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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大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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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河南省漯河市黄河路沙河大桥项目部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使安全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我单位承诺的安全目标为:杜绝因施工作业、施工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等引起的事故;杜绝因施工作业和施工机械车辆引起的公路及市政交通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杜绝责任重大火灾事故和职工因工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爆炸、火灾、中毒等重大事故。 第三章 安全管理体系 一、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 长: 薛峰 副组长: 许跃宏 成 员: 朱世杰 马辉 李军朝 王光辉 周文灿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 项目经理的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管副经理为项目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代表项目部与下属单位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教育。 5、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咨询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 7、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审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 (二)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1、总工程师对全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在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签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 主管生产副经理的责任。 1、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经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7、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不违章指挥。 (四) 施工员的责任 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危险作业。 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工程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负责。 3、对作业班组和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和现场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五) 安全员的权利、任务和责任 1、安全员的权利 (1) 遇有严重的事故隐患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 有权检查项目内部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3) 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2、安全员的任务 (1) 参加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 (2)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 参加工伤和设备、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4) 经常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5) 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防尘、防中毒、防暑降温工作;监督职工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安全员的责任 (1)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不提工作意见,不汇报情况而发生事故,要负责任。 (2) 安全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放过了严重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3) 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不全面,记载的资料不真实,而影响ISO9002质量认证工作,要负责任。 (六) 生产班组长的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开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讲评会。 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5、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 (七) 工人的责任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二、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1. 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必须实行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作业人员。 3. 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4.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二)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三) 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对科室、班组每月检查一次,生产班组每周自行检查一次并组织“一班三检”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检查,消除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班中检查,防止纠正违章作业,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班后检查,清理作业现场,不给下班留下隐患。 2.0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2.1各级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情况; 2.2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执行情况; 2.3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状况是否安全可靠; 2.4施工现场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2.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执行落实情况; 2.6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现场劳动防护设置情况; 2.7重点库区(油库、仓库)的消防装置技术状况; 2.8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防毒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的保障情况; 2.9施工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3.0对查出的隐患详细记录,调查分析,找出证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消案。 (四) 设备、工伤事故的管理与奖罚 1、 发生设备和工伤事故后,各单位、班组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项目部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基本情况,并在十二小时以内报局主管部门。 2、各科室、班组的设备、工伤事故率不得高于与项目部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控制指标,年终考核评比,项目部分别对达标和不达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和处罚。 3、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以致造成工伤、设备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分别情节轻重,按国家和局有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罚和处分: 3,1、工伤事故 (1) 轻伤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可并处行政处分。 (2) 重伤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8~15%,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可并处行政处分。 (3)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按局2002年5月20日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十五条处理。 3.2、设备和道路交通事故 (1) 轻微事故(1000元以下):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2) 一般事故(直接损失费为1000元~5000元):按直接损失的8%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置。 (3) 重大事故(直接损失费为5000元~20000元):按直接损失的6%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4) 特大事故(20000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4%对当事负责人处罚。 四、每年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发生工伤和其它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五)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工程部。  5、工程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6、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工程部会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7、公司工程部及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8、公司工程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六)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1、 班组活动: 1.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1.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1.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1.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违章情况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1.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1.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上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1.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1.