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简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4,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2012,年,11,月,6,日,卫生部,部务会议修订,2013,年,1,月,22,日 卫生部令,第,90,号,正式颁布,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修订,2015,年,6,月,25,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颁布,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通过,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2、,第,28,号,),颁布,概述,附录,2013,年,10,月,23,日 卫生部令第,90,号,关于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8,号,】,),2016,年,12,月,26,日,总局令第,28,号,,关于修改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的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197,号,),2016,年,10,月,1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内审管理、药品零售连锁管理和药品零售药学服务规范内审管理,的,3,个附录,,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概述,
3、专业化程度高、技术应用先进、管理控制严格、流程作业标准化的专项内容,以附录的形式进行具体、统一、准确、规范的要求,。,国际上技术标准(如欧盟,GMP,、,GDP,)通行做法,,,正文相对固定,附录根据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动态追加的形式来发布,。,药品,GSP,的附加条款,具有同等效力,。,概述,防范质量风险,杜绝质量事故,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上季度工作改进计划,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附录一,附录二,目录,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收货与验收,附录三,附录四,验证管理,附录五,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冷链药品储存、运输管理的基本准则和操作标准,(,共,1
4、3,条,),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设施配置,人员条件及制度建设,收货操作,存放规范,储运输设备技术指标,运输操作规程,应急处理,委托运输管理,记录规范,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一条,企业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根据药品包装标示的贮藏要求,采用经过验证确认的设施设备、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对冷藏、冷冻药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状况、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控制,保证药品的,储运环境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管理的范围,储运各个环节,管理的要求,采用经验证的设备、方法、规程
5、,储存(温湿度);,运输,(,温度,),管理的目的,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二条,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储运设施设备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并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一)冷库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库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的功能,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二)按照企业经营需要,合理划分冷库收货验收、储存、包装材料预冷、装箱发货、待处理药品存放等区域,并有明显标示。验收、储存、拆零、冷藏包装、发货等作业活动,必须在冷库内完成。,(三)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其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藏车厢具有防水、密闭、耐腐蚀等性能,车厢内部留有保证
6、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四)冷藏箱、保温箱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冷藏箱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保温箱配备蓄冷剂以及与药品隔离的装置。,(五)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设施设备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数据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六)定期对冷库、冷藏车以及冷藏箱、保温箱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设施配置,冷库,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制冷机组两组(一用一备),冷链包装物流预冷、装箱发货区域,待处理冷链药品存放区域,
7、冷藏车,保证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保温箱,配备蓄冷剂以及与药品隔离的装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采集、显示、记录、传送,数据,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定期检查维护,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规范和相关附录的要求,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进行验证,并依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和条件,制定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规程。,冷链设备必需进行验证,依据验证设定参数、制定操作规程,按规程进行使用,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冷藏、冷冻药品进行收货检查。,(一)检查运输药品的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是否符合规定,对未按规定
8、运输的,应当拒收。,(二)查看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到货时温度数据,导出、保存并查验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确认运输全过程温度状况是否符合规定。,(三)符合规定的,将药品放置在符合温度要求的待验区域待验;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将药品隔离存放于符合温度要求的环境中,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四)收货须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发货单位、运输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工具、到货时间、到货温度、收货人员等。,(五)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同时检查退货方提供的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对于不能提供文件、数据,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
9、理。,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冷链药品收货的要求,运输工具、时间的检查,运输温度数据的检查,冷链药品收货记录与普通药品不同,收,销后退回的,的冷链,药品,检查退货方提供的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五条,储存、运输过程中,冷藏、冷冻药品的码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冷库内药品的堆垛间距,药品与地面、墙壁、库顶部的间距符合规范的要求;冷库内制冷机组出风口,100,厘米范围内,以及高于冷风机出风口的位置,不得码放药品。,(二)冷藏车厢内,药品与厢内前板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后板、侧板、底板间距不小于,5,厘米,,药
10、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冷库区域、高度的划分是否符合,冷藏车中用于固定药品的设施,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对在库储存的冷藏、冷冻药品进行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防止温湿度超标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冷藏、冷冻药品,应列入,重点养护,品种,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报警值的设置,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七条企业运输冷藏、冷冻药品,应当根据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度要求、外部环境温度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温控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
