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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署质量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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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 量 手 册 (依据ISO9001:2000标准) 文件编号:SCT/QM 版 本:A/0 编 制:ISO9000贯标办 受控状态: 审 核: 任承彝 分发号: 批 准: 李勇库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目 录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1 章节号 标 题 ISO9001:2000标准条款对照 质量手册发布令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1 前言 1.1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简介 1.2 质量手册说明 1.3 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2 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 3 质量方针、目标和过程方法 4 质量管理体系 4 5 管理职责 5 6 资源管理 6 7 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事务的实现 7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 9 附件 9.1 本办组织结构图 9.2 本办质量管理结构图 9.3 本办工作流程 9.4 质量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 9.5 程序文件一览表 9.6 管理文件清单 9.7 手册的控制及修改记录 9.8 常用法律法规清单 9.9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清单 质 量 手 册 发 布 令 为进一步提高本办机关管理水平,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质量行为和意识,本办决定全面贯彻、执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符合国际质量管理标准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改进,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本《质量手册》是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 要求》的要求,结合本办的工作特点编制而成。《质量手册》是本办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和工作指南;同时,也是本办开展质量培训、质量审核和质量考核的依据。因此,自本《质量手册》发布之日起,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质量手册》,深刻领会其精神,并在各项质量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本手册的要求和内容执行。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最高管理者:李勇库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 要求》,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领导,特任命任承彝副特派员为本办管理者代表。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1.全面负责本办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主持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需要,并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工作; 3.确保在本办范围内提高全体干部和员工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4.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权; 5.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6.向本办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要求。 特此授权!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最高管理者:李勇库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简介 章 节 号 1.1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2 1 前言 1.1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简介 四川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故乡,也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前沿。作为四川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成都市,是我国西部的重要历史名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就置身于西部大开发这块热土之中。 成都特派办组建于1988年底,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二批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办之一。建办之初,成都特派办只有20余人、3个处室。经过五任特派员和全办职工十几年的持续奋斗,成都特派办已得到长足发展。现设办公室、法制处、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金融审计一处、金融审计二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农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计算机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4个处室。全办现有职工155人(其中离退休职工39人),其中在职职工116人, 平均年龄38.7岁。在职职工中,有审计业务人员102人,占职工总数的88%;大学本科以上文化94人,占职工总数的81%;已有博士2人,硕士研究生14人,研究生学历7人;目前尚有在读博士4人,在读硕士10人;具有高级职称资格10人,具有中级职称资格56人,取得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资格1人。经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全系统专项考试,达到中级外语水平43人,达到高级外语水平14人,取得计算机中级技术资格37人,初步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人才结构。 根据审计署授权和安排,成都特派办主要承担对中央在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固定资产投资与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署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截止2004年底,成都特派办先后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1508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495亿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金额365亿元,增加财政入68亿元;共向审计署报送综合及专题报告1431份,编发审计信息简报1009篇,被中办、国办、审计署采用660余篇次。有40个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优秀(表彰)项目,其中被评为全国审计项目二等奖1个,全国优秀审计项目1个,全国表彰审计项目2个。特别是近年来,成都特派办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示精神,大力查处经济领域里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简介 章 节 号 1.1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2/2 的违法犯罪问题,发现并移送经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07件,追究刑事责任人数116人,追究行政责任人数31人;向审计署报送重大问题专题报告106份,其中经审计署向国务院上报63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39件。 成都特派办在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方面,多次受到审计署、中共四川省委的表彰。成都特派办领导班子先后6次被中共四川省直工委评为“学习、团结、勤政、廉洁” 四好班子, 1998年被中共四川省委命名为“四好班子”;1999年,成都特派办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2002年,成都特派办被中纪委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联系单位。成都特派办有1人荣立审计署三等功,5人被省直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人被省直工委授予“三八红旗手” 称号。 2004年,成都特派办新一任领导班子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求发展,三年上台阶,四年创一流”的奋斗目标。目前,成都特派办在加大审计监督执法力度,打造审计项目精品的同时,按照成都市城市整体规划,正实施整体南迁。届时,成都办将展示新的精神风貌,创造更加辉煌的工作业绩! 