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原相煤矿基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合同
(草案)
由
甲方: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与
乙方:太原正越工程设计公司
签订
2013年3月
目 录
第一条 概述 3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质量标准和规范 3
第四条 甲方责任 3
第五条 乙方责任 4
第六条 设计范围及设计工期 5
第七条 审查、确认 6
第八条 其它服务 7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
第十条 违约 8
第十一条 设计文件交付 9
第十二条 现场服务 9
第十三条 争议和解决程序及方式 10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0
第十五条 保险 10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终止 10
第十七条 其他 10
附件一 工作服务范围 11
附件二 设计质量条款 18
甲方(甲方) :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 太原正越工程设计公司
鉴于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拟进行原相煤矿基建工程的建设,太原正越工程设计公司 (以下称乙方)愿意提供而甲方也愿意获得该原相煤矿基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与之有关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所有这些服务均以固定价格的承包方式进行,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概述
1.1工程名称: 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施工图设计
1.2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原相乡白岸村原相煤矿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2合本同补充协议条款。
2.3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2.4工程有关的技术条件书。
2.5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审批文件。
2.6双方商定的对本合同有修改或影响的其它书面文件。
2.7合同涉及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质量标准和规范
3.1合同使用语言:汉语。
3.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煤炭行业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和其他的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设计中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最新版本煤炭行业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地方标准、规范。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4.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正确性负责;
4.3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施工图设计费;
4.4 负责对外协议的联系工作,并提供与工程建设及将来煤矿运行有关的土地征用、运输、水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有关设备等(如需要)协议文件或合同;
4.5 负责协调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4.6 甲方需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和勘测结果不得用于华润煤业系统外的项目;
4.7 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办公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优化乙方案,控制工程造价;
5.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设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设计质量,乙方提供的所有图纸、文件内容和电子版,数量和格式须满足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正式出版的施工图文件、竣工图文件的合格品率达到100%,并保证原相煤矿工程质量认证和政府煤炭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要求;
5.3乙方应按行业规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服务工作;乙方承诺配置精干力量,选派的主设人要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较强的协调能力,应有同类及以上煤矿的设计业绩,所选主设人应经甲方认可;
5.4乙方负总牵头、总体协调责任,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并依照矿井建设实际和初步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施工图纸的绘制。
5.5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转包。
5.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5.7乙方为本工程配置的项目经理(设总)由甲方认可,未经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撤换。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要求在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任命和派驻参与现场服务的现场代表及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并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人员更换。如甲方认为项目经理(设总)、主设人员、现场代表或其他参与设计和服务的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更换相应的工作人员。乙方承诺如项目经理(设总)、主设人所兼任的其他项目与本工程项目发生工作冲突时以本工程项目工作安排优先;
5.8乙方负责编制本工程设备技术规范书、参加相关招标工作,进行评标技术咨询、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参加现行建设规范、标准要求的单项工程验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范围内的专项方案的优化、比选和审查,这些工作不改变设计合同总价和设计工期;
第六条 设计范围及设计工期
6.1 设计范围
乙方承担该原相煤矿基建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任务,包括总体设计、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工程的设计;以及由甲方另行委托的设计项目的接口设计。设计须按《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最新版)中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甲方质量认证与竣工验收、竣工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施工图设计范围详见附件一。
6.2 工作内容
6.2.1 施工图设计
配合甲方落实设备资料、最终勘测定位等设计准备工作、施工图详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成品审核出版、设计交底、工地现场服务、参加质量认证、试运转及竣工验收、文件归档工作。
6.2.2竣工图
依据本工程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调试单位或甲方《工程联系单》等有关文件,编制一、二、三、部分四级竣工图。并满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6.3其他单项工程设计范围
满足本项目原相煤矿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的设计要求。
6.4除了以上工作内容外,乙方应能满足甲方以下各方面的要求:
6.4.1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计划进行设计,并按实际设计进度进行计算机动态管理调整;
6.4.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按进度和次序编制技术规范书、编制分类材料汇总表,满足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需要;
6.4.3乙方除按规定提交蓝图外,还要提交不可编辑的电子版一份。
6.5 设计要求:
6.5.1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布置、新方案、新材料、新结构等技术方案和突破现行标准规范的设计时,必须有充分的论证分析并经甲方同意;
6.5.2乙方应结合煤矿的地位、作用和现状以及设备的可靠性等因素,拟订合理的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配置,简化工艺系统、减少备用;
6.5.3布置格局应重点考虑方便生产、安全运行、缩短施工安装周期和满足检修维护;
6.5.4设计变更: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并按照甲方管理的要求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意见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优化,乙方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所有的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6.5.5工程的设计服务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6.6 设计工期
