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十二章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12.1 质量保证计划体系
12.2 质量目标
12.3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2.4 质量保证措施
12.5 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
第十二章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12.1质量保证计划体系
12.1.1概述
12.1.1.1目的
为了有效管理拉西瓦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进水口及压力管道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特制定本大纲。
12.1.1.2 依据
本大纲依据拉西瓦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进水口及压力管道工程招标文件; GB/T19000-ISO9001标准及我局质量手册文件、程序文件;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及本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
12.1.1.3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拉西瓦水电站工程引水发电系统进水口及压力管道工程项目的施工。
12.1.2我局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12.1.2.1 质量方针
本项目贯彻执行我局的质量方针是:
----科学管理 信守合同 精心施工 争创优质
质量方针是我局的质量宗旨和方向,体现了我局每一名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追求,是我局内部各项重要质量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对业主的慎重承诺。
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是产品质量的保证,我局把质量管理放在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致力于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别注重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和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生产的不合格的控制。
我局产品以质量一流的先进水平为目标,通过严密的科学管理,精心的施工策划,严谨的工作作风,向业主提供一流的产品。
“对工程质量一丝不苟”是我局一贯坚持和倡导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通过经常性的质量教育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
12.1.2.2 质量目标
--让业主和顾客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对企业来讲,质量就是信誉与发展的保障。切实保证工程质量是我局四十多年来的一贯宗旨,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全面实行ISO9001族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真正做到过程受控。
12.1.3合同评审
1、合同由工程局签订之后,施工局负责履约,当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工程管理部对变更合同进行评审,记录并形成文字,报工程局审批后,与顾客(业主)签订补正合同,并填写合同修改记录。
2、顾客或代表的书面指令由工程管理部受理,当执行指令有困难时,施工局立即与顾客或代表讨论处理。
3、工程开工之后,工程管理部进一步理解合同的要求,代表施工局进行施工管理。
4、当合同内容变更时要进行合同评审,施工技术部和质安部进行有关内容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
12.1.4文件和资料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执行和验证质量保证体系所需的各种文件的制订、发布和管理进行控制,做到一切质量保证活动均有文件记录,由质安部监督实施。为保证产品质量制定的管理文件,由各部门制定,综合事务部审核后实施。
12.1.4.1 文件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见图12-1。
12.1.4.4 文件的发布和分发
文件的发布和分发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要使最新有效文件被与文件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所掌握。
12.1.4.5 文件变更
文件变更仍按原编、审、批、发放程序进行,并及时发放。发放变更文件时,文件接受单位应在相对应的原文件上加盖“已修改”印记,以防止过期或不适应文件继续使用。
文件控制程序
研究工作内容
文件编制
审 核
批 准
分类编号
确定分发部门和人员
打印、复印和采购
发布、分发、记录本
文件变更
归 档
图12-1
旧文件变更标识
12.1.4.6文件分类归档
施工局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队均需建立收发文薄,专人负责,对发出文件和接受文件登记建档。设备物资部对原材料采购计划、采购量、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委托复验、入库验收、原材料管理等文件即时整理归档;施工局施工技术部对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要求、施工计划、工序流程、施工措施、测量记录、整理归档,质安部对质量体系运行的文件、产品质量文件,质量记录文件资料及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记录等及时整理归档,综合事务部对工程局文件、施工局文件和业主文件整理归档。
12.1.5采购
12.1.5.1 订货
对分承包方的评价与生产厂家的订货,对其分承包方和供货厂家必须进行全面评定,择优先取。
12.1.5.2 采购人员
采购人员应熟悉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能够按标准要求对所采购物资进行质量评价,并具备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采购人员必须按施工计划、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物资采购。
12.1.5.3 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依据:采购文件制订的依据是:施工计划、相关物资、器材的技术要求、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2、采购文件编、审:采购文件由设备物资部编制,由局长批准。