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七)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 安全应急预案与响应 一、 应急预案实施目的和适用范围 按照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定,以及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确保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使项目所有施工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都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洁净的人文环境,持续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 为了实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目标,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在本项目现在和将来的所有建筑施工活动、产品、服务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使我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不断的持续改进,使我们在建筑施工活动、产品、服务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潜在事故能进行有效的预防和紧急事故发生时能进行迅速的响应,尽可能减少由于该类事故发生时带来对人员的伤害和对项目、公司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国家和各级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 国家和各级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规定 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范、标准 企业、上级系统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 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 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文件》 2、 管理方针与目标 2.1、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洁净的人文环境,持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2、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本项目要确保安全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为达到安全样板工地及公司关于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要求,要求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河南省、漯河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a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机械事故,因工死亡率为零。 b因工负伤频率控制12‰以内,因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c杜绝急性中毒事故与重大火灾事故。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工作的组织及相应职责 为科学安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使之在管理工作中互相协调,各司其责,促进本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建立各级应急各级工作组织: 本项目建立以项目经理薛峰为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专职安全员、专业工长和施工队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安全应急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安全应急预防的领导和组织工作,项目应指派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是项目环境紧急事故发生时现场救援的主要责任人。本项目环境应急管理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薛峰 副组长:许跃宏 组 员:朱世杰 马辉 李军朝 王光辉 周文灿 应急救护员:由项目保安担任 3.2、 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 1)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或深化工作; 2)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施工工长负责组织将应急预案反复向全体员工进行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3)项目安全员负责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组织应急小组按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工作; 4)办公室主任负责按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 5)办公室主任督促并检查应急人员的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情况; 6)办公室主任和项目安全员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及做好有关安抚工作; 7)项目经理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预案总结评价工作; 8) 办公室主任负责事故后按照公司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制定的对事故现场设施设备恢复使用及安全防范措施方案落实处理。 3.3、 技术准备 编制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特点,在编制施工方案时以专门的章节写明各施工阶段应注意的安全内容以及采取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并按照方案实施。应急预案应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预防工作。 3.4、 项目经理部应急组织与物资设施准备 4.4.1应急组织措施 1)本项目经理部建立的应急抢险小组,应书面明确应急指挥者和参与者; 2)应急小组指挥者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应急小组由项目保卫组、施工工长和项目安全员组成 3)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办公室主任或参与者因故不能及时进行抢险时,应急抢险小组替补者应及时进行替补。 4.4.2本项目应急小组岗位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职责:应急小组组长是应急抢险工作的现场指挥员,负责应急期间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人员调度、物质调度、指挥抢险并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提交事故报告; 2)应急信息员职责: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负责应急抢险时的各种命令及其它信息的传递工作,负责医院、消防、救护等救援单位的联络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3)资源管理员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资源供应工作,当接到指挥员发出各种资源调度命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按资源储备计划提供抢险所必须的抢险资源,并负责应急工作完成后的资源回收工作; 4)公关协调员职责:负责应急抢救期间的内外协调工作,负责社区居民的劝阻、解释、说服工作,按照指挥员的指令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及相关方通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负责善后的处理工作; 5)应急抢救员职责:按照指挥员的指令,负责应急抢救实施工作,运用科学、合理的抢救方法,对危险源采取制止控制手段,并对人员、财产等进行抢救; 6)应急救护员职责: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救护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对在事故中发生的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情较重者应立即按照救护计划送往医院治疗,同时应做好应急中的防暑防疫等预防工作。 4.4.3物资准备 1)足够的健康安全防护用品和救援设施; 2)足够的防暑降温物资和御寒防冻物资; 3)其他防护物资; 4)合适的摄影或摄像设备,在事故发生时,应摄取现场事态发展的资料; 5)必要的资金保证; 6)配备保证现场急救基本需要的急救箱,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 4.4.4项目应急响应的信息资源 (1)各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应急信息资源如: 医疗救护电话:120(122); 消防报警电话:119(999); 公安报警电话:110; 医疗救护点的具体位置及行驶路线,应制成书面资料,并使所有应急小组成员掌握了解; 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和畅通,可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2)电话报救须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如发生坍塌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还必须向当地的警方拨打“110”要求提供抢险和警戒; 4)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事故地)的电话,以便救护车(消防车、救护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能随时用电话联系。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路上的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车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4.4.5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事故发生现场上经常会伴随出现一些不安全的险兆情况,甚至导致再次发生事故,如在夜间或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等设备,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度。在事故发生现场上应急处理时还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以防止围观人员和其他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造成混乱,导致现场施救困难和其他事故发生。 4、 应急预案 4.1、 应急范围 1)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及坍塌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员伤害; 3)重大机械事故和各种急性中毒事故。 4.2、 伤亡事故的预防 4.2.1伤亡事故的预防原则 为实现安全生产,预防死亡事故的发生必须要有全面的综合性措施,实现系统安全,预防事故和控制受害程度的具体原则大致为: 1)降低、控制和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 2)提高安全系数; 3)闭锁原则(自动防止故障的互锁原则); 4)屏障、距离原则; 5)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 6)个人防护原则; 7)避难、生存和救护原则。 4.2.2伤亡事故预防措施 伤亡事故预防,就是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作业行为和作业条件安全化。 (一)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作业行为安全化 1)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2)进行安全知识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3)推广安全标准化管理操作和安全确认制度活动,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各项作业; 4)加强重点要害设备、人员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搞好安全生产; 5)注意劳逸结合,使作业人员保持充沛的精力,从而避免产生不安全行为。 (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作业条件安全化 1)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2)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部位; 3)采用安全的个人防护用具; 4)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 5)定期对作业条件(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以便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三)实现安全措施必须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措施的重要保障。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安全检查制度和落实防范措施等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事故隐患,搞好事故预防的基础工作。 5、 施工现场急救 5.1、 急救步骤 急救是对伤病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病员以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神志、气道、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止痛、防止休克、包扎伤口等措施,固定、保存好割断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 3)呼救。由专人去呼叫救护车,现场施救一直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病情和简单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状和伤残率。 