本办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89号 电 话: (028)87762487 传 真: (028)87762487 邮 编: 610031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手册说明 章 节 号 1.2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1 1.2 质量手册说明 1.2.1手册主题 质量手册依据ISO9001:2000标准编制,是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手册阐述了本办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合理性;明确了本办的组织机构设置,结合本办工作特点,系统阐述了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间的相互关系和持续有效控制的原则要求。 1.2.2手册用途 本手册适用于本办范围内的审计业务和行政事务管理事宜。 本手册对外是质量管理的承诺,证明其符合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有持续满足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对内是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各处室、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依据和行为准则。 1.2.3手册控制 本手册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编写,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发布实施。 本手册的发放范围为办领导,各处室、中心的负责人和最高管理者指定的相关人员。 本手册的修订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征求办领导和各处室、中心对手册的意见,汇总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核,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进行修订。 本手册的发放,版本号及有关修订的具体方法详见《文件控制程序》。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办公室,母本存档于办公室。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章 节 号 1.3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1 1.3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鉴于在建立本质量管理体系之前,本办已按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种文件规定和要求实施行政管理,以及部分工作的完成方式、信息的传递方式、记录的储存形式等已以计算机媒介形式体现,因此在建立本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行政机关管理体系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结合,这种融合的程度在正常运行中将逐步扩大。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 章 节 号 2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2 2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 2.1引用标准 a)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b)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2.2关于删减 2.2.1 删减的条款 本质量手册依据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第1.2条内容,在不影响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对以下条款予以删减: a)7.3—设计和开发 b)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2.2.2 删减的理由 a)审计机关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执行依据由国家统一规定,本办无权自行制定,故对ISO9001:2000标准中的7.3—设计和开发予以删减。 b)本办在开展审计业务过程当中,审计质量的控制无需借助监视和测量装置,故对ISO9001:2000标准中的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予以删减。 2.3术语和定义 2.3.1本手册适当引用ISO9000:2000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2.3.2本手册对所使用的术语作如下说明: a)供方:提供产品的组织和个人。本手册中的供方指为本办提供产品的组织和个人。 b)产品:过程的结果。本手册中以下所提的产品指本办的审计活动及其成果。 c)顾客:接受产品的个人或组织。本手册中的顾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 d)相关方:除本办供方、顾客以外的,与本办审计业务执行、结果利用及行政管理有关的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 章 节 号 2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2/2 e)被审计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审计署有关规定或授权,应当接受本办审计(调查、检查)的组织。 f)审计:本办依照法律法规及审计署有关规定或授权,独立地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经济监督活动。 g)服务中心:本手册的服务中心指本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时也简称“中心”。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方针、目标和过程方法 章 节 号 3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3 3质量方针、目标和过程方法 3.1质量方针 本办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审计理念和本办的工作宗旨制定如下方针: 依法客观公正 廉洁务实创新 维护经济秩序 促进科学发展 质量方针注释: 依法,一方面指审计工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活动并体现法制的要求,另一方面指通过审计工作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客观,指审计取证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地反映审计事项的本来面目,并实事求是地进行定性和处理;公正,指审计执法要不偏不倚,公平对待所涉及的单位、人和事,所有工作人员要诚实正直,避免因个人好恶、主观臆断影响审计结果;廉洁,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审计署制定的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有关廉洁规定,廉洁从审;务实,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工作讲求实效,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创新,指本办通过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处室,建立健全激励及约束机制,鼓励全体职工学习和提高工作技能,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维护经济秩序,指本办必须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发挥审计的防护性作用;促进科学发展,指本办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加强管理促使审计事业不断发展,通过改进审计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依法客观公正,廉洁务实创新,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科学发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依法、客观、公正、廉洁、务实、创新反映了审计的本质属性及新时期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依法是审计工作的根本,客观公正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廉洁务实创新是审计机关的工作作风;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科学发展是审计工作的宗旨和目的,以满足顾客对审计工作的要求。 3.2质量目标: a) 审计任务完成率100%。 b) 违反法定审计程序的事项发生率为零。 c) 审计业务不合格控制目标:审计证据不充分、定性错误、数据错误、引用法规不准确等严重不合格项的发生率为零;对外公告所涉及事项因各类差错导致不合格项的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方针、目标和过程方法 章 节 号 3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2/3 发生率为零。 d)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的维持、胜诉率为100%。 e)对来信、来访等举报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率为100%。 f)对投诉或举报我办人员违纪事件的处理率为100%。 g)全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99%。 本办上述质量目标根据质量方针制定。各处室、中心依照本目标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制订各自的质量目标,并依据《年度处室目标考核办法》对体系绩效实施监控。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最高管理者:李勇库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方针、目标和过程方法 章 节 号 3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3/3 3.3过程方法 3.3.1概述 为了有效贯彻和实施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通过利用现有资源和原有的管理模式,与ISO9001:2000标准过程方式进行融合,实现过程、方法的进一步优化,并采用“PDCA”循环的方法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实现过程的增值、增效和对过程的持续改进。