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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上帝的关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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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上帝的关系 马克思早年是一名基督徒。马克思第一部知名作品叫《基督信徒们依据約翰福音15:1-14而合一:合一的意义、必要性及其影响》。里面有这样的话:“与基督的合一,既在和祂紧密而鲜活的友谊之中,又在这样的事实当中:祂总在我们眼前和我们心里。同时,我们被祂的大爱占据,于是,通过那联合了我们、牺牲了自己的祂,我们对兄弟真心相待。” 可见马克思知道人们表达兄弟情谊的方式,那就是:通过基督教。 马克思继续写道:“因此,与基督的合一,使我们的内在升华,使考验得到慰籍,使我们心灵敞开关爱他人——这不是因为我们骄傲或渴望名声,而是因为基督。” 几乎与此同时,马克思在《一个年轻人在择业前的思考》中写道: “宗教授予我们所有人向往的理想。祂为全人类牺牲了自己。谁敢否认这一点?若我们选择的职业,能让我们把自己最好的给予人类,我们就不会在其重压下蹒跚行走,因为这是献给万物的牺牲。” 马克思从高校毕业时,他的文凭里注明了他的宗教知识: “他的基督教理知识,是明晰、且相当有根基的。而且,他对基督教会的历史非常了解。”   马克思获得文凭不久,一件非常灵异之事发生了。在 Moses Gess 于 1841 年把马克思导向社会主义信念之前,他已成为一名热烈的无神论者。这种性格转变,在其学生时代的后期表现出来。 在他的诗词中,马克思写道:“我渴望向上帝复仇。”马克思相信上帝确实存在,虽然上帝从未伤害他,他却要与祂争斗。马克思生于一个较富裕的家庭,他在童年时从未挨饿,在学生时代的生活又比他的朋友们好得多。那么,他对神的强烈仇恨从何而来? 我们尚未知晓其个人动机。或者,在这挑衅的声言中,马克思只是“另一位”的喉舌? 在此时期,马克思的一首诗《堕入绝望的魔咒》中写道: “我将在上苍设立我的王座,寒冷与恐惧是其顶点,迷信的战栗是其基座,而其主人,就是那最黑暗的极度痛苦。 以健康观点看待世界的人,将会转变,变得惨白和死寂。他被盲目和寒冷的死亡所占据,将给他的快乐准备坟墓。”   坐于王座上的“那一位”,将散布极端的痛苦与恐惧——这个自白和“我将在上苍设立我的王座”一句,使我们想起了路斯弗的骄傲之言:“我要升到天上,在神的众星之上,我将设立我的王座。”(圣经·旧约·以赛亚书 14:13) 为何马克思需要这样一个王座?马克思在其学生时代写的一个声名狼藉的剧本中,有着答案。这个剧本叫《Oulanem》,里面提及撒但教的“黑色聚会”——这种祭典仪式由一名祭师带领,于午夜时分焚烧一部《圣经》;聚会者发誓要犯(罗马天主教教义中的)全部七宗致命大罪,且永远不做好事;然后,他们进行纵欲狂欢。 撒但崇拜由来已久。在《圣经·旧约·申命记》中我们读到,那些人“向魔鬼献祭”,然后,以色列之王 Jeroboam 设立了高位、牛羊的祭师。    为了理解《Oulanem》,我们可以读一下马克思在《Nidler》一诗中的奇异自白: “地狱之气升起并充满我的头脑,这将使我发疯,并使我的心发生戏剧性变化。看见这把剑了吗?黑暗之王把它卖给了我。” 这些字句有特殊意义:在撒但教的晋阶祭仪中,一柄施了巫术、能确保某种成功的剑,会被卖给晋阶者。而晋阶者付出的代价,就是用他血管里的血在恶魔契约上签字,于是,在他死后,他的灵魂将属于撒但。    以下摘自《Oulanem》: “因为他正在抽空给予记号。我的死亡之舞越来越大胆,而他们也是这样:Oulanem,Oulanem。这名字听起来如同死亡,这声音一直持续,使我们在悲惨的形态中不能自已。停止吧!现在我已拥有它。它从我的灵魂升起,如空气般清晰,如骨骼般坚硬。接下来,你,人格化的人类,我会用我强力的手抓住你,同时用暴烈的力量把你压碎。黑暗中,无底地狱的裂口对我张开,而你也不能幸免,你将堕入其中,我会紧随你之后。大笑和低语声将传入你的耳朵:‘下来陪我吧,朋友!’”   马克思在高校所学的圣经中说,魔鬼被一位天使投入无底地狱之中(圣经·启示录20:3)。 在这个剧本里,谁在代表马克思说话呢?从这个年轻人之言,我们有理由这样构想:他梦想人类会堕入无底地狱,而他自己,则会大笑着尾随那些被无神论诱骗的人们。除了撒但教会的晋阶祭仪之外,世上没有任何地方会有这种理念。 《Oulanem》里死亡的时刻来临时,马克思写道: “毁灭,毁灭。我的时候已到。时钟停止了,那微小的建筑倒塌了。很快我将紧抱永恒,并伴随着一声狂野的嘶吼,说出对全人类的诅咒。” 马克思喜欢复述哥德的《浮士德》中恶魔 Mephistopheles 的话:“一切存在都应该被毁灭。” 一切——包括工人和那些为共产主义而战的人。马克思喜欢引用这话,而斯大林则忠实执行之,甚至连他自己的家庭都毁掉了。 撒但教的成员并非唯物主义者,他们相信死后的生命。Oulanem,这个马克思担任的角色,并不否认死后的生命,而是认为死后的生命充满了最高的仇恨。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众魔而言,“永恒”意同“苦刑”。