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编 号:( )第 号工 程 名 称:汇通太古城3#地1#、3-5#楼及部分地下车库、部分室外总体工程工 程 地 点:西安市建 设 单 位:汇通国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地 点:西安市施 工 单 位: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 点:签 订 日 期:2012年 月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汇通太古城3#地1#、3-5#楼及部分地下车库、部分室外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汇通国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将“汇通太古城3#地1#、3-5#
2、楼及部分地下车库、部分室外总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汇通太古城3#地1#、3-5#楼及部分地下车库、部分室外总体1.2工程地点:西安市1.3结构形式:单位元工程名 称建 筑面积()结构层数檐高跨度设备安装内 容暂定工程价款1#13663.15剪力墙3#13756.52剪力墙4#12298.54剪力墙5#12304.23剪力墙地下车库17269.57室外工程小计69292.01水暖电1.4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1.
3、4.1承包范围:1.4.1.1由甲方提供的“汇通太古城3#地1#、3-5#楼及部分地下车库”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除甲方分包工程以外)由甲方提供的“汇通太古城3#地室外总体”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上述工程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甲方指令增加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附加工程。1.4.1.2室内的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可视对讲等弱电工程乙方负责预埋线管,并负责线管通畅。安装桥架及金属线槽。1.4.1.3消防工程乙方负责预埋线管,并负责线管通畅。1.4.1.4甲方分包项目:土方开挖、回填,地下车库顶板覆土回填,边坡支护,地基处理及桩基工程;单元门;塑钢门窗、
4、百叶、栏杆采购安装;配电室内高低压设备、换热站、战时人防通风设备及附件采购及安装;裙楼幕墙及钢结构雨篷;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消防报警、喷淋、消火栓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除弱电预埋及弱电桥架弱电线槽外的弱电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天然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中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1.4.1.5 设备采购和安装的划分原则如下:主楼地下室内且使用功能为单体楼内服务的:由乙方采购供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使用功能为小区公共服务的:由甲方采购供设备,由乙方安装,安装费另计,(注:甲方有权另选择安装队伍)1.4.2承包方式:工程暂定价总承包,按实结算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承包人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发包人指
5、令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第2条:工期:2.1开工日期: 2012 年 5 月 18 日,竣工日期: 2013 年 9 月 30 日。2.2总工期:501日历天(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总承包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止,已考虑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因素)乙方应在合同总工期内执行并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总包及总包管理配合服务。乙方的工程节点进度需满足甲方现场要求。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某些工程节点做出具体要求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确保节点进度达到要求。2.3 乙方应于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全部施工项目,工程资料达到备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三份竣工图纸三套,
6、并通过正式竣工验收,未通过正式竣工验收按乙方违约处理。第3条:工程质量等级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一次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一次分户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乙方向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的国家地方质量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直至项目竣工,并至少在确定的正式竣工备案日期之前一个月完成由甲方组织的分户验收,分户验收要求按照政府规定执行,以及向甲方移交所有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直至通过建设档案的档案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4条:合同暂定价款及工程结算办法: 4.1合同暂定总价:(此价款中不含室外总体工程)小写:¥114331816.5元 大写
7、:壹亿壹仟肆佰叁拾贰万壹仟捌佰壹拾陆元伍角(人民币)4.2合同暂定价款计算办法:4.2.1本合同单体楼及0.00以上裙楼工程的暂定单方平米单价为1650元/每建筑面积平方米(大写:壹仟陆佰伍拾元每平方米)。单体楼及0.00以上裙楼工程的暂定总价=52022.44平方米*1650元/平方米=85837026元单体楼及0.00以上裙楼的暂定单方平米单价含单体楼及0.00以上裙楼的土建与安装工程防火门、人防门、入户门采购及安装。本合同地下车库工程的暂定单方平米单价为1650元/每建筑面积平方米(大写:壹仟陆佰伍拾元每平方米)。地下车库工程的暂定总价=17269.57平方米*1650元/平方米=284
8、94790.5元地下车库的暂定单方平米单价含地下车库的土建与安装工程防火门、人防门、防火卷帘采购及安装。本合同暂定单方平米单价:包括并不限于该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费、规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材料及人工的差价、施工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保证工期与质量、进退场、资料归档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内容:(1)超高费、垂直封闭、依附斜道搭设、商品砼费用及人工入模振捣费用、各种配合费、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各种降效费、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其它超定额费用、防护费、排污费、各种措施费(但不包括暖棚搭设费用,暖棚搭设须经甲方审批)等。(2)因承包
9、人原因引起材料代换的量差价差,以及价格变化结算时不予调整的费用。(3)现场各种降水、排水费用。(4)施工现场范围内自行解决水电所需管线、电缆接线等接通水、电全部费用。(5)考虑为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管理单位的协调、登记、审批、检查、测试、验收、扰民和民扰、降噪等有关问题及手续、工作和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影响等而发生的费用,甲乙方双方负担各自应缴纳费用。(6)材料各种损耗、采购保管费、手续费、包装费、装卸费、配合费、运输费。(7)夜间施工增加费、文明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异地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大型机械设备安拆费及进出场费和调迁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费用等。4.3合同
10、中单体楼及0.00以上裙楼、地下车库与室外总体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依据设计图纸、有关图集及规范,按陕西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计算工程量。依据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建筑装饰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的规定进行计价,其中风险金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单列不计入工程总造价,工程结算价款在扣除养老保险后含税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下浮2%。综合人工单价执行陕建发【2011】277号文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11、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计入差价中。所用的土建主材及地材(除钢筋与砼外),按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甲方指定品牌材料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期信息价格的平均价格下浮10%计取,计入差价中。主材与地材价格不含采保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钢筋价格按施工进度当月相对应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的价格且增加55元/吨的钢筋装运卸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与2009年价目表中钢筋材料价找差并计入差价中。本合同内商砼的价格:C30 ,330元/立方米,在C30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标号加15元/立方米,降低一个标号减1
