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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对策的思考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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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对策的思考 [内容提要]本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针对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多数不规范,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环境,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主要环节入手,提出了对农村生活垃圾实施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运行模式选择以及政策措施。 一、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背景与意义 1、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 在当今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已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生活垃圾产量巨大、成分复杂、处理费用庞大并极易对城乡环境和区域土壤、水源、大气环境产生破坏,令各国政府头痛不已,生活垃圾已成为现代社会中各个国家和地方当局所面临的必须处理的首要大事和难题之一。早在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就通过了著名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制定了21世纪议程,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种必然选择,而环境保护则已成为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政府都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国和地方政府都把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通过治理城乡垃圾污染,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说起环境污染,不少人往往会想到城市。诚然,相对于地域狭窄而又人口拥挤的城市来讲,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农村污染可以不予关注。恰恰相反,由于我们赖以果腹生存的粮、油、菜、果等都产自农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约有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因而对于农村污染的关注不但不能逊于城市,而且要甚于城市。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成熟的市场经济,正在改变广大农民的传统生活习惯。眼下,许多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上超市、逛商场、大包小包地购物,加上农业生产技术更新发展,由此产生的“白色污染”日趋严重。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生活垃圾由过去易自然腐烂的菜叶瓜皮发展到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与腐败植物的混合体,其中许多东西无人回收,不可降解,严重污染环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方把解决城市垃圾的触角延伸到了乡村,把农村当成天然的垃圾堆放场,这些因素促使农村垃圾泛滥成灾。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已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改善与提高。为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制定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及时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为解决城乡经济与环境矛盾,明确了方向。实施中小城市周边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动发展的具体体现。 3、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据初步测算,目前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约多达3亿吨的生活垃圾,这些堆积如山的垃圾,成分十分复杂,有塑料泡沫、塑料袋;有破石棉瓦、碎玻璃、烂酒瓶;还有工业垃圾甚至变质过期的药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破坏土壤和自然景观,影响农业生产,并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危及人体健康,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一方面,农村的垃圾量在日益增多,而另一方面,垃圾处理设施和方法明显滞后。目前,我国农村垃圾处理主要采取简易堆填或焚烧处置的方法,而在欠发达地区,大部分村则是随意倾倒的。同时,环卫设施简陋,在诸多的县市一级的垃圾填埋场中,缺乏规范的设计和运行管理,缺乏有效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严重污染周边的生态环境,与国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建设标准的要求相差甚远。在焚烧处置中,大多为小型焚烧炉,由于燃烧温度较低,对“白色垃圾”如塑料、橡胶、泡沐等不能充分燃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文明形象的树立,如何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已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有效手段,是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的关键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和建议 (一)对农村生活垃圾实施治理的总体思路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规划共绘,设施共建,责任共担,环境共保,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构建“村收集、镇(乡)运输中转、县(市)区域处置”为主的多元化乡村环卫运作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对农村生活垃圾实施治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垃圾治理与资源利用结合原则。