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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渊之盟、绍兴和议、隆兴和约、嘉定和约
——成功和失败的外交
本人认为:
两宋与辽、夏、金、蒙,国力、军力双方互成反比,用经济的优势弥补军事的劣势,应该是明智的。只要有一定的军事实力来保证和约的顺利执行,用和约来保证双方和平也是可行的。
澶渊之盟是宋朝在辽的巨大军事压力之下,不得不选择的外交策略。宋、辽停战后,双方贸易大大发展,北宋保持着巨大的贸易顺差,每年都有上百万的收入,而且也有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力大大增强,而“岁币”也就愈发无足轻重。这“岁币”只占宋朝7000万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可以当作是给比较贫困的邻邦的一种援助,以弥补双方的贸易赤字。而辽也无力南侵,也乐于“岁币”的供养。这种为和平付出的代价无疑要比军费来的便宜,当然,这种政策必须放弃感情色彩而由地缘政治来仲裁。用确有保障的外交手段代替毫无信心的军事行动,三十万岁币要比两次北伐带来的成果丰厚得多。澶渊之盟后,宋、辽基本保持和平120余年,一直到宋徽宗才联金灭辽。所以,澶渊之盟应该是成功的外交。
而南宋的和约外交的失败,除绍兴和议是生不应时,其余的隆兴和约、嘉定和约正是因为总体上南宋的国力、军力要大大弱于北宋,和约才没有保证,屡屡被撕毁。首先看绍兴和议,宋高宗在己方军事占优的局势下,或为了避免钦宗回朝,或为了防止武将专权,而固执地坚持议和,浪费了大好形势,牺牲了一代名将,确实不值!再到后来,几乎都是宋军在军事上失利,而不得不受人敲诈。绍兴和议的出台,并非宋金两国之间局势的需要,完全是出于宋高宗的个人,先不论高宗议和出于何种政治目的,和约既已签了,如果绍兴和议一直能执行下去,和平能持续,对后人对历史也算多少有所交待。这样就没有以后的隆兴和约、嘉定和约,估计后世也不会过于批判其丧权辱国。但是,正因为南宋没有军事实力来保障和约的顺利执行,要么对手视和约为空文,要么自己军事冒险而失败,结果成了屡战屡败,屡败屡和,屡和屡毁的恶性循环。
两国之间,没有必要始终兵戎相见,用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边境战争并不应视为耻辱,至少现在这就是我国外交的基本政策之一。和平还是战争,首先要看得到的好处和付出的代价,还要看自己的实力,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至于是否丢了面子,就是末节了。战还是和,南联盟和伊拉克可以给我们很多借鉴。当然,如果我们比美国还强大,那么在战争与和谈上的选择就自由的多,用不着看别人脸色,而要让人看我们的脸色了。
澶渊之盟背景资料:
北宋分别于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6)、雍熙三年(986)两次对辽北伐,均败,遂守境以求苟安。真宗景德元年(1004)九月,辽攻宋。真宗亲征至澶州(河南濮阳),宋军小胜。宋宰相寇准欲以战取胜,但宋庭决意求和,双方遂立澶渊之盟,约为兄弟之国,各守旧疆,宋年付辽“岁币”三十万(银十万、绢二十万),辽出让瀛莫二州,双方罢兵互市。此后百余年,双方基本守约,和平相处。
绍兴和议背景资料:
金灭北宋后连年对南宋用兵。而自建炎四年至绍兴五年,宋军渐占优势。绍兴七年(1138),金主和派掌权,遂向南宋议和。宋高宗以秦桧为相兼枢密使,积极议和。绍兴九年,双方签订第一次绍兴和约,宋向金称臣,年付岁币银、绢各二十五万,金还宋陕西、河南,并送高宗母及徽宗灵归宋。宋金第一次战争结束。绍兴十年,金主战派上台,毁约开战。宋军反击,胜,逐渐掌握主动。但高宗决意议和,罢岳飞等人兵权,定第二次绍兴和约。约定:金册封宋高宗为帝,宋称臣;宋割唐、邓而州及商、秦二州大半;岁币如旧。宋金第二次战争结束。
隆兴和约背景资料:
绍兴三十一年秋(1162),完颜亮篡位,再次攻宋,宋金第三次战争爆发。绍兴三十二年六月,高宗退位,孝宗登基。孝宗锐意抗金,于隆兴元年(1163)四月出师北伐,但因符离之溃,宋被迫再次议和。隆兴二年,宋军失利,遂签隆兴和约。约定:宋改臣称侄,双方为叔侄之国;宋年缴银、绢各二十万;双方各守旧疆。宋金第三次战争结束。
嘉定和约背景资料:
宁宗开禧二年(1206)四月,权臣韩侂胄主持北伐,对金不宣而战,宋金第四次战争爆发。一年内,各路宋军均告失利,韩侂胄亦被暗杀。嘉定元年(1208)宋遵金意签订嘉定和约,改金宋为伯侄之国;宋年缴银、绢各三十万;宋另付犒军银三百万两。
另:
宋金第四次战争后,蒙古攻金,金迁都南京(开封)。嘉定七年,宋停纳岁币,十年,金南侵,宋金第五次战争爆发。金南侵未果,主动要求议和复好,宋断然拒绝。理宗端平元年(1234),宋蒙联军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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