段层层备案、层层颁证、层层收费,而且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映。这种取消是顺乎民心的,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其次,是在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和安装资质的管理方面,我们目前还承担了前置审核,就是把材料报到我们这里评审以后,再由建设部去审批颁证。下一步,这个前置审核我们也都要移交建设部。按照国务院关于一件事只能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的要求,按照《建筑法》《建筑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个职能应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在我们正在积极地做前置审核移交工作。第三,消防产品质量的管理,也正在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监总局的5号令,积极、稳妥地进行行政审批改革。第四,抓紧修订公安部30号令、18号令(《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取消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强制检测制度,改进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监督管理方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要取消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填发“一书两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做法,要按照国务院的“三定”方案规定,生产许可管理、市场流通管理、运输管理应分别由国家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实施。这样才符合“职权一致”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记者:有些消防审批,国外交给有关技术部门去做,比如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由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去做,而不是由消防部门去做。我们能不能这样做?
陈家强:建审,大多数国家还是由消防部门审,因为要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法》第十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应该依法审核,而且要加强监督,强化约束机制。要取消一个人包审一个工程和一些地方消防建审干部包片包工程的做法。要实行分技术分专业审核,实行初审和技术总复核、审验分离(审核和验收要分离)制度,实行窗口统一受理、警务公开等一系列措施。下一步要积极尝试网上审核等更为快捷、便利的工作模式,增加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审批工作效率、质量。
为入世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拓展消防部队社会救援职能
记者: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有责任为投资者和广大公民提供广泛有效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保障。入世之后,如何完善我国的消防救援体制和机制,能否建立国家统一的大救援体系?消防部队能否与发达国家的消防队伍一样承担包括急救在内的所有社会抢险救援任务?
陈家强:我觉得,入世以后,消防部队的抢险救援工作会有大的改革,我国消防部队的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实战能力将有明显的提高。因为我们消防部队将在更加广阔的空间加强与国外消防队伍的交流与合作,更多地借鉴国外先进的消防基础理论,引进国外先进的消防装备和灭火救援的战术技术和经验,并在社会救援机制上加快同国际接轨的步伐。
随着形势的发展,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日趋繁重,尤其是美国“9·11”事件发生后,我们一直在思考社会救援问题。我们给公安部党委作了汇报,部党委也很重视,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已经建立了国家反恐怖斗争的机制。在反恐怖破坏、防生化袭击方面,我们消防部队也做了些准备,已有预案,现在正在购置一些生化武器的侦检仪器和设备。
关于救援机制和救援体系的建设,根据我们的国情,我觉得不应该搞重复的建设,应该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的资源优势、装备优势和机动性强、反应快速的优势。第一,这支部队一天24小时分分秒秒都处于执勤战备状态,随时可以迅速出动;第二,这支部队是现役制,国家不需要很大的投入就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第三,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消防部队除了完成火灾扑救任务以外,还要参加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法律已经赋予我们社会救援的职责;第四,从实践来看,自1995年日本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以后,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消防部队已经在全国的重点城市建立了30个消防特勤大队、159个特勤中队,共有6000来人,国家投入1.6亿元,然后按照国家、省级、市1∶1∶2的比例解决了消防特勤部队逾十亿元的装备经费,进口了一批化学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车、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还有化学毒害物质侦检、堵漏、输转、洗消设备和药剂,还有破拆、救生、防护设备。“十五”期间,消防特勤队伍建设仍然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重点。公安部已经报告国务院,希望改进和加强消防特勤部队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增加编制,现正在审批的过程当中。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大力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在巩固30个重点城市消防特勤大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大中城市组建消防特勤队站,加快特勤队伍网络化建设。针对可能发生的特殊灾害及爆炸、生化等恐怖袭击、破坏事件,制定和完善人员紧急疏散、现场处置和跨区域增援预案,并加强灭火救援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演习,切实提高扑救现代火灾和抢险救援的战斗力。
应该说,消防部队作为一支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直接领导指挥和调动的队伍,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出动迅速,反应迅速,在社会大救援中将来一定会大有作为。特别是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而且在“九五”期间已经成功处置化学危险物品、毒气泄漏事故两万多起。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我们消防部队官兵一定要按照江总书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的指示,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国家分忧。我们计划明年在成都开现场会,推广厦门和成都消防部队社会救援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拓展抢险救援职能,推动全国消防部队向多功能化发展,更多地承担社会救援任务。
中国企业翱翔全球市场的两翼———现代企业制度与技术创新
记者:入世对中国消防产业的冲击有多大?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该如何应对挑战?