12、0元/立方米,加抗渗剂在同标号基础上加15元/立方米,加抗冻剂在同标号上增加10元/立方米,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与2009年价目表中砼价格找差并计入差价中。安装主材首选本合同第12.2.1条约定品牌材料,主材价格按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期信息价格的平均价格下浮10%计取,主材价格不含采保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若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中没有本合同第12.2.1条约定品牌材料的价格,则甲乙双方商定使用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中其他品牌材料,主材价格按陕西工程造价管理
13、信息(材料信息价)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期信息价格的平均价格下浮10%计取,主材价格不含采保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人防门、入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配电箱由甲方认质认价。水、电费按乙方向主管部门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单价与2009年价目表中的水电费单价找差并计入差价中。本工程人工费若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政府颁布了正式的人工费调整的红头文件,则从文件颁布之日后,乙方进行施工的工程的人工费按新颁布文件的人工费进行调差(土建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即55元/工日,土建中的装饰部分人工工日单价65元/工日,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55
14、元/工日与新颁布的人工费进行找差),计入差价中。人工费调整的工程节点必须由甲方进行确认。第5条:图纸、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数据:5.1经政府部门批准的计划文件(复印件)。5.2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数据,地形图及地下管网线路数据各一份,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3工程施工图四套,图纸数据具体交付时间待定。5.4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数据、造成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应相应顺延。工程竣工前两个月甲方提供叁套图纸由乙方办理竣工图手续。5.5 图纸会审纪要原件壹份。第6条:甲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6.1负责办理施工场地的征地、拆迁、清除地上障碍物,并负责在开工后解决以上事项的
15、遗留问题。6.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所用水、电按表计实耗量单价按自来水公司及供电部门的价格以实际用量计费,由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4.2.1条暂定单方平米单价内。6.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6.4将水平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第7条 乙方应负责办理以下事项7.1 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
16、包括总包管理及现场总控制、总协调和总包配合服务。全面负责整个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场内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配合甲方于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工程“施工许可证”。7.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偏差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7.3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线路、看守,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7.4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甲、乙方按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7.5 已竣工工程未
17、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工程交付前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7.6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工作。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的施工行为对周边公共设施等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7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乙方自行拆除乙方使用的临建设施及道路)。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8乙方在进场前和施工开始前,应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设计,做好各专业交叉施工平衡,校核各类预留孔洞、预埋件位置及尺寸,仔细研究图纸、技术说明等,对明显冲突、不符或违反规范
18、的疏漏、缺失和错误,应在会审交底时或施工前澄清,乙方应对未发现施工图纸中质量和缺陷问题承担过时责任(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现相应问题也应及时要求甲方及设计单位做出相应更正,以避免造成工程缺陷和返工损失。7.9 自行处理因工程施工而发生的与周围居民、村民或个有关部门的关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10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自接水、电表计量水、电用量并自行交纳水、电费。7.11 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4.2.1条的暂定单方综合单价内,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
19、方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7.12 负责对整个项目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收集、整理、汇编、归档,包括各甲方分包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资料的归档。归档要求符合当地档案管理要求。7.13甲方进行分包的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分包项目基层达到规范质量要求的标准,并按甲方要求时间给分包单位留出施工工作面,否则影响分包项目施工造成的损失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第8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1 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15日内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经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甲方应在收到后10日
20、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认为已经批准。8.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和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报监理审查、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8.3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若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七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答复乙方。 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政府部门手续的完善、施工现场和图纸的提供)不能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8.4 暂停施工。甲方
21、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方依据现场施工情况,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和监理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报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5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8.5.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8.5.2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
22、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8.5.3 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的8.5.4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非上述原因,造成工程延误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第18.1.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9条工期的奖罚:9.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发现的,必须在甲方或监理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且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甲方可酌情对乙方进行3000元以内的处罚;9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合理可行的施工月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若乙方没有按照月进度计划完成当月施工内容的,必须在次月赶工,若次月仍没有按月进度计划完成施工内容(零星工程除外)的,甲方可酌情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下的处罚,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9.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情况,甲方或监理发现,必须进行返工或整改以达到质量标准,乙方除承担每次返工或整改的费用外,甲方还可酌情对乙方进行10000元以内的处罚,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9.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甲方确认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出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例如工地出现扬尘、工作现场零乱等情况,乙方必须按甲方合理要求
