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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员工作手册定稿(50本)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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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篇 各管理委员会资料管理规范要求 1 第二篇 各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2 第三篇 各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3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3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4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5 四、病案管理委员会 6 五、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7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7 七、输血管理委员会 8 八、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 9 九、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 10 十、学术管理委员会 11 十一、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 12 十二、手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3 十三、放射诊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13 十四、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14 十五、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15 十六、财经管理委员会 15 十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6 十八、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 17 第四篇 院级委员会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19 工作制度 19 一、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19 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0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0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1 五、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1 六、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2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23 八、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3 九、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4 十、学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5 十一、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26 十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7 十三、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7 十四、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8 工作职责 29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29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29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0 四、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1 五、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2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32 七、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3 八、医院伦理委员会职责 34 九、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35 十、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5 十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36 十二、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6 十三、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38 各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岗位职责 38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人员岗位职责 38 (一)主任职责 38 (二)副主任职责 39 (三)成员职责 39 (四)工作人员职责 40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40 (一)主任职责 40 (二)副主任职责 41 (三)成员职责 41 (四)工作人员职责 42 三、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42 (一)主任职责 42 (二)副主任职责 43 (三)成员职责 43 (四)工作人员职责 43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44 (一)主任职责 44 (二)副主任职责 45 (三)成员职责 45 (四)工作人员职责 46 五、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46 (一)主任职责 46 (二)副主任职责 47 (三)成员职责 47 (四)工作人员职责 48 六、医学理论委员会职责 48 (一)审批工作程序 48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49 (三)主人职责 49 (四)秘书职责 50 (五)成员职责 51 七、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52 (一)主任职责 52 (二)副主任职责 52 (三)成员职责 53 (四)工作人员职责 53 八、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54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54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54 (一)主任职责 55 (二)副主任职责 55 (三)成员职责 56 (四)工作人员职责 56 九、学术管理委员会 57 (一)主任职责 57 (二)副主任职责 57 (三)成员职责 58 十、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 58 (一)主任职责 58 (二)副主任职责 59 (三)成员职责 59 十一、设备管理委员会 60 (一)主任职责 60 (二)副主任职责 60 (三)成员职责 61 第一篇 各管理委员会资料管理规范要求 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能。每年度的管理工作运行情况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资料,资料卷宗目录要求规范如下: 1、委员会成员花名册。 2、委员会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3、委员会管理工作任务。 4、委员会工作制度。 5、委员会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 6、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专项工作方案或计划。 7、委员会管理工作流程图、职责树状图。 8、委员会各种大事记录、活动(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反馈、整改等)记录、会议记录、工作简报、图片资料。 9、委员会质量管理方案、质量指标、质量检查考评标准。 10、委员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管理资料。 11、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各种报表、统计指标、分析报告。 12、委员会工作阶段小结,年度工作总结。 第二篇 各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各管理委员会会议是商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质量控制及考评的管理例会。 二、例会成员由各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会议日期由该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拟定,交副主任审核后报主任批准。 三、临时性召开的委员会由办公室做好安排,安排情况及时报副主任审阅,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内容。 四、会前做好议事内容安排,讨论主题突出,议事主题提前发通知至各委员会成员,做好发言议事准备。 五、会议讨论内容由办公室人员或副主任负责详细记录,会后分条款整理后相应事宜报副主任或主任审查后组织执行。 六、会后所安排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应分项目实施督导,认真落实形成决议后应执行的项目。 七、各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积极参会,遵守会议纪律,执行会议决议。 八、各委员会成员除认真履职外,应做好管理工作表率作用,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 第三篇 各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 任:罗孝平(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邓小东(副院长 主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胡胜广(院办公室主任 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成 员: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彭祖芬(内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李比尔里(儿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孔 燕(骨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王廷巧(普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姜世平(护产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龚恩菊(传染科护士长 护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李 梅(手术室护士长 护师) 杨 昶(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李清燕(急诊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臧正香(供应室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孙海勇(信息科科长) 黄 伟(病案科科长 护师)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日常事务由吕通联同志负责。