陈家强:加入WTO,我想对我们国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同样是机遇和冲击并存。一方面,入世以后,我国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就可以更多地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方法,还可以更多地引进外资来加快我国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比如,降低关税,就可以把比较先进的消防车底盘引进来,提高我国各种消防车辆的功能和性能。另一方面,加入WTO,给我国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了一个在国际市场竞争的空间,我国一些具有优势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就可以充分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运用反歧视等规则,更有利于我们国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也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为我国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从总体上看,集团化的优势企业、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企业不多,大量的是分散、小型的企业,生产管理也比较粗放,所以,入世之后,国外大量的消防产品和技术进来了,将会有相当一部分效率不高、科技含量不高、产品质量比较差的我国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在国际竞争当中难以生存和发展,有的甚至会被淘汰。
面对这种局面,我国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利用入世过渡期及有关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条款,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抓紧实行资产重组、资源重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实现集团化经营和产品更新换代,不断提高我国消防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1>2的增值公式———构建消防保险互动机制
记者:保险业曾被看作中国入世的最后一个障碍,因为“洋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冲击不可低估。如何看待“洋保险”进入中国消防市场?我国消防与保险的结合前景如何?
陈家强:入世将使我们国家多年没有解决得好的一个问题,就是消防和保险怎么有效地结合、紧密地结合的问题得到解决,对促进保险事业和消防事业的发展都会发挥积极的作用。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保险和消防基本上没有结合起来,保险是“积极的投保,消极的赔付”。我认为它是消极的赔付,好像赔偿得越多,保险公司的贡献就越大。但是,加入WTO以后,“洋保险”要进来,我们的保险业也将加大开放的力度。国外的保险,我知道,都是与消防紧密地结合的。第一,一个单位要投保,你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条件,否则,保险公司不接受你投保;第二,单位投保以后,还有做好自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义务;第三,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保险赔偿是高额赔偿,为了实现保险商的利益、效益,保险公司要直接参与消防工作,经常主动地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投保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自觉地搞好消防工作,以降低火灾风险。国外保险业进入中国市场,将以优质的服务体系、先进的管理水平、高额的赔偿额度,吸引我国效益好、火灾风险小的企业,而将消防风险大、安全系数小的企业留给国内的保险公司,这必然迫使我国的保险业注重完善和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功能,才能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竞争,也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树立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观念。
我们公安消防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与消防、金融与消防的关系,探索、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努力使保险承保、金融信贷与投保、借贷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相联系、相制约,形成互相促进的关系,特别是构建消防与保险互动机制,促使投保单位自觉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减少生命财富的损失,从而实现保险与消防的双赢。
入世应从自身建设做起———消防部队亟待提高整体素质
记者:随着入世,消防监督和保卫任务日益加重、日趋复杂,作为消防执法主体和灭火救援主力军的公安消防部队如何在数量和质量建设上应对入世后的形势发展需要?
陈家强:入世将使我国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随着消防监督对象的多样化,消防执法环境的复杂化,灭火救援任务的日益加重,我们公安消防部队在编制、警力、装备、投入等方面严重不足的问题会更加突出。就警力不足来说,发达国家政府消防人员占人口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在万分之三至五以上,而我国还不到万分之零点九。增加警力需要通过增编来解决,消防部队的增编问题已列入公安部关于整个公安系统“十五”增编计划报告当中,将报请国务院审批。
与此同时,入世对我们消防部队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对我们国家分化、西化、渗透、颠覆等政治图谋是不会改变的。随着我国入世,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腐朽的思想文化也会对我们消防官兵产生消极的影响,我们必须加强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确保队伍的稳定,确保广大消防官兵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另一方面,新一轮世界经济与科技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综合素质的竞争,我们消防部队要在新一轮的竞争中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就要适应入世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外的法律法规知识、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还要学习外语、科技、网络技术、经济等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技能,学会处理涉外消防工作,提高对外消防交流与合作水平。提高部队整体素质,还必须加强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和装备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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