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管理单位(甲方): 北京嘉艺尚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工程名称:管理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昆明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施工现场及各队驻地的消防管理。增强施工队伍的消防意识,确保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下列的各项条款:一、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区施工期间,负责施工区域内的
2、一切消防安全,乙方应制定针对于施工现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发生任何火灾等事故,愿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二、 乙方应自行在工作区内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各种器材性能良好,能够随时发挥功用。乙方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组织不力,导致因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 乙方应确保施工场所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
3、通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四、 因施工需要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乙方需必须经甲方及业主方物业安保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而擅自使用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伍仟元的违约责任处罚,同时应承担自行使用的一切责任,包括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检查,如甲方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问题或存在任何隐患,有权立即通知乙方停止施工,并要求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救措施并经甲方认可,乙方保证不会因此导致工期的延误,如导致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款
4、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六、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乙方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的,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施工给甲方及其它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七、 乙方应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八、 如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乙
5、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本身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九、 乙方应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给与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十、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十一、 补充条款1、在合同期内,如有甲方发放或转发的上级的相关消防文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补充条款。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时自行终止。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4、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