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我们的文化 我们的权利
1、 知识目标
⑴知道教育的含义和重要作用。
⑵明确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⑶明确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⑷明确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三项主要内容
2、 能力目标
⑴了解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⑵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懂得教育既赋予人类智慧与美德,又赋予社会进步的力量,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还是国家的繁荣昌盛,都离不开教育。
⑵懂得教育对下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另一方面,教育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课时:2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
教学内容提要
一、知识助我成长
创设情境:
例子——在西北昏黄的天幕下,有这样一段学者和放羊娃的对话:
“你放羊做什么?” ——“挣钱”——“挣钱做什么?”——“娶媳妇” ——“娶媳妇做什么?”——“生娃”——“生娃做什么?”“放羊”
短短的一段对话,述说了放羊娃的一生,从放羊到放羊的轮回中间只有简单的挣钱、娶媳妇、生娃三个环节。我们不去考究这个轮回在此之前已经轮回了多少个轮回,以后还要轮回多少个轮回,单纯从生存的意义上来讲,这给我们有什么启发?
引导学生讨论得出以下结论。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进一步让学生了解:(1)教育的含义P58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重要作用意义。
①P59对个人来讲,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②P60对国家来说,教育能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
创设情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几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往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引出:2、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但是,每位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了吗?请看以下事例——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是外来打工人员的聚居地,来自河南农村12岁的孙小燕和8岁的弟弟孙向阳随着父母两年前来到了北京。小燕的父母在工厂里打工,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小燕的奶奶就带着姐弟俩挤在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早上6:00点钟,姐弟俩便起了床,洗漱之后,小燕便不停的向外张望。过了一会,一个女孩子匆匆来到小燕家中。来找小燕的女孩叫小娟,是小燕的同学。小燕把自己头天晚上写好的作业交给了小娟,拖她带到学校让老师批改。
看着好朋友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小燕心里很难受。今年2月16号,也就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小燕就读的打工子弟学校 槐房实验小学被丰台区教委查封了,而小娟随着实验小学搬迁到了十几里外的大兴县。因为路途远,学生们每天都要乘坐班车去上学。小燕姐弟俩因为交不起每学期增加的200元车费失学在家。姐姐小燕正在读四年级,弟弟向阳今年读二年级。失学以后,姐弟俩每天在家坚持自学,按照课文的要求写作业。虽然他们对课文的内容似懂非懂,但他们仍然读的非常认真。
(师过渡):小燕和弟弟虽然失学在家,但仍坚持自学,她的经历令人心痛。但是,是谁剥夺了小燕上学的权利,谁又应该在失学少年的遭遇中承担责任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走进今天的热点辩论。
热点辩论 :
1、辩题:少年失学谁之过?
[教师事先把学生分为五组,分别代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个人]
(师):请同学们结合录像提供的信息,利用手中的材料、教材,对其进行加工重组,
要求:1、寻找对方的责任 2、尽力为自己开脱
记住:你给对方找的过失越多,你的责任越小,为自己开脱的越好。同学们,展示自己的时候到了,让我们赶紧行动吧。
[第一阶段:学生看书、资料,自由讨论,
第二阶段:自由辩论,教师应随时调控、并适时转移矛盾,挑起战争。
此环节是本节课最重要的部分,通过学生的看书、交流、整合知识、自由辩论,使学生对本节课的知识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并能从中找到对方的责任,从而为己开脱。本环节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为本节课掀起了第一个高潮。]
(师小结):同学们的辩论很激烈,也很会为自己开脱。但我们知道,在失学儿童问题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不过是责任大小而已。
为了保护我们的受教育权,下面我们来学习——
2复学之路共探讨 :
[学生讨论、交流,陈述各自的职责、措施]
国家:加大教育投入,兴办学校,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
社会: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招童工,维护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
学校:按时接纳学生入学,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保质保量,按时进行教学活动
家庭:家长应及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
你们各方的措施都很好,关键是付诸行动,挽救失学儿童。
(师小结):从大家的发言中可以看出,义务教育要实施,不仅涉及到儿童少年,还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予以保障,请同学们根据刚才的辩论总结义务教育的含义:
(2)P61义务教育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多媒体出示义务教育的含义)从义务教育的含义中可看出义务教育包含两方面: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等都有责任,而《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保障作用也正体现在这两方面。由此可见,在义务教育上,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有法律义务。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卷烟厂厂长程佳华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修改义务教育法,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的议案。他指出:对贫困地区的学生来说,即使是象征性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也可能成为他们读书的障碍,因此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是他们受教育机会的根本保障。
请回答:程佳华代表为什么要提出这一议案?
