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章程(2008 年 4 月 20 日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工作会议通过)第一条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的目的是: (1)普及化学基础知识,激励中学生接触化学发展的前沿,了解化学对科学技术、国民经济 和人民生活以及社会发展的意义, 学习化学家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以培养他们学习化学 的兴趣爱好、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初步的创新能力; (2)探索早期发现和培养优秀学生的思路、途径和方法; (3)促进化学教育教学新思想与新方法的交流, 推动大学与中学的化学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 我国化学教育教学水平; (4)选拔参加一年一度的国际化学竞赛选手。所有有关竞赛的活动与宣传均应符合本竞赛目
2、的。第二条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属于课外活动,是对课内教学的补充和发展,是学生在教师指 导下研究性学习的方式之一。 竞赛必须坚持学生有兴趣、 有余力和自愿参加的原则。 反对不 顾学生是否有兴趣、 学校是否有条件而盲目开展竞赛活动的做法。 反对任何设置障碍, 阻止 学生参加竞赛的行为。第三条 竞赛阶段、时间与选手第一款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分为两个阶段: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简 称初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简称决赛。初赛于每年9 月举行,笔试(3 小时),全 国统一时间在各省、市、 自治区分若干赛场同时进行。决赛在来年春节前的冬令营期间进行, 分理论竞赛(4 小时)和实验
3、竞赛(45 小时)两轮。第二款 参加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初赛的选手为普通高中学生。初赛应以高三学生为主, 不鼓励高一、高二学生参加。已高中毕业的学生不在其列,非普通高中学生不得参赛。参赛 学生应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学有余力, 对化学及相关学科有特殊兴趣,中学各科学习成绩 优良。坚决反对偏科。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自由报名参加初赛,人数、学校、地区、性别、 民族不受限制。参赛资格的认定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第三款 参赛选手的培养以当地中学教师指导下的课外活动为主,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文件 的规定, 不要搞层层培训, 不得冲击其他学科的学习。 不赞成选手的跨省、 市、 自治区培训。 第四款 决赛选手从初赛
4、一等奖获得者中经本省、市、自治区竞赛委员会考察选拔产生。决 赛选手名额为每个省级赛区最多 5 名。此外,上年获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奖的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增加 1 名;承办决赛的省、市、自治区增加 2 名。第四条 组织机构第一款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由中国科协主管,中国化学会主办, 委托相关省、市、自 治区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及有关学校承办。第二款 中国化学会设立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负责竞 赛的实施。竞赛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23 人,秘书 1 人;参加竞赛的省、市、自治 区各推荐委员 1 名; 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由中国化学会聘任, 组成核心组, 负责
5、处理日常事 务。第三款 各省、 市、 自治区成立相应的竞赛机构负责当地的初赛事务和选拔参加决赛选手 的事务。全国化学竞赛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各省、市、自治区竞赛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第四款 中国化学会委托地方学会组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决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承 办相应届次的决赛。 承办者应提前两年提出书面申办报告, 中国化学会根据申办者的师资力 量、 实验条件及组织管理能力等做出决定。 决赛的竞赛业务应接受全国竞赛委员会核心组的 指导和监督。有关竞赛的文件及宣传材料须经中国化学会确认后统一对外发布。第五条 竞赛试题第一款 初赛试题 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核心组组织命题。试题应符合“全国 高中