正是因此,众魔指责耶稣:“神的儿子,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时候还没到,你就来让我们受苦吗”(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8:29) 马克思说了同样的话: “哈,永恒,我们永远的痛苦,无法描述、无法衡量的灭亡!它是如此可憎,被造作出来,以蔑视我们——而我们本身,作为盲目的时钟机器,生来就是时间和空间的愚蠢日历,我们只是为了毁灭而昙花一现,除此之外,绝无其它目标。” 我们开始明白青年马克思身上发生什么了。他曾经有基督教的理想,但并没有付诸实践。他与其父的通信证明,他花费了大量金钱用于娱乐,并因此导致他与父母之间无尽的矛盾冲突。当马克思宣称:“我要向上帝复仇”时,他显然就是撒但的代言人。 让我们看看《Oulanem》剧本的结尾吧: “哈!在火轮上受刑之时,我必须愉快地在这永恒之环上跳舞:如果它之外还有任何东西,我情愿跳进去,即使为此而毁灭世界,我也在所不惜。 把它和我联系起来吧!它必会被诅咒毁灭。我会用我的双手镇压不听话的存在。拥抱着我,它会平静地消褪,然后沉入乌有之处。完全消失,不复存在,那就是——生命。” 在这《Oulanem》剧本中,所有角色都纵情狂欢,里面的所有祈祷都是邪恶的,注定要被毁灭。 马克思写作《Oulanem》时,这位年轻的才子仅 18 岁。在此阶段,马克思的观点继续发展。一些灵异之事在他与其父的通信之中出现。例如,马克思写道:“外壳脱落了,我的众圣之圣已被掏空,那个地方需要一位新的灵。”——写于1837 年11月10日,在此之前,这位年轻人已被承认为基督徒。他曾公开宣称基督住在他的心中,没想到突然之间,这就被完全颠覆了。是什么新的灵取代了基督的位置呢? 马克思的父亲回复道(1838年2月10日):“我不需要关于这灵异事件的任何解释,尽管它貌似颇具争议性。”那灵异事件是什么?没有传记作者能解释这些迷一般的话。 是什么突然的“争议性”转变发生在马克思身上,导致马克思的父亲表现出焦虑呢? 在一首诗里,马克思写道: “我确知,我已失去天堂。我那曾经信仰上帝的灵魂,现在已注定要下地狱。” 我们无须多解释了。 马克思早年对艺术有傲然的抱负,他的诗词、剧本,对于探索其内心世界相当重要;不过,由于他缺乏诗人天赋,这些作品始终没被采纳。在绘画和建筑学上的失败造就了希特勒;在戏剧上的失败造就了Goebels;在哲学上的失败造就了Rosenberg。 马克思真的向撒但买了一把剑吗?   马克思的女儿 Eleonora 写了一本书,名叫《摩尔人与将军——马克思与恩格斯回忆录》。她说,在她小时候,卡尔给她和她的姐妹们讲了许多故事。她特别喜欢的故事与一个叫Hans Rekle的人有关。这个故事被连续讲了几个月,且似乎永不完结。Hans Rekle 是一名巫师,他有一间玩偶商店,并有巨额负债。他是巫师,但他却经常缺钱。因此,无论他是否情愿,他必须将那些可爱的玩偶一个接一个地卖给魔鬼。Eleonora 写道,这些冒险中的一些事颇为恐怖,简直令她汗毛倒竖。 Robert Payne 在其《马克思》一书中,通过引用 Eleonora 的话道出了详情:可怜的 Rekle 巫师极不情愿卖掉他的玩偶,他总是把玩偶保留到最后一刻;然而,由于他与魔鬼有一个协定,他无法逃避。 这位传记作家评论道:“受惊之后,我们可以猜想,那些永不完结的故事,就是马克思的自传。有时他似乎意识到他在行使魔鬼的职责。”马克思写作《Oulanem》和另一些早期作品时,尚未构想社会主义。 那时马克思遇见了Moses Gess——一个在马克思生命中扮演了最重要角色,并引导其接受了社会主义理念的人。 马克思追求着一种帮助人类的理想,并认为宗教是实现此理想的障碍,所以他采取了反宗教的立场——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 马克思很少公开谈论形而上之事,但我们可以从他交往的人那里,收集关于他观点的信息。他在“第一国际”的一名同事,俄国无政府主义者 Mikhail Bakunin,曾写道:“魔鬼就是第一个自由思想家和救世主,魔鬼解放了阿丹,并用人性之印封住了阿丹的脸,从而使他反叛上帝。” Bakunin 不仅赞颂路斯弗,他还有具体的革命计划,不过,这计划并不能解救被压迫的穷人。他写道:“在这革命中,我们必须把人们心中的魔鬼唤醒,以激起他们最卑鄙的激情。”   这里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事实需要说明,那就是,马克思及其朋友,作为反对神明者,并非现代马克思主义者自称的无神论者。虽然马克思他们公开否认神明,但对于神的存在,他们从未怀疑过。 马克思的个人生活比较不幸。Arnold Kunzli 在《马克思心志》一书中写道,马克思因为他导致两个女儿和一个义子自杀而感到内疚;而马克思的女儿Laura 则埋葬了她的三个亲生骨肉,然后与她丈夫一起自杀。 在兑换交易中,马克思损失了大量金钱。作为一位耀眼的经济学家,他却亏损了不少钱财。   他的朋友Weitling 写道:“与马克思谈话时,话题通常是无神论、断头台、黑格尔、绳索、刀。” 这里又有一个有趣的事实:一名马克思的信徒,Reese 军官,为马克思的死而哀伤,因此去了伦敦拜访他挚爱导师的故居。马克思的家人已经搬走,因此他只能跟屋里的仆人交谈。这仆人所说的关于马克思的话,令他大为惊异:“他是一位对神有着敬畏的人。在他病重时,他惯于在房间里,在一些燃烧的蜡烛前独自祈祷;围绕他头部的伤痕就像带子一样。”这使我们想起了犹太教徒早晨的祈祷仪式,不过,马克思是在基督教会受洗的,他从未声明自己信仰犹太教。 另一重要事实是,马克思之妻于1844年8月写信给他道:“你最后的牧师,高级牧师兼灵魂持有者,请将和平与安宁赐予你可怜的羊群。”   