融合后审计过程模式图满足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 3.3.2审计质量体系过程模式 资源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要求 :信息流 :增值 图释: 输出 输入 实现 满意 审计署、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及相关方 审计结果 审计业务、行政管理的实现 审计署、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及相关方 管理职责 监测、分析和改进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管理体系 章 节 号 4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3 4质量管理体系 按照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同时考虑审计机关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予以持续改进,确保审计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满足顾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4.1总要求 a)本办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各处室、中心的审计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识别和策划。 b)建立书面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确定各处室、中心的审计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各项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确定为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要的准则和方法,包括满足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要求的过程控制的作业指导书等。 d)通过检查、监督、考核、记录等手段获得必要的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有效运作和对这些过程的监控。 e)通过监控和分析这些过程,并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持续改进,使审计业务管理及行政管理满足规定的要求。 f)非经审计署授权或者本办最高管理者批准,本办不得将审计监督工作委托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4.2 文件要求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质量手册; c)实施审计业务管理及行政管理过程控制所必须的(含标准要求的)程序文件; d)本办为确保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工作文件如各种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等;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管理体系 章 节 号 4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2/3 e)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需的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数量和详略程度与各处室、中心的工作范围、工作类型、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以及审计工作人员的能力相适应。 各处室、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执行,以满足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与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有效整合,并保持一致性,以充分发挥各系统的效能。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采用任何媒体形式或类型。如纸张、磁盘(带)、光盘、照片、其他电子媒体或它们的组合。 4.2.2质量手册 本质量手册是本办各处室、中心开展审计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及其有效性的内部沟通方式作出了规定,描述了对审计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过程的控制方法和原则,以及实施记录的控制,具体说明了如何按照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4.2.3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以文件化的形式表现,并对其要求的文件建立了《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控制,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批、更新、识别、使用、发放、标识、作废等符合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 4.2.4记录控制 根据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记录控制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记录进行标识、储存、检索、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控制,以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和有效运行的证据。 支持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质量管理体系 章 节 号 4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2/3 《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8 5 管理职责 通过对组织机构内各处室、中心及工作人员规定明确的职责,并定期举行管理评审,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本办质量管理方针的贯彻落实和质量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5.1管理承诺 本办最高管理者通过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制定并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定期进行管理评审,确保可获得必要的资源,对本办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通过本办各处室、中心的有效工作,及时了解、收集顾客服务的需要和期望,并根据审计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特点,在实现质量目标的前提下,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需要与期望得到确定,并转化为工作要求。通过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使这些工作要求得以满足,并对满足程度予以监测和评价。 5.3质量方针的实现 经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的质量方针,通过文件、会议、学习等形式,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理解和贯彻执行,并在管理评审中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实施定期评审。 5.4策划 5.4.1质量目标 a)为确保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能够得到贯彻和落实,在本办的相关职能和各层次上均建立可测量的质量目标。 b)办公室为本办质量目标归口管理部门,各处室、中心负责本单位质量目标管理工作。 c) 本办制定并保持《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实现对质量目标的管理和控制,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2/8 使质量目标持续适宜、有效。 质量方针、目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手册第三章。 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为实现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本手册第四章4.1和4.2的要求,本办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进行了策划,策划的结果体现在本手册、程序文件和过程运行需要的其他文件中。 当体系因机构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应保持体系的完整性,即仍满足ISO9001:2000标准的所有要求。 5.5职责、权限和沟通 5.5.1职责和权限 5.5.1.1本办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 5.5.1.2特派员职责 a)特派员的工作职责 (1)全面主持本办工作,对审计长负责; (2)领导、组织制定本办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领导、组织本办审计业务工作; (4)领导、管理本办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工作; (5)负责本办日常政务管理工作; (6)领导、组织本办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7)领导、组织本办审计信研和对外宣传工作; (8)负责与审计署和其他特派办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9)完成署领导交办事项。 b)特派员在本办质量控制中的职责 (1)主持制定、批准发布本办质量方针、目标,审批《质量手册》;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3/8 (2)任命管理者代表; (3)主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4)决定本办组织机构的岗位设置及资源配置; (5)全面负责审计业务和行政管理质量。 