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
理事长培训班会议材料
农民合作社的规范运作与联合发展
王于武 高级农艺师
2016年11月18日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习书记的重要论断,为中国农业发展创新和政策调整定下了基调。中国农业特点是人多地少,不可能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发展大规模农业经营道路。我国将以农民合作社和家族农场为抓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向有了,政策有了,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农民合作社要想得到政府的支持,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必须规范运作。合作社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联合发展。规范运作:主要是合作社的内部运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制度办事。规范是合作的基础,规范就是在平等、互助、共赢原则下开展合作,是将合作社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交给全体成员,是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联合发展:主要是整合资源、抱团经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合作社大联合、大发展。规范运作和联合发展既是政府和行业支持的理由,也是进入市场的需要。
一、规范合作社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规范合作社章程
1、依法制定:法律规定“应当”“享有”“不得”等内容,必须依法执行。
如: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合作社应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2、依规自定:法律交由章程规定的内容,可以结合实际自定。可以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可以聘用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3、依需商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根据需要自由制定。
如经营服务部门、请专家顾问、聘请员工、工资待遇等。
4、示范规定: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评选的示范社,有规范的内容,也有一定规模和效益要求。农业部等九部门制定了示范社创建标准。
(二)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五项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
(三)制定完善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1、制定章程要遵守法律法规;
2、章程应符合本社的实际情况;
3、起草章程应参照农业部示范章程;
4、章程要由全体设立人共同参与制定;
5、全体设立人要在章程上签名、盖章;
6、合作社的重要事项,应由成员协商后规定在章程中。
7、在章程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明晰各项规章制度。
(四)召开设立大会
设立大会是合作社尚未成立时设立人的议事机构。
1、由全体设立人参加设立大会;
2、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本社章程;
3、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
4、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五)向工商和农业(经管)部门登记备案
1、依照合作社登记条例到工商部门登记;
2、依照湖北省的合作社实施办法,到当地农业(经管)部门备案;
3、合作社名称、住所、成员出资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和修改章程都要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六)完善组织机构
1、合作社必须设立成员大会和理事长两个法人机关。成员大会是在合作社存续期法定的权力机构。理事长是法定代表人。成员大会以会议的形式行使权力,而不采取常设机构或者日常办公的方式。
2、合作社是否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由章程规定,成员代表大会不是法定的必设机构。代表大会是为了降低召开成员大会的成本,提高议事效率,在成员超过150人的情况下设立的,代表大会只是按章程规定代行成员大会的职权。
3、经理不是合作社的法定机构,经理是合作社的雇员,经理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聘任,经理可由本社成员担任,也可从外面聘请。
4、经理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理事会决定,可以聘任其他人员。
(七)搞好民主管理
1、成员享有参加成员大会的权利,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一人一票”基本表决权是法定的,民主管理的核心是每个成员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它强调成员的权利来自成员资格,而非来自财产权,资本在合作中不过是为经营服务的工具,这是合作社与公司制度最根本的不同点。
3、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4、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有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5、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6、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7、成员享有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权利。
8、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八)搞好财务管理
1、合作社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要建立货币资金、销售、采购、存货、外部投资、借款等内部控制制度。要明确岗位职责,明确财务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要定期公开财务,将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成员与合作社交易、社会捐赠和政府补助的使用,盈余分配等情况公开。要在办公地点张榜公布财务情况。要合理的分配利润,每个经营年度盈余必须在本年度分配,按交易额返还盈余不得低于本年度可分配盈余的60%。
2、合作社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按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3、合作社各组织机构对财务管理负有重要职责。理事长(理事会)有管理财务职责,监事会有财务监督职责,成员大会对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4、成员交易与非成员分别核算。合作社与成员交易设立单独账户核算,要按交易量向成员返还盈余,与非成员交易则随行就市,并通过另外的账户进行核算。
5、设立成员账户。
合作社要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这是法定的,也是与其他会计制度的重要不同点。
通过成员账户,可以分别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