[学生充分讨论、交流,后教师分析、总结]
师分析:1、提出全免费,说明目前的义务教育不是全免费,而仅仅是免除学费,这是义务教育的一个特征。随着国家的发展,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全免费,真正体现义务教育的免费性。2、 如果议案能够实施的话,所有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普遍性。
3、 他提出修改法律,想依靠法律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而法律又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多媒体出示义务教育的特征)
(3)P61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
①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②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③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以上就是义务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显著特征。
我们希望: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共同迎接祖国美好的未来。我们期待着义务教育全免费这一天早日到来。
知识小结:
同学们这节课表现的很积极,很活跃,老师非常感动,实际上我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知识,请同学们结合前三个版块的内容,归纳本节课所学的知识:
[学生归纳,教师板书]
课后反思:
第二课时 珍惜学习的机会
新课导入:
1、维护受教育权利
类似小梅的情况在我国还有很多。请同学们再想想,在我们的周围,还有哪些侵犯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的情形……上述情形表明了我们有不少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正受到
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犯。有的是个人的受教育权被侵犯、有的是学生群体的受教育权被侵犯。以上介绍的是:
⑴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形
接下来,请同学们结合课本“小梅的遭遇”思考——
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⑵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
方式一:寻求学校及老师的帮助;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四
方式…………………………(请同学上讲台到黑板上填写)
(课本第63页寺庙建到学校旁)……针对这一事例,请同学们各抒己见…… ①假如你是该校的一名学生,应该怎么办?
学生回答……
②假如你是该校的校长,应该怎么办?
学生回答……
通过上述学习,我们要懂得:受教育——作为我们的权利,一我们不得随意放弃;二在它受到侵犯时我们必须尽力维护。同时也告诉我们作为中国小公民,适龄的少年,我们还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2、履行受教育义务
从国家来说,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政还比较紧张,但是国家每年都得拿出几千亿的资金来发展教育;对于有的家庭来讲,家长每个学期也要拿出成百上千的费用供我们学习,对有的家庭来说,也是相当吃力的。可见,
⑴受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报答国家和父母。
我们受教育的机会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才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父母。
⑵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参考课本第64页。共有三项。具体地说,
为了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
①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老师同学探究问题;
②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以下由学生思考后回答)
③…………
④…………
⑤…………
假如遇到下面的问题,你打算怎么办?(引导学生回答)
①上课走神,遇到老师的批评;
②做作业时,遇到疑难问题;
③上自己不大喜欢的课;
④考试成绩不理想……
(3)初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①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②我们不仅要现在学、还要将来学。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
③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黄金时期,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树立远大的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
课后反思: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1、知识目标
⑴了解社会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⑵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⑶明确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继承权的含义及实现方式。
⑷明确智力成果的含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2、能力目标
⑴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⑵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⑵保护智力成果权,要树立维权意识。
课时:3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第三框为1 课时。
教学内容提要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财产的含义(归属):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权的物质财富。公民的财产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准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
(2)公民的的合法财产的含义:公民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
教育学生能辨别哪些是合法财产?哪些是非法财产?结合教材P68——70页来学习。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教材P70
分别解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1)为什么要保护?P71
(2)怎样保护?
