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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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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浙建建201168号 浏览次数: 2194发布时间:2011-6-2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近几年来,杭州、嘉兴等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开始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对规范施工企业用工行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2、在全省全面推广杭州、嘉兴等地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就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的90以上,是建筑业产业工人的主要力量,为我省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

3、来,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管力度,施工企业劳务用工逐步规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逐年减少。但是,目前建设施工行业劳务用工管理整体较为混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不少企业由工程项目部或班组长招用民工,以包代管,不履行相应的管理和培训教育职责,对施工现场人员数量、基本情况、进出时间、工作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不掌握,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还时有发生,企业和民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民工数量、来源、文化层次、年龄结构、技能培训等基本情况也不了解,难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服务措施。人力资源是行业发展的根本,施工现场一线作

4、业人员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培育成建制劳务队伍,提高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建筑强省”战略是十分迫切和非常重要的。二、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组织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抓紧制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目标计划,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组织工作。(一)实名制管理的定义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健全劳务用工管理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

5、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数据库和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二)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步骤实名制管理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1.试点推行阶段:至2011年12月底,合同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2.全面推广阶段:至2012年12月底,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3.深化完善阶段:在2013年12月底之前,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实行实名制管理。2012年1月1日以后,凡申报省级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建设工程工地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三)实名制管

6、理的实施要求1.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台帐。管理台帐包括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其中,花名册应包含用工人员的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居住证办理、工种、职业技能证书情况和培训考试、政治面貌、从业经历等情况信息,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工资必须经本人签字后直接发给劳动者本人。总承包企业应对各分包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银行卡发放作业人员工资。2.配置劳务用工考勤设备。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区域入口处安装考勤设备,用于作业人员的日常考勤。考勤设备宜采用打卡机、指纹考勤机、IC卡刷卡机等。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通过考勤设备予以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

7、纷的重要依据,并及时登录到相应台帐中。对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考勤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不予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手续。3.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网络图牌,一有变动及时更新。总承包企业应对作业人员出勤刷卡记录进行公示,各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应核对相关信息,信息记录有问题的,应及时核对校正。总承包企业应在考勤信息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建立上月自有和各分包企业作业人员的考勤册,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四)实名制管理的责任落实1.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8、负总责。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劳务用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人员登记、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配备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健全劳务用工管理网络,负责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各类信息的汇总上传,并监督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2.分包企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用工主体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人。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委派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各自作业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应纳入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3

9、.监理企业:施工现场监理企业应督促施工现场各用工主体做好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监理企业应及时予以督促整改。4.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实名制管理网络和数据库,实现辖区内作业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有序流动,实时掌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教育培训等情况,提高行政监管水平。三、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的推广实施工作(一)实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是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动态管理的具体举措,是从源头上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产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责任和预防建筑业劳资纠纷

10、发生重要手段,对于提升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把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专职人员和经费,明确任务和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调研,摸清本地区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制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规划和措施,选择条件较成熟的施工现场抓好试点工作。从2011年下半年起,凡符合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分批开始实施实名制管理,摸索管理经验,并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宣贯会、实务培训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

11、开展全方位的推广实施工作。要确保实名制管理要求落实到各建筑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各监理企业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实名制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中,要把施工现场是否实施实名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两者有机结合,齐抓共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实名制管理成效突出的企业和工地进行通报表彰;对未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的企业和工地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混乱以及引发民工工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或其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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