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JT∕T 1333-2020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pdf

上传人:zhenc****jiang 文档编号:79551 上传时间:2022-06-08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3.79MB
下载 相关 举报
JT∕T 1333-2020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JT∕T 1333-2020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JT∕T 1333-2020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JT∕T 1333-2020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JT∕T 1333-2020 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目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构成、规格及型号25 技术要求46 试验方法87 检验规则108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10JT/ T 1333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 GB/ 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 53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欧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红、邱春霞、高洁、王轩雅、高山、张凌、王选智、魏洁、王为周、李国斌、佟梓嘉、孙志辉、张卫华、余扬天。JT/ T 133

2、32020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构成、规格及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船岸安全装置的制造、检验和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0(所有部分) 压力容器GB 3836. 2 爆炸性环境 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 T 13306 标牌GB/

3、 T 13347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GB/ T 15478 压力传感器性能试验方法GB 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T 17742 中国地震烈度表GB/ T 19699 船舶与海上技术 液货舱压力/ 真空阀GB/ T 24923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GB/ T 32201 气体流量计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JB/ T 6899 阀门的耐火试验JJG 365 电化学氧测定仪JT/ T 733 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技术条件JTS 149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

4、58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JTS 196-12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SH 350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T 3059 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SJ 20722 热电阻温度传感器总规范SY/ T 0516 绝缘接头与绝缘法兰技术规范SY/ T 4102 阀门检验与安装规范TSG D200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中国船级社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5 年版)ISO 16852阻火器制造性能的要求和应用与检测(Flame arres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testmethods and limits f

5、or use)1JT/ T 13332020IMO MSC/ Circ.585 通函 关于气体排放控制系统标准(Standards for vapor emission control systems)IMO MSC/ Circ. 677 阻止火焰进入油船液货舱的装置设计,试验及安装的修订标准(Revised stand-ards for the design, Testing and locating of devices to prevent the passage of flame into cargo tanks in tankers)IMO MSC/ Circ. 1324 阻止火焰进

6、入油船液货舱的装置设计,试验及安装的修订标准的再修订标准(Amendments to the Revised standards for the design, Testing and locating of devices to prevent the passage offlame into cargo tanks in tankers)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 vapour recovery ship-to-dock safety unit为保护船舶、码头和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设于油气收集装置和油气输送装置之间的装置。3.2惰化 inerti

7、ng向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管路系统中引入惰性气体,降低油气混合物中氧气的体积分数的过程。3.3进气端 input vapour connection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进气方向与输气臂(或输气软管)连接接头法兰。3.4出气端 export vapour connection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的出气方向与码头油气输送管道连接接头法兰。3.5油气 vapour原油、汽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溶剂油、芳烃等或类似性质石油化工品的挥发气体,以及这些挥发气体与空气和惰性气体的混合物。4 构成、规格及型号4.1 构成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以下简称“船岸安全装置”)一般由管道、手动切断阀、

8、止回装置、惰化调节阀、压力传感器、高速透气/ 真空阀或压力/ 真空释放阀、电动卸载阀、电动切断阀、气液分离器、氧含量传感器、阻爆轰型阻火器、气体流量计、防爆控制箱、控制系统等构成,见图 1。4.2 规格船岸安全装置主管道内油气最大流速不超过 20m/ s,一般分为 8 个规格,即 100 型、150 型、200 型、250 型、300 型、350 型、400 型和 500 型,选取时应与码头装船流量相匹配,具体见表 1。表 1 船岸安全装置规格选型规格100 型150 型200 型250 型300 型350 型400 型500 型公称直径(mm)100150200250300350400500

9、码头装船流量(m3/ h)150 350450 6501 2002 0003 0004 5007 0008 000 10 0002JT/ T 13332020 说明:1 管道; 6 惰化调节阀; 11 气液分离器;2 手动切断阀;7 高速透气/ 真空阀或压力/ 真空释放阀;12 阻爆轰型阻火器;3 止回装置;8 电动卸载阀;13 气体流量计。4 氧含量传感器;9 防爆控制箱(内装控制系统和船舶通信模块);5 压力传感器;10 电动切断阀;图 1 船岸安全装置构成示意4.3 型号船岸安全装置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见图 2。图 2 型号编制方法示例:进气端和出气端规格为 100 型,适用于常规环境,介质