既要注重对县域、乡域村域的农村垃圾污染,采取清扫、清运、处理等治理措施,保持农村的良好环境卫生;更要根据不同的垃圾成份分析,对可回田复土、堆肥利用、能源转换的垃圾应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 2、坚持因地制宜与就近处理结合原则。针对我省各地农村自然条件不同、产业特点不同、生活状况不同和财政实力不同等实际情况,应按照就近处理、低成本运行的要求,来选择垃圾处理模式和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3、坚持设施共建与服务共享结合原则。农村地区大都处于经济相对落后,地方财力有限,环卫设施相对滞后。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镇一村地建立“垃圾收集——垃圾转运——垃圾处置”完整的垃圾处理系统,因此,要重点建立并形成“设施互补、设备配套、服务衔接”的垃圾处理系统,以实现设施共建、资金共担、服务共享的目的。 4、坚持政府投入与市场运行结合原则。既要注重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注重村级集体经济对环卫投入力度;又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要求,实行环卫设施有偿服务;更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收益”要求,通过建立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各种资金、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与环境建设。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运行模式选择 1、基本模式:以村为基础、镇为枢纽、县为中心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即“村庄收集——乡镇中转——县城处置”模式,形成村、镇、县三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①建立垃圾收集站,由村里负责将各家农户产生的垃圾进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并运输至乡镇中转站。对瓜皮、菜叶等易腐烂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经简易堆肥后农用。村里环卫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环卫设备配置、垃圾运输处理费用等主要由村集体资金解决。 ②建立乡镇垃圾中转站,由镇一级负责周边若干个村的垃圾中转处理,并运输至县城垃圾处理中心。对纸类、塑料、废金属等可回收物由当地废品回收站处理。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垃圾转运设备配置、环卫作业人员主要由乡镇政府解决,垃圾中转费用向各村收取。 ③建立县级垃圾处理中心,由县级政府部门负责根据各县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和垃圾成分组成等实际情况建立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场等,作为垃圾最终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所需建设资金,主要由县、镇两级政府通过财政投入或引进民资解决,日常垃圾处理费用由相关各乡、镇、村,按垃圾处理量支付。 2、园区模式:以企业为基础、园区为枢纽、县为中心的农村园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即“企业收集¬——园区中转——县城处置”模式,形成企业、园区、县城三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①企业建立垃圾收集房,由企业负责配设生活垃圾容器或容器间,由产业园区组织专门垃圾收集人员和车辆,向企业或园区或住户的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收集,并送至产业园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房及垃圾处理费用由企业承担。 ②建立园区垃圾中转站,由园区负责企业垃圾的收集和中转运输,也可吸纳周边若干临近村庄的垃圾中转处理,并运输至县城垃圾处理中心。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垃圾转运设备配置、环卫作业人员主要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解决,垃圾中转费用向各企业、住户和村庄收取。 ,由县级政府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建设资金,主要由县、镇两级政府和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决,或通过引进民资进行建设,日常垃圾处理费用由相关各园区、乡镇、村、企业按垃圾处理量支付。 3、园区村庄混合模式:以村为基础、以产业园区为中心的园区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即“村庄收集¬——产业园区处理”模式,形成村、园区两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产业园区附近乡镇、村庄的生活垃圾由乡镇或村里负责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产业园区内处置点,利用园区内企业的技术、工艺、设备设施等优势,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处理费用可以按照成本原则由相关各乡、镇、村,按垃圾处理量支付给处置企业。4、跨行政区域治理模式:以村为基础、以乡镇枢纽、以非隶属县城为中心的跨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即“村庄收集——乡镇中转——临近县城处置”模式,形成跨区域村、镇、县三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由几个地区或者地方跨区域形成,由各村负责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中转站,由中转站所在地负责中转站建设运行,中转站建设费用由处理区域内乡镇共同承担,垃圾中转费用向各村收取。县城垃圾处理中心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其建设资金由处理区域内各县、镇政府协调合作解决,日常垃圾处理费用由相关各乡、镇、村,按垃圾处理量支付。 除上述处理运行模式外,对一些距离县市乡镇比较远、农村住户比较分散的地区或地处偏远的山村的生活垃圾,难以形成统一集中处理,应因地制宜,最大限度的采用就地处理利用方法,如可以采用有机垃圾堆肥、沼气发酵等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从而减少收集运输成本。