6.6.1 施工图设计工期为: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甲方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的总体要求。
6.6.2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前60天内完成;
6.6.3 乙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甲方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等工期。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执行甲方确认的乙方承诺的设计计划;
6.6.4当工程设计工期与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预计的工期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合理组织,保证设计满足工程进度需求。
第七条 审查、确认
7.1审查
7.1.1 乙方应按国家及煤炭行业有关规定呈交符合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图纸文件供审查之用,甲方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修改补充。
7.1.2乙方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有关部门对建筑方案及总平面设计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规划部门要求的建筑图纸及效果图纸;
7.1.3乙方按照国家消防总局及地方消防单位规定对本工程消防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的建筑设计图纸及说明和有关消防系统及设计图纸;
7.1.4乙方按照国家安防部门要求对本工程安防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的建筑设计图纸及说明和有关安防设计要求图纸;
7.1.5图纸会审及上级审查不免除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质量和内容深度应承担的责任。
7.2 确认
7.2.1 甲方可组织对施工用设计图纸进行确认或施工图会审工作;
7.2.2 施工图确认或会审时提出的意见,乙方应负责及时修改,不另增加费用。甲方、监理、上级政府煤炭主管部门对设计图纸、技术方案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八条 其它服务
乙方可按照甲方的委托或要求进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设计范围和深度以外的工作,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9.1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800000元)。
9.1.1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调整合同内未实施的委托工作范围,乙方应当接受并且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价款。
9.2 合同款的支付:
9.2.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36万元)作为设计预付款;
9.2.2 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程质量认证(84项单位工程)所需图纸60%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36万元);
9.2.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质量认证所需图纸(84项单位工程)并交付甲方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36万元);
9.2.4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施工图并通过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36万元);
9.2.5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36万元);
9.2.6所有支付和结算前,乙方必须提供与本次所付款项等额的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甲方不受理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
第十条 违约
10.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本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任何一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责任、承诺及保证。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对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乙方应为执行本合同安排能胜任的、具备与有关工艺和职位相称的资格、技能和经验的人员。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调离或更换为执行本合同而安排的任何人员(包括主设人、工代),以甲方的独立判断,一旦甲方认为该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1)持续错误行为;(2)不胜任或疏忽;(3)未能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乙方应及时重新委派合适的替代人员。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人员或者为执行本合同的任何人员(包括主设人、工代)未按照要求到位每延误一天扣1000元。
10.3 甲方、监理提出的书面设计变更,乙方应及时进行变更,不进行变更的应提出书面说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每出现一项前述情形,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设计费1000元。
10.4 因施工图设计质量原因引起返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继续完善施工图设计任务,并按损失的大小减收相应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
10.5 如由于乙方设计错误或遗漏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不超过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0.6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含竣工图设计)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该合同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误期赔偿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0.7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开展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所发生的设计费支付。
10.8 本合同生效后,非因甲方过错,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付款。
10.9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10.10 甲方提交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双方可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第十一条 设计文件交付
11.1 乙方应在总平面布置图及灰场布置图审定后十天内提供征地红线图。
11.2 设计文件的交付期限应按照6.6条要求进行,乙方需要提供的设计文件份数如下:
11.2.1 施工图设计:10份,光盘电子版3套(PDF格式)以及CAD格式;
11.2.2 竣工图设计:10份,光盘电子版3套(PDF格式)以及CAD格式;
11.2.3 设备材料清册:10份,光盘电子版3套(PDF格式)以及CAD格式;
11.2.4 设计报告文件:10份,光盘电子版3套(PDF格式)以及CAD格式。
11.2.5 技术规范书:18份。
11.2.6 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图纸均应通过计算机绘制或编制,乙方应提供清晰、可读的电子文档。
11.3 所有资料、图纸的交付地点为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地点。
第十二条 现场服务
12.1乙方对所承担施工图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满足甲方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进度需求,根据工程情况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质量认证及工程竣工验收。
12.2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场所以及通讯、生活上的方便,但费用自理。
12.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通讯和生活上的方便,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争议和解决程序及方式