①宪法保护 ②民法保护 ③刑法保护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2)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
一、 导入新课
“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
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我们看看这张图片。
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学生回答)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支持)
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板书:财产属于谁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
教师:同学们每天都在教室里上课,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么,一年365天,你最喜欢过哪个节日(法定节日)?(学生回答)
教师:春节期间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压岁钱?(学生回答)
教师提问:好。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学生回答)
教师:你会把这1000元放在哪里?(学生回答存银行)
老师说,看来同学们年纪虽小但却十分具有理财思想。近期央行根据国内经济形势调高了存贷款利率,相信你这时存钱会给你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教师:如果你去商店看到了自己十分喜爱的物品,你会怎么办?(学生回答) 教师:(找存银行的同学继续提问)刚才你说会把这500元存入银行。如果你过一段时间去银行取钱,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么?是归银行还是归你自己。(学生回答)
教师:如果你在报纸上也看到了类似出租车司机李某听到的消息,你会怎么做?(学生回答)
教师:从我们拿到这500元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你对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
其实将大家做的这些行为后面加上一个“权”字就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
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作出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教师:好!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对周围的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呢?(学生回答)
教师:通过同学们的回答,我感到在我们周围可为我们所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刚才有同学说到对家庭财产(家庭中的电脑、电视等)享有所有权。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
6月初,我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我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我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
教师: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学生讨论回答)
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
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
(出示图片: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
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学生回答)
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
(二)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教师: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
(学生判断,教师总结)
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
因此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过渡:请同学们看家庭盗窃现场的图片)
教师:如果你放学回家,看到了图片中的情形,你的反映是什么?(家中被盗了)
教师: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
教师: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应该说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
(三)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da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那些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农民甲于1991年3月2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一只毛驴。1991年3月4日,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1991年3月23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请左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我们请右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学生讨论,回答问题)
以上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
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下面的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教师提问:画面中的开车人遇到了什么事情?(学生回答抢劫)
教师提问:抢劫行为使你的什么权利遭到了损害?(学生回答财产所有权和人身安全)
教师提问:如果该抢劫犯在对你进行抢劫时,恰好被公安机关抓获,你认为应怎样处理他?并说明你的理由。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相信大家对他的处理意见是一致的,即交由公、检、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刑法这一最为严厉的法律武器对犯罪人进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击,从而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因为这些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不仅如此,这类实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犯罪人,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根本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还规定了公民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二、 课后反思: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
对应的课标内容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让他们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并发扬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优良的传统美德。
过程和方法目标:以晓军一家的遗产继承故事为线索,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法,让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教学过程,从而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些生活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知识能力目标:了解有关遗产继承的几个概念、继承权的实现方式以及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难点:我国遗产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培养学生优良的传统美德和道德是非判断。提高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的能力。
教学准备:多媒体制作、节目编排等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我们的同龄人晓军因为家庭财产问题非常困惑,现在他一家人来到了我们这儿,请看
活动一:角色扮演
学生分角色扮演晓军一家人(材料:中学生晓军,全家共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有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产还有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因晓军父亲病情恶化,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在在谈论财产继承问题,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和所有的家产。晓军也觉得似乎有理。)
师:看了晓军家的情况,请你谈谈一家人谁说的有道理?
生1:晓军的父亲尚未辞世,其财产不能继承。
生2:即使晓军父亲死亡,也不是所有的财产和家产都能继承。
生3、假如晓军父亲的财产中有来源不明的,晓军的家人就不能继承。
生4:父亲死亡后,他的所有个人财产如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生5:还有家产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可以作为财产继承。师:同学们分析的非常好。谁来归纳作为遗产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学生归纳得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的个人财产。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多媒体显示)
活动二:人生AB剧(学生扮演)
不久,晓军的父亲因病去世,晓军的家人召开了家庭会议,准备继承遗产,可是在谁能继承,继承多少这些问题上争执不下。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由五人平分,但母亲不同意,认为姑姑不能继承。
师:你赞同谁的观点??请说出依据。
赞同爷爷、奶奶的说法的坐在右边,赞同母亲的说法的坐在左边。
生1:因为爷爷奶奶是长辈,应该由他们说了算。
生2:姑姑与父亲是亲兄妹,财产分给妹妹也是理所当然。
生3:姑姑总是要出嫁的,不能把家里的财产带给外人。
师:同学们似乎说得都有点道理,请同学们阅读教材77页,然后请你再次作出选择,赞同爷爷奶奶的坐右边,赞同母亲的坐左边。
生4: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第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所以我赞同爷爷奶奶的说法。
生5:我赞同母亲的说法,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姑姑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因而不能继承。
师:同学们通过争论、阅读教材已经对上述问题形成了共识,姑姑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父亲的遗产。
师:晓军家的这种继承方式属于哪种继承方式?它应该按哪些原则对遗产进行分配?
学生阅读教材78页,理解上述案例属于法定继承以及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活动三:律师到我家
学生角色扮演晓军一家和律师:正当晓军的家人准备分割遗产的时候,晓军父亲的律师来到晓军家,拿出了晓军父亲生前的遗嘱,遗嘱中提到:晓军是未成年人,要把遗产的二分之一留给晓军,父母年老体弱,四分之一留给父母,另外四分只一给晓军的母亲。晓军继承的份额由暂时爷爷奶奶和母亲共同管理。
师问:你认为晓军父亲的遗嘱有效吗?
