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
转 让 资 料
(2009年第 19号)
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60号
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OO九年十一月
资 料 目 录
1、股权转让公告
2、股权转让须知
3、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4、股权转让合同
5、竞买报名表
6、股权挂牌竞价报价单
7、挂牌成交确认书
8、现场竞价会场纪律
高速公路股权转让公告
受委托,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5%的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是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60号,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主营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评估,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6.68亿元,负债总额23.58亿元,净资产53.10亿元。
二、转让标的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5%国有股权公开转让,转让起始价16.73亿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
三、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取拍卖、挂牌相结合有底价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报名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2个或2个以上的则采取拍卖方式;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1个的则采取挂牌方式进行转让。
四、竞买人条件
1、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2007年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近3年平均净现金流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以现金方式从成交之日起半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且首期支付价款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60%;
3、具有同等或以上规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优先。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法人凭相关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六、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 日至12月17日 17时
七、拍卖时间:2009年12月18日9 时 30 分
八、挂牌报价时间:2009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 10 时
九、资格审查地点: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60号)
十、报名、拍卖、挂牌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产权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咨询电话:招标投标中心:0797--8390937
产权单位: 0797--8282679
15970798963(张先生)
十一、如因其它原因引起竞买时间等变动,本中心将在赣州招标投标网()发布。
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转让须知。
一、转让原则
本次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自由竞价。
二、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采取拍卖、挂牌相结合有底价增价竞价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2个或2个以上的则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仅1个的,则采取挂牌方式进行。
三、本次标的转让时间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日至 12月17日17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7日17时
拍卖时间:2009年12月18日9 时30 分
挂牌时间:2009年12月 18 日至2009年12 月31日10时
四、竞买人条件及要求
1、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2007年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近3年平均净现金流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以现金方式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首期支付价款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60%以上,剩余价款从成交之日起半年内支付完毕;
3、具有同等或以上规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优先。
4、竞买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的审计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和办理
(1)有意竞买者须在2009年12月17日17时前持报名相关证件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应于2009年12月 17日17时前到达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的指定账户,并凭相关资料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只有按规定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报名者,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通过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审查后,方能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条件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拍卖程序
1、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者,应凭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收据、报名费收据于2009年12月18日9时30分前到拍卖会场签到处签到并领取竞买号牌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弃权。
2、本次拍卖会由拍卖师宣布标的起拍价16.73亿元后,竞买人举牌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万元或其整数倍,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拍卖标的加价幅度,拍卖以落槌方式成交,出价最高者,且达到保留价的,为标的买受人。
3、落槌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即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买受人不当场签订的,视同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挂牌程序
1、挂牌转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09年12月18日9时;
(2)接受挂牌报价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3)挂牌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10 时。
2、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16.73亿元,挂牌增价幅度为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3、挂牌报价:
(1)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2)挂牌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3)挂牌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最新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4)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内,竞买人必须出席挂牌竞价现场,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且最高报价等于或大于保留价的,成为买受人;如最高报价达不到保留价的,则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挂牌活动结束。
(5)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应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买受人不当场签订的,视同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保证金的退还
竞买成功者的竞买保证金抵缴等额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报名资料费不予退还。
九、成交价款支付
成交价款由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且首期支付价款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不得少于成交价款的60%,剩余价款从成交之日起半年内支付完毕。
十、变更交割
转让方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一个月内与买受人共同办理好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行权日之间的收益归转让方所有。
十一、股权转让交易费用
本次股权转让如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人民币3万元,拍卖佣金由拍卖人收取;本次股权转让,不管是拍卖成交还是挂牌成交,买受人需支付公证费人民币1万元,公证费由公证处收取。
十二、其它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含瑕疵)。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转让项目情况,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参加本次转让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3、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转让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附: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赣州市分行金房支行
账号:1510222129000004665
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是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土石方开采、销售;公路维护;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机械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
该公司内设综合事务部、人力群团部、征费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和监控中心,下设南康、信丰、龙南、省界4个征费管理所,管辖南康、龙回、信丰、铁石口、龙南、定南、老城、省界8个收费站,其所经营、管理的赣定高速公路(现更名为大广高速公路赣州至龙南段和龙河联络线龙南至定南段)是江西省第一条以地方政府为业主修建的高速公路。赣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成功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赣定高速公路北起赣州南康市龙岭,与赣粤高速泰赣段相连,途径南康、信丰、龙南、定南等4县(市)17乡镇,终于定南县老城水西村,与广东省粤赣高速公路相接,设计线路全长126.758公里,路基宽26米,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共有特大桥1座,高架桥18座,隧道12座,大、中桥55座,互通立交10处,分离立交41处,主线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收费年限30年(2004年1月16日至2034年1月15日)。
经股东大会同意,并报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赣州赣定高速有限责任公司35%的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该公司近年来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量等详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资料,请向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查阅。
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泽权
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 60号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5%的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向乙方转让持有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5%的国有股权。
2、甲方向乙方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该股权没有设置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3、甲方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
第二条 转让方式、成交价款、支付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次股权转让以 方式成交,转让成交价款人民币 。
2、支付期限和付款方式:转让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乙方所付价款必须以现金方式(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一期: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60%(含竞买保证金)计人民币 ;
第二期:从成交之日起半年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成交价款计人民币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2、承担法定和协议应由甲方承担的股权转让涉及税费的缴纳。
3、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承担转让给乙方35%股权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4、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受让款项。
2、按受让股权享有及承担《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3、有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股权交割
1、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的一个月内与乙方共同办理好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次日起,应积极协助乙方行使股权范围内的权利。
3、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行权日之间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行使《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的,甲方应当依法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成交价款的,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视同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第二期即剩余成交价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乙方应按成交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竞买报名表
竞买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
电话
竞买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
委托人
身份证号
竞买人承诺
本人已领取并详细阅读转让资料,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审验,对标的现状的全部情况(含瑕疵)已完全知悉并认可。
本竞买人如通过竞买成为买受人后,将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及相关的费用,否则愿按《股权转让须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竞买人(或委托人)签字:
二00九年 月 日
备 注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挂牌
竞价报价单
竞 买 标 的
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35%的国有股权
竞买单位名称
(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报价金额
(人民币)
大写: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小写:¥: 元
收到报价
时间
2009年 月 日 时 分
收取
报价单
受理人
签 名
确 认
时 间
2009年 月 日 时 分
竞买人声明:
我自愿参与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组织的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5%的国有股权转让竞价和报价,自愿承担因参与竞价而引起的各项责任,并愿以已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履行本次报价义务的保证,一旦被确定为买受人,愿意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同》,并按《股权转让须知》规定的期限缴纳股权转让成交价款和支付相关的费用。
报价人签字:
二00九年十二月 日
注:一式二份,挂牌人、竞买人各一份。
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
挂牌成交确认书
2009年12月 日至2009年12月 日, 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组织的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5%的国有股权转让活动中,以最高报价人民币 元(¥ 元)竞得该标的,现予成交确认。
本《挂牌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挂牌人、买受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赣州赣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各一份。
挂牌人(盖章):
买受人(签字):
二00九年十二月 日
现场竞价会场纪律
一、进入现场竞价会场,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会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每一竞买人限3人进场,进入竞价现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入座。
三、 参加竞买的人员必须按照转让须知的要求举牌竞价,不得阻碍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威胁、恐吓其他竞买人,不得串标。
四、现场竞价会场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五、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转让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