13.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13.2如果因本协议产生的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交此种争议通知后30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此等争议应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为终局仲裁,除在仲裁裁决中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期间,除与仲裁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
13.2 索赔
13.2.1 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3.2.1.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13.2.1.2 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13.2.1.3 甲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同意。
13.2.2 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13.2.2.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13.2.2.2 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13.2.2.3 乙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或证据;乙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同意。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洪水、台风、地震、火灾等类似的天灾,或者爆炸、战争、恐怖主义行动、国家行为等情况。
第十五条 保险
乙方应办理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和设备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原相煤矿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建成移交生产、结清合同费用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其他
17.1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6份,双方各执3份。
17.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作服务范围
1 工程项目名称: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基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2 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原相乡白岸村原相煤矿
3 工作范围:
乙方的勘测设计工作范围和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以外增加的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1 工作范围
乙方勘测设计中包括的内容以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 本期煤矿厂区(围墙外一米以内)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厂内、外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设施的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含五通一平设计等);
(2) 厂区外100米以内的进厂道路、厂内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3) 全厂区采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系统设计;
(4) 厂区绿化规划;
(5) 提供本项目的系统设计说明书。
3.2 具体完成以上范围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任务、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和审批设计大纲;进行厂区、辅助生产系统的地形、平面高程控制、平断面测量和配合地质、水文专业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调查;现场技术工作;资料整理、统计、计算、制图、编写报告、出版、交付成果资料等;
(2) 完成施工图设计,参加并通过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查及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的要求;
(3) 参加强制标准所规定的设计审批工作,协助甲方通过政府授权的审查机构的审批并协助甲方取得相关的批准证书;
(4) 根据煤矿工程相关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完成竣工图设计(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设计所需的甲方、施工单位、监理等各方的相关资料);
(5) 参加设计联络会议;
(6) 现场技术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
3.3 设计工作
乙方应负责提供合同规定范围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1)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采购技术支持、提出勘测任务书、签订设备技术协议等设计准备工作、施工图设计、成品审核出版、负责施工图纸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交底、工地现场服务、参加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文件归档等。详细内容深度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同时通过工程质量认证和煤矿竣工验收工作;
(2) 竣工图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依据本工程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单位、调试单位或甲方《工程联系单》等有关文件,编制竣工图。
3.4 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技术经济指标,乙方应与甲方充分协商后,负责设备选型、重要的以及以招议标方式采购的系统/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技术协议书的编制。
3.5 接口配合
在甲方的组织下,乙方有义务处理并解决同制造厂及土建、矿建、安装工程承包商之间的有关工程乙方面的接口工作,回答甲方、土建、矿建、安装单位提出的有关设计和技术的各类问题,提供相应资料,及时解决处理(至少不应影响工程进度)发生的矛盾和问题,积极主动收集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并负责向甲方及有关参建单位作设计交底。
3.6 设计联络和审查
乙方应有责任参加与设计有关的各类审查会、设计联络会和技术讨论会,并提供相应资料,对相关各类问题进行解答,及时根据确认的修改意见修改设计内容。
3.7 现场服务
为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乙方应及时设立设计工代组负责现场的施工指导和设计修改,参加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各项验收及性能试验全过程。
4 工作要求
乙方必须全面掌握本工程技术要点、标准和规范,从设计上保证全矿井的性能达到合同的要求。
4.1 乙方应按ISO9000:2000版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来规范本工程设计的一切质量活动,以便保证设计优质、经济、及时。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应编制并向甲方提供一套符合ISO9000:2000版标准的、针对本工程特点的设计质量计划供甲方审批,合格后作为甲方对设计监督检查的依据。该套设计质量计划应有:(包括但不限于此)
1) 项目名称和编号
2) 设计依据和范围
3) 质量目标
4) 设计输入
5) 主要设计原则
6) 工程特殊要求
7) 评审、验证和确认
8) 计划进度
9) 人力资源
10) 文件编制规定
11) 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
4.2施工图设计必须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查认可,乙方应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参加设计审查会,并提供足够数量的供审查的图纸、文件和资料。
对施工图等评审确认的修改内容,乙方必须及时修改,修改版提交的时间应符合双方认可的设计进度计划。
若乙方希望对已通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更改,则乙方应将更改后的设计文件提交给甲方审批,经审批并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应满足双方认可的设计进度计划大纲。
在外部审查前,乙方均应进行内部评审,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合同、设计规范等的要求。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设计文件的编制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整改和审阅。
甲方对设计文件、图纸的审批、审查并不解除乙方对设计文件、图纸所负有的责任。
4.3 乙方应保证其设计的文件符合:
4.3.1法律、法规及规范和标准;
4.3.2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各次会议确定的有关乙方面的文件);
4.3.3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矿建及建筑施工和环境的规章和管理办法。如果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后执行最新的国家规范、技术标准或规章含有实质性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建议。如果甲方认定此类建议构成变更,则按合同规定进行变更;
