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重庆市渝中区房管局大坪房管所
乙方(全称): 重庆市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安全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1年渝中区主干道建筑立面和居住区长江二路片区综合整治工程1标 段
工程地点:重庆市菜袁路
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 外立面整治,屋面防水等工程
二、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员
甲方安全生产负责人: 甲方现场安全代表:
乙方安全生产负责人:胡万国 乙方现场专职安全员: 江怡友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或承包建筑工程,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工作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技术类别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甲方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异议的或不当的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施工过程中,甲方或工程监理单位须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甲方应及时审查并签字确认。若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
3、甲方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把好安全关,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的行为。发现危及工人及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责令其暂停施工,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甲方要对合同中的安全措施督促实施,加强现场的组织协调。在检查生产或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向乙方代表提出,督促整改。如属重大险情,应按程序通知乙方停工整改,在消除危险后,才能恢复施工。
5、甲方应按实际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实施承建工程中,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安全工作手册》、《房屋修缮工程安全技术规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实施,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具体到人。现场生产安全代表必须组织参加生产和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及防火治安法规。
2、乙方要建立必要的安全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监督,并有义务为甲方安全人员检查现场提供条件。
3、乙方应当确保安全保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乙方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4、乙方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根据生产特点、作业环境、操作方法、使用机具材料等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同时报甲方或监理单位批准同意,在开始实施前,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5、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务中,要组织参加生产和施工的人员,学习有关劳动安全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同时,认真进行详细的现场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要求持证上岗。
6、乙方现场代表在管理生产和施工中,要同时管理好安全工作,防止忽视安全,违章作业,以及偷工减料,不顾质量的现象发生。
7、乙方应遵守防火、治安管理的法规,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重大险情,应停产整改,待消除危险后方可继续施工。
9、乙方在通过建设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合格后,可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四、甲乙双方如果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
五、本安全合同作为该工程施工合同的附本,若甲乙双方有不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后,应及时整改,逾期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六、对实行委托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开展监理工作。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一定安全保证金 元(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的10%)后生效。安全保证金交甲方专户存储,不得随意动用。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此保证金本金退还乙方。在此期间,乙方不得收取利息。
八、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3 份,乙方 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其他补充条款
1、 无
2、 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