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资料 委 托 代 理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合同签署地 一、 合同的定义说明1. 甲方: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关联企业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同的服务,应当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关联企业名单,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义务适用于名单中的关联企业。甲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违反本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关的关联企业承担连带法律责任。2. 乙方:即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代理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甲方了解并同意如服务范围涉及乙方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乙方有权委托其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提供该地区的服务项目。乙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违反本合
2、同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3. 员工:指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4 . 总费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由甲方按照本合同履行地的政府部门规定强制缴纳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之总和,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残疾人保障金(若有)、服务费等。5. 本协议所称社保和公积金是指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二、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服务项目代理合同条款甲方委托方地 址营业执照注 册 号组织机构代 码联系电话传 真乙方受托方地 址营业执照注 册 号组织机构代 码联系电话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
3、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人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一、合作内容(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员工代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事宜,以及所在地政府规定应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需要代缴的员工名单详见附件1,并由甲方进行书面确认。(二)办理程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社保及公积金管理机构参保的政策,双方核定甲方人员参保的基数,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参保人员办理每月的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和增减异动工作。二、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标准1. 乙方根据现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按照武汉市或湖北辖属地城市
4、有关政策规定的缴纳标准,为甲方员工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今后如遇国家政策、基数缴纳标准调整,乙方应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甲方并调整缴纳标准。2.乙方无审核甲方提供的员工社保等基数是否属实的义务,员工因上述基数与实际工资数额不符,因此而发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担员工劳动关系期间的一切风险和责任。2.甲方全额承担应向当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征稽机构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含单位应缴部分及个人应缴部分。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按当月实际参保人数向乙方支付代缴的各项服务费,服务收费的标准(币种以人民币结算): 武汉市参保人员按 元/人/月的标准湖北辖属地城市参保人员按 元/人/月的标准
5、住房公积金按 元/人/月的标准总费用合计: 元/人/月3. 甲方应将本合同的服务项目及乙方的相关程序告知员工,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医保理赔程序等。4.乙方与甲方协商制定提供委托服务的相关程序,甲方应当配合并督促员工配合执行。5.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理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无误。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等原因引起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6.若甲方需要新增加员工,或者甲方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甲方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保的增加、停保或转移等手续。因甲方未通知乙方、通知有误或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甲方须自行承担全部
6、责任。7. 甲方每月 5 日前将次月参保费用明细提供至乙方,乙方在 5 日内审核确认后,在每月 15 日前将次月或(当月)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代缴保险服务费以及办理此项业务所产生的相关政府性行政计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高温补贴、档案管理费等)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因甲方未及时、全额支付保险费或服务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缴纳保险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开户行户名和帐号开户行: 户名 : 账户号: 由于甲方原因,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手续时,因补缴所发生的保险费用、滞纳金及利息、服务费等,由甲方承担。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
7、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总费用。2.乙方代甲方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稽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应缴部分及个人应缴部分。3.乙方代缴社保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及时、准确,不得无故拖延,不得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漏缴、错缴等差错。4.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材料,按照规定及时代办甲方参保员工的增减、调整、转移、补办等手续。5.乙方及时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障卡、协助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理赔手续。6、如甲方的员工出现工伤、医疗报销、领取失业救济金等情况,经甲方向乙方说明情况后,乙方需依法及时为委托员工办理工伤认定、理赔、医疗报销等领取手续。7. 乙方每月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正规收费凭证。8.
8、 若遇国家有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缴费的标准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五、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1.双方均应保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任何一方搬迁办公地址或变更联系方式,均应在七日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3. 甲方确认,如因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而导致员工保险关系的转移或累计参保时间的重新计算,造成的社保拒付、拒赔,甲方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福利,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办理员工社保转移前,乙
9、方应当告知当地的相关社保政策,甲方应当将可能有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短期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员工社保暂缓转移。六、违约责任1.因乙方过错造成不能正常缴纳员工社保引起的损失,应当根据拖延应缴金额0.1%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累计达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2、如因乙方违反上述协议或未缴社保造成甲方向员工赔偿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责任损失以甲方与员工达成的和解或调解或判决书确认的数额为准。3.若甲方逾期支付保险费、服务费,应当根据拖延金额0.1%的标准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累计达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七、特别约定1.社保缴费基数微调和认可微调并下月补差的约定1.1 由于各地
10、政策不同,社保基数与实际申报缴纳时确认的基数有可能出现微调,为了节省来回确认的时间和精力,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社保缴费基数微调采用“认可微调并下月补差”的约定。1.2 当月帐单按照 付款通知单 计费付款和收款,当社保缴费申报时基数需要微调时,甲方认可按照微调的基数缴纳。下一个月出现帐单时乙方主动调整社保基数,按新基数和应缴纳费用收费,同时对该名员工增加一行“补差”数据,即对上一个月度收费的差额进行多退少补更正,以后的月份将按照新基数正常运作。1.3 为了减少基数调差的麻烦,第一次确认员工申报基数明细表中社保基数和缴纳费用数据时,应尽量做到准确无误。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11、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九、保密条款甲乙任何一方都应当保守在合作中知悉的关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十、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有关内容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相悖的,按相应规定执行。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定义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代表: (签字)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盖章)代表: (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员工申报基数明细表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