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黄合少镇第二中心校岗位设置聘任考核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
所有专业岗位,以2002年为基数为10分,每少一年减1分。
二、教(工)龄
截止2009年底,教龄每满一年给0.4分,累积计算。
三、各类人员的职责和工作量
(一)管理人员(各校的正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住宿管理员、大队辅导员)考核标准。
1、2006年秋季到2009年秋季任职,累计每年一分(按实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给分,最高不得超过3.5分)。
2、职责管理范围内所管理教师人数。以2009年秋季为准,管理每位教师0.1分。
3、管理学生人数。学生人数100人以下加2分,100人以上每增加50人给2分。
4、中心校环节人员,以2009年秋季为准,根据本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每一项加2分,累计合并计算。
(二)工作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政教、总务工作人员、生活管理人员)考核标准
1、班主任工作,从2007年春到2009年秋季止三年中,班主任所带班级年限累积计算,每年1分。以合并计算后平均班容量(25人)为标准,25人以上给3分,20-24人2分,19人以下1分
2、教师任课工作量。以2009年秋为依据,以周合并计算,语、数、英每任一节加0.5分,其他科目每任一节加0.3分,每任一种课程加0.1分。
3、兼教学辅助管理的人员,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电教人员、保管、会计、其它服务项目管理人员,每任一项加1分。
4、从事政教、后勤工作人员。以2009年秋为为依据,食堂就餐人员人数在150人以下8分,150人以上10分。
5、生活教师,以2009年秋住校生为依据,每住2名学生0.1分,累积计算。
四、截止2009年12月31日前,坐休、外借(不在岗位)人员不予考核打分,最高不能超过原岗位。
五、考勤
满分10分,以2009年秋季为依据,一学期事、病假每请一天扣1分(特殊大病除外);迟到、早退累计4次扣1分;旷工累计三周者,不予考核打分。
六、获奖情况
(一)任职以来最高的一个荣誉作为依据,中心校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内蒙级8分,国家级10分(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要求出示原件)。
(二)历年来,获得区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并有证书的教师,区级2分,市级4分,自治区级6分。
(三)2008年、2009年,中心校组织的抽考、毕业考试获“语、数、英”单科考试第一名的有一科加3分,累积计算。
黄合少镇第二中心校
20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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