24、进行整改,甲方可酌情对乙方进行10000元以内的处罚,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9.5 上述累计罚款不得超过20万元,若罚款达到20万元的处罚上限,现场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第10条质量与验收10.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本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方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和监理指令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5、,且一次通过分部及竣工验收。10.1.1 若乙方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且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则乙方需承担本工程总造价2%的质量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返工工期不予顺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若乙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组织施工,降低材料档次,造成既成事实又无法返工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费用,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2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法定第三方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0.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
26、达到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进行验收。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监理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期不顺延。10.4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小时前通知监理和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试车通过,监理或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或监理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
27、、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10.5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
28、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11条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11.1.l 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11.1.2 工程进度款:11.1.2.1乙方按甲方及监理进度计划要求的时间施工完成地上主体八层顶梁板砼结构(单栋,且不含水电安装、砌体工程及室外工程;地下车库按施工段完成每一段钢筋砼主体结构后付款)后一周内(即每单栋工程乙方垫资至地
29、上主体八层后,甲方付第一批工程款),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甲方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乙方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款。11.1.2.2地上主体八层以上形象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乙方应在当月25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报送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甲方接到报量后在次月5日前会同监理对乙方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确认,并于次月15日前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暂定综合单价并经核算后甲乙双方认定的审核结果的80%支付乙方本月工程形象进度款。11.1.2.3乙方竣工并取得本工程国家质检部门签字盖章竣工的有效证件后,两周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成工程造价的90%。11.1.2.4在工程质监备案及工程结算审定后,扣除
30、总工程结算价5%的保修金后,两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结算价款。11.1.2.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备案办理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金退还(无息退还):11.1.2.5.1 以乙方承接甲方其他地块工程为前提,质保期满24个月后,经甲方物业验收合格后在一月内甲方退还保修金的80%给乙方,剩余20%的保修金在五年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11.1.2.5.2 乙方不承接甲方其他地块工程时,质保期满24个月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月内甲方退还保修金的60%给乙方,剩余40%的保修金在五年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11.1.2.5.3 乙方现场所有临时设施不得影响甲方后期工程施工。必要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
31、时间内无条件拆除临设,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11.1.2.6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调整随工程进度款按甲乙双方审定额的80%及时支付;11.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1.2.1 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11.2.2 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11.2.3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乙方可在上述情况发生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批准后通知乙方。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时造成工程延误,由乙方负责且甲方对变更签证不予认可。甲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审核签字和付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
32、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15日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应承担违约责任。第12条材料采购:12.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12.1.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使用前6个月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计划一览表,供应计划一览表包括甲方供应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经甲方确定后根据乙方上报的数量、时间要求供应(甲方人为乙方上报资料有明显错误的,乙方应予重新申报)。12.1.2 乙方未按12.1.1条要求上报甲供计划或甲供计划有偏差,而影响甲方采购和工程施工进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2.2 乙方供应材料设备12.2.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
33、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检测报告、当地政府备案手续,否则甲方代表拒绝验收,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指定材料品牌:(1)钢材:龙钢、酒钢、海鑫所产钢材(2)水泥:众喜水泥、秦岭水泥、尧柏(3)砼: 商品砼(甲方认质认价)(4)外墙涂料:甲方认质认价(5)电线、电缆:陕西瑞强、秦源牌(6)开关插座:奇霸牌、曼科牌、红星牌(7)给水管、热水管: 支管(PP-R ): 顾地牌、兰塔牌主管:钢塑复合管,一类建筑PN16级,二类建筑PN10级,天津利达 (8)采暖管(焊管或镀锌钢管),天津利达 (9)0.00以下水平排水管(含
34、弯头):柔性排水铸铁管,玄牌、新光、兴华(10)热计量表:当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11)地暖盘管:PE-RT管:顾地牌、兰塔牌(12)入户门:国内知名品牌,防盗等级、防火等级均达到图纸要求,乙方订货前须经甲方确认。(13)防火门:木质防火门(14)塑钢窗:开启方式为平开、双色共挤(15)塑钢门:开启方式为推拉、双色共挤(16)PVC排水管:立管(螺旋降噪管)顾地牌、兰塔牌(17)阀门:玉环、中玉、艺创乙方在本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第13条设计变更13.1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施工。13.2 施工中由甲方原因发生的变更及签证按第13.3条进行