6、学生化学竞赛基本要求”,由中国化学会办公室制卷、分发。第二款 决赛试题 由承办单位组织命题小组命题, 经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核心 组审定。理论竞赛与实验竞赛的满分比例为 3 : 2。命题应遵循“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基 本要求”, 试题涉及的物理和数学知识水平应不超过中学教学大纲的规定。 实验试题的评分 以能够体现实验操作的正确与否以及反映选手对实验原理理解水平的实验结果为依据。第六条 评奖第一款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获奖证书由中国化学会颁发。 评奖依据是学生的 初赛成绩。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总数以中国化学会发出的试卷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为 总参赛人数的 6,其中一等奖不超过
7、 1%,二、三等奖的比例为 3: 2。各省级赛区一等奖 候选人总数不超过 45 名。各省级赛区竞赛负责人需将全部获奖候选人名单和一等奖候选人 初赛答卷在竞赛后一个月内送交中国化学会,由竞赛核心组根据中国科协当年分配的总名额 核定一等奖获奖名单,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发布结果。第二款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 30%,二等奖不超过 40%,总分达不到 25%的选手只颁发参赛证书。奖状由中国化学会颁发。第三款 决赛选手的竞赛总成绩由命题组和各代表队领队经协调评分确定。 第四款 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额由领队会议确定。第五款 中国化学会向获得省级赛区
8、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参加决赛选手的指导教师 颁发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并向竞赛工作优秀组织者颁发组织奖。 获奖教 师及组织奖人选名单由各省级赛区竞赛委员会确定后由竞赛负责人申报。第七条 工作会议和领队会议第一款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工作会议议程有:(1)修订并通过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章程;(2)修订并通过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实施细则;(3)修订并通过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基本要求;(4)审议决赛承办申请;(5)交流、总结竞赛经验;(6)听取竞赛筹备情况;(7)其他。第二款 决赛期间召开各省、市、自治区代表队领队及观察员会议。会议议程有:(1)报告决赛筹
9、备情况;(2)讨论当届决赛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3)确定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额;(4)交流经验,探讨竞赛发展情况;(5)其他。第八条 国家代表队选手的选拔与培训第一款 参加国家代表队队员选拔的学生名单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核心组以 决赛成绩为基础、按照每省、市、自治区不超过2 名和学生自愿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 基础上,研究决定。参加选拔的学生应为高三学生。若学生自愿放弃参选,须出具本人、所 在学校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的正式书面文件。第二款 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代表队选手的选拔为期约 3 周, 由决赛承办单位组织实 施,实施应遵照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
10、员会核心组关于选拔赛的建议进行。第三款 竞赛核心组根据学生的基础知识、 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并参考参选学生的意见决定 人选。 4 名选手产生于不同的省、 直辖市和自治区。 选手在出国参赛前进行为期 2 周的集训, 由承办决赛的单位组织实施。第九条 经费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不以赢利为目的。 经费来源: 主管部门拨款, 符合上级规定收取的 参赛费,有关部门资助以及向社会集资。 竞赛的经费预算、决算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 计。坚决反对和抵制以竞赛名义牟取私利的行为。第十条 加强竞赛组织管理,严肃竞赛纪律。加强对竞赛试卷的保密和管理。竞赛过程中发 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各省、市、自治区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