对地处城市边缘城郊结合部,以及离城市较近,运距不远的农村生活垃圾,可以考虑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城市基础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共同享用则经济效益更好,社会资源配置更合理。 (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多样,一般有资源化利用、焚烧、发酵、堆肥等,一般都是几种技术相结合,形成综合处理处置方案。具体采用什么样技术路线主要受三个条件的限制。①所要处理的固体废物的性质,例如有机物的含量高,适宜采用堆肥发酵;可燃物组分含量高,适宜采用焚烧方法等。②当地的经济条件,采用何种处理处置方式受到当地财政收入的限制,对于一个经济条件落后的县,即便垃圾可燃物组分高,也无法采用先进的焚烧技术,并能维持其运行,必然还是采用成本低廉的填埋或者其他,而不能不顾现实条件的限制采用高成本的处理技术。③市场的约束,如果固体废物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必然可以纳入市场体系,由市场提供资金,政府只需要进行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如果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产生经济效益,则必然是公益事业,要由政府出面并出资,必然降低工作效率,增加管理者负担,因此市场也是一个决定因素。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路线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垃圾中有机组分比较多的处理。 ②对于可燃物比较多且经济允许的垃圾,处理。 ③对于经济比较落后,垃圾产量较少,可利用成分较少的村镇,采用简单收集处理路线,收集填埋。 不同的处理路线有不同的优缺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选择。图4-1处理路线①的优点是可较好的实现资源化,同时产生天然肥料,减少人造化肥的使用,进一步保护了环境,缺点是受市场和农民使用习惯的影响,由于堆肥技术的不成熟,产生肥料肥效不高,相对于人造化肥比较脏、体积大,一般农民不爱使用;图4-2路线②可较好的回收能源,且产生垃圾残渣较少,代表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方向,但是其建造和运行成本较高,对于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来说,不具有典型性,可被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以及相对富裕的乡镇采用;路线③没有实现资源化和能源化,不代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方向,但是处理成本低,处理方式简单,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采用。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基本举措 1、统筹规划。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产生源头分布广,集中处理难的实际,坚持“最低投入,最佳效果”的治理思路,统筹规划县(市)、乡镇、村庄的垃圾三级联运处理系统,形成以垃圾处理能力、建设运行规模为标准,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系统。更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突破现有县(市)、乡镇、行政村等行政区域限制,建立跨园域、镇域、县域的“收集—运输—处理”环卫作业链,达到优化配置垃圾处理资源,减少环卫运行成本,提高环境治理的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设施共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若各地各自建设,不仅资金缺乏,而且不容易达到规模效应,容易出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应按照“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日常运行费用及人员、技术、土地等资源,原则上应由处理区域内的相关县(市)、乡镇、村和园区各级政府共同承担。 3、运行共管。日常运行作业管理中,按照“村级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治理模式,明确各级环卫管理(作业)单位责任。一般由村委会负责管理村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短途转运至乡镇垃圾站;乡镇环卫部门负责管理转运站运作,集中将垃圾直运至县(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场;县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4、多元投入。在处理区域内,享受环卫设施设备服务的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均有责任承担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费用。经费筹措形式除政府财政投入外,可按照“谁投入、谁收益”原则,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BOT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区域内外的国资、民资、外资参与项目建设。 5、市场运作。按照市场化运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良性循环的运转体系。环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可以由保洁物业公司或企业承包,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企业化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采用BOT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或与政府授权的企业合资,或联合建设,政府采用出钱买服务或委托经营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模式。 6、法规保障。对我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仅在1993年制订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有所提及,建议尽快出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完善《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国家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公众环卫意识,规范广大群众环卫行为,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7、政策扶持。