10、为成品油油气,带惰化功能的船岸安全装置型号表示为 DSU -100 - N - P - I。3JT/ T 133320205 技术要求5.1 工作环境条件和要求5.1.1 应适应码头前沿盐雾和防台风气象条件。5.1.2 工作环境温度为 -40 +60。5.1.3 防爆区域和等级的选择应符合 GB 50058 的有关规定。5.1.4 地震烈度等级的选择应符合 GB/ T 17742 的有关规定。5.2 一般要求5.2.1 船岸安全装置宜为撬装装置,装置零部件及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液。 电气仪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T 4208 的规定。5.2.2 进气端识别标志和法兰结构要求如下:

11、a) 进气端连接法兰后 1m 的管子或附件外表上应有涂色标志,管子长 1m。 涂色为红色 - 黄色 -红色,红色宽度为 100mm,中间黄色宽度为 800mm。 在黄色区域标有黑体“油气(VAPOUR)”字样。 字体高度不小于 50mm,红色色卡号为 RAL 3001(标志色),黄色色卡号为 RAL 1003 (标志色)。b) 应在进气端法兰的螺孔节圆上12 点钟的位置处设有一只固定销子。 该销子直径为12. 7mm,长度不小于 25. 4mm。5.2.3 船岸安全装置邻近进气端主管道上应安装绝缘法兰并符合 SY/ T 0516 相关规定。 绝缘法兰的电阻值,水压试验前应不小于 10M,水压试

12、验后应不小于 1 000。5.2.4 船岸安全装置整机及部件所选用的防腐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环境和温度适应性及耐腐蚀性,符合JTS 149 的规定;防腐涂层应符合 JT/ T 733 的规定。5.2.5 船岸安全装置接地要求应符合 GB 15599 相关规定,其中:a) 船岸安全装置防静电接地电阻应小于 10;b) 船岸安全装置的撬装设备钢结构、管道、电动阀门、电气设备、仪表设备、阻爆轰阻火器的阻火盘、气液分离过滤器的滤芯等应使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 4;c) 船岸安全装置内所有管道、设备对应法兰应安装防静电跨接,法兰间跨接后的接触电阻不大于0. 03;d) 船岸安全装置接地干线与码

13、头平台原有接地干线连接,应在位置不同的两处重复接地。5.2.6 船岸安全装置各规格额定流量流速的总压力降应符合设计要求,总压降值采用实测法。5.2.7 船岸安全装置在环境温度为冬季的月平均温度低于 0时,装置的管道、电动阀的阀体、气液分离器、阻火器等设备外部应采取伴热保温措施;高速透气/ 真空阀、压力/ 真空释放阀应加装伴热或破冰装置;采取电伴热措施时,应安装温度传感器并在控制系统中显示与控制。5.2.8 船岸安全装置防火设计、检验应符合 JTJ 237 的规定。5.2.9 船岸安全装置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依据本标准和 IMO MSC/ Circ. 585 通函出具的合格证书

14、和型式检验证书。5.3 管道5.3.1 管道宜为钢制,管道元件选材应符合 TSG D2001 的规定。5.3.2 设计压力不应低于 1. 0MPa,管路元件的公称压力不应低于 2. 0MPa,管路元件的选型应符合SH/ T 3059 的规定。5.3.3 管道的安装、焊接及检验质量应符合 SH 3501 的规定。4JT/ T 133320205.4 手动切断阀5.4.1 手动切断阀的选型应符合 SY/ T 4102 的规定。5.4.2 阀门应具备可视开关位置状态的指示。5.5 止回装置5.5.1 在多泊位合并使用一套油气回收系统时,每个泊位应设置一套船岸安全装置。 船岸安全装置应设置止回装置。5