11、控制符合要求。,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应当实时采集、记录、传送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内的温度数据。运输过程中温度超出规定范围时,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应当实时发出报警指令,由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冷藏、冷冻药,品运输方案的确定,方案与验证的匹配,运输过程采用温湿度监测系统实施监测,每,5,分钟记录一次数据,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八条,使用冷藏箱、保温箱运送冷藏药品的,应当按照经过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药品包装和装箱的操作。,(一)装箱前将冷藏箱、保温箱,预热或预冷,至符合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范围内。,(二)按照验证确定的条件,在保温箱内合理配备与温度
12、控制及运输时限相适应的,蓄冷剂,。,(三)保温箱内使用,隔热装置,将药品与低温蓄冷剂进行隔离。,(四)药品装箱后,冷藏箱启动动力电源和温度监测设备,保温箱启动温度监测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正常后,将箱体密闭。,冷藏,箱、保温箱使用规范,预冷、装箱、启动监测,运输过程中,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冰袋、冰排等蓄冷剂,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九条使用冷藏车运送冷藏、冷冻药品的,启运前应当按照经过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提前打开温度调控和监测设备,将车厢内预热或预冷至规定的温度。,(二)开始装车时关闭温度调控设备,并尽快完成药品装车。,(三)药品装车完毕,及
13、时关闭车厢厢门,检查厢门密闭情况,并上锁。,(四)启动温度调控设备,检查温度调控和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正常方可启运。,冷藏,车使用规范,流程:预冷、停机、装车、,上锁,、开机、检查,运输过程中,药品固定,保证,气流正常循环,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的应急预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气候、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等意外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因异常情况造成的温度失控。,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运输区域内企业签订互助协议,应急预案的演练,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
14、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职责、设施设备、外部协作资源、应急措施等内容,并不断加以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的要求,冷链运输发生变化,应增加相应预案,应急预案的演练与优化,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二条,从事冷藏、冷冻药品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冷链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培训与考核方可上岗,培训内容:,法规、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运输冷藏、冷冻药品时,应当保证委托运输过程符合规范及本附录相关规定。,
15、(一)索取承运单位的运输资质文件、运输设施设备和监测系统证明及验证文件、承运人员资质证明、运输过程温度控制及监测等相关资料。,(二)对承运方的运输设施设备、人员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安全运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委托前和定期审计,审计报告存档备查。,(三)承运单位冷藏、冷冻运输设施设备及自动监测系统不符合规定或未经验证的,不得委托运输。,(四)与承运方签订委托运输协议,内容包括承运方制定并执行符合要求的运输标准操作规程,对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和实时监测的要求,明确在途时限以及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五)根据承运方的资质和条件,必要时对承运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1,、,冷藏、冷冻药品
16、的储存与运输管理,冷链委托运输的管理,承运方审核,运输资质文件,运输设施设备,监测系统,验证文件,承运人员资质证明,运输过程温度控制及监测等相关资料,进行委托前和定期审计,签订,签订委托运输协议,,,明确,在途时限,以及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上季度工作改进计划,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附录一,附录二,目录,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收货与验收,附录三,附录四,验证管理,附录五,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药品流通各环节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明确要求,(,共,22,条,),系统需控制的环节,系统的结构,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要求,信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17、系统数据的录入、备份,系统在各流程的设置和控制,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一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药品追溯的实施条件。,系统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记录并控制经营各环节,符合药品,追溯,要求,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
18、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内嵌式结构,:完全嵌入各流程功能内部,对经营活依法规进行行管控,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三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的,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二)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岗位配备专用的终端设备;,(三)有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可靠的信息安全平台;,(四)有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五)有符合规范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服务器,终端设备,网络环境,信息平台,局域网,应用软
19、件,数据库,功能要求,硬件网络,数据库,应用软件,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四条,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二)负责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三)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四)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五)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六)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七)负责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计算机系统管理记录,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五条,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设
20、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二)负责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三)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四)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五)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六)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负责权限审核,监督人员操作,经营为璁数据修改的审核,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六条,药品批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以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一)各操作岗位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并在,权
21、限,范围内录入或查询数据,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数据信息。,(二)修改各类业务经营数据时,操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过程在系统中予以记录。,(三)系统对各岗位操作人员姓名的记录,根据专有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或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四)系统操作、数据记录的,日期和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各岗位权限明细表,人员、时间等必需由系统自动生成,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七条,药品批发企业应当根据计算机管理制度对系统各类记录和数据进行安全管理。,(一)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
