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合同甲方:太原市宝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太原市万柏林区金力不锈钢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北张东住宅小区 2. 工程地点:北张村饮料厂南侧 3. 工程内容:阳台、飘窗不锈钢护栏制作、安装。 4. 承包范围:北张东住宅小区1#、2#住宅楼阳台、飘窗不锈钢护栏。 5. 工期:开工日期:2007年6月17日完工日期:2007年7月16日 6. 合同价款:阳台、飘窗不锈钢护栏按高护栏每延米90元、低护栏每延米80元(人民币)计价(延米单价中包括了护栏制作、
2、安装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运输和各项取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分别以实际延米结算。二、双方一般责任: 1. 甲方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窦海泉 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段新彭 3. 乙方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陈贵元 4. 甲方负责乙方用电,电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处理现场周围的相邻关系,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5.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解决存放材料库房。 6. 乙方负责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7. 竣工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 材料检验报告;(2) 材料合格证;(3) 工程报验资料。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1. 材料:不锈钢管材,规格:38251.0、19
3、190.7 2. 施工要求:(1) 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图纸没有说明书按施工规范执行。(2) 工程质量与交工验收须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质监部门(或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4) 非乙方原因而导致返工修改,甲方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四、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对安全事故和因文明施工不到位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五、结算方式:1. 工程结算按实际测量数。2. 付款方式:按单位工程付款,每完成一栋后,经验收合格付该栋总价的95%;全部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付款时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六、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贰份。七、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时间: 2007年6月17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