3、采购文件内容:采购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物资名称、产地、规格、单位、数量;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单价、金额、付款办法;交货日期、包装运输责任、交货地点、验收办法、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委托试验报告;双方负责人和违约处理办法等,由各工区采购的物资,由各工区材料科制定采购文件,程序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内容相同。
12.1.5.4质量验证
1、采购的物资由设备物资部按合同采购文件进行验证并作记录。
2、采购物资不能满足质量标准时,总工程师组织质安部门评审。
3、让步接收的物质必须进行不符合项次记录,并要有恰当的标识,以保证用于合适的施工技术部位。
12.1.5.5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包括:对供方的评估,采购文件,采购及接收人员,日期、规格、合格证、检验单、质量证明书、委托试验结果、产地、进货价格,验证记录、评审记录。采购记录由设备物资部整理归档,各工区采购记录由各工区整理归档。
12.1.5.6物资采购控制
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标准文件,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按合同要求,在实施各单项工程施工前30天将材料计划报施工局工程管理部,经审核后由设备物资部汇总上报监理和业主;对于急需供应材料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供应提前期,统筹安排,确保按期供货。
物资采购实行分级管理制度,设备物资部负责与业主联系主要原材料的订货,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采购除业主供货之外的施工材料。
由业主供应的水泥,使用单位依据有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与供方进行交货验收,索要材质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书,并办理材料交接手续。使用单位及时进行工程材料的检验测试验证,并将测试结果提交设备物资部,因生产急需来不及而采取紧急放行需总工程师批准。
各施工单位对入库材料应及时登帐建卡,做好标识,妥善保管,进库材料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以及履约的原始依据,必须专人负责整理,存档备查,同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出库要有记录,标明使用部位。
不合格品、变质损坏的物资要及时处理,留有详细记录,即时上报质检部门,杜绝不合格物资用到施工现场。
12.1.6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1、设备物资部根据工程进度,提前书面向顾客(业主)报送用料计划,完整、统一、正确地规定采购资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时间,并制定贮存区域准备所需记录。
2、按《产品标识和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做好标识和质量记录。
3、质安部对顾客(业主)提供的产品,提出检验和试验要求,由物资部安排抽样,由试验室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复检,保管单位做好进货记录、标识、合格者方可入库,按指定的区域储存。
4、不论何种类型的产品,顾客(业主)都应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供应方不能免除顾客(业主)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替代物资、质安部的抽查和检验。
5、对顾客(业主)提供的产品经验证和试验不合格时,或在加工使用时发现不合格,不适用等情况要停止使用,做好记录,做好标识,物资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及时向顾客(业主)报告,分清责任,协商解决。
12.1.7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由质安部确定产品标识范围,凡用于工程的钢材、水泥、中间产品都需标明品种、规格、进货日期、产品来源、用于何部位。
2、标识可用标签、挂牌、文字等形式,库管员要检查核对产品标识要与规定相符,标识要清楚、准确。
3、产品的可追溯性起点为生产厂家,终点为施工部位。
4、由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提供质量证明,并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控制,当发现不合格品或与产品要求不相符时,除按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处理外,还要追究其质量责任。
12.1.8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控制是指对该工程项目整个生产过程每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以使工程管理符合合同/设计规定和竣工验收规范文件,过程控制由总工程师领导,施工技术部、质安部和设备物资部负责实施。
12.1.8.1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见图12-2。
12.1.8.2施工组织设计控制
1、编制原则及质量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循业主提供的合同/设计文件规定和技术规范,质量保证满足合同/设计要求,根据我局的实际施工能力,统筹安排、协调各分部分项工程;并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做到基本资料、计算公式和各种指标正确合理,技术措施先进,方案比较全面、分析论证充分,选定的方案具有良好的技术经济效益,安全保证措施。
内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是: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施工进度计划、物资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人员配备计划、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测试手段和仪器设备。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图
图12-2
研究设计文件、图纸
编制施工计划/方案
批 准
施工准备
测量试验
确定施工工艺
编制分部工程施工计划
下达落实生产任务
物资验证供应
执行方案
人员配备配置
质量监督
落实质量计划
验 证
