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程 序 文 件
(依据GB/T19001-2008、GB/T50430-2007、GB/T24001-2004、GB/T28001-2011编制)
文件代号: 版本号:2013
发放编号: 生效日:2013年2月18日
目 录
1、改版公告 1
2、文件控制程序 2
3、记录控制程序 20
4、危险源 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控制程序 27
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44
6、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49
7、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56
8、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1
9、培训工作程序 72
10、基础设施控制程序 87
11、投标与承包合同管理程序 100
12、施工设计控制程序 110
13、物资管理控制程序 116
14、分包方控制程序 128
15、施工生产与服务控制程序 139
16、安全设施 机具及防护控制程序 147
17、劳保用品控制程序 154
18、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159
19、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73
20、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78
21、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程序 189
22、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98
23、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203
24、工程质量检查控制程序 207
25、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214
2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220
27、事件调查 不符合控制程序 228
28、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40
29、附录(通用表) 248
改 版 公 告
为了使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的要求,依据GB/T19001-2008、GB/T50430-2007、GB/T24001-2004、GB/T28001-2011标准和《管理手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011)进行换版,现予颁布,并于2013年2月18日起正式施行,公司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011版)同时废止。
本程序文件阐述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本工作程序,是实现公司对所有相关方承诺、让相关方满意的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本程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管理。
管理者代表:
2013年2月18日
文 件 控 制 程 序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工作程序
5.1 过程流程
5.2 文件的分类
5.3 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5.4 文件的发布与来文管理
5.5 文件的使用与保管
5.6 文件的更改与作废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7. 记录
1. 目的
对公司文件的运行进行控制,确保管理体系运行范围内的场所及时获得所需文件的适用版本,防止误用作废或失效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的控制。
3. 引用文件
3.1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3.2 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3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3.4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3.5 公司《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总经理
审批《管理手册》及纲领性行政文件。
4.2 常务副总经理
审批日常性、事务性行政文件。
4.3 管理者代表
审核管理手册,审批程序文件。
4.4 总工程师
审批业务范围内的文件。
4.5 分管领导
审核分管范围内文件。
4.6办公室
a. 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b. 编写、更改、修订和控制业务范围内的文件;
c. 审核其它职能部室编写的行政文件;
d. 负责收集、传递、处置外来文件;
e. 建立公司级有效文件清单;
f. 对本程序的实施进行监视和测量。
4.7 其它职能部室
a. 编写、更改、修订和控制业务范围内的文件;
b. 建立本部门有效文件清单,获得新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办公室;
c. 收集、传递、处置业务范围内的外来文件;
d. 对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业务范围内的文件控制进行监视和测量。
4.8 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室
a. 编写、更改、修订和控制业务范围内的文件;
b. 审核其它职能部室编写的行政文件;
c. 建立区域/专业公司级有效文件清单;
d. 及时收集、传递、处置业务范围内的内、外部来文;
e. 对项目部的文件控制进行监视和测量。
4.9 区域/专业公司其它职能部室
a. 编写、更改、修订和控制业务范围内的文件;
b. 建立本部门有效文件清单,获得新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办公室;
c. 对项目部业务范围内的文件控制进行监视和测量。
4.10项目部
a. 编写、更改、修订和控制项目部的文件;
b. 建立项目部有效文件清单;
c. 收集、传递、处置业务范围内的外来文件。
5. 工作程序
5.1 过程流程
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文件的发布与来文管理
文件的更改与作废 文件的使用与保管
5.2 文件的分类
5.2.1 内部文件:公司各职能部室、区域/专业公司和项目部编制的文件。具体可分为:
a. 体系类文件: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等;
