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口县明通中学文件
通中文[2010]10号
明通中学二0一0年上期师生综合运动会
训练及奖励经费发放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落实城教育文〔2010〕21号中《2010年城口县教育系统重点活动安排》的要求,促进学生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我校决定参加“城口县中小学师生综合运动会”;为了确保训练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结合通中文【2008】26号的规定,本次活动的培训经费及参赛奖励采用如下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的生活补助:
1、学校行课期间,已毕业的学生运动员每人每天补助15元;
2、学校行课期间,在校学生运动员每人每天补助5元;
3、运动员在节假日期间训练的生活安排,由教练团联系学校另行处理。
4、运动员参赛期间的生活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指导教师的训练补助:
指导教师的训练补助分为“基本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进行发放,其中绩效补助分为团体获奖和单项获奖补助。
1、基本训练经费补助:
A、指导教师的训练补助为每天20元(按实有训练天数计算);
B、如周末或节假日需加班训练,按每天80元进行计发;如在赛前一个月需要安排集训,由学校决定(加班日每天至少训练4个小时,按实有加班训练天数核发)。
C、教师篮球队原则上不考虑训练补助,初训一个月后可邀请各中学球队进行实战训练,学校统一安排。
2、绩效补助按参赛获得的团体暨单项名次核发(含城中),见以下对照表:
表一:参赛团体获奖对照发放表
名 次
金 额
类 别
一名
二名
三名
四名
五名
田 径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800元
600元
学生篮球
2000元
1000元
500元
300元
教师篮球
1000元
800元
500元
300元
注:如组委会在田径比赛项目中分设团体奖,学校将对上表进行适当修定;团体奖励由教练团体中的相应指导教师分享。
表二:参赛单项获奖对照发放表
名 次
一 名
二 名
三 名
四 名
奖 额
300元
200元
100元
50元
注:该项奖励对象为责任指导教师,实行累计发放;4×100m比赛项目加倍奖励。
三、运动员奖励办法:
1、单项奖励:
运动员在田径单项比赛中,获得县一、二、三、四名,学校依次奖励100元、50元、30元、10元。
2、团体奖励:
运动员在各团体比赛中,获得县一、二、三名,学校依次奖给每队员100元、50元、30元;该项奖由异体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领取并足额发放给参赛选手。
四、参赛获得县上团体奖励由学校统筹,运动员获得县上的单项奖励归其本人所有。
五、团体比赛项目按组委会要求组队,单项比赛原则上限于2至3人参赛,其参赛服装、训练器材及意外伤害保险由学校统一办理;参训队员不遵守队规或入队后因违纪受到学校书面处分的取消其参赛资格,且不能享受相应的训练补助。
六、原则上要求指导教师在行课期间每天不少于2节课时的集中训练,并由值周行政进行考勤记载,学校领导随机巡查。如遇无故未到场组织训练,每次扣罚30元,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罚10元。训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早自习前40分钟和下午二节课后50分钟进行;遇雨需组织室内训练或理论学习;有特殊情况调整的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
七、参赛获得的奖励荣誉与评职晋级挂钩,由参与指导教师按实绩比例分享。
未尽事宜,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城口县明通初级中学校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运动会 训练 奖励
抄 送:教委办公室,本校各处室、工会、团委、年级组、教研组。
城口县明通中学 2010年3月12日
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