制定出台有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以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垃圾处理项目。对由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可制定给予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对利用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本投资垃圾处理的工程项目,在投资、税收、征地、贷款、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建立一定的财政补助机制。同时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在县城乡镇等设置必要的环卫机构编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增强环卫队伍力量建设。 8、转变观念。要以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为要求,开展诸如“百千”工程整治、“811环境整治行动”等形式为载体,重视农村的环境整治,逐步改变“重城镇轻农村”、“先发展、后治理”落后观念,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观念,强化群众的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群众参与水平,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城镇规划与建设典型习题解答 1、 “建筑占地面积”是否包括与房屋相连的台阶? 答:“建筑占地面积”应包括与房屋相连的台阶。 2、什么是标准层? 答:所谓标准层是指层高( h)、迎风面宽度( B)、体型系数( μs )均相同的建筑层。 3、小区级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是400-500米,请问小于这个范围是否也算达到,还是一定要在400-到500间算达到? 答:小区级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是400-500米,这是基本要求,小于这个范围是绝对可以的。 4、城市规划用地适用市场法估价吗?如果不是的话,那它适用什么方法估价? 答:城市规划用地不适用市场法估价,一般用基准地价修正法估价。 5、什么是城市干道? 答:城市干道指的是城市中的主要交通道路。 6、建筑高度和建筑控制高度的意义一样吗? 答:建筑控制高度和建筑高度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建筑控制高度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中的规定性指标,是硬性规定性指标。建筑高度的起点计算和建筑控制高度的起点计算是一致的。 7、建筑密度、居住建筑密度、居住建筑面积密度是一回事吗? 答:教材中只提到了建筑密度、住宅建筑密度二者是不同的。住宅建筑密度是建筑密度的组成部分,是个小概念。 8、住宅用地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有什么不同? 答:住宅用地面积和居住用地面积二者是不同的,居住用地面积的概念范围大于住宅用地面积,比如办公用房也可以居住。另外,二者的不同还体现在二者作为分母,可以分别求出净密度和毛密度。 9、建筑容积率和容积率是一样的吗? 答:建筑容积率和容积率应是一样的。 10、请说出容积率分子和分母的区别? 建筑基底的面积是否包含肋脚? 答:建筑密度的分子是建筑基底占地面积,分母是规划地块面积。简单地说,建筑基底的面积和容积率的区别,就在于它们的“分子”是不同的。建筑基底的面积应包含肋脚。 11、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答: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 (1)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 建设 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城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5)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8)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9)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 企业 、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12、什么是建筑密度? 答:建筑密度是指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通常以上限控制。 13、什么是建筑控制高度? 答:建筑控制高度是指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14、什么是建筑红线后退距离? 答: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相对于规划内道路红线后退的距离。通常以下限控制。 15、什么是容积率? 答:容积率是指规划地块内各类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土地 面积 16、什么是建筑占地面积? 答:建筑占地面积为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但不包括雨篷、外挑阳台、檐口、连接两座建筑物的架空通道、玻璃拱顶下的天井、室外楼梯或坡道和街坊内连接建筑物之间的过街楼,以及仅一面有围护结构、面积不大于基地空地面积(即基地面积减建筑占地面积)10%的基地附属建筑面积。 17、什么是绿地率? 答:绿地率是指规划地块内务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即: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绿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 中国农村垃圾污染问题试析 摘要:文章简要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垃圾产生排放量大、成分复杂化、危害严重化和城市垃圾“乡村化”等几个显著特点;进一步分析了现阶段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在思想认识、资金投入、技术手段、法规政策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深化认识,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执法,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保工程质量,建立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深化科研与技术开发等,积极应对农村垃圾污染,力保污染治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关键词:农村垃圾;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垃圾污染;治理 中国农村垃圾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并愈益成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立体污染和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方面,乃至全社会一致关注的新热点和新焦点。 