通过成员账户,核算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在合作社解散时,成员要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通过成员账户,为处理成员退社时的财务问题提供依据,成员退社时,要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利润返还份额。
6、公积金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应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量化标准主要依据当年该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确定。
另一种是将成员出资和交易量结合起来考虑两者各占一定比例进行量化。
还有一种是在出资额悬殊不大的情况下,按出资额量化。
7、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比例返还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剩余部分,按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分配。
(九)抓好生产经营
1、根据合作社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设置生产经营部门,配备相应经营服务人员。
2、抓好品牌建设。抓好生产经营的根本之路就是抓好品牌建设。当今的时代,因为产品普遍供过于求,所以消费者说了算;因为消费者说了算,所以生产经营者就要开展市场营销;因为要开展市场营销,所以要进行品牌建设。
品牌意味着质量,意味着名声,意味着产品中的文化,因此,消费者就愿意出大价钱购买,生产经营者就能够获得大收益,有了较大收益,社员的积极性就高,合作社的规模就大,社员就更愿意接受合作社的安排和指挥,就更愿意参与合作社的各项活动,合作社就进入良性循环。
抓品牌建设,一靠质量,二靠技术,三靠营销,四靠加工。主要措施:一是抓基地建设,坚持标准化生产,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狠抓产品质量,对社员开展全程化服务和监督;二是通过试验示范,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三是注册商标,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四是抓好产品深加工,开发新产品。
3、注意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品牌配套。特色农产品往往受规模限制,一开始,数量少,可能好卖,当增加规模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投入资金不够、客户突然没有预料的那么多,或者品质开始大面积退化等。做特色产品,要先做小,做精,在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下,再考虑做大。不能盲目扩大规模。
农业的规模是建立在品质基础上的,农产品加工出来的快消品是工业,快消品的规模是建立在品牌基础上的。有些领导让你打品牌,往往是为了打造地域品牌,给产业打造知名度,给政府打造美誉度,他们的用意并非商业品牌。有些农业企业非常渴望打响知名度,以此带出销量,同时,也争取一些政府扶持。特色农产品做品牌,就是多了一个昂贵的“包装”,还增加了包装成本。高品质的原料和特殊的风味就是一个最好的卖点,你需要的是一个最好的推广方式,不是做了一个品牌就成名牌产品畅销了。今天,营销的概念时代已经过去了,内容已经成为主流。农产品还是要回归产品质量和服务本质,这个阶段不要做品牌,当你做了工业化快销品以后,再去做品牌,品牌是给加工实现规模化生产而配套的。
4、抓好产业化经营服务。为成员服务,是合作社的重要原则和根本任务。为成员服务,不是只搞一项服务或某一个生产环节的服务,而是尽量提供产、加、销一条龙服务,帮助社员增收节支。
(十)南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经验介绍
一是推行合作社代理服务。由县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牵头组建“南漳县农民合作社会计代理中心”,制定《南漳县农民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细则》,根据合作社业务量的大小,与合作社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将农民合作社内部的各项财务委托县农民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有偿代理服务。代理中心于2015年5月正式试行,已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专(兼)职代理会计5人。由代理服务中心安排代理会计对合作社财务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集中办公、统一审核凭证、统一记账核算,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立档案等。这种财务委托代理制,能有效解决合作社存在的账务管理凌乱、账目理清不明等问题,能让参加委托服务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运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合作社财务管理理念和现有模式,从而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管,防治专款被挪用、截留,同时,也强化合作社盈余分配,让社员享受到更合理的利益。通过代理记账,看到整齐而有序的账簿、凭证。截止目前,已代理合作社财务43家,并全部实行电算化操作,深受农民合作社欢迎。
二是完善农民合作社管理方式。县委、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县政府年度预算100万元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并在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各个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题提供优惠政策。经管部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农机部门优先配置农机具,工商、质监部门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地位,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涉农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该说,这一特殊环境和政策,让南漳发展农民合作社势头迅猛,截止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000家。但也给社会管理特别是经管部门管理带来了极为严重的问题,经管部门人手少、指导困难。为此,组建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每个镇区成立联合社分社,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合会例会,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攀比,互促规范。一是开展示范合作社试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试点示范,政策倾斜、指导培育、辐射带动等方式促其规范。2016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规范、认定示范社20家;发展家庭农场290家,规范,认定示范家庭农场主示范家庭农场10家。二是定期开展合作社理事长培训活动。通过以会代训。送出去培训等形式,充分利用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每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3次,年参训人员450次。三是抓好典型培育工作。结合地方优势产业,在每个镇区每年着力培育2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并注重已有先进典型的进一步总结,完善,提高,加强新典型的发掘、培育、推广,把典型培育作为一项工作来推动,真正培养一批“叫得响、过得硬、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典型。
