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收件号:
档案号:
江西省万年县房屋登记
申 请 书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请人:
万年县房管局房屋登记发证大厅编制
应向房屋登记发证大厅交验下列文件
1申请书
申请人向发证大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为房屋的基本状况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内容,申请人所填写的申请书,表明了登记申请人向发证大厅提出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请求和申请登记的事项。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自然人还应提交婚姻状况的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包括商品房销售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房屋是通过拍卖来转让的,以拍卖确认书和付清房款发票替代房屋买卖合同);
(2)、互换合同。就是房屋和房屋进行交换;
(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一般要办理赠与公证。一要对赠与人的赠与书进行公证,二要对受赠人的接受赠与进行公证,三要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4)、受遗赠证明。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遗嘱人死后,遗赠受益人必须持“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向发证大厅提出申请。
(5)、继承证明。法定继承,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遗嘱继承的,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果是放弃继承权的,提交“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6)、分割、合并协议书。当事人对房屋进行分割或合并的协议。
(7)、人民法院生效的文书。
5、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1)、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2)、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和证明。
(3)、房屋产权受让人属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6、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对申请人进行询问:
发证大厅在受理申请人的登记发证申请时具体事项的规定。包括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就申请登记事项进行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发证大厅予以保留。
7、发证大厅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发证大厅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申请---受理---审核----载入房屋登记簿------发证
房屋登记询问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登记发证大厅现就如下事项对申请人(代理人)进行询问,请您如实填写,并在所选项目后的“□”内划“√”:
序号
询问事项
转让方当事人回答
一
您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
是□ 否□
二
您申请转移的房屋产权是否存在潜在(隐形)共有?
是□ 否□
三
您的房屋产权共有情况为
共同共有□ 单独所有□ 按份共有□
四
您提交的产权证书是否与登记簿、产权档案记载的信息一致?
是□ 否□
五
您申请转移的房屋是否是婚前财产?
是□ 否□
六
您是否是他(她)的监护人?
是□ 否□
您处分未成年人房屋是否为了未成年人利益?
是□ 否□
七
您申请转移的房 屋
A、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是□ 否□
B、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和权利限制状况?
是□ 否□
C、是否列入拆迁范围?
是□ 否□
八
您的民事行为能力为?
完全□ 限制□ 无□
九
您是否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是□ 否□
十
您的申请方式为:
双方□ 单方□
十一
以上所答是否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
是□ 否□
询问记录人(签名):
以上我看过,无异议。
被询问当事人(签名):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询问事项
受让方当事人回答
一
您申请登记的房屋取得方式是?
二
您申请登记的房屋共有情况为?
共同共有□ 单独所有□ 按份共有□
三
您的婚姻状况是?
四
您是否是他(她)的监护人?
是□ 否□
五
您申请登记的房屋
A、是否以合理价格取得?
是□ 否□
B、是否善意取得?
是□ 否□
C、是否列入拆迁范围?
是□ 否□
六
您的民事行为能力为?
完全□ 限制□ 无□
七
您是否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是□ 否□
八
您的申请方式为:
双方□ 单方□
九
您提交转让协议书的内容是否为真实性?
是□ 否□
十
以上所答是否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
是□ 否□
十一
补充询问
询问记录人(签名):
以上我看过,无异议。
被询问当事人(签名):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转
让
方
联系方式
证件号
受
让
方
联系方式
证件号
现申请登记共有情况为
房
屋
基
本
状
况
房屋坐落
总层数
所在层次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共有面积(㎡)
专有部分面积(㎡)
规划用途
取得方式
房屋性质
房权证号
档案号
受让方按份共有情况
申请人承诺书
以上所申请填报登记的内容和所提交的证件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属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申请转移登记的双方无任何纠纷,如因提交虚假资料和瞒报原因导致房屋登记错误和纠纷,我们申请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房管局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受理该房屋登记。
特此承诺
转让方:
代理人: 受让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
管
局
发
证
大
厅
意
见
该房屋已符合登记条件,可以缴纳相关税收
房管局发证大厅人员:
年 月 日
征
税
部
门
意
见
该房屋登记申请人已缴纳一切相关税收,请县房管局发证大厅受理该房屋登记.
税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
登记
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所申请房屋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属实,准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和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盖章:
年 月 日
附
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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