马克思之妻称他为“高级牧师”,是哪个教的牧师呢?为何要给这样一名众所周知的无神论者写牧师信?这些信在哪里?马克思生命中的这个时期是尚未被探索的。 马克思在绝望中死去,他于1883年3月25日写信给恩格斯道:“生命是多么的无目标和空虚,但我多么渴望它啊!” 马克思的“十诫”与圣经的“十诫”(2007-06-18 10:06:25) 标签:基督徒 天主教 基督教 圣经 马克思      长达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大陆主流意识形态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美国是以基督教文化建国的国家。要了解二十世纪乃至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我们必须明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主张;要认识美国主流文化,我们必须对基督教有基本的认识。本文试以马克思所倡导的“十诫”与圣经中所启示的“十诫”比较,说明二者基本的差异。     圣经中的“十诫”并不是十个法条,而是十大教训。犹太人称圣经为“托拉”(Torah),在中文圣经中翻译为“律法”,其实本质上是“教训”或“训诲”的意思。因此,从上帝的启示而言,“十诫”就是上帝给人的十大教训;当然,当我们谈及马克思的“十诫”的时候,是指马克思的十大主张。共产主义的魁首马克思在其《***宣言》中提出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当采取的十大措施,也就是当遵行的十大原则。     首先马克思不用任何论证,就直接狂妄地宣告:“这些措施在不同的国家里当然会是不同的。但是,最先进的国家几乎都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这些措施在二十世纪使得千千万万的人丧失了自由和生命。(1)废除土地私有,国家成为最大的地主――“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2)对个人收入进行征税,国家可以随时利用税收剥夺个人财富――“征收高额累进税。”(3)马克思主张废除婚姻、家庭,当然也要废除个人和家庭的继承权――“废除继承权。”(4)没收财产,釜底抽薪,使公民无恒产,无恒心,完全沦为国家的奴隶――“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5)国家垄断金融。”(5)国家垄断金融――“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6)国家垄断运输――“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7)国家垄断工厂和生产工具――“按照总的计划增加国家工厂和生产工具,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8)国家垄断劳动力--“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在农业方面。”(9)疯狂地剥夺农民的财富,畸形地发展军事性工业,满足自己的争霸之心――“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10)国家垄断教育,不断对民众进行洗脑,对儿童进行灌输,使得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成为惟一受国家保护的宗教――“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等等。”     可怜的充满乌托邦式幻想的马克思,把国家打扮成救世主的样式。他所没有意识到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抽象的国家、民族、政党拥有了一切财产和权力,而是那些残酷、狡诈的野心家借用国家、民族、政党之名,把所有的人都沦为他们的奴隶,把所有的财富都劫夺为他们的私产,疯狂地宣泄他们的私欲,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成为国民和人类的公敌。     圣经中所启示的以“十诫”为核心的道德律,可以说是以基督教为根本的英美文化的根基。十 圣经中所启示的以“十诫”为核心的道德律,可以说是以基督教为根本的英美文化的根基。十四世纪牛津大学教授威克利夫被誉为“宗教改革之星”,他在其所翻译的英文圣经序言中曾说:“这圣经是为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而预备的。”因此,圣经在美国建国的时候被尊为“高级法”(Higher Law),如果人所制定的法律违背圣经,就是“恶法”,而“恶法非法”,本身不具有合法性。     对于基督教文明而言,圣经就是使人得自由的宪章,而“十诫”则是宪章的宪章,是圣经所启示的整个宗教与法律体系的总原则,由上帝亲自用手指刻在石版上:(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天主是独一的至高的权威,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美国人公开申明自己是“天主之下,一个国家”(One nation under God)。