不符合项处理
形成文件/记录
质量保证措施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是业主提供的有关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以及满足社会需要的政府颁布的法规。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评审,负责审核,局长批准,最后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批应形成文件,在施工技术部归档。
12.1.8.3工序控制
1、工序控制文件由总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部编制,包括内容是:施工工艺方案、施工细则、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工序控制点及控制办法。
2、工序控制文件形成后逐级技术交底,使作业者事先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合格的作业。
3、工序过程、施工现场记录,应在施工日志中恰当地描述,施工日志由生产单位指挥者负责逐日填写,质量检验日志由各工区质安科负责人逐日填写。
4、工序控制的质量检查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质安部会同各工区质量负责人,按照相关文件及技术要求、按规定的次数、频率进行。主要方面是: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复验,现场施工质量检验,对复验、检验结果应做出记录;工序检查,从项目工序起,上道工序不合格绝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对不合格/有缺陷工序必须按照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处理后,质安部检查合格并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字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5、工序过程中的检查、试验资料、出现问题及处理结果,均应作好记录并要有责任人签字程序。由生产单位质检组负责逐项记载。
6、特殊工序控制,应制订严格精细的施工工序规程,必要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业主代表进行评审;对特殊工序的测量定位放线、原材料质检、施工工艺、设备机具、操作技术等进行重点鉴定和连续监督。
12.1.8.4施工测量控制
1.施工测量由施工技术部负责,各工区具体实施。
2.施工测量必须依据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按规定程序完成,且测量精度必须满足规范标准。
3.测量仪器必须按规定的次数/频率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成果的精度。
4.对测量成果要按规定进行签字、审核。施工测量成果上交施工技术部整理归档。
12.1.9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由质安部负责,现场实验室和各施工区配合实施。
12.1.9.1进货检验和试验
1、对外购材料必须进行验证,包括:观测埋设仪器、材料是否符合合同及要求,进货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带有正确的标识及到货后有无损坏,随时到货的支持性文件如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到货后出现不合格品时的处理办法等。主要材料进货验证由设备物资部实施并作好记录。
2、对外购材料必须进行抽样试验或委托试验,抽样试验或委托试验要提交试验报告。由设备物资部监督实施。试验报告由质安部归档。
3、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和加工。由质安部监督实施。
4、验证记录、试验报告最终由质安部按规定整理归档负责上报。
12.1.9.2工序检验和试验
工序间检验程序分三级即:班、组自检,各工区复检,质安部终检提交监理工程师检验或会同业主(监理工程师)终检。
工序间检验、试验(检验点、方法、频率/次数)按规定的程序、规程进行,并按《单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控制施工质量,按规定做出记录。
对特殊工序应制订并执行专门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程序,进行生产过程的连续监控和质量跟踪。
一般工序,经终检合格后即可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处理工程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特殊工序经终检合格提请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应即时处理,处理后仍按检验程序经终检合格,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最终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检验和试验记录是交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最终检验和试验应和工序检验、试验结果一致,全部数据均需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在合同要求(或工程完成一定阶段)需由业主、监理部门、施工单位对产品进行联检。联检应按有关规定或预先的检验项目及办法进行,联检合格或联检中发现质量问题确已得到解决,业主(监理工程师)应在记录文件上签字并归档保存。
12.1.9.3检验、试验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检验试验项目,抽样数量,检验、试验数据记载,合格数、不合格数,检测人员签名、日期,负责部门盖章。
记录应符合“文件和资料控制”、“质量记录控制”的有关规定。
12.1.10检验、观测、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
为了确保检测试验精度,必须对施工中所用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进行控制,由质安部、施工技术部负责实施。
1、设备仪器的使用.维护、校准依据国家或部颁有关标准规定执行,校准工作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每年一次。
2、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在使用或搬运中发生震动,未经校准,不得使用。
3、发现设备处于失控时,对以前的检验、试验结果应作有效的评定并形成文件。
4、各工区和试验室制订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制度,并在整个施工期间监督执行,拌和站、衡量系统按规定校验,量值传递溯源国家计量局。
12.1.11不合格品的控制