5.5.1.3副特派员(含特派员助理、局级审计员)的职责 a)副特派员(含特派员助理、局级审计员)的工作职责 (1)参与全办的决策和管理工作,对特派员负责;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审计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3)协助特派员管理本办日常政务、队伍建设; (4)协助特派员沟通、协调与审计署和其他特派办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5)完成特派员交办事项。 b)副特派员(含特派员助理、局级审计员)在我办质量控制中的职责 (1)负责并保证本办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体系文件在其分管的部门中得到贯彻执行;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审计业务、行政管理质量; (3)负责组织处理分管范围内的质量体系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制定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4)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分管范围内的体系业绩和改进需求。 5.5.1.4本办各处室、中心工作职责 a)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办领导交办的重要文稿。负责审计项目计划协调、综合统计和调研。负责文书处理、秘书事务、档案、办公自动化、图书资料、机要、远程文件收发、保密、 印章管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外沟通与联络、督办、质量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办信 息简报工作,负责复核审计业务以外的其他信息简报。负责组织、协调全办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办财务管理(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核算、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本办内部审计。负责全办职工大会、特派员会议、特派员办公会议等的会务工作,记录、整理、编写本办大事记和审计年鉴。负责《中国审计报》记者站和理论研究等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4/8 b)法制处 负责指导、检查本办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开展审计业务质量监督,组织执法检查。负责审计复核和审计业务文书质量把关。负责复核审计业务信息简报。负责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办日常法律事务处理,组织办理审计移送、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办审计业务培训与交流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财经审计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制订本办贯彻审计法规的制度和办法。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负责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业务沟通与联系。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财政审计一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中央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决算,国税征管、关税征收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d)财政审计二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福利救济、彩票发行与管理等社会保险与救济项目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e)金融审计一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f)金融审计二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赠款、贷款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项目除外),国有资产占有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办 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g)行政事业审计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中央部门和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h)经贸审计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财政财务关系隶属中央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授权派出审计局审计的除外)或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和承担上述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i)农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国家水利、国土资源、农林、环境保护、扶贫等项目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j)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根据审计署安排,负责对国家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预算和决算,以及财政财务关系隶属中央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k)计算机审计处 负责本办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计算机审计工作的发展与指导管理。负责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的应用与开发,网络建设与管理。承担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术的咨询培训。承担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和电子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及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l)人事教育处 负责研究制定本办人事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公务员的录用、调配、考核、任免、晋升、奖惩、职位分类、培训、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管理工作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办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及机关先进集体表彰和个人嘉奖。负责办党组会议会务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m)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全办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文化建设。负责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会务和组织工作。完成省直工委和办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5/8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6/8 n)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拟定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本办房产、基建、物资采购与保管(计算机及外设除外)等工作。负责对本办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并依法取得经营收入。负责人防战备、保卫、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办文印管理、物业管理、住房改革相关事宜、办公环境秩序、车辆、卫生、绿化、食堂、客房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本办接待的具体工作。负责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沟通联络并承办交办事项。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5.1.5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组织结构图》、《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机关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及岗位职责》,编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主要工作过程流程图》,明确规定各处室和中心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5.2管理者代表 本办最高管理者指定任承彝副特派员为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 a)全面负责本办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主持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需要,并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工作; c)确保提高本办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满足顾客要求; d)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权; e)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对外联络; f)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要求。 