各科室相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石一扭呷(感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办公室设在质控科,由李升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李清燕(门、急诊部护士长 主管护师) 彭祖芬(内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孔 燕(骨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姜世平(妇产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龚恩菊(传染性疾病科护士长 护师) 李 梅(手术室护士长 护师) 臧正香(供应室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李比尔里(儿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王廷巧(普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委员会设办公室在护理部,高学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四、病案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孙海勇(信息科科长) 黄 伟(病案科科长 护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石一扭呷(感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办公室设在信息科,日常事务由李升才、黄伟、孙海勇、吕通联同志负责。 五、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主 任:罗孝平(院长、主治医师) 副主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唐学峰(外科副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李清燕(门、急诊部护士长 主管护师) 彭祖芬(内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孔 燕(骨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姜世平(妇产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龚恩菊(传染性疾病科护士长 护师) 李 梅(手术室护士长 护师) 臧正香(供应室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李比尔里(儿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王廷巧(普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刘 艳(西药房主任 主管护师) 办公室设在院感科,日常事务由刘达玲同志。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成 员: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方光美(西药房主管药师) 张维春(西药房主管药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唐学峰(外科副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办公室设在院感科,日常事务由刘达玲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七、输血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成 员: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办公室设在检验科,日常事务由周兴兰同志负责。 八、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林家兵(支部副书记) 胡胜广(办公室主任 医师) 成 员: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总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唐学峰(外科副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委员会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由胡胜广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九、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 任:邓小东(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林家兵(支部副书记) 马阿格(保卫科长) 韩 飞(后勤科长) 成 员: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胡胜广(院办公室主任 医师) 唐学峰(外科副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吉克史火(保卫科成员) 阿力木只各(保卫科成员) 阿支尔色(保卫科成员、县城关出所干警)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日常事务由马阿格同志负责。 十、学术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胡胜广(院办公室主任 医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委员会设办公室在科教科,由吕通联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十一、生物安全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胡胜广(院办公室主任 医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主治医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马阿格(保卫科长) 委员会设办公室在检验科,检验科下设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周兴兰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手术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李 梅(手术室护士长 护师) 孔 燕(骨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王廷巧(普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姜世平(护产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孙海勇(信息科科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质控办,由李升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十三、放射诊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成 员: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放射科,由余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十四、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主 任:罗孝平(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邓小东(副院长、主治医师) 黎洪武(财务科长 助理会计师) 成 员: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胡胜广(院办公室主任 医师) 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设备科,日常事务暂由邓小东同志负责。 十五、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主 任:罗孝平(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成 员: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余 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办公室设在质控办,由李升才同志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 十六、财经管理委员会 主 任:罗孝平(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邓小东(副院长 主治医师) 黎洪武(财务科长 助理会计师) 林家兵(支部副书记) 成 员:刘万芬(会计员) 吴 仙(会计员) 刘 刚(会计员) 胡胜广(院办公室主任) 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总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科,日常事务由黎洪武同志负责。 十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邓小东(副院长、主治医师) 林家兵(支部副书记) 成 员: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韩 飞(总务科长)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办,日常事务由林家兵同志负责。 十八、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 主 任:马庆明(副院长 主治医师) 副主任:吕通联(医务科科长 主治医师) 胡胜广(院办公室主任 医师) 成 员:邓小东(副院长 主治医师) 高学英(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李升才(质控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刘达玲(院感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朱美会(内科主任 主治医师) 彭祖芬(内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陈熙周(儿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李比尔里(儿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唐学峰(骨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孔 燕(骨外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黎 才(普外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友兰(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姜世平(妇产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石一扭呷(传染科主任 主治医师) 龚恩菊(传染科护士长 护师) 阿米旭忠(麻醉科主任 麻醉医师) 李 梅(手术室护士长 护师) 杨 昶(门、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李清燕(门、急诊科护士长 主管护师) 藏正香(供应室护士长 副主任护师) 陈逢英(药剂科主任 主管护师) 黎洪武(财务科长 助理会计师) 周兴兰(检验科主任 检验师) 余波(放射科主任 放射医师) 粟高国(中医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邓 祥(康复医学科主任 主治医师) 杨 萍(口腔科主任 主治医师) 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由吕通联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篇 院级委员会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一、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医院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医院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和贯彻落实各项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进步与完善。 二、讨论切实可行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及具体实施方案。 三、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院领导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和持续改进方案,建立完善的质量与安全考评体系(检查、考核、评价、反馈、监督及持续改进措施) 五、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定期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做好会议及工作记录。 六、议事前对需要讨论的问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拟订解决措施和方法,未列入议题的事会上不做谈论。 七、对质量与安全管理需完善的制度及各种规范,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书面汇总、提出方案等程序,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当出现意见分歧时,可复议或请领导及上级决定。 