35、计价,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变更及签证甲方不予确认,也不进行计价。13.3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计价办法:依据设计图纸、有关图集及规范,按陕西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计算工程量。依据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建筑装饰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的规定进行计价,其中风险金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单列不计入工程总造价。 综合人工单价执行陕建发【2011】277号文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计
36、入差价中。所用的土建主材及地材(不含钢筋、商砼)按施工进度当月相对应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甲方指定品牌的信息价格下浮10%计取,计入差价中。土建主材及地材价格中不含采保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钢筋价格按施工进度当月相对应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的价格且增加55元/吨的钢筋装运卸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与材料供应价找差并计入差价中。安装主材首选本合同第12.2.1条约定品牌材料,主材价格按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期信息价格的平均价格下浮10%计取,主材价格不含
37、采保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若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中没有本合同第12.2.1条约定品牌材料的价格,则甲乙双方商定使用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中其他品牌材料,主材价格按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期信息价格的平均价格下浮10%计取,主材价格不含采保费但不计采保费(2009年价目表材料费中已含的采保费不扣除)。水、电费按乙方向主管部门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单价与2009年价目表中的水电费单价找差并计入差价中。13.4 本工程签证总费用若小于等于13.8万元,则乙方将签证费用(不大于13.8万元)作为给予甲方的优惠,
38、甲方不支付签证费用。若本工程签证总费用大于13.8万元,则超出13.8万元的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一起支付签证费用。第14条竣工与结算14.1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叁份和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在甲方竣工验收批准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叁份。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28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验收程序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予批准
39、且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验收前应先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交验应交工验收工程的,乙方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若甲方原因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以明确甩项造价和双方责任。14.2竣工结算:14.2.1竣工
40、报告批准且经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竣工资料完整齐备)后,乙方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收到结算后在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资料齐全后三个月内结算审核完成。竣工结算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款。14.2.1.1主楼、主楼地下室、0.00以上裙楼、地下车库、室外总体工程的结算办法按本合同4.3条执行14.2.1.2 变更签证按合同第13.3条执行14.2.2结算时应增加或扣除的其他条款:14.2.2.1 关于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费的计取:甲方所有分包工程(不含土方、桩基、护坡工程),乙方按分包工程安装费用(不含安装工程主材费)的2%计取
41、配合费,且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分包工程施工。14.2.3 结算过程中若双方存在争议,双方同意到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站进行调解。第15条质量保修15.1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为通过工程质检部门验收之日起二年五年,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年限为五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二年,装饰工程为二年。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给甲方施工的工程承担质量责任,在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15.2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任何时间,甲方均可书面要求修复工程缺陷,乙方应在二日内到场
42、开始修复,待缺陷修复完成后乙方就此向甲方提交修复报告,该报告须经甲方书面确认。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场进行修复,则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修复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从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若该费用超出本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数额,则大于质量保修金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索取。15.3 保修金。工程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甲方按工程结算价款的5%预留工程保修金,该保修金甲方应设专户存入银行备用。保修金的起算时间:从本工程经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算起,终止时间:以乙方承接甲方其他地块工程为前提,质保期满24个月后在一月内甲方退还保修金的80%给乙方,剩余20%的保修金在五年后退还; 乙方不
43、承接甲方其他地块工程时,质保期满24个月经甲方物业验收合格后在一月内甲方退还保修金的60%给乙方,剩余40%的保修金在五年后退还。(无息退还) 第16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人16.1 甲方驻工地代表16.1.1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6.1.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16.1.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或其指定管理人员,乙方代表或其指定管理人员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小时内
44、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6.1.4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利
45、,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16.1.5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16.2乙方驻工地代表16.2.1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代表乙方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16.2.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16.2.3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
46、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16.2.4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配备相应的施工管理班子,其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每日常驻现场,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对此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管理班子考勤。对现场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甲方要求的销售活动配合)者、严重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制度者、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等人员,以及由于乙方施工管理现场人员缺少及工作失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增补或更换。16.2.5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必须是具有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如上述人员不能参会,应按每次 5000元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6.2.6乙方投标文件及合同上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与现场施工人员一致,不能出现更替现象。16.2.7乙方应服从甲方与监理公司的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