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计划生育协会走进独生子女
特殊特困家庭开展帮扶救助活动方案
为落实辽宁省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深度推进“甘露计划”品牌项目,省计生协会拟在全省各级计生协会中,启动“计划生育协会走进独生子女特殊特困家庭(指独生子女或父母伤残死亡家庭)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宗旨和目的
实行计划生育三十年来,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广大人民群众为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响应号召的部分独生子女家庭中,因为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在其精神和物质生活等方面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为解决这部分人群和家庭的实际困难,建立起对独生子女特殊特困家庭的有效帮扶救助机制,活动将通过各级协会和广大会员、志愿者走进每个独生子女家庭,详细了解和掌握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根据调查摸底,梳理情况,设计个性化的救助措施;通过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和全社会的关怀、关爱,使他们摆脱意外伤害所带来的影响,摆脱贫困的生活状况,重新过上幸福生活。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1.入户走访,调查摸底(3月初—4月末):各级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独生子女特殊特困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走访,按照省协会制定的调查表进行登记。各类调查表一律由村(社区)协会负责填写,由乡(镇)、街道协会负责审核,县(区)协会负责汇总后,上报市协会。
2、省、市联合定点调研(3月—4月):省、市协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每个县(区)选定一个乡(镇)、街道为调研点,对5—10户独生子女特殊特困家庭进行深入调研。
3、调查调研情况汇总(5月份):5月上旬各市调查表汇总后上报至省协会,5月底省协会结合调查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
4、拟定实施帮扶救助计划(6月—12月):各地根据调查摸底结果,要有针对性的拟定实施帮扶救助计划,结合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逐步实现对独生子女特殊特困家庭救助范围的全覆盖。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协会领导要深刻理解这项活动的意义,提高对“民生工程”的认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各级协会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入户调查走访,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情况了解准确,认真填表,如实上报。
2、乡(镇)、街道以上的各级协会,要建立活动档案,将所辖区域内的独生子女特殊特困家庭的调查情况和实施的救助措施等全部存档。
省计生协会将于2011年末,对各地开展“计划生育协会走进独生子女特殊特困家庭开展帮扶救助活动”情况进行专门总结,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单项工作表彰。
附件:1、(40-4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调查表
2、(40-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调查表
3、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调查表
4、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调查表
5、独生子女父母伤残家庭调查表
6、独生子女父母死亡家庭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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