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评分表序号评价内容扣分标准应得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75分79分得50分;80分84分得55份;85分89分得60分;90分94分得65分;95分以上得70分。70分2执行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其标准化建设规定的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不健全或不落实的,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不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不按
2、照规定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进场查验或验收的,不按照规定在制定或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定时听取工会意见的,不按照规定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扣510分。20分3履行劳动合同中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的情况 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事项的,不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或使用的,不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将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扣510分。10分总 计100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