5.2、 施工现场具体急救方法 5.2.1一般伤员的现场救治 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避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1)用清洁包布裹盖伤面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痘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有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因为这样既不能减轻疼痛,相反增加感染机会,并为进一步创面处理增加了困难。 2)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3)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转送到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5.2.2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创伤性出血现场救治要根据现场现实条件及时地、正确地采取暂时性的止血,清洁包扎,固定和运送等方面措施。 (1)止血 止血可采用压迫止血法、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弹性止血带止血法。 1)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棉纺制品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即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二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2)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的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痛,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时应注意: ①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或畸形变化,就表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固定后再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因搬运振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导致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②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有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输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带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③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因疑有脊椎受伤可能,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而使已受伤的脊椎移动,甚至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 (2)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1)护送伤员的人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受伤的经过。如受伤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暴力大小,现场场地情况。凡属高处坠落致伤时还要介绍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部位或间接击伤部位,坠落过程中是否有其他阻挡或转折。 2)高处坠落的伤员,在已诊有颅骨骨折时,即使伤者当时神志清楚,但若伴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仍应劝留医院严密观察。 3)在模板倒塌、土方陷落、交通等事故中,在肢体受到严重挤压后,局部软组织因缺血而呈苍白,皮肤温度降低,感觉麻木,肌肉无力。一般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绕受伤肢体,以免发生组织肿胀,还要给以固定少动,以减少延毒性分解产物的释放和吸收。在这种情况下的伤肢就不应该抬高,不应该进行局部按摩,不应该施行热敷,不应该继续活动。 4)胸部受伤的伤员,实际损伤程度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损伤面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如伤员胸壁皮肤完好无伤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还伴有外伤性气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误诊,影响救治。在下胸部受伤时,要想到腹腔内脏受击伤引起内出血的可能。 5)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剧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软组织坏死后的分解产物被吸收而中毒。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0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5.2.3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人体接触、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致使肌体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症。在施工现场如一旦发生,应尽快确诊,并迅速给予紧急的处理。并积极的分秒必争地给予妥善的现场处理后,及时转送医院。从而提高中毒人员的抢救成效率。 (1)急性中毒现场救治原则 1)不论是轻度还是严重中毒人员,不论是自救还是互救、外来救护工作,均应设法尽快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据中毒的不同途径,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①皮肤污染、外表接触毒物:如在施工现场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掺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进行清洗。 ②吸入毒物(有毒的气体):如进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闭的仓库、化粪池等密闭不通风的地方施工;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及氧焊割作业、乙炔气中的磷化氢、硫化氢、煤气(一氧化碳)泄露;二氧化碳过量;油漆、涂料、保温、粘合等施工时;苯气体等作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气体的吸入造成中毒时。应立即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施救人员在抢救时要佩戴防毒面具或给氧面具,并在抢救和救治时应加强通风及吸氧。 ③食入毒物:如误食发芽的土豆、未熟扁豆等动植物毒素及变质食物、混凝土添加剂中的亚硝酸钠、硫酸钠和酒精等中毒,对一般神志清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喉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智不清者,则可给予洗胃,洗胃一般宜在送医院后进行。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项 ①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的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取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捂着口鼻,腰系安全绳由场外人控制、应急,如有条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②常见食入中毒的解救,一般在医院进行,吸入毒物中毒人员应尽可能送往设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③在施工现场如已发现心跳、呼吸不规则或停止呼吸、心跳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急救。 5.2.4 触电急救 触电事故是人体触及带电体,带电体与人体之间闪击放电或电弧波击人体时,电流流过人体而与大地或其它导体形成闭合回路。触电事故发生得十分突然,往往在极短时间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迅速抢救。 (1)触电的急救细则 1)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根据不同的触电事故,采取不同的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头,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断开电源。 ②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③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2、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②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③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3)脱离电源后,要及时迅速对症抢救: ①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或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②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跳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后仰比肩膀低,并保持呼吸道畅通,以免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③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1)触电急救的注意事项 ①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作好自身防护,避免再触电。 ②在送伤者去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因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的。 ③对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避免因搬运和移动不当导致再次伤害。 6、 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6.1、 伤亡事故的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负责人。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或地方部门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事故报告流程见事故报告流程图。 6.2、 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指挥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作出快速反应,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件,并进行拍照或录象。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安排人员看守事故现场等,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复施工,擅自清理现场。 6.3、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成员一般由公司领导、安全部门、工会、劳资、监察及与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要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调查组查清事故真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事故调查完毕后,事故调查组要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的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6.4、 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由公司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对事故现场设施设备的恢复使用及防范措施制定方案,由公司安全部门监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负责落实处理。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在调查组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给予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应急预案的评价及调整 对以下两种情况,分公司应组织进行评价总结 1应急演习预案结束后一周内; 2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调查处理完毕后一周内; 评价应由分公司组织,事故发生时项目及有关部门,各项目应急负责人员应参加 应急预案评价总结应对预案的合理性、抢救方法、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应急预案评价总结应形成书面文件,包括会议主持者、参加者、日期、评价意见、不足之处、改进建议等有关内容,应急预案评价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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