22、存储、备份。,(二),按日,备份数据。,(三)备份记录和数据的,介质存放于安全场所,,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造成损坏或丢失。,(四)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限符合,规范第四十二条,的要求。,一、备份的方式,1,、导出导入(,Export,Import,),2,、冷备份 数据库正常关闭的情况下,3,、热备份 数据库运行的情况下,二、,第四十二条,记录及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疫苗、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八条,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将审核合格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及经营品种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有效运用。,(一)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
23、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经营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购货单位采购人员资质及提货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与对应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以及购销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三)系统对接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及时索取、更新相关资料;任何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直至数据更新和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四)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保障,须由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据实确认和更新,更新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24、五)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查询、使用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能修改数据的任何内容。,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经营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购货单位采购人员资质,提货人员资质,委托运输,自动,提示、预警,、锁定,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更新(数据修改制度的规定),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九条,药品采购订单中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依据数据库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采购记录的定义,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对采购订单进行
25、管理控,订单的有效期,供货单位合法资质,供货单位经营范围,供货单位经营方式,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销售管理,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条,药品到货时,系统应当支持收货人员查询采购记录,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及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收货。,收货员提取采购订单方可收货,订单、实物、随货同行单,收货时核对,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预到货时间,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一条,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录入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验
26、收记录。,收货员录入,验收员核对三期、到货数量,验收员进行质量评定,结果与仓库库区关联,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二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自动提示相应的储存库区。,依据基础数据库系统自动提示,按储存环境,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冷冻库、恒温库等,按类别,毒、麻、精、放、原料药、蛋肽、终止妊娠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提示养护人员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重点养护品种,:,冷藏冷冻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及,效
27、期,短,(,近效期药品、,药品效期一年以内),易发生质变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等,按入库时间生成养护计划,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四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具备近效期预警提示、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及停销等功能。,近效期,预警,(色标),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及停销,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五条,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销售行为的发生。,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
28、自动生成销售记录。,销售订单确认后,生成销售记录,(开票确认、出库确认?),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对销售订单进行管理控,购货单位合法资质,购货单位经营范围,零售药品分级管理,限销品种?诊疗范围,购货单位经营方式,特殊管理药品专人开票,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六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单据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处理,复核后生成随货同行单,冲红单,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七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对销后退回药品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处理销后退回药品
29、时,能够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二)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与销后退回药品实物信息一致的方可收货、验收,并依据原销售、出库复核记录数据以及验收情况,生成销后退回验收记录;,(三)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药品数量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拒绝药品退回操作;,(四)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退回必需原销售出库品种、批号,退回数量累积,退出时进行锁定,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八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药品进行控制。,(一)各岗位人员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按照本岗位操作权限实施锁定,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二)被锁定药品由质量管理人
30、员确认,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由,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三)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系统有锁定品种、批号、数量的功能,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并处理过程、处理结果,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十九条,药品批发企业系统应当对药品运输的在途时间进行跟踪管理,对有运输时限要求的,应当提示或警示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系统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生成药品运输记录。,系统生成记录,委托运输记录:应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采用车辆运输的还应当载明车牌号,冷藏、冷冻药品运输
