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教学目标】
I.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树:讧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能力目标
学会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辨别什么是正当防卫,并能正确行使正当防卫的能力。培养勇于以正当防p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基本技巧与常识。
3.知识目标
知道每个公民都有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又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负的责任。理解什么是正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以及无限防卫权的含义。
【重点难点】
重点:敢于、善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难点:什么是正当防卫以及正当防p应该同时具备的条件。
【教学方法】
讨论法,案例分析法,谈话法,多媒体辅助教学法,讲授法。
【学情分析】
本节内容是本单元教学内容的落脚点,经过前面两节内容的学习,学牛已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但要求学生不但自己“守法”,还要“护法”,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对学生来说是一个较高的要求。现在的学生在自我意识提高的同时,也会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对违法犯罪行为抱着“少管闲事”的态度,或是面对违法犯罪,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本节要指导学生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时候如何来有效地保护自己,善于在斗争现场保护自己,学会“正当防卫”。
现实生活中,有人见义不勇为,或见义勇为后得不到社会充分的理解与救助,使学生老觉得见义勇为吃亏,划不来。这是授课老师必须注意的一个学情。
【教学过程】
I.导入新课
情景剧场《黄斌与偷牛贼》。
场景一:(人物:旁白者,黄斌,老王)
旁白:有一天晚上,黄斌从朋友家串门回家,看见几个黑影在同村老王家转悠。
(偷牛贼1,2上:偷牛)
黄斌:(害怕的样子)啊,那是干什么的?哦,偷牛。看看这是在偷哪家的牛?
老王:(睡着,打呼噜)
黄斌:原来是偷的老王家的。哼,上个星期他们家那头牛还吃了我地里的青菜,现在,偷了更好,又不是偷的我家的,不管它了。
旁白:就这样,黄斌径直回家了。
场景二:(人物:邻居甲,黄斌,旁白者)
邻居甲:黄斌,你知不知道,老王家的牛昨晚被偷了。
黄斌:哦,是嘛?我不知道。不过,他们家牛那么多事,偷了好,偷了好。
旁白:几天后的一个早晨。
(偷牛贼1,2上:偷牛)
黄斌:(惊慌失措)不得了了,我家的牛不见了,我明天还要用牛来耕田呢。好狠心的偷牛贼啊。
表演后,学生讨论:偷牛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哪一种?你怎样看待黄斌的做法?
学生充分讨论后,教师总结:纵容犯罪,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危害,最终也会危及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不受侵犯,既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负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板书:第三节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Ⅱ.新课学习
●自主学习
阅读教材第86—89页中的问题,与大家分享你的收获。
(1)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礼仪不受侵犯,既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 ,又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负的 。
(2)你认为纵容犯罪会带来什么危害?
(3)你认为什么是正当防卫?
(4)你认为正确行使正当防卫,应具备哪些条件?
自主学习检测:教师通过抽查学生,了解学生自主学习情况,反馈学生在学习中的难点和关键点。
●我来露一手
阅读教材第86~87页《李静雯的事例》。
师问: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明白什么道理?
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该出手时就出手。
生:公民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责任。
生:如果我们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视而不见,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及我们自身。
师总结:维护法律秩序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纵容违法犯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会带来更大的危害,最终会危及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板书:一、维护法律秩序有责
法律链接:
多媒体显示: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对敌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师:维护法律秩序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做得怎样呢?
●警钟长鸣
多媒体显示:
武汉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共产党员杨威在汉口闹市区的一家餐馆就餐时,发现一个正在扒窃的歹徒。杨威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歹徒的衣领,大喝一声:“快把钱包交出来。”歹徒连声求饶。这时,杨威向被盗的人说:“您的钱包被盗了。”可是这个被盗的人却否认自己的钱包被盗。歹徒立即反扑过来,气势汹汹地说:“你诬陷好人!”同时,向杨威猛击一拳。杨威正气凛然地说:“你休想抵赖,走,上派出所。”这时,七八个歹徒蜂拥而上,向杨威劈头盖脑打来。杨威一面死死抓住歹徒,一面大声疾呼:“共产党员、革命同志帮我抓坏蛋。”可是竞无一人出来相助。杨威仍未后退一步,和歹徒殊死搏斗了20多分钟,全身多处负伤,直到公安人员赶来时,歹徒才逃走。这时,被盗的人屈膝对杨威说:“我对不起你。”
师:读完了这个案例,你有什么感受呢?假如你在现场,你会怎样做呢?