11、会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报中国化学会办公室, 由中国化学会做出处理决定, 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给予通报批评、 警 告,直至取消参赛学生成绩和组织者资格。第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工作会议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下次 章程修订前有效。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制订的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本章程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核心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的具体事宜根据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实施细则进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工作会议于 2006 年 4 月 20 日通过。自通 过之日起生效,2002 年 4 月22 日全国高中
12、学生化学竞赛工作会议通过的竞赛章程自动失效。本章程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备案。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基本要求说明: 1。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分初赛(分赛区竞赛)和决赛(冬令营)两个阶段,加上冬令 营后的国家队选手选拔赛共三个阶段。 本基本要求旨在明确全国初赛和决赛试题的水平, 作 为试题命题的依据。 国家队选手选拔赛需根据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预备题确定, 本基本要 求不涉及。 2。现行中学化学教学要求以及考试说明规定的内容均属初赛内容。初赛基本要 求在原理知识上大致与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学读本 的水平一致, 但对某些化学原理的定量 关系、 物质结构、立体化学和有机化学上作适当补充,一般说
13、来, 补充的内容是中学化学内 容的自然生长点。 初赛要求的描述化学知识以达到国际化学竞赛大纲一级水平为准, 该大纲 的二、三级知识均不要求在记忆基础上应用。 3。决赛基本要求是在初赛基本要求的基础上 作适当补充, 描述化学知识原则上以达到国际化学竞赛二级知识水平为度, 该大纲的三级知 识均不要求在记忆基础上应用。 4。本基本要求若有必要作出调整, 在 2001 年 8 月中旬通告。初赛基本要求1 。有效数字的概念。在化学计算和化学实验中正确使用有效数字。定量仪器(分析天平、 量筒、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等)的精度与测量数据有效数字。运算结果的有效数字。2 。 理想气体标准状态。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14、。气体密度。气体相对分子质量测定。气体溶解度。 3 。溶液浓度与固体溶解度及其计算。溶液配制(浓度的不同精确度要求对仪器的选择)。 重结晶估量。过滤与洗涤操作、洗涤液选择、洗涤方式选择。溶剂(包括混合溶剂)与溶质 的相似相溶规律。 4。容量分析的基本概念被测物、标准溶液、指示剂、滴定反应等。 分析结果计算。 滴定曲线与突跃的基本概念(酸碱强度、 浓度、溶剂极性对滴定突跃影响的 定性关系) 不要求滴定曲线定量计算。酸碱滴定指示剂选择的基本原则。高锰酸钾、重铬酸 钾、硫代硫酸钠为标准溶液的滴定基本反应与分析结果计算。 5。原子结构核外电子运 动状态。用 s、 p、 d 等来表示基态构型(包括中性原
15、子、正离子和负离子),不要求对能级 交错、排布规律作解释;不要求量子数;不要求带正负号的波函数角度分布图象。电离势、 电子亲和势及(泡林)电负性的一般概念。 6。元素周期律与元素周期系 主族与副族。 主、副族同族元素从上到下的性质变化一般规律;同周期元素从左到右的性质变化一般规律; s、 d、 ds、 p、 f- 区的概念;元素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与核外电子结构(电子层数、价电子层 与价电子数);最高化合价与族序数的关系;对角线规则;金属性、非金属性与周期表位置 的关系。金属与非金属在周期表中的位置;半金属;主、副族重要而常见元素的名称、符号 及在周期表中的位置、常见化合价及主要形态。 7 。分子
