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教学设计
一.课程标准
3.4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为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知道遵循法律就是保障自己的健康成长,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和犯罪,
理解不同的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二)过程与方法
通过问题创设、案例分析、情境呈现、小组合作、知识点比较等方式激发
学生积极思考,理解法律是社会的必要规则,能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
(三)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对违法行为等法律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及生活实例的解决懂得尊重法
律,尊重规则,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学生的守法意识。
三.教学重点: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教学难点: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联系与区别。
四.教学内容:
本单元以“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基点,以遵循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要为主线。我们生活在健康有序地社会中,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我们理应自觉守法,所以本单元第一节课便让我们掌握违法与犯罪的基本知识。
违法与犯罪是法律的基本知识,又是法律对人们行为的禁止性规定,避免违法犯罪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自觉守法,避免违法尤其是避免犯罪,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目标。本节通过阐述“法律保障我们生活在健康有序地社会环境中,使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这样一个事实,以此引导学生遵循法律而生活,促进学生树立守法意识。要做到自觉守法,就需要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以及违法犯罪将要承担的违法责任。在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有关内容中,学生进一步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以及违法行为可能发展为犯罪,进而在思想上树立避免违法犯罪的观念。 遵循法律就是保护成长
结构: 遵循法律而生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成长
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违法行为及其责任
不能违犯法律 犯罪及其责任
违法与犯罪的关系
五.学情分析:
学生已在上学期接触了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初步了解法律作为特殊的规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对于法律除了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外,更是每位公民权利的保障的认识,违法犯罪行为及其所要承担的责任等并不了解,而这些内容概念性较强,学生学起来比较枯燥,所以需要借助生活中的案例来分析。重在帮助学生体会守法是快乐的,培养他们自觉守法护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六.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基于新课改的理念,在教学中力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在合作探究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情境呈现教学法:基于思想品德课要求生活化、注重学生体验的学科特点,采取了多种手段的情境呈现,引导学生从身边的案例出发,能够从活动案例分析、角色体验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
七.教学思路:
根据“知法——懂法——守法”的逻辑思维构思本课。
八.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材料:复旦大学“4.1”投毒案,林某被逮捕。
提问:林某为什么会被逮捕?他的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如果你是法官,将会对林某做出怎样的判决?
(师:各位小法官的判决是否合理?让我们带着疑问学习新课)
(二)新课教授:
环节一.生活中要知法
活动:说说你所知道的法律名称?你是如何理解“法律伴我们一生”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提问:假如不遵守这些法律会有什么危害?
——不仅危害社会,还会损害自身的身心健康,于人于己于社会都是不利的。
环节二生活中要懂法
活动:阅读书本P75材料,思考黄可为什么会受到处罚?
——缺乏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做出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
提问:黄可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违法行为,尝试概括它的定义)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两层意思:应该做而不做;不能做却做。(学生概括)
提问:黄可的违法行为让他受到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而不是判刑,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违法性质不同,受到的处罚结果不同,分为三大类型: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信息平台)
小组合作:结合书本P75-76内容,区别三类违法行为,完成表格。
学生展示:学生上黑板板演。(师生共同评价)
提问:请观察“对社会的危害性”一栏,有什么发现?
——民事违法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而刑事违法行为危害性严重。
(根据对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又叫犯罪)
材料:复旦投毒案——违法行为判断。
——犯罪行为。依据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将受刑罚处罚。(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过渡:大家已经学会了区别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那么如何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中的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呢?
情境模拟:两位学生展示“小辉和小军的故事”,两个场景,分别是借钱不还和夜间大声喧哗扰民。
提问:两个场景分别属于什么类型的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
过渡:很多同学都认为像刚才故事场景展示的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犯罪离我们很遥远。有两位少年也有相同的想法,看他们后来发生了什么?
材料:教材P76曾胜和苏苗的案例
提问1:曾胜和苏苗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哪些属于犯罪行为?
——念完小学就在家:,偷鸡摸狗是一般违法行为;绑架勒索杀人是犯罪。
提问2:绑架勒索杀人的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事责任
提问3:他们从一般违法行为到犯罪的变化过程给我们什么警示?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纠正,任其发展下去很有可能就是犯罪。
活动:举例说明一般违法行为可以向犯罪行为转化。
(老师可以先给出一个案例:从打架到斗殴)
小结:一般违法行为可以向犯罪行为转化,勿以恶小而为之。违法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环节三.生活中要守法
教师引导:一切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与其等到违犯法律之后去害怕后悔,不如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循法律而生活。
活动:思考我们应如何遵循法律而生活?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有错必改,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举例说明,言之成理即可)
(三)课堂总结:
法官大人送给大家两句话:“谁把法律当朋友,法律待他如兄弟;谁视法律为无物,法律待他如天敌。”明朝朱元璋的大臣万钢说:天下守法律的人最快活,希望同学们都是那最快乐的人之一!
九.作业布置
作业配套、自编作业部分题目。
十.板书设计
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循 我们的健康成长
遵
法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责任 社会危害性
律 民事违法: 民事法律 民事 较小
违 一般
犯 违法
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 行政法律 行政 较小
刑事违犯: 刑法 刑罚 严重 犯罪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联系: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教学反思
时间安排仍然需要调整,知识目标过分突出,导致最后情感价值观目标落实不够,细微的知识不用面面俱到。
虽然有学生合作学习环节,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但是探究的主体地位体现不明显。比如苏苗和曾胜的案例,如果由学生自己通过分析得到启发更好,而我为了节约课堂时间,直接出示三个问题,引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一结论,时间是节约了,但是学生体验感悟缺少了,可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课堂机智也比较缺乏,在鼓励学生谈一谈身边的实例时,有时候学生由于害怕答错而不愿意说,面对此种情况我也比较担心,常常急着提示、暗示,希望能够尽快得到自己预设的结论,这样就不利于学生打开思路。
另外还有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幻灯片上的文字和我的口述有区别,致使问题的指向不明,给学生误导。比如某些环节的过渡不自然。比如黑板板书使用蓝色粉笔,导致学生看不清楚……
各类问题让每一次课堂都留下遗憾,自己成长的道路仍然漫长,继续反思、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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