b. 技术经济类文件: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变更、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标准、签证、合格分包方名册、企业标准、企业工法等;
c. 合同类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施工协议、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动人事合同等;
d. 行政类文件:计划、总结、通知、对外公函、请示、报告、制度等。
5.2.2 外来文件:指国家、政府、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文件和本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等。
5.2.3 电子及其他媒体文件:光盘、U盘、数码录音录像、胶片等(其控制执行信息化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采取异地双备份措施)。
5.3 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5.3.1 文件的编制
a. 机关各职能部室、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写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文件。
b. 行政文件拟稿人应统一使用《文件发布批准表》,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发文登记、编写文号,打印成文,盖印。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编写导则》。
c. 文件的标识
公司对所有文件予以标识,详见《文件编写导则》。
5.3.2 文件的审批
a. 公司、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编制的各类文件,发布前应得到审批。审批文件的内容是否适当,发放范围是否充分。
b. 文件审批的分工:
公司:
•《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
•其它内部文件按职能分工由相关部室编写,行政类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发布;业务类文件由部室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区域/专业公司:
•内部文件按职能分工由相关部室编写,区域/专业公司经理批准发布。
•合同类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批准。
•技术类文件由公司总工程师授权委托的主任工程师批准。
项目部:文件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5.4 文件的发布与来文管理
5.4.1 发布
a. 自编文件,根据审批的发布范围及时发放到使用该文件的部门及人员。
b. 外来文件按领导批示的发放范围转发。
c. 文件发布采用信息化系统发布或直接发布,确保在使用处均获得适用文件。
5.4.2 来文管理
a. 来文包括公司内部文件及外来文件。
b. 公司内部文件通过信息化系统发布,机关部室、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对来文进行识别,将来文及时转发给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文件转发后,文件管理人员应适时确认收件人已接收文件。
c. 对外来文件,进行分类登记,填写《收文登记表》,送领导批阅。需传阅的外来文应先由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确定传阅范围,阅文者阅毕后在“传阅单”上签名、提出建议,领导根据文件内容批示承办意见。
d. 传阅的外来文依照公司、区域/专业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相关部门的顺序进行传阅,阅文者阅后由办公室转送下一位阅文者。
e. 外来文件的识别、登记、传阅、存放等工作流程如下:
来文识别
分 类
分送领导
传阅批示
根据领导
批示办理
复印送至有关部门办理
原件存档
发放记录
收文登记
办理传阅
必要时
5.4.3 公司自编行政文件的编写、审批、发布、发放等工作流程如下:
修改
审 批
办公室核稿
部门负责人核稿
部门拟文
分管领导审 核
打印、盖章、存 档
上传系统、发布
编号、排版
5.5 文件的使用与保管:
5.5.1 有效文件版本的控制
公司分级建立《有效文件清单》。
a. 机关部室均应建立各自的《有效文件清单》。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公司发布的长期有效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建立公司级的《有效文件清单》,发放至区域/专业公司对照使用。
b. 区域/专业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标准、规程、办法、公司级的《有效文件清单》、以及区域/专业公司发布的需长期执行的文件由区域/专业公司建立《有效文件清单》,发放至项目部对照使用。
c. 项目部除对照使用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发布的《有效文件清单》外,还应建立本项目部的《有效文件清单》。
d. 机关部室、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平时均要积极收集与本行业、本部门相关的文件更新、换版的信息,并及时传递到办公室。更新信息由办公室及时发布。
5.5.2 评审
文件使用过程中,原起草部门每年对文件评审一次,对文件的适用性、符合性进行评审,经评审确认需修改或换版时,执行5.6.1条款。
5.5.3 保管
各部门的文件应有专人保管,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完整、清晰、标识唯一,保管有序、使用方便,防止误用作废或失效文件。
5.5.4 借阅或复制
a. 文件需借阅或复制时,借阅人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申请表”,经文件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复制。
b. 档案需要借阅时,借阅人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借阅部门负责人、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c. 档案需要借出时,借出人应填写“档案借出申请表”,经借出部门负责人、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出,并按期归还。
5.5.5归档
对存档的文件应妥善保管,定期交档案部门,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5.6 文件的更改与作废
5.6.1 更改
a. 根据文件评审的结果,需要时可对文件进行更改、换版。