1现阶段我国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几个主 要特点 1.1垃圾产生排放量惊人,来源渠道多元化 近些年来,伴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持续增长以及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我国农村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来源渠道日渐广泛和多元,污染愈益加剧。据卫生部新近的调查,目前我国农村每人每天产生的垃圾量为0.86kg,全国农村每年仅生活垃圾排放量就已逼近3亿t[1],约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70%-80%;且城乡生活垃圾产生排放量正分别以8%-10%的速度持续、快速、同步增长。与时同时,随着农村种养业的发展,人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产生量骤增,据测算,目前全国农村人粪尿年产生量达2.6亿,t畜禽粪便年排放量约27亿t[2],农作物秸秆年产生量约7亿,t但因无害化处理率和有效利用率普遍偏低,而成为农村垃圾污染/面源污染/立体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诱因。此外,全国乡镇企业/手工作坊等发展无序,数量庞大,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工艺和技术落后以及环保设施缺位等,其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1/2以上[2];而近年城市污染企业的转移和垃圾的大肆下乡以及随意堆放/填埋/焚烧,更使农村垃圾污染和环境问题雪上加霜。 1.2垃圾成分复杂化和城市化 随着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工业化元素和城市生活方式对农村、农业、农民影响与渗透的日益加深,也使现代农村垃圾的种类、组成和成分从单一化、简单化正向复杂多样化、城市化方向发展,传统农村垃圾易降解、易分解、易腐烂、易处置、可堆肥等特征正日趋被不可降解/难以分解、有毒有害、不宜堆肥/焚烧、难予处置的现代农村垃圾所替代。从种类看,现代农村垃圾除了传统垃圾所有的菜叶、瓜皮、杂草、作物秸秆、废纸、废旧布料、畜禽粪便等可降解生物类有机物,以及煤渣、瓦片、瓷片等常规、易处置农业生产生活无机废弃物之外,同时还囊括、涵盖了诸多现代工业化的产物,如废弃塑料(袋、膜、瓶),化学纤维,废旧电池/玻璃/橡胶,医疗废物,农药/兽药/人药包装物,建筑垃圾,废旧金属以及电子垃圾、工业废品等难降解或难处置的固体废弃物。其中有机垃圾约占50%,灰土建筑垃圾占20%,塑料、玻璃、金属及其他占28%[3],仅废弃塑料就占垃圾总量的15%以上,每年遗留农村的塑料废弃物达1000万t左右。从微观成分看,现代农村垃圾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气体(苯、二甲苯、甲醛、氨氮、硝酸盐氮、偶氮、SO2、NOX、H2S以及农兽药残留等)、重金属(汞、镉、铅、铬、铜、锌、镍等)、类金属(砷等)、病源菌乃至一些放射性元素等,种类和成分日趋城镇化和复杂化。 1.3城市垃圾“乡村化” “大树进城,垃圾下乡”是近年我国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的又一独特“景观”和怪象。目前,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建设速度的加快,环保力度的强化和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全国城市日渐整洁靓丽,市容市貌大为改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囿于技术、资金、手段、设施、意识等诸多原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仍然徘徊在60%以下,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无害化处理率和回收再利用的比例则不足20%,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城市垃圾被随意清运转移、倾倒或堆放到农村地区或城郊/城乡接合部,或仅作简单填埋/焚烧处理了事;加之我国现有的主要垃圾处理场所(填埋场、焚烧处理厂等)几乎无一例外的地处乡村远离城区,农村已俨然成为城市的天然垃圾场,进而加剧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和人居环境的直接或间接污染/二次污染。同时,还时常引发农村居民的强烈不满和抗议,群体事件呈上升之势,并进一步恶化政府与民众间的矛盾。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城市垃圾正在被“乡村化”和“非转农”,“城乡垃圾一体化”趋向愈益突显和明朗,归根结底的最大、最直接受害对象和主体依然离不开“三农”。 1.4危害严重化,影响广泛而深远 1)污染和破坏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垃圾的泛滥,不仅直接导致江河、沟渠淤塞,道路阻塞,人居环境“脏乱差”,产生严重的视觉污染和物理污染,加剧库塘、湖泊、河流等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富营养化,而垃圾滤液的渗透则进一步影响地下水质量;同时,以塑料废物、重金属等为主体的固体废弃物不断累积和富集,将严重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土壤质量,对土壤环境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垃圾自然堆放腐烂或随意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等各类复杂有毒有害或“三致”气体、烟尘,进一步污染大气环境。 (2)影响农村居民身心健康。垃圾的随意露天堆放极易滋生苍蝇、蚊虫和老鼠等,成为诸多疾病的传染源;同时通过对土壤、水体和空气的立体交叉污染以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而对公众身心健康构成危害与威胁。 (3)蚕食吞噬土地。目前,全国农村因固体废弃物堆放而侵占和损毁的耕地面积已达13.3万hm2以上,其中仅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就达5万hm2左右;600座城市近郊已堆放或填埋各类垃圾达80亿t[4-5],并呈现出持续快速扩大和增加之趋势。而耕地一旦被垃圾损毁、侵占或污染,则在短期内乃至永久性难以逆转修复和再利用。 (4)影响村容村貌和乡村公共环境卫生。 2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2.1思想认识不到位 当前,我国农村垃圾泛滥成灾,危害严重,影响广泛而深远。