31、记录:应包括启运时间、运输工具、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药品件数、收货时间、收货人及在途温度记录,系统,对运输,在途时间进行跟踪管理,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二十条,药品零售企业系统的硬件、软件、网络环境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企业经营规模和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第,20,、,21,条,药品零售企业系统,要求,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二十一条,药品零售企业系统的销售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立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等相关内容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二)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自动识别处方药、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其他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三)拒绝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
32、品超数量销售;,(四)与结算系统、开票系统对接,对每笔销售自动打印销售票据,并自动生成销售记录;,(五)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对拆零药品单独建立销售记录,对拆零药品实施安全、合理的销售控制;,(六)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定期自动生成陈列药品检查计划;,(七)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对药品有效期进行跟踪,对近效期的给予预警提示,超有效期的自动锁定及停销;,(八)各类数据的录入与保存符合本附录第六条、第七条的相关要求。,2,、,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二十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要求,及时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系统功能。,是,质量体系要素之一,定期内审,升级
33、,更换,定期功能验证,根据要求,完善功能,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上季度工作改进计划,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附录一,附录二,目录,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收货与验收,附录三,附录四,验证管理,附录五,3,、,温湿度自动监测,温湿度自动监测的管理,(,共,17,条,),温湿度的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测量设备的精度要求,数据采集、报警的功能要求,系统数据的备份,测点终端安装数量位置,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一条,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储存药品的仓库中和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设备中配备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应当对药品储存过程的温湿度状况和冷藏
34、、冷冻药品运输过程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记录,有效防范储存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范围,1,、药品储存,2,、,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二条,系统由,测点终端、管理主机、,以及相关,软件,等组成。各测点终端能够对周边环境温湿度进行数据的实时采集、传送和报警;管理主机能够对各测点终端监测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记录,并具备发生异常情况时的报警管理功能。,温湿度的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温湿度的自动监测的功能:,采集、传送,数据,和报警,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三条,系统温湿度数据的测定值应当按照规范第八十三条的
35、有关规定设定。,系统应当自动生成记录,内容包括,温度值、湿度值、日期、时间、测点位置、库区或运输工具类别,等。,GSP,第,83,条,冷库,2,10,常温库,10,30,阴凉库不超过,20,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阴凉库中有常温品种的设定,10,20,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四条系统温湿度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二)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三)相对湿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RH,。,系统温湿度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设备每年校准,3,、,温湿度自动监
36、测,第五条,系统应当自动对药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环境进行不间断监测和记录。,系统应当至少每隔,1,分钟更新一次测点温湿度数据,在药品储存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在运输过程中至少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度数据。当监测的温湿度值超出规定范围时,系统应当至少每隔,2,分钟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数据记录时间:,每,1,分钟更新,储存,30,分钟,运输,5,分钟,超出,2,分钟,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六条,当监测的温湿度值达到设定的临界值或者超出规定范围,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就地和在指定地点进行声光报警,同时采用短信通讯的方式,向至少,3,名指定人员发出报警
37、信息。,当发生供电中断的情况时,系统应当采用短信通讯的方式,向至少,3,名指定人员发出报警信息。,报警,1,、地方:就地,+,指定地点运输,2,、方式:,声光,+,短信(至少,3,人),超出设定的临界值或者规定范围,断电(不间断电源工作时间),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七条,系统各测点终端采集的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一)测点终端采集的数据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管理主机,进行处理和记录,并采用可靠的方式进行数据保存,确保不丢失和不被改动。,(二)系统具有对记录数据,不可更改、删除,的功能,不得有,反向导入,数据的功能。,(三)系统不得对用户开放,温湿度传感器监测值修正、调整功能,,
38、防止用户随意调整,造成监测数据失真。,监测数据,的统计,系统的不可有的功能:,1,、更改、删除、反向导入数据;,2,、对温湿度传感器进行修正、调整。,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八条,企业应当对监测数据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按日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场所,数据保存时限符合规范第四十二条的要求。,数据,的备份:按日、存放安全(异地),时间:不少于五年,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九条,系统应当与企业计算机终端进行数据对接,自动在计算机终端中存储数据,可以通过计算机终端进行实时数据查询和历史数据查询。,系统安装在企业计算机,实时查询,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条,系统应当独立地不间断运行,防止因
39、供电中断、计算机关闭或故障等因素,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在不开计算机时可正常运行,系统自带自备电源,建议安装时使用,专线,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一条,系统保持独立、安全运行,不得与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联动,防止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异常导致系统故障的风险。,系统不与空调等设备联动,防止风险发生,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储存及运输设施设备的测点终端布点方案进行测试和确认,保证药品仓库、运输设备中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能够准确反映环境温湿度的实际状况。,系统,测点终端布点方案,需,测试和确认,测点终端的安装布点位置应当考虑仓库的结构、出风口、门窗、散热器分布
40、等因素,冷库以外的库房:验证还是进行确认?,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三条,药品库房或仓间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每一独立的药品库房或仓间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二)平面仓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平面仓库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药品货架或药品堆码垛高度的,2/3,位置。,(三)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的货架层高在,4.5,米至,8,米之间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4,个测点终端,
