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 案
学 科
八年级政治下
课 题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主备课人
年级
八年级
备课时间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八年级
课时安排
本课为2课时。每框各1课时。
教
学
目
标
知识目标
懂得教育的含义、教育的作用、受教育权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地位、含义和特征;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要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
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情感与
价值观
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引导学生认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也是法律义务
教学重点
.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基本内容
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教学难点
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方法
点拨法; 讨论法,阅读法
教 学 过 程
框 题
教材内容分析
教学建议
第
一
框
知
识
助
我
成
长
本框由“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和“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 两目组成。
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本目通过一个幽默故事引申讲述教育对人的作用,对个人命运的影响。理解教育的作用是学生学习本课的基础,只有理解了教育对人的作用,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学习,从而实现本课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本目主要是讲教育的含义和作用。
教育的作用是本目的重点。讲教育的含义,帮助学生科学地认识教育的内涵和功能,教育不只是指学生在学校接受知识,培养能力,它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连接着过去和未来。
通过笛福的信和“阿韦龙野人”的故事,帮助学生从感性上认识到教育对个人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引导学生意识到自己现在正处在接受教育的最佳时机。
在前一活动的基础上,课文设置了“接受教育、掌握知识的益处”的活动,这一活动可帮助学生将教育的作用和自己的学习经验联系起来,通过自己的体验更好地理解教育的作用、教育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最后,课文阐明,对个人而言,知识改变命运。对民族国家而言,教育成就未来。这是帮助学生把对教育作用的理解上升到一定的高度。
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
本目在学生已经理解了教育对人发展的意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帮助学生明确:作为一个公民,自己享有法律赋予的受教育权。接着课文阐述了受教育权的含义。
鉴于学生目前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所以本目重点放在帮助学生理解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上。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讲义务教育的含义是帮助学生理解义务教育的地位和意义:决定了国家、民族和个人的未来,进而帮助学生体会到义务教育是一种国民教育,是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并且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否则就是一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这也为下面理解“小淘”的问题打下基础。
讲义务教育的三大特征是对义务教育含义的进一步丰富,可帮助学生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义务教育,并可以与自己正在接受的义务教育现实相对照,更深入地理解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这一重点。
为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可先设置一个问题:教育和驴之间有关系吗?在学生稍作思考后,由老师或学生讲出本目开始家长和老朋友聊天的故事,之后引导学生思考这个幽默故事的寓意。在此基础上讲解教育的含义,这样更容易为学生所接受。
教育对人的作用是本目的重点,对此必须帮助学生理解。教师可以让学生比赛续写“笛福的信的故事”。假设1.笛福的孩子最终获得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他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2.假设笛福的孩子最终没有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他们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在以上两种续写故事的基础上结合分析“阿韦龙野人”的故事,可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受教育对于个人的重要意义,以及学生在该年龄段接受教育的重要性。对于“接受教育、掌握知识的益处”的活动可让学生自由拓展,如学习游泳的好处,学习骑车的好处,学习防火知识的好处等等,引导学生开阔视野,明白无论是学校中的学习还是生活中的学习益处都很大,掌握知识有助于自己的全面发展。
教师在讲解受教育权的含义时可以“小余的案例”来作导入,指导学生以小品的形式呈现该案例,可适当丰富情节和对话。在讲解受教育权含义的时候要突出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一项权利。
可在引导学生讨论“小丽的案例”的基础上讲解义务教育的含义,对“义务”和“教育”的理解,学生可能存在一些片面的错误的认识,可以提出几个错误的认识,如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是对家长和学校而言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需要尽任何义务。义务教育可以在家庭中完成等,然后让学生去辨析。通过辨析帮助学生真正理解义务教育的含义,也为下面讲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作铺垫。
本处讲解可主要采用材料分析归纳法:列举数个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特征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义务教育有哪些特征,可从案例的哪些地方看出来?这样不仅让学生自己得出了义务教育的特征的结论,也培养了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
对于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这一特征学生可能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免费性就是上学不花钱。教师要引导学生理解,所谓免费性指的是免除学费,杂费并不在免除的范围。
