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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 华日家居第一期厂房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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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
一期工业厂房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章):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
2014年 05 月 08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要点
项目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工程名称
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宿迁厂房一期钢结构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南京路南侧、通湖大道东侧、广州路北侧
3
1.1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7.3万㎡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全部要求为合格工程
6
1.1
工期要求
为100日历天,开始时间暂定2014年5 月 14 日
7
1.1
资金来源
自筹
8
1.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14#13#12#11#共四栋均为8448平方米(48米*176米)共33792平方米。第二标段:1#-3#厂房3栋均为8448平方米(48米*176米),15号厂房为8320平方米(65米*128米),16号车间办公室1152平方米(24米*48米),17号厂房2664平方米(24米*111米),18号厂房1920平方米(24米*80米)不含消防水池,共39400平方米,凡以上所有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关于工业厂房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的全部内容,特别注意:只有16号楼车间办公室外墙使用保温板建造,其他全部单层彩钢瓦做外墙面。详见施工图
9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合理低价中标)
10
12
投标有效期
1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3.1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12
14.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项目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3
20.1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4
21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 件 人: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4 年 05 月15日14时
提交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商务中心1818室)
15
24
开标
开标时间: 2014年 05 月15日15时
开标地点: 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
16
33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质量100万元,工期 1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 3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 万元。
17
16.2
编制依据
(1)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 《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
(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5) 江苏省宿迁市现行计价文件
(6) 《宿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4月份,无指导价的材料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18
16
投标文件组成
各单体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及各单体的投标报价汇总表
19
5.1
提交疑问材料时间及方式
2014年5月 11 日 17 时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527539633@
20
招标单位
联系地址: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
邮箱:527539633@
联 系 人:毛工
联系电话:15951198718
办公电话:(0527)88859787
17
第二章 招投标的相关细则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图纸及关于工业厂房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
1.2 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见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关于工业厂房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
1.3 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 已开通
(3)场内外道路: 场外道路已通
(4)其他: 无
1.4按照《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邀请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同时具备主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相关土建总承包相应资格的施工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参加投标。
2.3 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资质,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2.4参加投标的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备齐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
2.5参加投标的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配置齐全且全部持证上岗。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图纸资料费用600元(本费用不退),交款地点为 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商务中心812室)财务部,凭财务部交费凭证到商务中心1818室毛工处领取图纸资料及电子版资料。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2014年05月11日17时 以书面形式递交至 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办公室(商务中心1818室),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 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
6.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 3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6 条内容,其中技术标包括8.1、8.2、8.5、8.6、商务标包括8.3、8.4:
8.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3 投标函;
8.4 报价说明;
8.5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获奖证书、其他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以便备查。
8.6 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凭进帐单到招标单位换取收据的复印件。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24小时前(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帐单为准)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户名: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帐号:398004000018010119575),并在开标前24小时前将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带至 江苏华日家居有限公司财务部 换取投标保证金收费证明(收据),超过限期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招标人有权拒收现金和现金解款单),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
13.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3.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将其投标保证金转为缴纳履约保证金(无息)。
13.4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损失补偿。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 投标人与施工人不是同一个人的。
14、踏勘现场
14.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2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方式
15.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招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和方法、企业自身状况及风险后综合进行报价,
16、工程竣工结算计价依据和办法
16.1工程结算调整办法及依据:单项工程量增减在五万元(含)之内的不作调整,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五万元时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A、报价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报价中已有综合单价结算;
B、报价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同比例让利结算的综合单价为准;
C、报价中没有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报价时的材料价格,结合承包人报价时投标报价的工料机,管理费及利润标准同比让利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执行。
D、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各项检查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类似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予补偿。
E、场地中临时道路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类似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
F、所有施工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由承包人负责支付。
16.2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具体办法按宿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投标报价可选择参考资料(但不限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0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2004版)。
16.3 人工工资单价标准:执行苏建函价〔2014〕102号文。
16.4 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标准:执行江《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0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2004版)的费率标准,以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工程类别核定单为准。
16.5 材料价格取定依据:
16.5.1执行施工期间宿迁市市场信息指导价;
钢材:沙钢、莱钢。
塑钢窗:130元/㎡
内外墙涂料:20元/㎡
16.5.2 水、电费按照当地的水、电费收费标准和定额耗用量结算,按照施工现场水、电表读数和当地收费标准扣除。
16.6 措施项目费用计算标准
(1)环境保护费:不计;
(2)临时设施费: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建筑与装饰工程1.0%,安装工程0.6%,特别说明: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无偿提供办公用房三间,分别用于甲方,监理及会议室,总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地点由甲方指定;
(3)夜间施工增加费:不计;
(4)二次搬运费:不计;
(5)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进退场型号、台次结算依据;
(6)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建筑与装饰工程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二十章计算,模板用量按照定额含量;
(7)脚手费:建筑与装饰工程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第十九章计算;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不计;
(9)基坑排水、降水:不计;
(10)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计;
(11)室内空气污染测试:不计;
(12)检验试验费:不计;
(13)赶工措施工费:不计;
(14)工程按质论价:无
(15)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土建工程:不计。安装工程:不计。
17.其他项目费用计算标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率按规定2.2%(土建)、0.8%(安装)计取;
18.规费计算标准
18.7.1 安全生产监督费:不计;
18.7.2劳动保险费:按规定.
19.税金计算标准:按3.477%计取。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 投标人应准备 贰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自行评标,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为技术标;第二册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以显著标志密封,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0.4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5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23、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定标由招标单位自行组织。
23.1评标人员
由招标单位自行组织
23.2评标标准
1、合理低价中标
2、投标文件发生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3.3定标:
1、开评标后产生的预备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商谈履约事项,如商谈未产生重大差距,预备中标人则可进入下一道签约程序。
2、未能中标的,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未能中标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部开标。
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6、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2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6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6.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6.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6.11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的计价办法的;
26.12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13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质量标准、工期、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6.14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报价费率、工期、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8、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合同的授予
3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3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转帐支票。
3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须知中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3、合同付款条件(按标段计算):
钢结构基础全部施工至正负零(回填土结束)付款至合同总价的10%,钢结构主体全部施工完毕,即所有柱梁及桁条全部安装结束付款至合同总价的35%,钢结构的装饰工程全部完毕,即所有彩钢板及窗户(含玻璃)安装结束付款至合同总价的50%,地坪按要求全部完成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5%,综合验收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 留5%为质量保修金。
34、关于合同的详细条款按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 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
四、投 标 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竣工结算计价依据和办法的基础上,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写明)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贵单位指定的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担保金为转账支票。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合同的主要条款。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0万U豆体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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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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