不合格的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施工项目进行检验、记录、评价、标识、处理、报告,以防止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半成品或中间产品进入过程实体产生不合格单元工程的活动。由质安部负责,施工技术部各工区配合实施。
12.1.11.1不合格品检验评定的依据
1、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规程;
2、合同中规定的图纸、施工技术要求;
3、检验、验证记录;
4、试验记录、报告;
5、施工日志。
12.1.11.2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见图12-3。
12.1.11.3不合格品的检验记录
不合格品除了在检验、试验记录中认真填写外,还必须填写《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记录》应有醒目的标志。应明确写清不合格项检验值、检验位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和所依据的有关标准、检验时间和自然条件(如天气、气温)、检验者签名和不合格原因简析。由质安部签字后及时报总工程师和质量最高负责人。
不合格的控制程序图
施工材料的检验、试验
结果
记录
评审
不合格品记录
标识、隔离
标识
处 置
改变用途或
降级使用
报废或
不用
投入使用
工序、单元工程的检验
报 告
结果
记 录
标 识
评 审
进入下道工序
质量记录
产品标识
统计分析
分部工程检验
纠正和预防
质量报告
质量改建
图12-3
12.1.11.4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总工程师主持,质安部组织有关部门及各工区主任、专业技术、质检人员进行。同时进行论证,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方法和程序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不合格品的处置由责任工区负责实施。处置方法有:返工、返修、降级使用和报废。不合格品处理后需重新经质安部签字后报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
不合格品处置后,由处置单位编制“不合格品处置报告”,其内容包括:不合格品检验试验记录,评审记录,处置方案方法,处置过程、单位、人员、时间、监控人员,重新检验、试验记录、原因简析。
“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送质安部备查,归档,后报送总局工管处。
12.1.12纠正和预防措施
为了在施工过程中,消除潜在因素,应在出现不合格项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免再发生类似的不合格。纠正和预防由质安部负责,施工技术部、各工区配合实施。
12.1.12.1纠正和预防程序
纠正和预防程序见图12-4。
纠正和预防程序图 图12-4
研究不合格的原因和潜在因素
形成文件
内部审核
质量改进计划
处 置
报 告
质量改进
质量跟踪
12.1.12.2 纠正和预防措施
在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物资采购与管理、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等环节中,使用恰当的信息来源,认真分析研究,以确定不合格的原因和潜在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该做的要说到,说了的要做到,做了的要有记录”的原则,质检、生产部门必须认真监督、加强管理。
一旦出现不合格品,应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质量责任未明确不放过,纠正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带有普遍性的、经常性的不合格由质安部组织有关部门及各工区进行内部审核,内容包括:
1、修改施工程序和质量计划;
2、进行专业培训;
3、协调改善施工环境;
4、调换有关人员,增添有关设备。
12.1.12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
12.1.12.1搬运
设备、物资搬运前,各工区物资部门负责备好搬运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搬运人员提出安全操作要求。
先要选择合格的搬运工具,搬运工具的搬运能力要满足所搬运的物资的重量、几何尺寸的长度、高度的要求,禁止违章超载运输。
要选择正确的搬运方法,防止物资在搬运过程中损坏、变质和污损,并要保护好有关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记,防止丢掉或擦掉。
大件物资搬运前,工区物资部门要根据搬运的对象考察路线及运输条件,选择正确的搬运方法,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在搬运过程中,因搬运不当,造成设备、物资和产品损坏的要做好记录,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处理。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设备维护制度》规定进行维护,做好完好状态,确保安全实施搬运工作。
12.1.12.2贮存
设备、物资和产品入库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进行控制,物资部提出物资的贮存要求,各工区提供安全适用的场所,并满足通风和干燥的要求。
库管员逐项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做到名称不错,规格不串,材质不混,建立“保管明细账”,做好标识,做到账、卡、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相符。顾客(业主)提供的产品,按《顾客(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库管员对物资的贮存方法要合理。库管房内货架上的物资要做到上轻下重,中间放常用,货位间距合理,道路要畅通,便于发放货物。露天货物堆码要分区,分类布局合理,码放不超高,货垛要整齐牢固,无危险垛,无混杂垛。顾客(业主)提供的物资要单独存放。
库管员每月对贮存寿命期限的物资(如:水泥、油漆等)进行定期检查,要在保管明细账和材料牌上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对超过贮存寿命期限的物资要重新检查,并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资,如炸药、雷管、油料、油漆等,要设专库安全储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条件》,要设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和回收。并遂笔在《保管明细账》中记录。按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入库物资进行标识。
危险品库要配备使用有效的消防器具,并设专人管理,库管员要熟悉消防器具的操作方法。
12.1.12.3包装
物资部根据进货的性质及要求,在采购合同中规定包装的形式和要求,以保证物资运输和贮存的安全。