15、.5.2 使用码头惰化系统时,应设置防止码头惰化气体压力高时向船岸安全装置进气端回流的止回装置或压力释放装置等安全设施,以确保不会因惰性系统的某一故障造成油船的超压。5.6 电动切断阀5.6.1 电动切断阀的选型应选用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和 API(美国石油协会标准)阀门。5.6.2 应具备手动、自动、遥控等开闭阀门功能。5.6.3 应为耐火型,电动部分符合 JB/ T 6899 的规定。5.6.4 防爆等级应为 ExdB T4、防护等级 IP55。5.6.5 应在失去控制信号和电源时利用阀门自带的储能功能实现自动紧急关闭,关闭时间不大于 10s。5.6.6 应具备就地及远程可视开关位置状态的

16、指示,在就地和远程关闭后能同时触发报警。5.6.7 应具备事故状态下能够手动关闭的功能。5.7 惰化调节阀5.7.1 惰化调节阀的选型应符合 JB/ T 8528 的规定。5.7.2 防爆等级应为 ExdB T4、防护等级 IP55。5.7.3 阀门流量应依据码头惰化系统设计。5.8 压力传感器5.8.1 压力传感器的选型应符合 GB/ T 15478 的规定。5.8.2 量程 -10kPa 25kPa,精度 0. 1%。5.8.3 防爆等级应为 ExdB T4、防护等级 IP67。5.8.4 应安装两台压力传感器,进行冗余配置。5.9 高速透气/ 真空阀和压力/ 真空释放阀5.9.1 高速透

17、气/ 真空阀和压力/ 真空释放阀的选型应符合 GB/ T 19699 的规定,出厂时应取得国际海事组织(IMO)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签发的产品合格证书和型式检验证书。5.9.2 一般压力释放值为 14kPa,真空压力释放值为 -3. 5kPa,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定。5.9.3 高速透气/ 真空阀在到达设定压力时开启至随后关闭的整个排气过程中,在阀口部位气体的排气速度应始终不小于 30m/ s。5.9.4 高速透气/ 真空阀的真空入口处和压力/ 真空释放阀的压力出口处及真空入口处应安装阻火元件,阻火元件的阻火能力应与船液货舱内油品和化工品的防爆等级及最大安全试验间隙(MESG)值相对应,阻火

18、元件应具备符合 IMO MSC/ Circ. 1324,IMO MSC/ Circ. 677(含各修正案)中阻火试验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5.9.5 高速透气/ 真空阀和压力/ 真空释放阀的安装应符合 JTS 196-12 的规定。5JT/ T 133320205.10 电动卸载阀5.10.1 电动卸载阀的选型应符合 JB/ T 8528 的规定。5.10.2 防爆等级应为 ExdB T4、防护等级 IP55。5.10.3 电动卸载阀与高速透气/ 真空阀或压力/ 真空释放阀并联安装,阀门排放口应安装阻爆燃阻火器。5.10.4 阀门口径选型满足船舱压力控制要求。5.11 气液分离器5.11.1 气

19、液分离器的制造应符合 GB 150 的规定。5.11.2 设备内部设过滤结构过滤固体颗粒物,过滤结构设计应便于清理与维护。 过滤网的密度的选择应与阻火器最大安全试验间隙(MESG)值相适应,保护后端阻爆轰型阻火器的阻火间隙正常流通。5.11.3 应设有液位指示及高液位、高高液位报警功能,向船岸安全装置控制系统提供信号。5.11.4 设备的体积和气液分离效果应与主管道内的最大油气流量和压降要求相适应。5.11.5 设备两端应配置压力传感器,监测气液分离器两端的差压,具备信号输出功能。5.12 氧含量传感器5.12.1 氧含量传感器的选型宜符合 JJG 365 的规定。5.12.2 防爆等级应为