但许多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乃至执法人员的环境意识依旧淡薄,对农村垃圾污染问题依然缺乏正确、深刻、科学而全面的认识,对垃圾污染治理重视不够、力度不足;同时,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法规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对现代城乡垃圾的危害更是知之甚少;生活卫生习惯欠佳,随意丢弃或倾倒、堆放垃圾/固体废物的现象较为普遍等。 2.2资金投入不足 近几年来,我国的环保资金政府财政投入的数量已有显著增长,农村环保“零投入”状况亦有所突破和改观。但相对于全国日趋恶化和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以及长期过多的历史欠帐,公共财政投入依然捉襟见肘;且投资不公现象依旧明显,大部分资金仍然主要偏向城市,农村地区环保投入的数量和份额仍停留在极低水平,尤其在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投入更少或严重缺位。2008年,中央财政首度设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亿元),但不到当年同级财政环保总投入430亿元的1.5%,惠及村镇仅700个左右。资金的匮乏,直接导致大部分城市垃圾不能真正彻底地无害化处理,或纷纷涌向和“落户”管理薄弱松懈的农村地区;同时,也使全国大部分村镇最基本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环卫配套设施难以建立完善,或十分简陋乃至普遍缺位,更谈不上环卫队伍、体系和制度建设,环保法规政策的宣教、培训与落实。 2.3技术和手段滞后 当前,我国城乡垃圾处理率普遍偏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低于60%,农村垃圾总体处理率低于10%,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为49%,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率不足40%[6-8];且在处理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上单一、落后、粗放、简单,传统的填埋/堆放和焚烧模式占主导地位,其中填埋/堆放(肥)占90%以上,技术含量极低。同时,在填埋或焚烧处理中,真正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无害化处理率偏低,真正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科学和规范化的垃圾填埋场、焚烧处理厂更为稀少。迄今,全国27%垃圾填埋场无任何防渗措施,39%无任何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9];而相对先进的焚烧处理(发电)技术,目前在国内虽有一定程度的应用,但因投资大、成本高,核心技术、关键设备以及大型标准化焚烧炉和配套部件等尚需依赖进口,应用范围有限。尤其在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和高度无害化处理/处置先进技术、方法等方面,则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2.4二次污染问题严重 如上所述,我国现阶段普遍采用的填埋和焚烧垃圾处理方式,一方面由于技术实施欠规范、垃圾分类度低、设施标准化程度低、管理粗放和不到位,另一方面囿于技术本身的缺陷、不足和落后,而使二次污染问题突现。众多非标准化、欠规范化的垃圾填埋处理(场),由于缺乏严格的防渗和封闭覆盖措施或卫生处理,导致大量渗滤液浸入地下水,污染土壤和水环境;大量沼气及各种有毒有害、异味气体挥发影响空气质量。而不科学的焚烧处理,将产生大量二恶英等更为严重的“从地表向空中、有形化无形”的污染转移和二次污染;尤其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许多地方为尽快取得“立竿见影”的“实效”,消除“视觉污染”而纷纷建起简易垃圾焚烧炉(厂),甚至随意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由此带来的系列二次污染问题极为严重和普遍,不容小觑。 2.5法规欠完善,执法难度大 近些年来,我国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总体看普遍表现为原则性过强或大而统、欠具体,且刚性不足弹性有余,较适于城市和工业,难适于农村和农业,尤其针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垃圾/固体废弃物污染和防治,明显缺乏科学、具体、明细的,可操作性强、约束力强的细则或条款;一些部门间的法规或标准协调性差,甚至不相一致,乃至相冲突。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庞大、居住分散,垃圾排放量大、来源渠道广、种类成分复杂等,致使农村垃圾污染具有明显的非点源污染特征;加之农业经营规模小而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社会经济、科技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偏低、综合素质差,执法队伍薄弱等诸多原因,继而导致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政策执行贯彻难、效果差,垃圾源头治理和收集清运成本高、过程长、难度大。 3群策群力,积极应对农村垃圾污染 3.1强化宣传,深化认识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亟须转变观念,走出认知误区,提高思想认识水平,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意见》以及“限塑令”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将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作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环节和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纳入更为重要的议事日程。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普遍提高公众、执法人员,尤其是广大乡村干部与农民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科学文化水平,自觉规范自身的生产行为、生活习惯和消费方式,主动行使监督他人的权利,真正、全面地使“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理念广泛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根植农村。 3.2完善法规政策,强化执法 ①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标准体系。