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总代理协议书一、协议的目的和背景 本协议是为了规范和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并约定相关权益和义务。乙方根据其在市场推广和销售方面的资源和能力,被甲方确定为省级总代理。双方将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努力,共同发展。二、协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1.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具体信息和技术支持。 (2) 根据市场需求和乙方的推广工作情况,及时调整产品供货量。 (3) 对乙方的销售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政策。 (4) 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乙方的销售能力和产品知识。2.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 充分了解并推广甲方产品,提升产品在市场中的知名度和销售量。 (2) 提供市场信
2、息和销售需求反馈给甲方。 (3) 完成甲方的销售目标,并及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数据和报告。 (4) 确保代理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保证客户的满意度。三、销售政策和销售目标1. 销售政策: (1) 价格政策: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并及时通知乙方。 (2) 销售渠道:乙方可通过自有销售团队、代理商等多种渠道进行销售。 (3) 销售促销:甲方会定期推出促销活动,提供销售支持和市场营销材料,乙方可根据需要合理运用。 (4) 售后服务:乙方负责处理客户的售后服务请求,并及时向甲方汇报。2. 销售目标: (1) 销售额目标:甲方和乙方将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销售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销售区域划分:乙
3、方作为省级总代理,将负责管理和推广该省市场的销售工作。四、保密和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获取到的商业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销售计划等,双方应予以保密。甲方享有其知识产权下产品的所有权益,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若发生相关侵权行为,乙方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作,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为有效。 3. 本协议及其执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签字日期:_ 签字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