b. 文件更改或换版一般由原拟文的部门负责,如因其他原因,由其他部门更改或换版时,应获得原文件拟文时的背景,更改或换版的审批权限同原文件审批权限相一致,发放范围同原文件发放范围相一致。
c. 文件更改可采用手改、复印件粘贴、换页等方式,需作大幅度修改时,应更换版本,重新发布。
5.6.2 作废
a. 经审定需作废的文件,由原文件发布部门及时发布文件失效信息,并及时从文件使用场所将其撤出,经审定后销毁。
b. 体系文件由公司、区域/专业公司文件主管部门分级回收,公司由管理者代表、区域/专业公司由经理审批后销毁。
c. 需要保存备查的作废文件,应由部门领导批准,做好作废标识和相应的记录。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相关文件
a. 《记录控制程序》
b. 《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c.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6.2 支持性文件
a. 《档案管理制度》
b. 《文件编写导则》
7. 记录
7.1文件发布批准表 (文件控制—01)
7.2 发文登记表 (文件控制—02)
7.3 收文登记表 (文件控制—03)
7.4 文件发放记录表 (文件控制—04)
7.5 有效文件清单 (文件控制—05)
7.6 文件传阅单 (文件控制—06)
7.7 文件借阅/复制申请表 (文件控制—07)
7.8档案借阅申请表 (档案管理-02)
7.9档案借出申请表 (档案管理-03)
7.10 文件更改通知单 (文件控制-08)
文件发布批准表
(文件控制—01)
文件标题:
拟办部门:
拟 办 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审 核: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审 核: 年 月 日
办 公 室
核 稿: 年 月 日
会 签: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主 题 词: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通六建( )字( )年( )号 共印 份
正文内容:
11
发 文 登 记 表
(文件控制—02)
序号
发文日期
发往单位
文件编号
文 件 标 题
拟稿人
签 发 人
份 数
备 注
12
收 文 登 记 表
(文件控制—03)
序号
收文日期
来文单位
文件编号
文 件 标 题
份数
持有人(部门)
备 注
13
文 件 发 放 记 录 表
(文件控制—04)
序号
发放日期
文 件 名 称
文件编号和版本号
收文单位
份 数
签收人
备 注
有效文件清单
(文件控制—05)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件版本号、修订状态
备 注
15
文 件 传 阅 单 文 件 传 阅 单
(文件控制—06) (文件控制—06)
来文单位
来文字号
来文单位
来文字号
送文日期
收文编号
送文日期
收文编号
传阅范围
阅者签名
阅文日期
阅 后 建 议
传阅范围
阅者签名
阅文日期
阅 后 建 议
领导批示:
领导批示:
请不要横传,阅后即退还! 请不要横传,阅后即退还!
文件借阅/复制申请表
(文件控制—07) 编号:
借 阅/ 复 制
文 件 名 称
文 件 编 号
申 请 借 阅/
复 制 部 门
申 请 借 阅/
复 制 数 量
申请借阅/复制原因:
申请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
档 案 借 阅 申 请 表
(档案管理-02) 编 号:
借阅档案名称
□文书档案 □会计档案 □工程档案
所 属 部 门
所 属 时 间
借阅档案内容
用 于 何 处
案 卷 编 号
复 印 内 容
备 注
借阅部门:
借阅人: 年 月 日
借阅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
档案室经办人: 年 月 日
档 案 借 出 申 请 表
(档案管理-03) 编 号:
借出档案名称
□文书档案 □会计档案 □工程档案
所 属 部 门
所 属 时 间
借出档案内容
用 于 何 处
借 出 期 限
借出部门:
借出人: 年 月 日
案卷编号:
借出数量:
借出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
归还日期
归 还 人
接 受 人
档案室经办人: 年 月 日
文件更改通知单
(文件控制—08)
编制单位:
更改文件名称
文 件 编 号
申请更改部门
更 改 方 式
生 效 日 期
更改前内容:
(可附页)
更改后内容:
(可附页)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工作程序
5.1 记录的分类
5.2 过程流程
5.3 记录的建立
5.4 记录的标识
5.5记录的收集
5.6记录的传递
5.7记录的保管
5.8记录的检索
5.9记录的处置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7. 记录
1. 目的
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标识、使用、保存和处置做出规定,以证实管理体系活动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要求,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可追溯性证据,为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及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活动和相关方所产生的有关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3. 引用文件
3.1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3.2 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3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3.4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3.5 公司《管理手册》
4. 职责
4.1办公室
a. 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b. 建立本部门的记录清单;
c. 对本程序的实施进行监视和测量。
4.2 公司机关其它职能部室、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
具体实施本程序,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记录的分类
5.1.1 产品记录
a.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试验记录等;
b.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评定及隐检记录等;
c. 钻孔、灌注、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等;
d. 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密实度检测记录等。
