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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质监局“质量提升”重要活动安排
序号
重要活动
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和措施
牵头
单位
参与部门
(单位)
时间
进度
1
开展民用电梯的专项整治。
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证后监管和服务质量的考核,进一步规范维保单位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督促维保单位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履行职责。
一是全面开展民用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报检,保证电梯按期检验,并及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电梯维保单位报告制度,要求维保单位对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维保合同未到期而不能履行的、存在重大隐患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三是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制度。
特监科
各有关部门
全年
2
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巩固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成果。
1、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
3、是否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工作。
4、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应急预案、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制定、落实及演练情况。
特监科
各有关部门
全年
3
开展压力管道的专项整治。
加强压力管道及元件的安全监察。
1、在用的压力管道是否经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2、使用单位建立相应压力管道管理制度情况;
3、压力管道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压力管道占压现象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贯彻落实《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情况,是否开展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压现象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特监科
各有关部门
全年
4
强化气瓶专项整治。
强化气瓶监察力度。
1、充装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充装单位是否向钢瓶使用者提供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钢瓶,充装单位是否对使用者进行钢瓶安全使用指导。
2、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检查计算机档案及钢瓶托管协议;
3、充装单位钢瓶的定期检验情况,检查钢瓶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及钢印标记不清的现象;
4、充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是否与充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真正担负起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5、充装工、充装前检查工是否持证上岗;
6、是否建立钢瓶充装记录,记录的填写是否真实。
特监科
各有关部门
全年
5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节能方法。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媒介,结合去年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新《容规》、《管规》的宣贯实施,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节能方法。积极参加“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做好“三进”等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特监科
各有关部门
全年
序号
重要活动
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和措施
牵头
单位
参与部门
(单位)
时间进 度
6
严格按市局定期检验安排,完成我区年度定检工作。
促进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使全社会质量意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根据市局定期检验安排,制定我区定检计划,对检验机构下达任务,作好定检完成情况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质监科
2010年4-6月
7
严把强制认证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3C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以监督手段促进企业加强质量意识,提高自身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产品巡查,按照市局TCS系统运作,制定计划,开展现场检查。
质监科
2010年4-12月
8
流通领域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
结果“家电下乡”工作,继续在流通领域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无证和冒证等违法行为。
按月对区内主要经营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质监科执法科
2010年4-12月
9
推动我区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在我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进一步推动质量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其自身的管理水平
加强对各类单位在质量体系认证方面的宣传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质监科
2010年4-12月
10
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
配合市局有关处室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实验室发展办法》
以观察员身份到检验机构评审现场予以监督,并如实上报相关资料。
质监科
2010年4-12月
序号
重要活动
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和措施
牵头
单位
参与部门
(单位)
时间进 度
11
做好开展质量兴区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
制定质量兴区工作方案,适时召开质量兴区工作会。
质管科
全区相关单位
全年
12
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和“七查一访”活动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
通过查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水平、质量保证制度、标准执行情况、计量检测保证、现场质量管理、质量损失,访问用户” 指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质管科
全年
13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全面提升我区工业产品的质量。
做好天津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品牌市场竞争能力,
质管科
全年
14
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
提高证后监管有效性,抓好获证产品质量安全。
1、 组织开展对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审查工作;2、组织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巡查;3、认真落实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
质管科
全年
序号
重要活动
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和措施
牵头
单位
参与部门
(单位)
时间进 度
15
组织开展标准化宣传月活动
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和标准认知水平。
以“宣传标准、明白消费,做好服务工作”为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及标准,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标准化与“三个服务”的关系。组织协调特色街区建立服务标准,提升特色街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标准化科
全年
16
开展“国际标准日”宣传活动
提高企业标准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
组织有关服务标准的培训工作,宣传标准在提高质量、促进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
标准化科
全年
17
继续帮助两个国标试点单位做好标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我区服务标准化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组织协调专家对企业标准体系建设进行指导。
标准化科
全年
序号
重要活动
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和措施
牵头
单位
参与部门
(单位)
时间进 度
18
开展和平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提升”大培训活动。
以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为指导思想,以坚持“政府领导、依法督促、落实责任、从严监管”为原则,进一步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和平区食品质量安全。
培训的主要内容:1、《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2、《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3、《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4、《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
5、《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细则》
6、《天津市委托生产加工食品备案工作的管理规定》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8、《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
食品科
全年
(每季度一次)
19
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
提高证后监管有效性,抓好获证产品质量安全。
1、组织开展对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审查工作;2、组织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巡查;3、认真落实各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4、积极参与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食品科
全年
20
企业生产可追溯管理提升活动
推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生产可追溯管理水平普遍提升。
1、按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的指导规范》,督促企业全面落实;2、通过树立典型企业、加强经验交流。
食品科
全年
21
食品添加剂集中整治工作。
落实对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管,使用“两超”行为得到严厉打击
1、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规范企业证后监管;2、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一承诺一报告一警示五统一”等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度;3、以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开展产品风险检测,对重点问题、重点企业的“两超”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食品科
质检院
质检69站等检验机构
二、三、四季度
序号
重要活动
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和措施
牵头
单位
参与部门
(单位)
时间进度
22
对“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互查
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场所,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由各区县计量工作主管局长和计量科长组成互查小组,市局领导和计量处人员随机参加各组的互查。
计量科
各区县局
四月份
23
开展和平区商业服务业能源计量节能降耗指南的研发
拟定《和平区商业服务业能源计量工作指南》
与市局、区商务委,有关高等院校等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合作,起草工作规划及方案
计量科
区商务委,
南开大学等
全年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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