八、议事时参会委员要准时到场,遵守会议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及时执行决议。 九、对决议的执行要有实施方案、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 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主任由院长担任。 二、根据医疗、护理、后勤、财务等的实际情况及医院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与安全标准。 三、随时对医院各种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研究提高质量和保障安全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四、对医疗、护理、药事、医院感染、病案、输血等各相关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季度听取各相关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 五、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协调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研究提高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工作,制定工作规划、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方案、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由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协助开展日常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和具体的考核标准,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 三、认真负责地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和质量管理工作任务,每月组织一次对各科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各科室、各部门和各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病历、处方的书写进行一次抽查。 四、根据每次抽查结果,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医疗质量教育,检查事故、重大错误的防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以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护理服务为主要任务。 二、制订、完善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三、定期组织护理质量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审议以下内容:全院性护理工作决策;各阶段护理总体工作计划;全院统一的护理工作制度和各科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增补和修订;各种护理差错事故的处理决议等。 五、在紧急情况下,委员会应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商讨应对措施。 六、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护理质量管理情况及护理质量委员会工作情况。 五、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病案管理委员会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制定工作规划、计划。 二、医务科是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病历书写质量,“病历质量考核组”、“护理质量考核组”的考核工作。 三、病案室负责病案管理、借阅等工作。 四、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带头遵守《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条例》和医院病案管理借阅制度。 五、病案管理委员会不定期举行工作联系会议,可委托医务科和科室病历小组行使职权,及时通报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护理病案质量。 六、负责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六、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订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订医院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二、对院内发生的感染暴发、流行,及时进行调查分析,上报主管部门,并提出控制措施。把感染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协同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订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四、对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通报本季度医院感染情况,根据医院制订的管理制度,考评管理效果,研究预防感染措施。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每年一次)药品品种范围。 三、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药械科提名,报委员会审批。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审议和监督检查本院药品的购进和使用,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五、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械科药剂质量情况。 六、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七、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注意收集临床用药中的反馈信息,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药物不良反应、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八、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主持工作 二、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输血科,日常工作由输血科负责处理操作 三、制定并监督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四、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输血管理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重大输血不良反应到场处理 六、每年对全院输血工作进行总结和计划 九、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是一独立的群众组织,以规范医务科技行为,保护受试者、研究者及应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制意识和医德观念为主要任务。 二、医伦会以《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医学国际组织理事会及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文献为指导原则,并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及道德规范的约束。 三、医院负责伦理委员会成员的任免事项,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伦理委员会成员是兼职的。伦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相对独立,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根据伦理审查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对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伦理委员会法定到会人数不少于2/3人,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和其他单位的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成员。只有参与审查的伦理委员会成员才有决定权,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同意票超过法定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通过。审查决定可以是:同意;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不同意;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如果存在利益冲突,该成员应从会议的决定程序中退出;该利益冲突应在审查前向伦理委员会主任说明,并作记录。 五、伦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审查项目的专业,可邀请非委员会专家出席会议,就所提议的研究方案向伦理委员会提供专门的意见,但不参加投票。 六、伦理委员会成员必须接受有关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道德和科学方面的初始培训和继续教育,并通过考核合格表明其达到培训要求和预期目标。兴文县人民医院为伦理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七、伦理委员会成员应签署委员声明,同意公开他/她的完整姓名、职业、专业、单位、地址、通讯等。 八、伦理委员会成员应签署一项有关会议审议内容、申请材料、受试者信息和相关事宜的保密承诺。 九、每次伦理审查前,伦理委员会成员,邀请的非委员会专家均应声明是否存在与伦理审查有关的利益冲突,保证将任何可能有关的利益冲突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十、伦理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会议日程安排、会议记录、决议通告、档案管理、年度工作总结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十、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学术权威医(护、药、技)师以及有关人员组成。是院长领导下,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协助院长对医院实施学术领导的专业机构。 二、学术管理委员会应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贯彻执行党对医疗卫生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全院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开展积极有效地学术活动。 三、在开展学术活动中,应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临床医疗、预防实践相结合,开展中西医结合,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医学道德,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 四、学术管理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五、学术管理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重大变更或较特殊情况,院长有否决权。 六、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七、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在医务科,负责执行委员会会议事项,承办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十一、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宣传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医务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和日常监测。发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一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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