5.1.2 体系运行记录
a. 检查记录、合同评审记录、培训记录、内审记录、管理评审记录等;
b. 产品质量方面的特殊过程、关键过程鉴定记录等;
c. 噪音、排污、粉尘检测等记录;
d. 事故、事件等记录。
5.1.3 记录的形式
根据所处的场合不同,可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记录:
a. 文字材料及表格;
b. 数码摄像、录音和微机硬盘、U盘及光盘等;
c. 胶片、照片、传真件和复印件。
5.2 过程流程
记录的建立—→记录的标识—→记录的保存—→记录的处置
5.3 记录的建立
5.3.1 记录表式的选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有规定表式的采用规定表格;顾客有要求时,采用顾客提供的表格;体系运行记录必须采用程序文件中规定的表格,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调整表格的行距、列距,但表格中的要素必须齐全。记录表式未作规定时,可自行设计记录表式。
5.3.2 记录的填写
a. 记录的形成应与各类管理活动同步,由专人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可靠,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做到内容完整、项目齐全、易于识别和检索;对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要做详细的说明,真实、准确地记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b. 填写完毕的记录,不允许进行随意更改,如有笔误或计算错误需要更改数据时,可用横杠划去原数据,在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以证实记录的真实性,确保可追溯性;
c. 需归档的记录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5.4 记录的标识
记录均采用统一的编号标识,当合同有规定或顾客有要求时按要求执行。体系运行记录编号采用“程序文件的中文简称—顺序号”。
5.5 记录的收集
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5.6记录的传递
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需要水平或垂直传递的记录,通过信息化系统或其它途径及时传递。
5.7 记录的保管
5.7.1 记录的清单
a. 公司机关各职能部室应编制本部门的《记录清单》;
b. 区域/专业公司应编制本部门的《记录清单》;
c. 项目部应编制本项目体系运行和产品实现方面的《记录清单》。
5.7.2 记录的保存
a. 公司机关各部室、区域/专业公司均应指定专人保存本部门的记录,并按收集的顺序及时分类、整理、编目、装订,妥善保管;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需归档的记录应标识并单独存放,按期归档,不需归档的各部门自存;
b. 项目部对产生的产品记录和体系运行记录,应按记录产生的有机联系(如顺序、时间)进行妥善保管,需要归档的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c. 供方、相关方的记录是项目部记录的组成部分,供方、相关方按本程序要求提供的记录,由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并移交区域/专业公司保管;
d. 保存期限的规定:需归档的按《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不需归档的记录,由各形成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三年;
e. 记录无论是临时存放还是归档存放,均要有适宜的环境,按要求入柜、入架,并做到防潮、防虫、防霉、防丢失、防损坏,档案室要有专人负责。
5.7.3记录的借阅
a. 如需要借阅记录,应经记录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外部人员一般不允许借阅,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重要记录应有备份,原件一律不允许借出;
b. 借阅的记录不得遗失、拆散、抽取、调换、涂改或复制,并保证按期归还。
5.8 记录的检索
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5.9 记录的处置
5.9.1 处置办法
a. 保存期满的记录,由公司各部门、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文件管理人员填写《文件/记录销毁审批表》,经批准后统一销毁;
b. 需长期保存的记录,由文件管理人员注明保留标识,单独存放。
5.9.2 处置理由
a. 记录已到保存期限,可以处置;
b.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不需保存的一般性记录。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6.2 支持性文件
《档案管理制度》
7. 记录
7.1 记录清单 (记录控制—01)
7.2 文件/记录销毁审批表 (记录控制—02)
7.3 文件借阅/复制申请表 (文件控制—07)
记 录 清 单
(记录控制—01)
序号
记 录 名 称
记录编号
收集部门
保存期限
备注
26
文 件 / 记 录 销 毁 审 批 表
(记录控制—02)
序号
文 件 / 记 录 名 称
编 号
销毁份数
销毁日期
审 批 人
经办人
危险源 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控制程序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工作程序
5.1 过程流程
5.2 成立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组织
5.3 划分单元
5.4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
5.5 危险源、环境因素评价
5.6 危险源变更管理、环境因素更新
5.7 危险源控制措施的确定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7. 记录
1. 目的
适时识别公司有关产品的活动和服务中的所有危险源、环境因素,评价其严重程度,判定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并确定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事件、职业病和环境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场所及住宿区和项目部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3. 引用文件
3.1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3.2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3.3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3.4公司《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