三是创新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促进,融合发展,采取订单农业,土地入股、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种发展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如襄阳乐峰米业有限公司依托南漳县寨子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建优质稻种基地10万亩。公司与合作社签订优质稻收购合同,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种子,全程农机服务、病虫害防治,以高于市场价格20%的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优质稻,实现了公司、合作社、农户三方共赢。二是“联合社+合作社+农户”模式。规范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了湖北梦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打造了合作社资金互助、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示范展示平台,现有213家合作社加入联合社,网络农户1.2万户。三是“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模式。如五官山土鸡养殖合作社通过为23个家庭农场和156个农户提供产前规划、统一供苗、统一培训,统一种植技术标准和生产规程、统一改善生产基础设施、统一包装、统一对外营销,提高了规模和集约经营效应,带动成员户均增收2.3万元。同时,每年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组织农民合作社将自己生产的优质农产品与市民对接,有效地促进农民合作社提档升级。目前,五官山生态土鸡养殖、兴全农机、香水河山鸡养殖、益生香菇、陕口柑桔、竹林翠峰茶叶等6家合作社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良园土豆等23家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梦泉联合社等42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蓝云茶叶等65家合作社被评为县级示范社。创建了16个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123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12个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96个。23家合作社获有机产品认证,认证基地面积80254.2亩,15家合作社获有机转换认证,认证基地面积32754.8亩。
二、发展合作社的有关理念
(一)弄清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的根本特征
1、按“成本原则”服务的特征。合作社对成员服务既不是公益性的无偿服务,也不是经营性的有偿服务。合作社是按“成本原则”运作的经济组织。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是合作社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根本特征,也是国际合作社的特征。成员与合作社进行的农产品或生产资料购销、技术服务等交易,属于内部交易,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与非成员不同。与成员的交易遵循的是成本原则,与非成员的交易则随行就市,完全按市场规则进行。
2、按交易额向成员返还盈余的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按交易额比例返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这反映了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组织的根本特征。合作社将成员的农产品卖给市场,或者成员通过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合作社在购销成本基础上,如果另有提留,则为经营所产生的剩余,即增值利润,称之为盈余。这个盈余来源于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贡献,其分配应主要按交易额比例返还给成员。
(二)农民合作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1、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先进的经营体制。合作在全世界发展了160多年,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有的同时加入几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市场份额一半以上,合作社已成为分散农户参与市场竞争最合适的组织形式。台湾的农会与合作社覆盖了所有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还有基层农技推广和信用社的业务都干了。台湾农会是农业推广的主力,也是农业政策有力的执行组织。台湾的农村合作金融非常发达,农会都设有信用部。金融业务构成了农会经营的主要收入来源,它已经成为农会的首要业务。信用部的贷款以农业生产为主,生活及其他性质贷款仅限于会员。农会在农产品供销中起着主要作用,主要涉及农产品运销,生产资料供给和农产品加工。农会还有保险业务,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牲畜和家禽保险,二是农民健康保险。保险业务属福利事业。
2、大多数国家对合作社有政策支持。主要是税收、金融、培训、宣传等方面,德国对合作社的管理费用第一年补贴费用总额的60%,第二年为40%,第三年为20%,补贴总额达到合作社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的25%。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是合作社创办的,被列为全球第七大银行。美国农业合作社的税收只有工商企业的三分之一,美国农业部设有农业合作社管理局,加拿大政府设有合作社秘书处,日本政府明确农业部门为合作社组织的管理机构,日本农协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厂房、设备所需投资,政府补贴50%,每年拨出巨额专款用于培训合作社的各类专门人才。
3、合作社是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经营方式。合作社可以发挥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两个优势,可由农户组成合作社,也可由合作社组成联合社,不采取连锁、代理等市场运作,就能做到规模经营。
合作社不需要大资本买断式运作,只需要共同利益,就能整合资源,规模经营,而且成本低,容易形成规模效益。
(三)关于农民合作社大联合、大发展的思考
1、大联合趋势
一是大联合是合作社的发展规律。德国、美国、法国、荷兰、丹麦等欧美发达国家的合作社都经历了数量由多变少,经营规模由小变大的过程。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东亚发达国家,都是建立的综合性社区合作组织,不仅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经营方面的服务,还开展金融保险、消费、文化、卫生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的合作服务。
二是国际合作社大联盟明确提出:所有合作社应与地方的全国性的以及国际性的合作社组织加强合作。