20、ExdB T4、防护等级 IP67。5.12.3 船岸安全装置应配备两台氧含量传感器,氧含量传感器应具备实时输出检测数据功能,向船岸安全装置控制系统提供信号。 其中一台安装于船岸安全装置进气端与惰气进气管之间的主管道上,距离船岸安全装置进气端不应超过 6m,用以检测船舱内油气的氧含量;另一台氧含量传感器安装于船岸安全装置主管道的出气端之前,以检验惰气补充后主管道内油气氧含量。5.12.4 氧含量传感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按照仪器供应商推荐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安装;b) 量程 0 25%,精度 1%,响应时间不大于 20s;c) 氧含量传感器工作原理不应采用二氧化锆法或热磁法。5.13 阻爆轰型

21、阻火器5.13.1 阻爆轰型阻火器的产品制造应符合 GB/ T 13347 的规定,型式检验应符合 ISO 16852 的规定。5.13.2 阻火元件阻火间隙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值应与预计的船舶液货舱内油气介质特性相符,能够阻止来自阻火器任何一端火焰的爆轰燃烧。5.13.3 阻爆轰型阻火器两端应配有差压式传感器,符合 5. 8 的要求。5.13.4阻爆轰型阻火器阻火盘两端应配有温度传感器,产品制造符合 SJ 20722 的规定,量程满足-20 +200,精度 0. 1%,防爆等级 ExdB T4、防护等级 IP67。5.13.5 设计选型应按照阻爆轰型阻火器产品的性能参数进行,阻爆轰

22、型阻火器的通过流量应与预计的最大装船量相适应。 在设计工况下阻火器压降不宜大于 0. 3kPa,阻火器压降应经过实际测量,并有第三方认证的压降 - 流量图表。5.13.6 阻火两端连接的直管道长度应符合阻火器产品安装说明书要求。5.13.7 阻爆轰型阻火器应有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阻火性能和流量/ 压降曲线等型式检验证书和合格证书。5.14 气体流量计5.14.1 气体流量计的选型应符合 GB/ T 32201 的规定。6JT/ T 133320205.14.2 船岸安全装置宜配备一台气体流量计。5.14.3 检测数据应具备实时输出检测数据功能,向船岸安装置控制系统提供信号。5

23、.14.4 精度不大于 1%,防爆等级应为 ExdB T4,防护等级 IP67。5.15 防爆控制箱5.15.1 防爆控制箱的防爆性能应符合 GB 3836. 2 的规定。5.15.2 防爆等级应为 ExdB T4,防护等级 IP55,外壳应具备防水淋措施。5.15.3 防爆控制箱应安装氧含量、压力、真空、快速切断阀关闭等故障报警信号显示系统,并配置急停按钮。5.15.4 防爆控制箱应安装具备接收船舶溢流报警信号的专用防爆插销,船舶溢流信号电缆应通过插销连接,并以适当的通信方式进入船岸安全装置控制系统与船舶控制系统,连接的电缆应符合 JTS 196-12的规定。5.16 控制系统5.16.1

24、一般要求5.16.1.1 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 JTS 196-12 的要求,出厂前应进行模拟试验。5.16.1.2 船岸安全装置控制系统宜与码头总控制室或油气回收装置控制系统合并设计和安装。 船岸安全装置控制系统是码头油气回收设施总控制系统的子系统,应具备向总控制系统提供各类监测参数并接收总控制系统遥控指令的功能。5.16.1.3 安全、监测和报警控制系统设计中应有单独的线路供电,事故状态下应能自动转接到备用电源例如蓄电池组或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其容量应至少能维持 30min 电力的需要。5.16.1.4 在多雷电地区安装船岸安全装置时,应在供电系统、控制系统和现场仪表上安装防雷装置。

25、5.16.2 船舶溢流保护船岸安全装置控制系统应与码头油气回收作业船舶的货舱溢流报警及保护系统链接或保持通信,应满足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5 年版)第 3 篇第 15 章对船舶溢流保护的要求。5.16.3 氧含量超标控制氧含量超标控制系统应依靠装置进气端的氧含量传感器提供的油气氧含量实时监测数据进行控制,油气氧含量达到体积分数 8% 时,应自动实施氧含量超限控制,自动报警并关闭电动切断阀,同时开启电动卸载阀实施紧急排放。5.16.4 惰化控制惰化控制系统监测到船岸安全装置油气氧含量达到体积分数 6% 时应报警,并启动惰化系统。 惰化调节阀接受船岸安全装置自控系统给出的指令,控制惰气