4.3.4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足够详细,足以给参建单位实施工程施工,并满足甲方的要求(包括工程招投标等)。
4.4 经过审查的施工图文件总的合格品率应达到100%。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纸或文件为不合格品图纸:
(1) 有原则性差错;
(2) 技术性差错总数多于1个/每张;
(3) 一般性差错总数多于2个/每张;
(4) 与煤炭行业颁布的设计成品的内容和深度要求有明显不符;
(5)未通过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和煤矿竣工验收。
现场设计变更通知单修改的内容均属于设计差错,由此修改的图纸同样按上述规定判定其是否为不合格品图纸。但下列情况发生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修改的内容不属于设计差错:
(1) 由甲方提出的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修改要求;
(2)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方便施工的修改要求;
(3) 由于设备制造厂资料变更造成的设计修改;
(4) 属于设计改进并未造成任何损失的变更。
因施工图文件不合格品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的,应按合同违约条款的相应规定执行。
4.5 竣工图按有关规范要求加盖竣工图章。
4.6 设计应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
乙方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拟派往现场服务人员的名单供审批。乙方现场服务必须有授权代表负责其人员的一切管理事务。如负责人员变更,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在无甲方书面回复之前此人员变更无效。
乙方设计人员实际上不具备设计所必须的经验和能力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包括质量、工期、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人员,造成的重大损失按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乙方派往施工现场高峰期的技术人员应是本工程的主设人或同等人员。若乙方派往施工现场的技术人员不能胜任或不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人员甲方有权追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项目乙方人员一旦确定,应相对稳定。对于乙方确定并经甲方认可的本工程设计总工程师、各专业主设人及派往施工现场的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必须要更换,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乙方设计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专业人员对设计进度、技术交底、设计变更、资料提交等方面的工作。发现有推诿、扯皮现象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相关设计人员,并提出合格的人员名单供甲方选择。
4.7 乙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要求和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计划大纲和里程碑进度计划。该大纲应包括(不仅限于此):
(1) 施工图设计进度详细计划;
(2) 详细交图进度里程碑节点;
(3) 需由甲方提供的外部资料提交时间、详细内容和深度等。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该计划大纲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执行。其中交图进度计划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甲方按认可的设计进度计划大纲进行检查考核,并可以按实际进度合理地要求乙方调整进度计划,但以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和竣工验收为原则。
4.8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控制交图计划,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规定:
(1) 由于乙方过失引起设计图纸(包括相应文件)不能按交图进度计划交付,致使施工工期延误的,视作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2) 若因甲方未按时提交设计基础资料等导致乙方计划延误,则应延长设计计划;
(3) 由于乙方合理组织,积极主动配合甲方收集设计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并充分发挥乙方的技术优势,利用积累的丰富经验。
附件二 设计进度和交图计划
设计进度和交图计划可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卷册
卷册名称
专业
要求交图日期
备注
第一卷
施工图总说明及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
第二卷
系统及厂区布置
……
附件二 设计质量条款
为保证项目的设计质量,经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和太原正越工程设计公司(简称乙方)充分讨论,同意将《设计质量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并与相应的合同文件同时生效。
1.乙方应严格按ISO9000标准从事本项目工程的各项质量活动,按照乙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本合同的要求编制本项目质量计划,做好各项工作,使该项目设计质量符合合同规定,达到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建成一座符合国家优良工程标准的现代化煤矿企业,使其成为样板工程、精品工程。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或资料:
2.1提供实施本项目设计质量计划内容,除了本合同正文规定的相关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提供该项目组织机构(包括质量负责人),并明确职责;
(2) 提供质量控制措施;
(3) 施工图纸质量(按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合格率达到甲方的质量目标要求,即100%合格,推荐设备性价比高、系统配置安全、经济、合理。
2.2 乙方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关键,制定并提交相应的质量计划和图纸设计进度计划。
2.3 提供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的资质情况资料,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应相对稳定。
3.乙方开展优化设计。设计应安全,经济和适用。在调查研究总结国内同类型机组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设备的布置和选型提出优化建议。不能在设计中推荐使用淘汰或落后的产品,或工艺、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在向国外招标采购的进口设备时要充分考虑国情和经济进行综合论证。
4.乙方应对煤矿中相关系统、相关设备、相关分包商之间的与设计有关的接口负责,并在技术上统一要求和标准。
5.接受甲方对乙方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审查并认可。
6.甲方有权以设计联络会形式组织各阶段的设计评审,乙方须及时修改评审会要求修改的内容,并将修改结果交甲方核查备案。
7.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审查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整个项目设计质量所负的责任。
8.乙方应按工程进展之需,及时派驻现场设计工地代表,设计工代应是参加本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及时有效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并参加甲方召开的现场协调会。乙方还应协助甲方完成对主要施工措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和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9.乙方不能对正式确定后的初步设计和经审定批准后的施工设计的图纸和技术文件任意改动。如确需修改,除经原审批部门的签字认可外,重大的修改还须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所有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工程联系单)须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发放。
10.由于乙方设计质量之故引起返工或未按期递交设计文件而拖延工期,以及设计原因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使工程投资增加等情况,除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外,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11.乙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应接受甲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下的管理。
12、乙方所做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和煤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进度和质量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