三是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合作社理论,并在浙江18个县市开展了试点。习近平提出:“必须使分散的农民联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形成强大的竞争力;要发展农民的横向与纵向联合,把生产职能与流通职能融为一体,发展跨乡、县的地区联合,组建大规模的中心合作社。”
四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专门强调,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16年10月,农业部又发了关于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包括财政、税收、用地、金融、基本建设和用电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2、大联合策略
一是大联合是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合作经济与规模经济存在内在联系,农业的规模经营未必要以土地的大量集中为必然前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增收不仅取决于产量上的增加,更取决于价格条件及其背后所隐含的市场力量的对比,这就需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社会化服务,也需要通过规模化降低和分摊成本、扩大覆盖面。大联合可以发挥农民家庭经营、合作化经营、联合社经营、与其他经济组织合作、与政府部门对接等多重优势,不采取连锁、代理、大资本买断等市场运作方式,就能做到规模经营。农业效益要靠规模化,规模化要靠农民的组织化,组织化要靠共同利益联结。规模化组织化是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
二是大联合有利于解决农业各自为阵、协作不够问题。现实情况为:农业不缺科技缺推广、不缺资源缺互补、不缺生产缺协作、不缺市场缺服务。科研教育部门有科技成果,没有精力推广,政府公益性推广部门人力有限,加之涉农各部门各管一行,管生产的不管流通和加工,更不管金融。但作为农民,既要操心生产,又要操心加工,还要操心市场和贷款。作为合作社,往往规模和实力有限,势单力薄,难以有效抵御市场压力,难以有效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如果采取大联合策略,就可形成跨区域大规模联合,就可整合各方面资源,做到资源互补,协作服务,缓解农业碎片化、资源不足、服务不够问题,就可搭建农民需求、市场需求、政府需求的新型社会化服务平台。
三是大联合有利于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合作社是服务主体,联合社是更大的服务主体,联合社与成员社不是“收编”或管理关系,是资源与服务的协作关系,是互惠互利关系。通过联合,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基层互助组、区域服务站、县、市、省级联合社,乃至全国性合作组织,将专业化服务与综合性服务有效结合,从而提升服务能力,理顺各自职责,实现生产、加工、供销、信用以及生态旅游等综合性产业化经营。另外,通过大联合可实现消费合作,我们的合作社成员既是农产品生产者,也是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消费者,我们自身就是一个庞大的消费主体,现代互联网和物流业很发达,操作起来很方便。
大联合的关键是要解决诚信合作问题,还要具备人才、资金、科技等优势。
三、关于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有关建议
(一)抓好规范化建设
1、理顺产权关系
(1)设立成员账户,详细记载成员入社费、公积金份额、专业化服务交易量与交易额、盈余返还数额等。
(2)国家补贴建设的可经营性资产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员,参与当年盈余分配。使用权和管理权要全部集中到合作社。
2、完善民主管理
(1)完善社员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利机关,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的内部运作机制。
(2)坚持“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机制,让成员当家作主。
(3)完善合作社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完善财务管理
(1)财务规章制度。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建立财务预决算、产品物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人员管理、年度财务审计、财务报账程序、现金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公开、盈余核算与分配、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式、成员往来账户、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收支两条线。建立完善的收支明细台账,记账及时、核算准确、报账审核严格,并定期公开账务。
(3)开展财务年度审计,有相应审计报告。
4、搞好成本测算和定价
分环节测算专业化服务成本,成本构成包括专业化服务费用(物资成本、用工成本、设备维护及合作社自购资产的折旧费用等)、经营管理费用(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理事会与监事会成员误工补贴、日常性支出),核定成本真实准确,最终形成合作社各种专业化服务标准和价格,在充分征求社员意见基础上,公示公开,成员认可,合理确定服务价格。
5、抓好合作社信息平台建设
(1)整合政府、行业、企业、事业、合作社、大市场范围内各类资源,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一是建立专家咨询服务信息平台。二是建立现代农业示范点。三是建立科技服务队信息平台。四是建立生产资料联合加工、采购、销售信息平台。
(2)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建立综合服务型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
(3)合作社开展的各项专业化服务适时进度安排与完成情况汇总与查询。
(4)利用短信平台,向广大社员发送生产技术、服务标准、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
(5)提供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协调开展土地流转服务。
(二)抓好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明确组织管理职能和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分配机制,形成联合社一合作社一片区经理一服务队一互助组等自上而下的完善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
2、明确联合社和与合作社的功能定位。联合社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沟通工作,整合合作社的资源,进行综合业务的拓展。合作社主要负责基本专业化服务,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广可行的专业化服务模式,制定有效的专业化服务考核激励机制。
(三)抓好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服务队伍建设。一是选好理事长和职业经理人。二是培养优秀农技人员;三是招聘院校毕业生和社会能人,缓解人才缺乏的问题。
2、加强培训。一是加强合作社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培训;二是加强合作社技术人员培训;三是加强合作社专业服务队员的培训;四是加强合作社农民社员的培训。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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