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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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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学校应在全面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自评报表(见附表)。 第四条 自评报表由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得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构成,学校应根据自评项目内容如实填写。 第五条 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课程25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5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确保过程规范、结果真实,不弄虚作假。每年9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当年10月至12月。公示期内社会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要及时收集、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第八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的指导和管理。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 6 — 附表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省(区、市) 市 学校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 □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 □职业高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教学班总数:小学 个; 初中 个; 高中 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 人; 初中 人; 高中 人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 人; 初中 人; 高中 人 自评项目 自 评 内 容 自 评 记 录 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课程 (25分)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音乐: 课时/周; 美术: 课时/周; 综合艺术: 课时/周;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 课时/周,列出课程名称 艺术活动 (20分)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校歌、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 场/年;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 次/周;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 个,列出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等) ;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艺术教师 (25分)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艺术教师总数: 人(含专职 人、兼职 人),其中:音乐 人、 美术 人、其他 人; 艺术教师生师比: ;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 课时/周; 艺术教师缺额数: 人;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 人 条件保障 (20分) 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 个,其中:音乐 个、美术 个、其他 个(列出名称 ); 艺术场馆: 个,面积: ㎡(列出名称 );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特色发展 (10分) 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 学生艺术 素质测评 (加分10分)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自评结果 总分 ;等级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3.此表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请按要求规范填写,并于11月10前报送市教体局体卫艺科;此表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1123207996@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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