(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雅威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即使崇拜天主,我们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随意而行。目的是正确的,达成目的的手段、工具和途径也必须是正确的。基督徒不仅要敬拜天主,而且必须按天主所启示的律法敬拜天主。天主是不变的,天主的律法也是不改变的,需要改变的是人。这就是美国人视为神圣的“法治观”(the rule of law)。如果法律本身变来变去,如果没有绝对的是非观和赏罚观,法治就丧失了根基。(3)“不可妄称雅威你天主的名,因为妄称雅威名的,雅威必不以他为无罪。”此处所强调的是天主之名宣誓的重要性,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诚实信用的问题。假如天主并不存在,假如人连天主都不敬畏,所谓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等各样的宣誓都没有任何意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终只能靠警察、军队、黑社会等各样暴力工具来维系。(4)“当记念安息日,守为主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雅威你天主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雅威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雅威赐福与安息日,定为主日。”守安息日的诫命实在是自由的标记。在安息日敬拜天主,聆听天主的圣言,省察自己一周的生活,一直是基督教国家宗教与道德的根基。(5)“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雅威你天主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中国人讲“百善孝为先”,这也是圣经中所特别强调的。当然此处的“父母”代表天主在家庭、教会、社会和国家中所设立的各样权威。若是不顺服权威,次序就得不到保障。没有一定的次序,剩下的只能是个人任意而行、互相伤害的无政府状态。(6)“不可杀人。”此处强调人的生命的尊严,任何人都不可以非法的手段剥夺别人的生命。(7)“不可奸淫。”强调婚姻关系的神圣性。中国人也讲“万恶淫为首”。淫乱所带来的不仅是个人的疾病,更是直接破坏了婚姻这一社会赖以存在的基本关系。(8)“不可偷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私有财产的神圣性。中国古人也知道,“没有恒产,就没有恒心”,财产是个人自由最重要的保证。因此,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一切暴政首先都是剥夺人的财产。(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此处所强调的是公平的司法程序,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并且至少当有两个证人,所有证人都应接受控辩双方的交叉质询。对于中国人而言,美国人在司法过程中对证人的强调几乎达到了非夷所思的程度,这是因为圣经中所强调的就是程序正义。有限的人并不晓得一切,终极性绝对性的公义仍然要由天主施行,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0)“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最重要的是知足之心。此处所针对的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仇富心理”,普通老百姓称之为“红眼病”。中国历史中一直贯穿不断的就是所谓的“均平富”的理想,结果使得很多人缺乏致富的动力,社会也缺乏财富的长期性积累。圣经中提倡富人不要为富不仁,骄奢淫逸;穷人也不要马瘦毛长,打家劫舍。财富都是天主赐予的,要好好管理,造福他人。     简而言之,马克思的“十诫”是以实现个人自由为幌子,以国家为中心,不择手段地剥夺个人权益,最终所导致的就是少数人的专权和暴政。圣经中所启示的“十诫”是以上帝为中心,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最高标准,从各个方面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和发展,因为上帝并不缺乏什么,他所关注的就是“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参考:马克思《共产主义宣言》; 《旧新约圣经全书》; Christian History of the Constitution, Edited by Verna M. Hall, the American Christian Constitution Press, 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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