生:我不会像周围的人那样无动于衷,冲上去与杨威并肩搏斗。(生笑)
生:我会号召周围的群众一起动手与歹徒斗争。
生:我会马上叫餐馆的保安过来帮忙。
生:我会到离餐馆最近的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师简要分析学生的做法,并总结: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负的责任。但我们要注意斗争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既敢于斗争,又善于斗争。
板书:二、善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斗智斗勇
阅读教材中《李明的事例》,各小组讨论第88页的“说一说”问题后选派代表,由代表说出这样选择的理由。
生:我们选择A,因为我们中学生不是歹徒的对手。
生:我们选择B,因为我们认为公民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义务。
生:我们选择c,因为我们认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讲究方法,要智斗。
师小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敢于斗争,还要善于斗争,鲁莽行事不但不能制止违法反犯罪行为,反而会使自己受到伤害。
●教你一招
师: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拨打110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方法。你知道怎样拨打110吗?
拨打110的要领:
一是准确,防止误报。
二是简明扼要,突出案发时间、地点、案情。如目睹犯罪分子作案,要对作案人体貌特征、作案工具、逃跑方向、使用的交通工具等进行描述;如是求助,要讲清求助事项、地点。
三是要报出自己的姓名、身份、住址等,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四是切忌紧张、恐慌,以防漏报,更不能报假警。
●有勇有谋
假设,你刚刚在一个商店买完东西,正准备走出店门,这时店里发生了抢劫,被抢劫的大爷便是店主。你所面临的客观条件是:
(1)百货店外有一部公用电话。
(2)百货店中除了罪犯只有店主和你。
(3)百货店临街。
师:你会怎么办呢?
生: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生:如果拨打“110”电话报警有可能受到歹徒伤害的话,立即向临街大人求救。
生:冲上去与歹徒搏斗。
生:赶快逃命。
师总结:采取机智灵活的做法,就会变被动为主动,使犯罪分子退却或束手就擒。
●小型辩论会
再现课本《王艳的事例》。
辩题:王艳对该青年的死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可以由学生主持,正方、反方各抽4名辩手,其余同学有见解可以写字条交给主持人)
正方:王艳对该青年的死负刑事责任。
反方:王艳对该青年的死不要负刑事责任。
正方1:我方的观点是王艳要对该男青年的死负刑事责任。王艳虽然遭到了男青年的袭击,但王艳用石头砸中男青年,导致男青年死亡。古人说:“杀人偿命。’’王艳要为男青年的死负刑事责任。
反方1:我方不同意正方的观点。我方的观点是王艳不要对该男青年的死负刑事责任。王艳之所以会用石头砸男青年,是因为她受到男青年的袭击,男青年捂住了王艳的嘴巴,还将她拖到附近的巷子,将她按在地上,欲行非礼。此时的王艳如果不用石头自救,那就可能遭受男青年的强暴。男青年死有余辜。
师小结: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各抒己见:法律为什么要作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有什么作用?
教师适时进行归纳:正当防卫是保障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有利武器。它能鼓励公民积极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威慑违法犯罪分子,从而为净化社会风气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学会正当防卫。
板书:三、学会正当防卫
●“今天我来当法官”
下列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1.甲买回菜刀准备杀乙,但尚未动手。乙知道后,带领数人将甲打成重伤。
2.经常受到班上几个大同学欺负的秦伟,总想找机会进行报复。在一次游泳时,他和邻居家的小孩一起将经常欺负他的钢钢痛打了一顿。
3.张某与王某发生争执,张某打了王某几拳。王某打不过张某,趁张某不注意,对张某的儿子狠狠地踢了几脚,致使其受伤住院。
4.张三遭遇李强拳头袭击,张三拿出水果刀对准李强连刺数刀,致使其死亡。
学生发言后,师小结:正当防卫不能滥用,在不具备条件的时候,借口正当防卫而造成的后果,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知识链接:教材中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
●拓展与延伸
多媒体展示材料:甲夜晚在路上行走,乙意图绑架甲,甲因地形较熟,将乙引至深沟旁,乘其不备,将其推下,因沟中有水,乙在沟中呼救,甲未予施救即离开。后他人发现乙将其拉出时,乙已死亡。请问:甲的行为是构成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
学生:我认为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因为是甲将乙推入水沟,导致其死亡。
学生:我认为甲是防卫过当,因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学生:我认为甲是防卫过当,因为乙已掉入水沟,不能再继续对甲进行侵害,甲应实施必要的救助。
学生:我认为甲是正当防卫,对于像乙那种暴力犯罪,法律规定采取正当防卫,导致犯罪分子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师总结: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无限防卫。
自主学习:阅读第91页“读读议议”,思考为什么在我们讲了那么多的法律知识后,要看这么一篇文章?
学生谈感受后,教师要及时点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靠法律来维持,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宽容、体谅等。
(教学注意点:在本课时教学时,要注意对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的理解,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对无限防卫权,有些学生可能不能很了解,会产生概念上的模糊,需要教师进行比较详细的讲解,也可以加一些其他案例补充说明。)
Ⅲ.课堂小结
我们在自觉守法的同时,还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同学们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掌握策略与方法,可以依法进行正当防卫。
【板书设计】
维护法律秩序我有责
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善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学会正当防卫
【课后作业】
《教材训练》P37训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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