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课 参与政治生活一、本课设计意图引言初三学生小泽发现在他们学校周围有几家非法经营的网吧。一些学生课余时间经常泡在那里,严重地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于是,小泽给市长热线打电话反映了这一情况。不久,学校周围的网吧就被取缔了。引言通过一个小故事,让学生明白作为国家的主人,关心国家的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监督权,既是我们参与政治生活的表现,也是对国家应尽的责任,由此引出本课的内容。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第一框共有两目,即“人民怎样当家作主”、“生活在法治国家里”。第一目“人民怎样当家作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人民有权决定国家大事。那么,人民通过什么样的组
2、织形式和制度来行使权力呢?从这个角度出发,教材设计了一个活动,以引发学生的思考,从而引起下文。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人民行使权力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这就是,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再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分别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因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其他的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向它汇报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
3、部门提出质询案,如果它觉得国家机关的行为有问题或者对它们的工作不满意,可以提出来并要求它们答复。它有权组织调查委员会来对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某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按预定程序进行大会表决。一项项议程顺利通过。当进行到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表决时,电子屏幕上的投票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人大代表应到会509人,实到474人,赞成218人,反对162人,弃权82人,未按表决器9人。赞成票没有过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未获得人大代表通过。对法院工作报告未获人代会通过,我们可以说: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是代表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代表不满意就是人民不满意,人大代表不赞成就是
4、人民不赞成。体现了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增强。体现人大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意识的增强。 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主要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立法权;任免权,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都由它来选举或任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民对国家大事的决定权,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决定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设立重庆直辖市你还知道哪些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权力的事例?第一目主要讲了三层意思。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其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5、其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第二目“生活在法治国家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那么,目前我们国家的立法情况怎样?能否满足依法治国的要求?为此,教材设计了一个导入活动。目的是让学生了解我国近年来在立法方面取得的成就,思考我国取得的立法成就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系,引出正文。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理所当然是治理国家的主体。依法治国的标准是宪法和法律。依法治国就要严格依照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
6、法律体系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安定团结,是人民的最高利益,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特别是没有政治稳定,改革就无法进行,经济就不能发展,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经过50多年数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
7、经济法、刑法、社会法和诉讼法7大门类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这为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一丝不苟,依法办事,处理公务、办理案件都要有法律上的依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违法必究,指凡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否则,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依法治国的对象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凡是涉及管理这些事务、事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依法治
8、国要求所有国家机关都要依法行使职权,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意义重大,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国家机关能否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国家行政机关是重要的法律实施机关。我国绝大部分的法律,包括涉及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发展以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都要由行政机关去落实。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看法,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也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依法治国不仅对政府有要求,同样对公民个人也有要求。法治国家对公民个人的要求,即人人都要
9、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第二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二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共有两个目。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由一个活动引出。活动以拟人化的写法,把宪法的内容同其他法律内容作比较,从各自的分工和职能上,让学生了解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从而引出正文。宪法是我们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对我们国家性质的规定。第2条第2款
10、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这是对我们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宪法序言中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这是对我们国家根本任务的规定。宪法还规定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2004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有的同学对此不理解,认为宪法已经规定了公民的权利,没必要把它再加进去。其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把它明确写进宪法,更有利于对人权的保护。它将对我国的立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11、有利于指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利于指导人与社会、人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可见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宪法的形式来确定下来,意义重大。教材对我国宪法的历史和基本内容作了概括性总结,让学生了解我国曾先后颁布过四部宪法,现行的1982年宪法,曾做过四次修订。它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在对宪法的认识上,有的学生认为宪法离自己很远。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第二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这一目主要引导学生了解宪法
12、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教材用一个法律金字塔图示,来表明宪法与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法律相比,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教材从四个方面具体说明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如民法通则第1条规定,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就是说,民法通则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它是宪法中关于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化。宪法与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即宪法为母法,法律为子法。 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
13、律效力。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同普通法律相比,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首先,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
14、具体化。其次,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再次,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最后,同普通法律相比,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三框 依法参与政治生活第三框“依法参与政治生活”,安排了两个目。第一目“依法行使政治权利”这一目主要讲了四层意思。第一,通过一个高中生参加选举的事例导入,引出公民的政治权利即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说明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大事,积
15、极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第二,要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改善环境、整顿秩序、维护治安等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第三,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途径。公民行使建议权、监督权的途径有很多,教材只列举了几项。例如,我们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还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工具进行监督。第四,公民
16、在行使监督权等政治权利时要注意,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公民行使政治权利时,并不是毫无限制的,而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第二目“维护国家安全:我们的政治义务”2002年,广西一名中学生上网浏览“世界杯”足球赛组委会的官方网站美国“雅虎”网站。在点击中国队的资料时,他意外地发现网页上所展示的中国地图上,用橘黄色标示的中国领土不完整。他当即向“雅虎”网站的管理者发出电子邮件,严正指出其错误,并要求该网站马上修正错误。你平时看中国地图时,留心过地图的完整吗?地图的完整与否与国家的利益有什么关系?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政治义务
17、。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国家的安全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没有国家的安全,公民个人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相关链接国家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本国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让我们国家受外国支配,也不得进行分裂、破坏或者危害国家政权统一的活动。国家秘密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等等。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泄露国家机密,要承担法律责任。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公民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务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我们青少年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