41、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增加,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上、下位置;货架层高在,8,米以上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6,个测点终端,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增加,3,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的上、中、下位置;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上层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最上层货架存放药品的最高位置。,(四)储存冷藏、冷冻药品仓库测点终端的安装数量,须符合本条上述的各项要求,其安装数量按每,100,平方米面积计算。,3,、,温湿度自动监测,常温库、阴凉库,300 2,个,每加,300,加,1,个,药品堆码垛高度的,2/3,位置,高
42、架仓库,4.5,米至,8,米,2,层,8,米,以上,3,层,最上一层,不得低于最上层货架存放药品的最高位置,冷库,0-100,2,个,100-200 3,个,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四条,每台独立的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车辆或车厢,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不得少于,2,个。车厢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计算。,每台冷藏箱或保温箱应当至少配置一个测点终端。,冷藏车,0-20,立方米,2,个,20,立方米,-40,立方米,3,个,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五条,测点终端应当牢固安装在经过确认的合理位置,避免储运作业及人员
43、活动对监测设备造成影响或损坏,其安装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安装牢固,避免运输通道、易碰撞的地方,不得更换地方,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测点终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校准,对系统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测点终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校准,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3,、,温湿度自动监测,第十七条,系统应当满足相关部门实施在线远程监管的条件。,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上季度工作改进计划,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附
44、录一,附录二,目录,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收货与验收,附录三,附录四,验证管理,附录五,4,、,药品收货与验收,药品收货与验收的操作规范(,共,18,条),收货时对运输工具、运输状况的检查项目,收货时对随货同行单的检查项目,待验区的设置要求,验收时限,验收检查的具体要求及处理,验收记录的要求,删除原附录一条(电子监管码管理),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一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药品收货与验收标准。对药品收货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疑似假、劣药的情况,应当交由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货是指药品经
45、营企业对到货药品,通过票据的查验,对货源和实物进行检查和核对,并将符合要求的药品按照其特性放入相应待验区的过程。包括票据之间核对、票据与实物核对、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的检查及放入待验区等。,验收是指验收人员依据验国家药典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验收标准对采购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包括查验检验报告、抽样、查验药品质量状况、记录等。,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二条,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一)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如发现运输工具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现象,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二)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
46、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三)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企业采购部门要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收货人员;收货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内容不一致的,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四)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备运输或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同时对药品进行控制管理,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收货,检查,:,运输工具,运输状况,启运日期,预到货时间,承运单位
47、,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的温度状况,冷藏、冷冻药品运输温度记录,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三条,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1,、随货通行单与采购记录核对,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四条,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记载的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药品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
48、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2,、随货通行单与实物核对,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五条,收货过程中,对于随货同行单(票)或到货药品与采购记录的有关内容不相符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货单位核实和处理。,(一)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二)对于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数量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应当由采购部门确定并调整采购数量后,方可收货。,(三)供货单位对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内容,不予确认的,应当拒收,存在异常情况的,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随货通行单、实
49、物数量需一致,采购记录数量可由采购部门调整,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六条,收货人员应当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应当拒收。,收货人员应当将核对无误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并在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后,移交验收人员。,2,、检查、卸货,签字交验收员,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七条药品待验区域及验收药品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待验区域有,明显标识,并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二)待验区域符合待验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三)设置特殊管理的药品专用待验区域,并符合安全控制要求;,(四)保持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药品
50、。,冷链药品应在冷库待验,特殊管理药品在专库待验,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类别和特性的药品,明确待验药品的验收时限,待验药品要在规定时限内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尽快处理,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冷藏、冷冻药品,4,个小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毒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等,8,个小时,普通药品,24,个小时,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九条,验收药品应当按照批号逐批查验药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入库,并交质量管理部门处理。,(一)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药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