5.5.3内部沟通 本办通过制订并保持《内部沟通管理程序》,以确保各处室、中心之间就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及其有效性进行沟通。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7/8 5.6管理评审 5.6.1总则 a)本办制定并根据《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由最高管理者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b)管理评审的内容:评审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c)管理评审的程序:由最高管理者主持,一般每年举行一次(间隔期不超过12个月),管理者代表及其他办领导协助,办公室组织,按照各职能处室的职责分别进行。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不符合事项或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可适当增加评审的次数。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参与人依据准备好的信息资料逐项评审,对每一项评审内容提出意见和评价,对不适宜的内容提出改进方案。 5.6.2评审输入 每年举行管理评审时,由办公室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各处室、中心提供书面评审材料作为管理评审输入。管理评审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审核结果; b)审计署、社会公众和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反馈; c)质量管理的业绩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d)预防与纠正措施的状况;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 g)改进的建议等。 5.6.3评审输出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管理职责 章 节 号 5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8/8 管理评审结束后,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员负责将评审结论形成书面的《管理评审报告》,其内容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改进;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的改进; c)资源需求。 办公室根据《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记录管理评审的结果,并对改进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支持文件 《管理评审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内部沟通管理程序》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资源管理 章 节 号 6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3 6 资源管理 6.1资源提供 本办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明确各岗位人员培训和教育的控制要求,以确保向各岗位调配合适的人员;明确对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控制要求,以确保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能满足开展审计业务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办领导根据机关实际情况,确定资源的配置,并结合管理评审对资源的需求进行评审。 6.2人力资源 6.2.1总则 办领导负责识别和配备人力资源,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进行评审。人事教育处负责归口人员的调配、教育、培训及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本办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控制以下过程: a)确定从事审计业务和行政管理中所涉及岗位的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 b)采取培训或其他措施,提高人员素质以满足岗位需要; c)对培训时间、方式、内容进行策划; d)定期评价培训或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e)确保全体员工意识到本岗位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应如何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做贡献; f)建立激励和创新机制,鼓励所有工作人员参与质量管理,为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献计献策,争做贡献; g)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的适当记录。 以上过程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策划和管理、组织实施,各处室、中心配合完成。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资源管理 章 节 号 6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2/3 6.3基础设施 a)基础设施控制的范围包括: (1)工作场所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2)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等办公设备; (3)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 (4)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支持性服务的设施。 b)最高管理者负责核准各处室、中心基础设施配置。计算机审计处按照《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管理控制程序》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系统运行管理及技术支持服务。机关中心负责全办其他基础设施的归口管理。各处室、中心配合计算机审计处、服务中心对其所使用的基础设施进行有效控制。 6.4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是指本办员工工作条件的组合,包括物质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环境的因素。质量管体系应对这些因素进行管理和控制。各处室、中心、审计组应识别工作环境因素,为本单位创造一个团结协作、轻松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机关党委对工作环境进行评审和监控。办公室负责营造并达到机关保密环境要求。人事教育处负责对工作环境中人的因素进行管理。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文化、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工作环境中物的因素进行管理。审计组长负责审计现场环境管理与控制。 支持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管理控制程序》 《机关文化建设意见》 《审计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机关采购管理的暂行办法》 《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审计业务业务及行政管理事务的实现 章 节 号 6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3/3 《计算机设备管理的暂行办法》 《办公区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 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的实现 章 节 号 7 版本/修改次 A/0 页 次 1/8 7 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的实现 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的实现,是指实现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所要求的一组有序的过程和子过程。 7.1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的策划 7.1.1 职能部门 本办制定《审计项目任务分配协调暂行办法》,由办公室组织,法制处、人事教育处参与,对本办全年的审计项目进行策划,并向各审计业务处分配审计任务。 各审计业务处或者本办指定的审计组负责在审计实施前组织对审计过程进行策划,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等策划文件。策划文件为业务实现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按照审计方案的审批程序处理后,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7.1.2策划的依据和内容: 各业务处或审计组按照《审前调查及审计实施方案控制程序》进行过程的策划,策划中包含以下方面的适用内容: a)审计业务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针对审计业务需要建立的过程和文件,以及所需提供的资源; c)审计业务控制、复核及确认的准则,即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d)对实现审计业务过程及其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必要的质量记录。 上述策划内容将以审计实施方案等文件形式反映并予以实施。 7.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各相关处室、中心对顾客提出的或潜在的审计业务及行政管理有关要求,进行识别和确定,并进行评审和沟通。 7.2.1与审计业务有关要求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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