针对我国现阶段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垃圾污染的新特点、新情势和发展动态,适时增补、充实和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章节/条文或有关政策,对已经涉及和涵盖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应部分、内容或条款,也应作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需进一步增强各相关法规/标准之间的协调性、一致性,加强地方性立法,建立乡(村)规民约等,力保农村垃圾污染治理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②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尤其要尽快改变基层环境执法薄弱,乡镇环保执法机构和人员普遍缺位的现状,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和农村环保执法,以及相关政策的落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严惩相关责任部门/企业/个人,把农村垃圾/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③建立和完善问责制。 3.3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应继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并大幅度提高垃圾污染治理在环保和“三农”资金中的投资额度与比例,或设立财政专项,将垃圾污染防治列入各级财政的预算范畴,积极推动“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和“综合治理”等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其次,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等为契机,将垃圾收集箱(桶)、收集池(村内、村外)、中转站、清运设施(垃圾车等)、处理场(厂)、乡村道路、卫生厕所、沼气池等以及农村环卫队伍作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和必备硬件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实现村村有较完善的垃圾收集处理配套设施设备、专职人员或队伍。第三,建立多元化、社会化投入新机制。广纳社会资金,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投资机制,力保治污资金的足额投放、有效供给。第四,加强各类环保资金优化整合与有效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4严格规范环保设施和工程建设 在不断建立和完善环境(工程)标准体系,科学规划与设计的前提下,将城乡垃圾填埋场、焚烧处理厂(炉)等相关的环保工程/项目/设施/设备真正全面地纳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正轨显得尤为重要、必要和迫切,大幅度提高环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彻底杜绝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遏制人为所致的二次污染;同时,“亡羊补牢”,努力排除现有垃圾处理场所的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农村污染企业/乡镇企业/手工作坊固体废物的排放与处理,淘汰重污染企业,提高城市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有效遏制城市垃圾“下乡”和“非转农”的不法不良倾向;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焚烧处理厂等一切已建/在建环保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检查,对“豆腐渣工程”、“问题工程”、“腐败工程”等的相关当事人/责任人/企业/单位进行彻查,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以正视听。 3.5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与制度 (1)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统一发放组合式垃圾分类收集箱(桶),科学、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建立和完善中后端的分类运输、处理设施及清运队伍,提高垃圾精细化、系统化分类水平。 (2)分类处置垃圾。将可降解易腐烂的菜叶瓜皮杂草、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生物类垃圾作堆肥处理还田或沼气化利用,或发酵制成有机肥料;将不可降解/难以降解/可回收的金属类、废塑料、橡胶、玻璃以及废纸等可再生废物进行分类回收、综合循环再利用,真正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治理目标。 (3)加大对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行业的支持力度。我国的垃圾回收再生行业历史悠久,但发展速度慢、水平低,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利润率低。因此,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势和经济杠杆,在政策、财政、税收、金融、技术、人才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扶持和倾斜,法律、行政、经济等多重手段并举,合力推动全国城乡垃圾的科学分类收集和回收,力促这一新兴、绿色、环保的“朝阳产业”在市场机制下尽快发展壮大。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化解垃圾危机问题的最佳策略和根本出路。 3.6推动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 加大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力度,推进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在积极推广垃圾人工初级分类收集/回收基础上,加强机械化系统分类技术研究、创新与推广;强化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有机生物垃圾综合循环利用和生态处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废弃塑料、农地膜等回收循环再利用技术和可降解塑料膜的研究与应用;深化垃圾科学、无害化焚烧/填埋/堆肥设施、设备研究与技术创新,及其沼气、渗滤液、灰渣和热能等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加速有毒有害特种垃圾(医疗垃圾、重金属、农药包装、电子垃圾等)收集、处置和处理技术研究,以及一切相关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同时,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和经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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