包装前确认产品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标识、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包装箱外观规定的标识和内附的包装清单。
确认无误后进行包装、封箱、箱外的标识要准确,并在规定位置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
12.1.12.4防护
根据不同的材料采用适宜的防护方式:
--对水泥等怕潮的材料采取搭简易棚或盖蓬布的方法;
--对永久设备要建半永久式的房子进行防护;
--对电气设备采取防潮措施。
工程竣工前的防护:
--对重要的机械设备要派专人进行防护,定期维护、保养;
--对电气设备要定期通电,并采取措施防尘、防潮;
12.1.12.5工程验收交付
工程验收交付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并交付业主的全部活动。
工程验收分类:工程验收分为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中间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验收程序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行业验收有关规范执行。
验收资料准备,按单元工程、分部、单位工程分别整理质量检验、试验记录,并依据“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办法”进行等级评定。
单项“施工报告”由该项目施工单位完成,施工技术部校核。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及完成的工程量,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设备利用参数,现场质量控制的办法,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附图及附件(包括施工完成图纸,设施变更和来往业务信函)。
单项“施工质量报告”由施工质量负责人完成,质安部校核,其内容包括:概述、施工质量管理、质检机构、质检程序、质量检测检验办法、依据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资料、整理分析结果(附质量评定表和汇部统计表),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附件(各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表)。
总施工报告由施工技术部完成,总质量报告会由质安部完成,总工程师审定,局长批准。
备查资料
1、初检、复检、终检记录;
2、业主及监理有关技术质量问题的信函;
3、有关质量问题的会议记要。
竣工验收由相应一级单位组织完成,验收程序及资料准备与阶段验收相同。
12.1.14质量记录控制
质量记录控制是指对直接或间接的证实工程是否满足质量要求的证据进行收集、整理、签证、保管使用及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的活动。由质安部负责,各工区配合实施。
12.1.14.1控制内容包括
与产品有关的记录;质量体系的运行记录;来自分承包的有关记录;管理评审记录;合同评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质量记录由各有关部门整理和保存。
质量评定记录由质安部按月、季、年度上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局。
12.1.14.2填写和要求
质量记录填写要字迹清晰、字体端正、笔划清楚,做到内容完整,项目齐全,真实有可追溯性。
质量记录不允许更改。如填写记录有错误需要更改时,不要涂抹,单线划掉后重写。
记录填写后,记录人员要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各种简图、附图,应简单、清楚、正确。
合同有要求时,需向顾客移交的质量记录,用碳素、蓝黑墨水填写。
按规定表式填写或输入质量记录,做到记录内容准确,填写(输入)及时。
质量记录填写份数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移交顾客的质量记录份数按合同要求确定。
质安部不定期检查各生产单位对质量记录的控制情况。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记录,施工局按合同要求和《工程竣工交付控制程序》规定,组卷装订后移交顾客(业主)。填写和组卷装订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12.1.14.3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试验依据:现行国家和部颁布有关试验规程、标准,设计技术要求。
试验记录尽量采用表格形式;应写明:试验过程、试验结果、时间、气候条件、地点、试验使用的器材;试验记录应有试验、计算、试验工程师签名;一经工程师签字,任何人不得改动。
当试验记录不能充分说明试验以及与试验相关的问题时,必须编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说明:为什么要进行这项试验,设计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适用范围/部位,试验所用设备、材料、试验依据的规程、方法、标准,参加试验人员,试验过程,起、止时间、结果,适用条件,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试验报告由试验工程师编写,质安部审核签字,总工程师批准。
检验记录:检验指根据国家和部颁布有关整理检验规程标准、设计要求对单元、分项工程及设备材料进行检验的行为,一般分现场检验和试验室检验。
检验记录尽量采用表格形式,使用量化数据。应写明检验项目、规定的合格值及检验结果、部位、数量、检验时间及人员,现场终检记录应由业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局内外各级质量领导者和第二、第三方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审核记录,由质安部负责整理和保管。
监理工程师质量抽查记录,包括监理工程师因施工质量问题发出的返工停工以及施工局对质量问题处置报告,由质安部负责整理和保管。
交工验收记录,交工验收签证作为交工验收记录,它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总的结论,由质安部整理和保管。
质量记录的整理、保管和使用质量记录原件由各生产单位整理保管,按工程的单位、分部和单元工程划分进行整理装订后由质安部负责移交,同时复印副本,以备使用、查阅。
12.1.15内部质量审核
内部质量审核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施工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体系的审核,一种是由工程局负责组织的审核,目的是为了审核确定的质量计划是否有效、是否满足标准及法规的要求,包括对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部门的审核。
审核的依据是GB/T19000.ISO9001标准和我局编制的质量计划和程序文件,相关的法规、规范、图纸和资料。
