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12)
装饰工程
总说明
一、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并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工种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费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说明和规定: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耗以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2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包括了由材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1.68%,施工单位留0.42%。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单价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为准,材料数量按实际领用量确定。
7.基价中已综合了搭拆3.3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材料,3.3m以外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脚手架措施费有关子目执行。
8.周转材料费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9.基价中部分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括号,并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前,表示该材料未计价,基价未包括其价值,计价时应以括号中的消耗量乘以其价格,同时计算其采购保管费,分别计入本基价的材料费和总价中;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后,表示基价的总价和材料费中已经包括了该材料的价值,括号内的材料不再计价。
10.材料消耗量带有“×”号的,“×”号前为材料消耗量×”号后为该材料的单价。数字后带“()”的,“()”内为规格型号。
九、本基价中机械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天津市施工机械台班参考基价》确定。
十、本基价除注明者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考虑,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因施工降效所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第九章超高工程附加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施工用水、电已包括在本基价材料费和机械费中,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和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按相应单价计算后退还建设单位。
十二、本基价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基价材料、机械和构件的规格,用数值表示而未说明单位的,其计量单位为毫米;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凡未说明计量单位的,按长度计算的以米为计量单位,以面积计算的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体积计算的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按质量计算的以吨为计量单位。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装饰,扶手、栏杆、栏板装饰,台阶装饰,垫层,防潮层,找平层,变形缝,其他等13节;共327条基价子目。
二、砂浆配合比如设计要求与基价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设计要求水泥砂浆地面砂浆厚度与基价不同时,砂浆厚度每增减1mm,每100m2水泥砂浆地面砂浆消耗量增减0.102m3,人工、机械、管理费不调整。
三、当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品种与预拌砂浆市场供应品种不同时,可参照下表选择预拌砂浆强度等级。
种类
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
预拌砂浆
楼地面砂浆
1:3水泥砂浆
M15
1:2水泥砂浆、1:2.5水泥砂浆
M20
四、现浇水磨石基价已包括酸洗打蜡工序。块料面层基价未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要求酸洗打蜡者,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楼地面面层除特殊标明外,均未包括抹踢脚线。设计如做踢脚线者,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六、踢脚线高度300mm以外,按第二章相应子目执行。
七、楼梯、台阶面层未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八、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楼梯面以外均未包括踢脚线及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和刷浆工、料,楼梯底面的单独抹灰、刷浆,其工程量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楼梯侧面装饰按第二章零星抹灰项目执行。
九、水泥砂浆楼梯面基价内已包括踢脚线及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和刷浆工料。
十、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1.20计算,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0计算。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按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计算。
十一、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项目。
十二、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三、块料点缀项目适用于单个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点缀项目。
十四、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其材料用量及材料规格设计与预算基价取定不同时,允许换算。扶手未包括弯头制作安装,弯头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五、随打随抹楼地面适用于设计无厚度要求的随打随抹面层,基价中所列水泥砂浆,系作为混凝土表面嵌补平整使用,不增加制成量厚度。如设计有厚度要求时,应按水泥砂浆楼地面基价执行,其中1:2.5水泥砂浆的用量可根据设计厚度按比例调整。
十六、变形缝项目适用于楼地面、墙面及天棚等部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楼地面嵌金属分隔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2.点缀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计算块料面层工程量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三、橡塑面层
橡塑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四、其他材料面层
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人相应的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五、踢脚线
1.水泥砂浆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长度,但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2.石材踢脚线、块料踢脚线、现浇水磨石踢脚线、塑料板踢脚线、木质踢脚线、金属踢脚线、防静电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空圈所占面积,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面积。其中成品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扣除门洞、空圈长度,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
3.楼梯踢脚线的长度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六、楼梯装饰
1.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2.楼梯地毯压棍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压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七、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楼梯斜长部分的长度按其水平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2.扶手弯头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八、台阶装饰
台阶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等面积。
九、垫层
地面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垫层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十、防潮层
1.地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墙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墙面防潮层高度在300mm以内者,其面积并入地面防潮层工程量内。高度在300mm以外者,按墙面防潮层基价执行。
十一、找平层
地面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面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十二、变形缝
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三、其他
1.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石材底面面积计算。
2.楼梯、台阶踏步防滑条按设计图示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长度计算。
3.楼地面、楼梯、台阶面酸洗打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镶贴块料,柱面镶贴块料,零星镶贴块料,墙、柱面装饰等7节;共424条基价子目。
二、砂浆配合比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其他工料不变。
五、墙、柱面抹护角线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下表计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
项目
100m2抹灰面积每增减1mm厚度增减砂浆消耗量
水泥砂浆
0.12m3
混合砂浆
0.12m3
TG胶水泥砂浆
0.12m3
干拌砂浆
0.22t
湿拌砂浆
0.12m3
七、当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品种与预拌砂浆市场供应品种不同时,按下表选择预拌砂浆强度等级。
种类
设计要求的抹灰砂浆
预拌砂浆
抹灰砂浆
1:1:6混合砂浆
M5
1:1:4混合砂浆
M10
1:3水泥砂浆
M15
1:2、1:2.5水泥砂浆、1:1:2混合砂浆
M20
八、内墙面抹灰未包括抹水泥砂浆窗台板,如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九、室外腰线、栏杆、扶手、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一般抹灰项目按本章外檐装饰线子目执行。
十、本章中抹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均系中级抹灰水平。当设计要求抹灰不压光时,其人工费和管理费均乘以系数0.87。
十一、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1.15,材料费乘以系数1.05。
十二、离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及灰缝材料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宽不同或灰缝宽超过20mm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十三、本章基价的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者,其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乘以系数1.30。
十四、零星装饰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等。
十五、墙裙高度在1500mm以外者,按本章墙面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基价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七、墙、柱面装饰基价内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者,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八、墙、柱面装饰基价内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管理费均乘以系数0.55。
