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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浅谈我国施工索赔现状及对策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指导教师
2014年
5月
5日
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但在我国,由于建设工程索赔处于初步阶段,对工程索赔的认识不够全面、正确,在工程施工中,还存在业主忌讳索赔,承包商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不懂如何处理索赔的现象。因此应当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1]。
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来说,处理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即可反映其对项目管理的水平如何。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索赔是承包商或业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当重视索赔管理,加强索赔意识,做好索赔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综合水平、以至企业如何溶入市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本文将通过对我国施工索赔现状的分析,发现问题,得出相应的对策,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改善我国索赔现状。
关键词 :施工索赔 索赔现状 索赔对策
目 录
1 绪论 1
1.1 我国施工索赔现状分析 1
1.1.1 施工索赔在我国现状 1
1.1.2 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 1
1.1.3 索赔专门人才缺乏 1
1.1.4 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1
1.2对现状的分析 2
1.2.1 法律意识淡漠,索赔意识不足 2
1.2.2 索赔未被国内企业重视 2
1.2.3 法律尚不健全 3
1.2.4 建筑市场问题 3
1.2.5索赔管理方面的问题 3
2 索赔的基本概念 3
2.1 索赔的含义 3
2.1.1 索赔 3
2.1.2工程索赔 3
2.2索赔的意义 4
3施工索赔对策 4
3.1索赔的处理原则 4
3.1.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4
3.1.2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
结论 5
参考文献 6
1 绪论
1.1我国施工索赔现状分析
1.1.1施工索赔在我国现状
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人中国。经历了近20多年的风风雨雨,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是否运用索赔以及索赔是否运用得当,直接关系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我国工程企业对索赔的现状可描述如下:
1.1.2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2]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大惊小怪,认为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负刑事责任,从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以至损失更大。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比较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
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索赔没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没有将施工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施工索赔意识薄弱,在出现问题时才开始研究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收集所需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从而陷入施工索赔的被动局面,影响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另外对施工索赔的方法、程序不明确,施工索赔的工期、金额计算不规范、不科学。
1.1.3索赔专门人才缺乏
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又是索赔管理。索赔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熟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各种条例,又要具有相当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在内的知识,这样才能使索赔有理有据。而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T”型人或“金字塔”型人缺乏,企业内部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素质不高;懂经济管理的人才甚缺。
1.1.4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3]
索赔管理虽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解决了不少的事件。但其经验还处于探索期间,其研究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比如,对工程索赔的计算,采用网络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前者比较复杂,一般不常用,而后者虽简单、方便,但其不满足业主指令采取加速措施或删减工程量等条件,而且操作时,人为因素较多,所以也不能全面反映索赔的合理性。近年来,由于法律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制观念与意识的逐渐加强,施工索赔逐渐被国内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所认识和重视,但对于施工索赔及其索赔管理还缺少经验。只注重施工索赔意向的提出,不知道如何进行运作,使得对施工索赔的方法、索赔依据的保管及收集、索赔的程序及计算不科学、不规范,存在不会索赔现象。
1.2 对现状的分析
虽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已实行多年。但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等使我国的市场经济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子。不尊重合同、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现象在建设行业中表现得还很突出在。上述情况的出现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原因:
1.2.1法律意识淡漠,索赔意识不足
施工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有很大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没有完整的施工记录、没有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因而缺乏施工索赔所要求的基础,降低了索赔成功的机会。
施工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习惯于接受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不习惯竞争,缺乏市场意识。承包商未就已存在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缺乏强烈的合同意识, 不懂得合同管理与索赔的重要性,往往从一开始就为以后的工程顺利履行设置了障碍。同时,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不会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也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很难有利地利用科学的合同管理,进行工程索赔。
1.2..2索赔未被国内企业重视
首先是企业忽视收集索赔证据和准备索赔证明文件,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由于竞标夺标不易,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因此, 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开支,亦不敢提出索赔。第三是不会索赔。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即使有索赔事件也无力去索赔,更谈不上索赔技巧。
1.2.3法律尚不健全
我国法律尚不健全,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合同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关于索赔问题,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问题较多,索赔管理的成效不很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1.2.4建筑市场问题
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过于向买方倾斜,业主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认真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即使承包商想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无法达到目的。承包商面临十分不利的合同签订和实施环境。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性行为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1.2.5索赔管理方面的问题[4]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在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大多数企业内部都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有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不能落实,机构不完备,人员素质低。合同管理混乱,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索赔埋下了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认真审查对方资质、资金、信誉情况,盲目签订经济合同,导致日后履行困难;二是个别经济往来不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三是合同条款不完全,特别是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常常使责任没有归属[4]。
2 索赔的基本概念
2.1索赔的含义[5]
2.1.1索赔:所谓索赔,就是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利提出对某一有关资格、财产、金钱等方面的要求。
2.1.2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对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的建设工程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或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给予合理补偿的要求。
2.2索赔的意义[6]
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索赔能够维护承包公司的合同利益;能够保证合同的履行;能够提高承包企业的管理水平;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是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验总结。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
3 施工索赔对策
3.1索赔的处理原则[7]
3.1.1.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DA(ur'D
工程师依据合同和事实对索赔进行处理是其公平性的重要体现。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下,这些依据很可能是不同的。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索赔,在国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是由承包人承担的,不能向发包人索赔;但在FIDIC合同条件下,不可抗力事件一般都列为业主承担的风险,损失都应当由业主承担。 BS@x&DB
3.1.2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_>LI[yf{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 I/HcIBJ
3.1.3 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eM1=r:jgE
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3.2索赔的处理方式 [8]
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单项索赔是施工索赔通常采用的方式。它避免了多项索赔的相互影响制约,所以解决起来比较容易。
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9]。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索赔,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被迫采用的一种索赔方法。综合索赔也就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采取综合索赔时,承包商必须事前征得工程师的同意,并提出以下证明:
(1)承包商的投标报价是合理的;
(2)实际发生的总成本是合理的;
(3)承包商对成本增加没有任何责任;
(4)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准确地计算出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虽然如此,承包商应该注意,采取综合索赔的方式应尽量避免,因为它涉及的争论因素太多,一般很难成功。
结论
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10]。工程索赔是一项知识和技术面很广,复杂而又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不但要善于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还要善于收集与整理索赔有关依据和资料。要对合同中索赔事项深刻理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充分理解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各项往来性文件与相关法规,按照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的原则,及时、准确、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索赔工作,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版)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2] 刘文奇:浅议建设施工的索赔[J] 陕西建筑 2010年3月第36卷第7期
[3]耿耀坤.浅谈工程的施工索赔[J].山西建筑,2004,(7):86-87
[4]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04,(7):77-78.
[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版)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6].李启明:工程建筑合同与索赔管理[M] 科学出版社, 2012
[7]晓莉、程维林: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J] 实践·探索2009 年第12 期下半月·总第442 期
[8]奕峰: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及索赔探悉[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9]工程管理概论(第二版)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11
[10]土木工程概论(第三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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