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企业标准(四)
浙江百特燃烧器有限公司
电气临时线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低压电气线路的临时线肩负着企业动能传输临时用电的重要任务,它既不属于电管部门管理,又容易被企业所忽视,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此,特建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企业所管辖范围内(含生活区和外包建筑工地)的低压配电室(或开关)出线端至用电场所的动力柜、配电箱、板进线端之间的临时线路。
3 职责
3.1 安全员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属管理部门。
3.2 各车间负责各自责任区内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 程序
4.1申请架设临时接线装置必须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临时线路装设地点,用电容量、使用时间等,由安全员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2对规范范围大,用电容量大的临时接线必须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实施。
4.3严禁擅自、私自架设临时线路。
4.4临时线路使用时间为15天,临时线路使用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在前一天内再办理延长手续,仍有安全员核准后,方可继续使用。但使用总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30天)。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必须安装正式线路。
5. 临时线架设要求
5.1 绝缘情况和安全载流量。
5.1.1 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胶线,无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外包可靠不得超过2个,潮湿地不得有接头。
5.1.2 安全地载流量,应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单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额定电机流量。多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最大电机额定的电流量加上其余电机的额定电流量,计算负荷载电流量。
5.2 临时线架设高度
5.2.1 悬空架设时,距地高度,室内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如确需拖地架设应可靠套管,防止移动损坏,割断电线措施。
5.2.2 架设时应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等构件物上挂线。
5.3 开关和熔断器
5.3.1 临时线应有一台总开关控制,每分路应有熔断器;
5.3.2 熔断额定电流不≤(1.1.5-2.5)×最大容量电机额定电流+其余额定电机电流之和。
5.4 接地(或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构件均应有良好接地线(接零线)。
5.5 间距;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
5.6 临时线路与广播线、电视线一般不宜同杆架设。如受线路走廓限制,需同杆架设时,应经线杆主管部门同意,但两线间距应不小于1.5米。
5.7 易燃、易爆、腐蚀、浇注、辗压场所,严禁接临时线。
5.8架设临时线路人员必须是专业操作人员。
附:临时用电作业票
临时用电作业票
工 程 名 称
申 请 人
施 工 单 位
监 护 人
施 工 地 点
电源接入点
用电设备
及功率
工 作 电 压
作 业 内 容
动火作业证号
临时用电人
姓 名
电工操作证号
电工操作证号
临时用电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相关作业票编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 认 人
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
7、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有防雨措施。
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10、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11、危害识别: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安全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验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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