十九、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基价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二十、玻璃幕墙设计有相同材料平开、推拉窗者,应执行幕墙基价,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二十一、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面板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基价已综合在内,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二十二、基价项目中涉及的油漆品种、刷漆遍数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面抹灰
1.内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内墙面抹灰面积,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不增加,但垛的侧面抹灰应与内墙面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净长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抹灰高度不扣除踢脚线高度。
②有墙裙者,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另增加10cm计算。
③有吊顶者,其高度按楼地面至天棚下皮另加10cm计算。
(2)墙中的梁、柱等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子目计算,其突出墙面的梁、柱抹灰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3)内墙裙抹灰面积以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并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垛的侧壁面积并人墙裙面积内计算。
2.外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外墙面抹灰,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的侧壁(不带线者)和顶面面积、垛的侧面抹灰均并入相应的墙面抹灰面积中计算。
(2)外墙窗间墙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按外墙抹灰相应子目执行。
(3)外墙裙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扣除门口和空圈所占面积,门口、空圈的侧壁面积并人相应墙裙面积内计算。
二、柱梁面抹灰
1.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但柱脚、柱帽抹线角者,另按装饰线子目计算。
2.单梁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零星抹灰
1.零星一般抹灰
(1)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挑檐、天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外檐装饰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口宽度两边共加20cm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cm计算,墙厚49cm者,宽度按48cm计算。
(4)阳台、雨篷抹灰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当雨篷四周垂直混凝土檐总高度超过40cm者,整个垂直混凝土檐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按本章装饰线子目执行。
(5)阳台栏板、栏杆的双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栏板、栏杆水平中心长度乘以高度(由阳台面起至栏板、栏杆顶面)的单面积乘以系数2.10计算,有栏杆压顶者按乘以系数2.50计算。
2.零星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装饰抹灰厚度增减及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的面积计算。
四、墙面镶贴块料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
2.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柱面镶贴块料
1.柱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最大外径的周长计算。
3.除基价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人相应柱面积内,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六、零星镶贴块料
1.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柱面粘贴大理石、花岗岩按零星项目执行。
七、墙、柱面装饰
1.龙骨基层、夹板、卷材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墙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
3.柱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除基价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人相应柱面积内。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4.隔断
(1)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3)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幕墙
(1)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2)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天棚抹灰,平面、跌级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其他面层(龙骨和面层),其他等5节;共295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基价子目中砂浆配合比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本章基价子目中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其他工、料不变。
五、天棚抹小圆角因素已考虑在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中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中的“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计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七、阳台、雨篷抹灰子目内巳包括底面抹灰及刷浆,不另行计算。
八、本章中抹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均系中级抹灰水平。当设计要求抹灰不压光时,其人工费和管理费均乘以系数0.87。
九、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1.10。
十、本章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形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十一、本章基价子目中龙骨如与实际采用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中木质龙骨损耗率6%,轻钢龙骨损耗率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7%。
十二、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基价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使用单层结构(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平面天棚的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0.83;跌级天棚的轻钢龙骨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0.87,铝合金龙骨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0.84。
十三、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四、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基价项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间壁墙、检查洞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有钢筋混凝土梁的天棚,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应并人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3.有坡度及拱顶的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拱顶面积计算方法: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下表延长系数。
拱顶延长系数表
拱高:跨度
1:02
01:02.5
1:03
01:03.5
1:04
01:04.5
1:05
01:05.5
1:06
01:06.5
1:07
1:08
1:09
1:10
延长系数
1.571
1.383
1.274
1.205
1.159
1.127
1.103
1.086
1.073
1.062
1.054
1.041
1.033
1.026
注:此表即弓形弧长系数表。拱高即矢高,跨度即弦长。弧长等于弦长乘以系数。
二、天棚装饰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査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2.天棚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外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4.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管道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5.灯光槽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7.网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嵌缝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9.送(回)风口安装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金属门,其他门,金属窗,门窗附属配件等5节;共240条基价子目。
二、凡由现场以外的加工厂制作的门窗应另增加场外运费,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兼安装项目,指施工企业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并安装。
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消耗量,按101.66mm×44.5mm、厚1.5mm方管确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确定,推拉窗按90系
列确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基价规定规格不符合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010的施工损耗率计算型材消耗量。
五、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和冷藏门项目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相应子目
执行。
六、塑钢门窗安装项目是按单玻考虑的,如实际采用双玻者,人工费和管理费乘以1.15系数。
七、本章中凡包括玻璃安装的项目,基价中的玻璃品种及厚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八、本章中窗帘盒展开宽度为430mm,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九、本章项目中凡综合刷油者,除已注明者外,均为底油一遍,调和漆二遍。如设计做法与基价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木种分类见下表:
木种类别
木种名称
一类
红木、杉木
二类
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
榆木、柏木、樟木、苦栋木、梓木、黄菠萝、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松、马尾松、槐木、椿木、楠木、美国松
四类
柞木、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十一、基价中的木料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要求刨光时,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两面刨光加5mm。