16、结构:路易斯结构式(电子式)。 价层电子互斥模型对简单分子(包括离子)立体结构的预测。杂化轨道理论对简单分子 (包 括离子)立体结构的解释。共价键p-p p 键、(s-s、 s-p、 p-p) s 键和 p-p 大 p 键形成 条件、 键能、 键角、 饱和性与方向性。 共轭 (离域) 的一般概念。 等电子体的一般概念。 8 配 合物: 配合物与配离子的基本概念。 重要而常见的配离子的中心离子(原子)和重要而常见 的配位体(水、羟基、卤离子、拟卤离子、氨分子、酸根离子等)、重要而常见的配合剂及 其重要而常见的配合反应。 配合反应与酸碱反应、 沉淀反应、 氧化还原反应的联系的定性说 明(不要求用计
17、算说明)。配合物空间结构和异构现象基本概念。配合物的杂化轨道基本概 念。不要求记忆单电子磁矩计算公式。不要求晶体场、配位场理论的基本概念。 9分子间 作用力。分子间作用能的数量级(不要求分解为取向力、诱导力、色散力)。氢键。形成氢 键的条件。氢键的键能。氢键与物理性质关系。 10。晶体结构:晶胞的基本概念。原子坐标 基本概念。晶胞中原子数目或分子数的计算及与化学式的关系。布拉维系(立方、四方、正 交、单斜、三斜、六方和菱方晶胞)。素晶胞与复晶胞(体心、面心与底心)的基本概念。 分子晶体、 原子晶体、 离子晶体和金属晶体的基本概念。 晶胞的选定、 点阵概念、 晶系概念、14 种点阵单位、原子密堆
18、积模型与填隙模型不要求。 11 。化学平衡:平衡常数的基本概念。 酸碱平衡常数大小与酸碱强度的定性关系。溶度积的基本概念。不要求利用平衡常数的计算。 不要求利用平衡常数关系式以外的电中性、物料平衡、质子条件等的计算。12。离子方程式 的正确书写和配平。 13。电化学:氧化还原的基本概念和反应的书写和配平。原电池:电极 符号与电极反应、 原电池符号、 原电池反应。 标准电极电势的基本概念及用来判断反应的方 向以及氧化剂与还原剂的强弱。 电解池的电极符号与电极反应。 电解与电镀的基本概念。 常 见化学电源。 pH、络合剂、沉淀剂的影响的定性说明(不要求 Nernst 方程、氧化还原平衡 常数及有关
19、计算)。 14。元素化学达到国际竞赛一级知识水平。国际竞赛大纲的二、三级知 识不要求记忆。 15。 有机化学知识达到国际竞赛一级知识水平,国际竞赛大纲的二、三级知 识不要求记忆。决赛基本要求1.原子结构在初赛要求基础上增加四个量子数和 s、 p、 d 轨道名称。 2.分子结构在初赛要求 基础上增加分子轨道基本概念。 键级的概念。 分子轨道理论对氧的顺磁性的解释。 不要求记 忆分子轨道能级图。 3. 晶体结构增加点阵的基本概念和堆积模型与堆积-填隙模型。 4.化学 热力学基础 热力学能(内能)、焓、自由能和熵的概念。生成焓、生成自由能、标准熵 及有关计算。自由能与反应的方向性。吉布斯-亥姆霍兹方
20、程及其应用。范特霍夫等温方程 及其应用。 标准自由能与标准平衡常数。 平衡常数与温度的关系。 热化学循环。热力学分解 温度 (标态与非标态 压力对分解温度的影响)。 5.化学动力学基础反应速率基本概 念。反应级数概念。用实验数据推求反应级数。一级反应(的积分式)的有关计算(速率常 数、半衰期、碳- 14 法推断年代等等)。阿累尼乌斯方程及其有关计算(阿累尼乌斯活化能 的概念与计算; 速率常数的计算; 温度对速率常数影响的计算等)。活化能与反应热的关系。 反应机理一般概念。 用稳态近似推求速率方程。 催化剂对反应影响的本质。 不要求反应速率 的微商表达式以及涉及积分的计算。 6.酸碱质子理论。
21、缓冲溶液基本概念。 利用酸碱平衡常 数的计算。溶度积原理及有关计算。 7.Nernst 方程有关计算。利用电极电势和原电池电动 势的计算。 pH 值对原电池的电动势、电极电势、氧化还原反应方向的影响。沉淀剂、络合 剂对氧化还原反应方向的影响。 8.配合物的化学键的杂化轨道理论。 络离子的杂化轨道模型 (平面四边形配位、 四面体配位和八面体配位等) 。单电子磁矩与杂化类型的关系。立体结 构与杂化轨道。 配合物的异构问题(包括顺反异构与光学异构)。利用平衡常数的计算。 EDTA滴定法一般概念。 9.元素化学描述性知识达到国际竞赛大纲一、二级水平。 10. 自然界氮、 氧、碳的循环。环境保护、生态平
22、衡、可持续发展的一般概念。 11.有机化学描述性知识达 到国际竞赛大纲一、 二级水平。 有机合成达到国际竞赛大纲一、 二级知识水平。 不要求四谱。 不要求不对称合成。不要求外消旋体拆分。不要求有机反应历程。 12.氨基酸与肽键的基本 概念。不要求生物化学(如20 种氨基酸的名称、符号、结构、分类; DNA、 RNA 的碱基结构、 名称、 配对; 光合、 代谢等) 。 13.简单有机物的 IUPAC 命名 (不要求记忆环中原子的序号) 。 14有机立体化学基本概念。构型与构象基本概念。顺反异构(trans-、 cis-和 Z-、 E-构 型)。手性异构(R-, S-判断)。 15.利用无机和有机的基本反应对简单化合物的鉴定和结 构推定 (不要求特殊试剂及反应)。 16 有机制备与有机合成的基本操作 电子天平称量、 配制溶液、加热、冷却、沉淀、结晶、重结晶、过滤(包括抽滤)、洗涤、蒸发浓缩、常压 蒸馏与回流、倾析、分液、搅拌、干燥。通过中间过程检测(如pH 值、温度、颜色等)对 实验条件进行控制。 产率和转化率的计算。 实验室安全与事故紧急处置的知识与操作。 废弃 物处置。仪器洗涤和干燥。实验工作面的安排和整理。原始数据的记录。17常见容量分析 的基本操作、基本反应及分析结果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