审核程序:
提出审核计划→首次会议→现场检查→末次会议→审核报告→纠正和防预措施的制订实施→跟踪检查→关闭。
审核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结果评价,由审核组长完成。
纠正措施由受审核部门制订和执行,质安部监督实施,并做好记录,跟踪检查,实施质量改进。
12.1.16培训
施工局由综合事务部根据需要编制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材料等内容。各生产单位根据工程质量需要确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才能上岗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制定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培训记录由各生产单位保存。
12.1.17服务
是指合同中规定的项目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本局对顾客进行工程回访发现应由本局承担责任的服务项目;顾客投诉本局责任的服务项目和顾客在合同外的特殊要求的服务项目。
通过工程回访,了解顾客的意见和要求,对顾客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对已交付的工程项目出现的质量缺陷,经确认,其责任属工程局承担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一般质量问题,由施工局进行无偿保修;遇有重大质量问题,施工部上报工程局主管局长及工管处等有关处室,进行研究解决。
施工局在接到工程管理处“服务任务通知单”和修理方案后,一周内做好修理前的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
施工局提出服务施工单位组成方案,重大服务项目的施工单位组成方案由经营副局长批准。
实施服务的人员、设备、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建筑材料等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施工设备现场控制程序》控制。
12.1.18统计技术
根据国家统计法规和相关规范/规程,施工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统计技术,由施工局总工程师和施工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工程局总工程师批准实施,工程局技管办对统计技术应用进行指导并监督检查。
12.2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工程合格率100%,土建工程优良率90%以上,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埋件工程优良率95%以上,使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创一流样板工程,争创鲁班奖。
为实现上述质量目标,制定如下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
1、工程施工完成,竣工交付时,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的使用功能符合设计(或变更)图纸的要求。
2、所有隐蔽工程为业主质检部门验收合格。
3、施工过程当中,单元(单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85%以上。
4、专项工程施工,合格率100%,优良率目标分别为:
(1)地下石方开挖、喷锚支护工程优良率为90%;
(2)混凝土浇筑工程优良率为90%;
(3)基础处理工程优良率为90%;
(4)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埋件工程优良率为95%;
12.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2.3.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ISO9001族质量标准,参照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详见附图12-5。质量保证体系见附图12-6。
12.3.2质量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2.3.2.1施工局局长的职责
1、领导施工局一切工作,对施工局所承担的生产质量活动全权负责,为第一责任者、最高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单位的有效运行。
2、负责贯彻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负责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4、领导施工局各部门组织实施合同,确保满足合同要求。
5、负责配置资源,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图12-5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图 12-6
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保证体系
组织体系
控制体系
思想体系
质量意识教育
质量回访服务
预防为主的方针
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控制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机电物资的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计量标准的质量控制
质
量
部
质
量
部
试
验
室
机
电
物
资
部
经
营
部
工
程
部
工区
质量保证体系
12.3.2.2施工局副局长的职责
1、负责分管项目和分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局长工作。
2、参与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积极协助实施;
3、确保分管项目的完成,确保总合同的完成。
4、协助局长完成质量计划,实现质量目标。
5、对生产质量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6、专职负责生产安全。
12.3.2.3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实施合同内容中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核编制。
3、负责选用项目适用标准、规范,组织对设计图纸的审查及技术交底工作,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4、对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检查和试验、进场物资和设备、不合格品的控制、竣工交付、内部验收、质量记录负领导责任。
5、负责项目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统计技术应用工作。
