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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局文件
武铁运〔2014〕236号
武汉铁路局关于印发《武汉铁路局营业线
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各房建生活段,各工程建设指挥部,武汉江腾工程公司:
现将《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技术规章编号:WHG/CW116A-2014)予以印发,请结合《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运〔2013〕18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铁路局
2014年8月16日
—1—
WHG/CW116A-2014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一、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铁总运〔2014〕180号),对《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运〔2013〕18号)附件11、12内容修改如下(见附件)。
二、本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11 高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项 目
作业方式
放行列车条件
一影响道床路基稳定的施工作业
1.有砟轨道
(1)连续2根及以上轨枕底道砟破底清筛
(2)成段更换道床
(3)大型养路机械换砟
(4)基床换填
(5)平纵断面改造
(6)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后的线路整修(限于影响路基稳定范围)
(7)成组更换道岔(钢轨伸缩调节器)或岔枕
(8)2根及以上轨枕连续更换、方正
大型养路机械捣固、稳定等作业
(1)两捣一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45 km/h,第二列限速60 km/h,第三列起限速80 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起限速12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20km/h,第二列限速16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第二列起限速200km/h,至第五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2)三捣两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60km/h,第二列限速80km/h,第三列起限速120 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20km/h,第二列限速16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第二列起限速20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第一列160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3)五捣三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限速120 km/h,第三列起限速160 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第二列限速20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道岔施工后直向、侧向按此标准分别阶梯提速。
未达到上述捣固、稳定遍数的,应相应降低列车放行速度。
小型养路机械捣固
(1)施工作业期间:当日第一列限速35km/h,第二列起限速45km/h不少于4小时,以后限速60km/h至下次封锁前;
(2)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安排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放行列车条件按“大型养路机械捣固、稳定车作业”办理。
2.无砟轨道
(1)更换无砟道床(含轨道板、道床板、砂浆填充层、底座板、支承层);
(2)CRTSⅡ型无砟轨道轨道板间接缝凿除和浇筑;
(3)侧向挡块凿除和浇筑;
(4)CRTSⅠ型无砟轨道凸型挡台凿除和浇筑
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列车放行条件,必要时可开行综合检测列车确认。
项 目
放行列车条件
一影响道床路基稳定的施工作业
3.路基注浆,挖孔桩、旋喷桩施工,路基降水
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二、 不影响道床稳定的施工作业
(1)成段更换钢轨或扣件
(2)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3)更换道岔(钢轨伸缩调节器)轨件
(4)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25mm
第一列限速45 km/h,第二列限速80km/h,第三列限速120 km/h,第四列起限速160km/h至下次天窗点。
恢复常速前必须经精调整修、检测确认、阶梯提速。
(1)单根更换钢轨。
(2)处理胶接绝缘接头
(3)更换道岔尖轨、基本轨、护轨、可动心轨道岔辙叉
(4)焊接钢轨
(5)单根更换、方正轨枕
(6)成段改道、撤垫板、更换铁垫板、更换和整正轨下胶垫,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大于等于10mm、小于25mm
(7)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捣固作业
(8)成段更换弹条、轨距挡板
第一列限速不超过160km/h,以后恢复常速。
三、桥隧涵的施工作业
箱梁支座调高、拨正、更换
施工作业期间,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起限速160km/ h至下一个封锁点;施工作业结束后,第一列限速80km/h、以后限速160km/ h至次日天窗结束,其后恢复常速。
项 目
放行列车条件
三、桥隧涵的施工作业
其他桥梁的支座调高、拨正、更换
施工作业期间,限速45km/h至下次天窗前;施工作业结束后,第一列限速45km/h,第二列限速80km/h,第三列限速120km/h,以后限速160km/ h至次日天窗结束,其后恢复常速。
(1)翻修、加深隧道内侧沟
(2)翻修、加深隧道中心水沟
施工作业期间,第一列限速45km/h,以后限速80km/ h至下次天窗前;施工作业结束后,第一列限速45km/h,第二列限速80km/h,以后限速按120km/ h、160km/ h各至次日天窗结束,其后恢复常速。
新建明洞、棚洞的基础施工
施工作业期间,本线限速45km/h,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基础施工结束后恢复常速。
加厚隧道二次衬砌