生答:有效,因为父亲的遗嘱具备了以下条件:父亲有遗嘱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内容和形式都合法,继承人都在法定继承的范围。
师:父亲立遗嘱确定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
生:这种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达到财产。
师:晓军家到底该采取哪种继承方式继承父亲的遗产呢?
生: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而晓军一家应该根据父亲的遗嘱继承遗产比较合理合法。
活动四:家庭纷争
媒体展示:三个月后,晓军的母亲另嫁他人,对晓军不闻不问,对爷爷奶奶更是置之不理,姑姑也远嫁他乡,从此音讯全无。为此,年迈的爷爷奶奶和邻居家签定了协议:爷爷奶奶由邻居一家照顾,死后房产送给照顾他们的邻居。临死前,爷爷奶奶立下遗嘱并办理了公证:两人死后,存款由晓军继承,房产送给照顾他们的邻居。晓军的姑姑知道父母去世,回家要求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要求晓军交出爷爷奶奶的存款,,并要把邻居的房产收回。晓军的母亲也以晓军是未成年人为由,霸占了晓军应继承的遗产。
师:晓军爷爷奶奶的遗嘱有效吗?
生:有效,因为这份遗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必须的条件。
师:姑姑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生:不正确,因为爷爷奶奶的遗嘱是有效遗嘱,而且邻居受赠房产属于遗赠,受我国法律保护。
师: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的两种继承实现形式。而邻居接受遗赠取得遗产不属于遗嘱继承,但是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师:面对姑姑和母亲,假如你是晓军,你会怎么做?
生1:与姑姑协商,拿出爷爷奶奶的部分存款给姑姑。我们要注重情义、互谅互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之间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稳定幸福,有利于充分发挥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效益。
生2:通过老师,做姑姑和母亲的工作,向她们宣传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协商取得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
生3:起诉姑姑和母亲,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师:看来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你最赞同哪种做法?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学生畅所欲言。
媒体展示:(一)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讨论,我们明白了当继承发生争议时,我们应尽量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协商解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五:模拟法庭
媒体展示:金、吴夫妇生育了四个儿女。甲男、丙女在家务农,乙女、丁男在城里工作,四人都已成家,共同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两老口相继病故后留有房产三间。丙女、丁男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丙女提出丁男收入丰厚就别继承房产了,三间房由其他三兄妹个继承一间,而丁男却不同意。最后四兄妹弄上了法庭。
以大组为单位,模拟法庭进行法庭辩论与庭审活动,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书记员、四兄妹等角色,然后全班交流。
课后反思
第三框 无形的财产
教学目标
1.态度、情感、价值观: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
2.能力: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培养学生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
3.知识:了解有关智力成果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基本作用和意义。
教学重点
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
教学难点
培养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
教师提问:平时生活中,你们最喜欢吃什么?喝什么?或者你最喜欢什么品牌?
看看你喜欢的品牌是否在下列排行榜里。
我想同学们看到自己喜欢的品牌在这些排行榜里,一定很高兴。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喜欢的有些品牌,特别是我们国家有些著名品牌的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
材料分析: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材料一)
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5%的企业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最近内地企业的商标在港澳台地区也开始频遭抢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工作人员提醒企业,强化商标先行意识、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以及加强国际市场的监测可以有效规避遭抢注的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今年6月份,拉芳、舒蕾、雕牌等13个知名日化商标在香港遭抢注;3月份,泉州8个知名鞋业商标被台湾商人抢注;2月份,泉州有17个知名商标在澳门遭抢注,其中大部分为服装品牌商标。
比如,五粮液集团正是因为错过“异议期限”,只好耗时长达15个月,花费数万元,终于夺回被一韩国人抢注的品牌价值达269亿元的“五粮液”商标权利。
五粮液集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陈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夺回自己的商标,我们又将面临着被诉侵权或退出已有市场的命运。”他还表示,“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应该成为品牌先行的必要手段,准备拓展国际市场的企业更需对这些炒家们的恶意行为提前防范。”
目前内地已有多家企业开始“反抢注”行动,除了五粮液成功在韩国夺回商标外,在香港遭抢注的“满婷”品牌拥有者九鑫集团已经请了律师并定好基本方案,日前向香港商标总局递交了异议申请。
而柒牌服饰集团办公室主任叶林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次抢注事件使我们意识到在商标保护上的缺陷,我们在国际上的商标注册已经付诸行动。”
教师提问:看了这份材料,你有什么感想?