6、协助施工局长搞好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工作及人员培训工作。
12.3.2.4总经济师的职责
1、领导内部质量审核和质量体系正常运行,使施工局质量方针顺利贯彻执行。
2、主持工程项目合同评审,组织合同签订及工程结算,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实施等工作,负责评审记录的整理和保管。
3、负责对分承包方的评价和工程分包方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后服务回访工作。
4、参与领导采购顾客(业主)提供产品、工程竣工内部验收、不合格品的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记录等要素的控制。
5、责设备采购管理的客观控制,确保设备完好率满足工程项目施工需要。
12.3.2.5工程部的职责
1、贯彻施工局质量方针、目标,负责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控制和技术工作,就工程技术问题,负责同业主、设计监理工程师进行联系。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工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负责对设计文件,图纸进行审核和技术交底,及时和业主、设计、监理进行工作联系,负责技术记录的控制、监督和整理保管。
4、责编制本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月报告及年度报告。
12.3.2.6质量部的职责
1、直接受质量最高负责人施工局长的领导,是具有单独行使质量监督的机构,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有权对不符合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要求的事项及活动采取制止行动,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
2、负责对质量记录的控制、监督和作好质量记录。
3、负责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以及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控制。
4、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工序和单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调查和处置,以及对较大不合格品(包括质量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监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实施,以及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竣工交付的施工,质安部负责内部质量审核控制。
5、负责编制反映工程质量的月报告及年度报告。
12.3.2.7经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施工局质量方针、目标,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合同实施、资金管理等工作,就合同及工程进度、结算等同顾客(业主)、监理联系;
2、负责编制工程项目阶段性施工进度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工程统计月、季、年报。
3、协助搞好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对工程分包方进行评价和选用合格分包方;
4、协助搞好合同评审、顾客(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工程竣工内部验收、纠正和预防措施、竣工交付、质量记录、内审、工程服务、统计技术应用等工作。
12.3.2.8机电物资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工程局质量方针、目标,负责工程项目主要物资的采购、物料管理等工作,就顾客(业主)提供产品及合格物资同顾客(业主)、监理联系;
2、负责编制工程项目采购计划、设备配件计划,从“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合格分承包方,负责采购记录的整理和保管。
3、负责对顾客(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及对工程项目采用的物资进行管理,负责监督实施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工作,确保工程项目使用合格物资;
4、协助搞好设备采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设备管理、检验和试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检验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的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服务、统计技术应用等工作。
12.3.2.9综合事务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工程质量方针、目标,负责对施工局质量体系的运行,工程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2、协助搞好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竣工内部验收和竣工交付、质量记录、内审等工作,负责编制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
12.3.2.10施工单位(工区)的职责
1、贯彻执行工程局质量方针和目标,各工区对所建工程项目质量的具体负责。
2、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程序和设计文件、施工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3、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并使用有效版本。
4、产品进行标识,使其具有可追溯性,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5、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规格、规范施工,加强自检和复检,未经检验合格和未经验收的工序及单元工程不得转序,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隐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其满足施工需要。
7、精心施工,杜绝不合格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