26、输入量,保持油气氧含量体积分数在 6%以下。5.16.5 超压/ 超真空控制超压/ 超真空控制系统功能设计应实时监测、自动报警和自动控制船舱和管道内压力在允许范围内,即压力控制在 -3. 5kPa 14kPa 区间,也可根据不同船型另行设定压力控制区间。5.16.6 火灾、爆炸和爆炸保护控制火灾、爆炸和爆炸保护控制系统应设定船岸安全装置火灾、爆炸和阻爆轰保护控制系统仪表和部件7JT/ T 13332020的检测和控制程序,包括惰化和吹扫油气输送管线、油气氧含量检测、气液分离过滤器液位和差压、双向阻爆轰型阻火器温度及差压检测、控制系统联锁等安全控制管理程序。5.16.7 故障停机安全控制船岸安全

27、装置的控制系统应设置故障停机安全控制程序,配套报警和关闭程序。 应设置防止误操作的紧急按钮。 在发生故障或自控功能失效或动力中断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及时转换就地手动控制,实现人工紧急停机。 故障停机非经人工复位,装置不应自动投入运行。6 试验方法6.1 试验条件除另行规定外,试验应在如下条件下进行:a) 环境温度:常温;b) 相对湿度:45% 85%;c) 大气压力:常压;d) 提供电源、氮气、氧气等。6.2 材料、部件质量和连接检验外购电气设备、仪器、阻爆轰型阻火器、气液分离器、阀门、控制箱、电缆、管件等,应检查其外观和产品合格证、检测证书、认证证明等资料。 上述有防爆要求的部件,应检查防爆

28、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防爆合格证书。6.3 气液分离器液位试验向气液分离器注入清洁水,观察气液分离器的液位计显示的液位,当液位到达高报警位置时,观察记录液位传感器的信号。6.4 耐压试验6.4.1 按照 GB 150. 4 要求,耐压试验用水做液压试验,液压试验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 1. 5 倍。6.4.2 试验时装置进气端和出气端,用盲法兰封堵,分别装一块压力测量仪表(装置本身的压力测量表除外),检测压力,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应低于 1. 5 级。6.4.3 压力/ 真空释放阀、仪表不参与耐压试验。6.4.4 压力试验应分级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停压 10min 观察记录有无异常现象,然后

29、降至设计压力,停压 30min,观察记录装置本体是否降压、泄漏、变形。6.5 压力/ 真空试验6.5.1 压力试验时,按照 GB/ T 19699 要求,进气端和出气端安装微压表,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应不低于 1. 5 级,输入 14kPa 压力的清洁空气,检查记录压力/ 真空阀开启情况。6.5.2 真空试验时,进气端和出气端安装真空表,真空表的精度应不低于 1. 5 级。 抽真空,检查真空度达到 -3. 5kPa 时真空阀的开启情况。6.5.3 压力/ 真空试验应在小于额定值的压力下保持 30min,观察记录有无泄漏。6.6 泄漏试验6.6.1 按照 GB 150. 4 的要求应进行泄漏试验。

30、8JT/ T 133320206.6.2 试验用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 1. 5 级,满刻度值为最大被测压力的 1. 5 2. 0 倍,且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6.6.3 泄漏试验压力为 0. 6MPa,试验介质为清洁空气,观察泄漏的试验压力是否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时稳压 10min 后,用涂刷中性发泡剂方法,检查装置的所有密封点,观察记录是否泄漏。6.6.4 压力/ 真空释放阀、仪表不参与泄漏试验。6.7 装置总压降试验6.7.1 装置进气端和出气端应分别与一只压力传感器的正压端和负压端用不锈钢管进行连接,检测装置进气端和出气端的压降。 压力传感器的精度应不超过 0. 2%,量程为(0 20)k