学生思考并回答。
让我们再看两个案例。
材料分析: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
日前,记者从“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处了解到,“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将于今天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小小”方面已向法院申请增加为耐克公司进行广告创意的一家国外代理公司“Wieden+Kennedy”为另一被告。
去年10月,耐克公司在电视媒体上相继推出一则“Stickman”(又名“创意小子”)的广告。但闪客“小小”(朱志强)认为,这则广告中的主角“Stickman”的形象是抄袭自己“火柴人”的创作,因而将耐克公司告上法庭。
此前,双方对各自形象的创作都有自己的解释。“小小”认为,“火柴人”的形象源于其早年创作,早已深入人心并已完成商标注册,这一创作的运用可带来可观的效益。耐克一方则表明其所涉及的广告形象“Stickman”由耐克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原创,类似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早已多见,例如人行道指示灯里表示“停”和“行”的小人等。
昨天,“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表示:“‘火柴人’形象是一种动态的立体的创作,已被多数网友认可,而耐克‘Stickman’在广告中的形象存在雷同,已构成对‘小小’创作的侵权。”
材料分析:《细节决定成功》一书发现盗版。
2004年6月11日,《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在地坛书市发现盗版,当日下午一时左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进行了查收。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该书第二版2004年2月出版,为16开本,红色特种纸内衬,定价24.80元。在书市查收的盗版书为32开本,定价18元,无内衬,印制粗糙,封面颜色黯淡,插图模糊不清。据新华出版社有关人员说,该书在广东还有一种盗版,其版式、开本均与原书相同,定价为2980元,封面无覆膜,全书纸张较薄,印制装帧质量较差。
教师提问:这两个案例反映了我国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怎样严重的问题?
学生回答:侵权。老师说,这就涉及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保护无形财产,保护智力成果权。
板书:无形的财产
一、关于智力成果
教师提问:结合刚才讨论的几个案例,试着说说什么是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看书P82,书上列举了六项智力成果。
教师提问:请你说说这六项智力成果对人们的生活分别有什么影响?你还知道哪些智力成果?它们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智力成果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人们能够生活得更好,我们需要更多的智力成果出现,我们也就需要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让更多的人有积极性创造智力成果。
看图片。
教师提问:请你猜猜图片里的人物是谁?
他就是著名的服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
他曾经给我国有关领导写过三封信。
材料(二)分析: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
皮尔·卡丹是著名的服装大师,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皮尔·卡丹”是一个闻名全球的品牌;皮尔·卡丹先生还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1978年以来先后28次访问我国。然而“皮尔·卡丹”品牌在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同时,也成为“傍名牌”者“最喜爱”的目标。2001年6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南京一个国际服装节时,展厅里一个高达两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皮尔·卡丹先生对此大惑不解:我没有这个公司!真假皮尔·卡丹竟在展厅见面了。
面对众多的“傍名牌”现象,皮尔·卡丹先生坐不住了。2003年9月10日,皮尔·卡丹先生在巴黎给他非常敬重的一位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投诉信。在信中,皮尔·卡丹先生写道:“作为对中国情有独钟的一个法国人,我迈入中国市场已有20多年了,一直受到中国政府和您的关照,才得以有今天的发展。但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许多假冒‘皮尔·卡丹’,或采用与‘皮尔·卡丹’极其相似的名称、包装及标牌在各大商场公开销售。更有甚者,在中国许多城市用‘皮尔·卡丹’(中文)注册公司。我有幸被贵国称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一直遵纪守法,苦心经营,与中国各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合作始终十分愉快。但由于上述公司的违法行为,我的声誉及我在中国合作伙伴们的利益都受到了严重侵害。”皮尔·卡丹先生提出:“我在这里,恳请您的帮助。烦请中国工商部门助我公司一臂之力,清除中国市场上的‘皮尔·卡丹’侵权现象。”
国务院领导把投诉信批转给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领导接到投诉信后立即行动,公平交易局、商标局、企业注册局共同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迅速发出《关于查处侵犯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的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对构成商标侵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依法坚决纠正;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处理。2004年4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部署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会议,对涉及法国皮尔·卡丹公司等8起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部署全国统一查处。会上,与会者形成共识,做好法国皮尔·卡丹公司等8起案件的查处工作,是保护知名企业合法权益、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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