十二、本章项目中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3;木
门窗安装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16;其他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均乘以1.35。
十三、细木工程的木材烘干费(包括烘干损耗在内),已综合考虑在木料单价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
1.实木门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扇计算。
2.木门扇皮制隔声面层和装饰板隔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面积计算。
3.木质防火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二、金属门
1.铝合金门、塑钢门、断桥隔热铝合金门、彩板组角钢门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面积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其展开面积计算,并入门的面积内。电动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小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扇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3.钢质防火门、厂库房钢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4.防火卷帘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地)面算至端板顶点高度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
5.防盗装饰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6.全板钢门、半截百叶钢门、全百叶钢门、密闭钢门、铁栅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7.钢射线防护门、棋子门、钢管铁丝网门、普通钢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其他门
1.电子感应自动门、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
2.不锈钢包门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冷藏门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4.冷藏门门樘框架及筒子板以筒子板面积计算。
5.保温隔声门、变电室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四、金属窗
1.除钢百叶窗、成品钢窗、防盗窗按框外围面积计算外,其余金属窗均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木材面包镀锌钢板按下表中展开系数以展开面积计算。
项目名称
展开系数
计算基数
门窗框
0.311
框延长米
门窗扇
单面
1.44
框外围面积
双面
2.19
框外围面积
五、门窗附属配件
1.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门窗贴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门窗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窗帘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6.窗帘轨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等4节;共286条基价子目。
二、本基价中刷涂、刷油系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系采用机械操作,如采用操作方法不同时均按基价子目执行。
三、油漆工、料中已综合浅、中、深等各种颜色在内,不论采用何种颜色均按本基价执行。
四、本基价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五、基价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基价含量乘以系数0.49。
六、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漆,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外。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0cm2以外1.2cm2以内。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0cm2以内。
七、本章基价子目中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油漆
1.木材面油漆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2.木材面油漆、烫硬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基价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4.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按本章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执行。
5.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0计算,按本章木地板相应子目执行。
二、金属面油漆
金属构件油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构件质量计算。
三、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1.木材面油漆
执行单层木门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1.00
按没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
2.00
单层全玻门
0.83
木百叶门
1.25
执行单层木窗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1.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1.36
双层框扇(单裁口)木窗
2.00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2.60
单层组合窗
0.83
双层组合窗
1.13
木百叶窗
1.50
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1.00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封檐板、顺水板
1.74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木扶手(带托板)
2.60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
宽度在100mm以外
0.52
窗帘盒
2.04
宽度在100mm以内
0.35
执行其他木材面基价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木间壁、木隔断
1.9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木护墙、木墙裙
1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1.65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1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1.82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1.07
衣柜、壁柜
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
木方格吊顶天棚
1.2
零星木装修
1.1
吸声板墙面、天棚面
0.87
梁柱饰面
1
暖气罩
1.28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1.00
按展开面积计算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1.15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1.00
按展开面积计算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1.82
按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第六章 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招牌、灯箱,美术字安装,压条、装饰线,暖气罩,镜面玻璃,旗杆,其他等7节;共132条基价子目。
二、当主材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四、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墙面上者;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者;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者;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者。
3.招牌的灯饰均未包括在基价内。
4.招牌面层执行天棚面层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0.80,管理费乘以系数0.80,其他不变。
五、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安装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安装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基价。
六、压条、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基价均以成品安装为准,如采用现场制作,每10m增加0.25工日,管理费增加1.72元,其他不变。
2.石材装饰线条基价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3.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4.装饰线条基价以墙面上安装直线条为准,如墙面上安装圆弧线条或天棚安装直线形、圆弧形线条或安装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4,管理费乘以系数1.34,其他不变。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60,管理费乘以系数1.6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20,管理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80,管理费乘以系数1.80,材料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七、挂板式暖气罩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者;平墙式是指凹人墙内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者;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基价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1.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型的凹凸造型部分不增加面积。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按边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均另行计算。
(4)广告牌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灯箱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层的展开面积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划分,分别以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
压条、装饰线条均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四、暖气罩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镜面玻璃
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面积计算。塑料镜箱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旗杆
1.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2.旗杆基础
(1)人工挖地槽按体积计算:地槽长度按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面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
标高计算。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地槽的放坡坡度及起始深度按下表规定执行。
放坡系数表
土质
起始深度(m)
人工挖土
般土
1.40
1:0.43
砂砾坚土
2.00
1:0.25
(3)挖地槽时应留出下步施工工序必需的工作面,工作面的宽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宽度计算,如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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