31、Pa。6.7.2 试验介质为清洁空气,模拟不同流量下的系统压降,试验完毕后应核对记录,填写试验报告单。6.8 控制系统模拟试验6.8.1 模拟船舶溢流保护控制试验模拟船舶溢流保护控制试验应按照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5 年版)有关要求进行。6.8.2 模拟控制系统氧含量控制试验在装置的进气端通入氮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通过调整氮气和空气比例,进行氧含量变化模拟试验,当氧含量超过 6%时,观察记录能否发出氧含量高报警,启动惰化程序;当氧含量达到 8% 时,观察记录能否发出氧含量高高报警,电动切断阀实现自动关闭,电动卸载阀自动开启,观察记录能否向码头总控制系统发出远传信号。6.8.3

32、 模拟控制系统气液分离器液位报警试验当液位超过预定高液位后,观察记录声光报警器能否发出液位高报警;当液位超过预定高高液位后,观察记录声光报警器能否发出液位高高报警,能否向码头总控制系统发出远传信号。6.8.4 模拟控制系统控制超压/ 真空试验6.8.4.1 超压/ 真空模拟试验应按照 6. 5 的试验方法进行。6.8.4.2 当模拟压力达到高设定值时,观察记录高速透气阀/ 真空阀或压力/ 真空释放阀和电动卸载阀是否能实现自动开启,声光报警器能否发出压力高报警。6.8.4.3 当压力达到或超过高高设定值时,观察记录声光报警器能否发出压力高高报警,电动切断阀能否自动关闭,同时能否给予码头总控制系统

33、发出远传信号。6.8.5 模拟故障停机安全控制试验按照预定的紧急停机程序,模拟船岸安全装置控制系统在发生故障或自控功能失效或动力中断时,观察记录程序能否及时转换就地手动控制,当控制柜上紧急停机按钮人工启动时,能否实现人工紧急停机,电动切断阀自动关闭,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同时能否给予码头总控制系统发出远传信号。 试验故障停机需要重新启动的安全控制,非经人工复位,装置不应自动投入运行。6.9 电气绝缘性能试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应按照 GB 50257 的要求进行。9JT/ T 13332020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7.2 出厂检验每台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

34、检验项目见表 2。表 2 产 品 检 验 项 目序号产 品 性 能技 术 要 求试 验 方 法出 厂 检 验型 式 检 验1系统结构布置检验4. 1目视2材料、部件质量检验5. 2、5. 36. 23电气绝缘性能试验5. 2. 56. 94泄漏试验5. 36. 65耐压检验5. 3. 26. 46气液分离器液位试验5. 11. 36. 37装置总压降试验5. 11. 4、5. 13. 56. 78控制系统模拟试验5. 166. 89压力/ 真空试验5. 16. 56. 5 注:“”表示需要检验的项目;“”表示不需要检验的项目。7.3 型式检验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35、新产品定型鉴定时;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 正常生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 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 2。8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8.1 标志在撬装的明显部位应设置产品标牌,标牌的形式应符合 GB/ T 13306 的规定 ,并标示以下内容:a) 名称;b) 型号和规格;c) 允许介质;d) 进气端法兰的口径/ 公称压力;01JT/ T 13332020e) 制造厂名;f)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g) 产品执行标准代号;h) 型式检验证书编号。8.2 包装8.2.1 装置进气端和出气端应用防护盖进行保护。8.2.2 装置上的测试仪表及电气控制柜等应用软包装材料防护。8.2.3 电气接线端应有封盖。8.2.4 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性文件应使用防水塑料袋封装。8.3 运输船岸安全装置宜撬装整体运输,应垫平,绑扎牢固,防止碰撞变形。8.4 储存8.4.1 船岸安全装置宜整机储存,仪表、电气元件等应有防护性包装。8.4.2 船岸安全装置整机储存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环境的室内库房。11JT/ T 133320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港口码头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