a. 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管理;
b. 收集办公室、各区域/专业公司《重大危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整理、汇总并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c. 对办公室、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等过程实施指导、监视和测量。
4.2 办公室
负责对公司机关内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建立公司机关《危险源调查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3 机关其他职能部门
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公司机关内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活动。
4.4 区域/专业公司
a. 区域/专业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对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及住宿场所和各项目部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收集、整理、汇总并建立区域/专业公司《危险源调查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
b. 区域/专业公司其它部室参加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及住宿场所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活动。
4.5 项目部
a.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开展项目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活动,建立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b.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收集、保存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记录,并报区域/专业公司工程部。
5. 工作程序
5.1 过程流程
成立辨识、评价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危险源、环境因素评价→控制措施的确定→危险源变更、环境因素更新→控制措施的更新
5.2 成立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组织
a.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区域/专业公司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人员进行培训,区域/专业公司工程部负责对项目部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b. 每年初成立由公司领导任组长的公司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小组,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管理层次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活动;
c. 每年初成立由区域/专业公司经理任组长的区域/专业公司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小组,区域/专业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区域/专业公司所辖范围内各管理层次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活动;
d. 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项目部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小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活动。
5.3 划分单元
a. 施工生产区宜按施工程序和工艺划分单元;
b. 办公区、生活区宜按使用功能、平面布局等划分单元;
c. 物资、设备、设施宜按种类和功能划分单元。
5.4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
5.4.1辨识范围/应考虑的因素
a. 危险源辨识应考虑的因素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的因素;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在工作场所边界,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由本组织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所有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b. 环境因素辨识范围
·公司自身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
·作为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委托合同方进行管理的活动;
·为公司直接提供服务的相关方(如:运输方)。
5.4.2 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种类
a. 危险源的种类
·物理性危险源。包括溜滑或不平坦的场地、高处作业、高空物体坠落、受限空间作业、未能考虑人类工效学要求、手工搬运、重复性工作,服饰缠绕、卷入伤害、灼烫和其他因设备产生的危险源,在出差或步行时的交通危险源,火灾与爆炸、可造成伤害的能源、能快速释放并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储存能量、能导致上肢失调的频繁重复性任务,能导致体温过低或热应激的不适热环境,造成员工身体伤害的职场暴力,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
·化学性危险源。因以下情况而危害健康或安全的物质:吸入烟雾、有害气体或尘粒,身体接触或被身体完全吸收,摄食,物料的储存、不相容或降解;
·生物性危险源。生物制剂、过敏或病菌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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