施工作业期间,限速120km/h至下次封锁前;施工作业结束后,第一列限速120km/h,以后限速160km/ h至次日天窗结束,其后恢复常速。
架空施工中,安装、拆除纵横梁体系的横梁,安装D型便梁的横梁
施工作业期间,限速45km/h。
线路架空或加固后桥涵顶进
施工作业期间,限速45km/h;施工结束后,第一列限速45km/h,以后限速60km/ h、80km/ h、120km/ h、160km/ h各至次日天窗结束后,其后恢复常速。
(1)在线路上安装或拆除轨束梁、工字钢纵梁、D型便梁的纵梁、纵横梁体系的纵梁,拆除D型便梁的横梁
(2)整治隧道仰拱破损及换填隧道铺底
(3)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复杂桥隧施工
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四、整锚段更换接触网施工作业
(1)更换整锚段承力索
(2)更换整锚段接触线
(3)接触网故障恢复作业后几何参数发生变化、导线损伤或有临时接头时
开通后速度不超过160 km/h;经对接触网调整后,限速不超过200 km/h;再经精调、检测车检测合格,恢复正常速度。
注:表内未列出的其他施工作业项目,可由铁路局比照本表类似施工作业确定施工条件和放行列车条件。
附件12 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项目
施工条件
作业方式
放行列车条件
一、影响道床路基稳定的施工作业
(1)破底清筛
(2)更换道床石砟
(3)成段更换轨枕(板)
(4)成组更换道岔
(5)基床换填
(6)一次起道量或拨道量超过40mm的成段起道或拨道
(7)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响路基稳定范围)
封锁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捣固、稳定车作业
1. 两捣一稳作业后,开通后第一列35km/h,第二列45km/h,自第三列起限速6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60km/h,第二列起限速8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限速12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恢复常速。
2. 三捣两稳作业后,开通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自第三列起限速8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起限速12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恢复常速。
道岔施工后直向、侧向按此标准分别阶梯提速。
未达到上述捣固、稳定遍数的,应相应降低列车放行速度。
小型养路机械捣固
开通后第一列35km/h,第二列45km/h,不少于4小时,以后限速6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60km/h,第二列起限速8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限速12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恢复常速。
人工捣固
(1)施工期间当日第一列15km/h,第二列25km/h,第三列45km/h,不少于4小时,以后限速60km/h至下次封锁前。
(2)施工结束,开通后第一列15km/h,第二列25km/h,第三列45km/h,不少于4小时,以后按60km/h、8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时捣固后阶梯提速,其后正常。
二、不影响道床稳定的施工作业
(1)成段更换钢轨
(2)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3)成段调整轨缝,拆开接头并插入短轨头
(4)成段修整轨底坡
封锁施工
开通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第三列120km/h,其后恢复常速。
项目
施工条件
放行列车条件
二、不影响道床稳定的施工作业
(1)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40mm
(2)长大隧道宽轨枕垫砟
(3)道口大修(若影响道床稳定,比照第一大项办理)
封锁施工
开通后第一列35km/h,第二列45km/h,第三列60km/h,其后恢复常速。
三、桥隧涵施工作业
(1)更换或拨正钢梁、混凝土梁
(2)抬高或降低桥梁
(3)拨正支座、更换桥梁支座或翻修支撑垫石、砂浆厚度超过50mm
(4)不拆除钢轨整孔更换明桥面桥枕
(5)明桥面移动桥枕
(6)翻移、加深隧道内排水沟
封锁施工
施工作业期间,封锁开通后限速45km/h至下次天窗前;施工作业结束后,第一列限速45km/h,以后限速60km/ h不少于24小时,再限速80km/h、120km/h各一列后恢复常速。
项目
施工条件
放行列车条件
三、桥隧涵施工作业
(1)明桥面移动桥枕后,上盖板喷砂除锈涂装
(2)架空施工中,安装、拆除纵横梁体系的横梁、安装D型便梁的横梁
(3)修补或重新施作有咋轨道桥面、桥台顶面防水层
慢行施工
施工作业期间限速45km/h。
线路架空或加固后桥涵顶进
慢行施工
施工作业期间,限速45km/h;施工结束后,第一列限速45km/h不少于12小时,后限速60km/h、80km/h各不少于24小时;后120km/h一列后恢复常速。
新建明、棚洞的基础施工
慢行施工
施工作业期间,本线限速45km/h,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基础施工结束后恢复常速。
(1)在线路上安装或拆除轨束梁、工字钢纵梁、D型便梁的纵梁、纵横梁体系的纵梁,拆除D型便梁的横梁
(2)喷锚加固隧道衬砌
(3)整治隧道仰拱破损及换填隧道铺底
(4)隧道整体道床翻修
(5)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复杂桥隧施工
封锁施工
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1)路基注浆,挖孔桩、旋喷桩施工,路基降水
(2)隧道内增设密井暗管施工
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注:表内未列出的其他施工作业项目,执行工务专业规章规定或由铁路局比照本表类似施工作业确定施工条件和放行列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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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局机关行政各部门,各铁路公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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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014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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