第
二
框
珍
惜
学
习
机
会
本框分为两目。“维护受教育权利”和“履行受教育义务”
维护受教育权利
本目以学生遇到的侵犯受教育权情况中较典型的情况之一入手提出了本目的重点问题:如何维护我们的受教育权。
本目给出了维权方式中的一种: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接着以知识拓展的方式让学生找出其他的维权方式,并指出学生可以选择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最后,本目又提出了一个学生以群体为单位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案例,引发学生的思考和探索,以期引起学生对该种情况的关注,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履行受教育义务
本目以三个材料入手,帮助学生认识到历史的进步使公民都能获得学习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是来之不易的,应该非常珍惜。国家在经济并不发达的情况下的大力投入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家长的努力保障了孩子的受教育机会,所以,作为学生,为了自己的发展、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要珍惜受教育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
接着本目用小刚的故事帮助学生认识到受教育不仅是公民应该享受的一种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进而认识到不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的,为此学生及家长都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本目的重点是让学生在实践中落实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实现主动学习。所以本目主要列出了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所应履行的受教育义务内容中最主要的三项: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接着为帮助学生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落实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本目设计了“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的活动,以期实现本课的现实意义: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最后本目进一步引导学生认识作为学生应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要终身学习。帮助学生将初中学习的意义上升到为了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和为了祖国的繁荣的高度。
在帮助学生掌握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的方式和途径之前教师可先引导学生作一个小型讨论:如果中学生自己不会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会怎样?提示学生从在此情况下享受受教育权利的可能性和享受程度上去讨论,得出结论:中学生必须学会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享受自己的受教育权。
在讲解维护受教育权的方法的时候教师可以用真实的维权案例启发学生去总结维权方法,帮助学生多方面去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如何运用非诉讼方式和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本目没有具体讲,教师可引导学生联系七年级下册教材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中的相关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学生只能发现自己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况,对于学生以整体为单位,被校外社会力量影响上课的秩序和质量也是一种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况缺乏认识,所以在对该案例的问题进行讨论前教师可附加两个问题:该校学生的受教育权被侵犯了吗?为什么?
由于生活年代和环境的差异,学生对材料一和材料二所传递的信息可能理解有困难,教师可多作一些提示来帮助学生理解材料一和材料二。对于材料三的利用可联系学生自己的生活实际:为了保障自己的受教育权自己的家长付出了什么?心血、精力、金钱……教师对材料还可作一个小的延伸:引导学生对自己所得到的国家和家庭努力予以保障的受教育权报有感恩的心。
教师在引导学生讨论小刚的故事后面的问题时,可着重分析小刚的维权行为及与此相对应的结果:小刚重返校园。在分析小刚拒绝辍学的好处时可引导学生从接受义务教育对个人和家庭以及社会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两个方面去看,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全面地看待和分析问题。
组织该活动时教师可以提示学生从自己的实际学习生活出发,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应该做到的,使活动更有实效。可指导学生细化对自己的要求,如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至少接受完九年的学校教育等等,教师还可引导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此来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
小 结
通过本课的学习,我们了解到知识对我们的重要性,知道了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以及我们现在所处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典型特征。我们应该珍惜终生受益的权利。初中阶段是人的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显著的时期,也是掌握知识、塑造自我的黄金时期,珍惜我们的学习机会,认真履行受教育义务和国家终身学习。
作 业
秦春梅,家住湖北省随州市郊。她参加了2000年高考,但始终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高考几个月后,秦春梅南下打工。次年,秦父从一份报纸上得知,女儿被武汉某师范学校录取。后来其父母终于在她的班主任那里找到了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秦春梅于2000年9月15日报到。此时离报到时间已过了9个月,其母校虽为秦春梅出具介绍信,可是该校未能批准。因为学校未按时送达通知书使自己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秦春梅非常气愤。2001年8月,秦以侵犯自己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母校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学校未按时送达通知书的行为侵犯了秦春梅的什么权利?
(2)国家维护公民的受教育权有那几种方式维护?
(3)秦春梅的维权行动给我们什么启示?
板书设计
课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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