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1乘坐吊卡、气动绞车钩子或随同重物一起升降。
2钻井生产过程中,司钻擅自离开刹把或将刹把交给无证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使用手机。
3未全面检查和未倒好闸门或高压区内有人时开泵。
4大庆Ⅱ型钻机绞车冬季(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使用高速。
5起下3½″以下尺寸管柱作业时未执行相关规定,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6钻井施工中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或不按规定对井控装置进行试压。
7钻台面以上往下抛物。
8提前拆卸安全装置、防喷器、保险绳索、防护栏杆等。
9拆除、挪用、损坏、关闭安全设施或保险装置。
10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械或机器。
11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错误操作。
1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或未按信号操作。
13不按规定审批擅自进行工业用火。
14带电作业或修理电气设备时无人监控、未挂牌标识。
15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
16用水冲洗运转中的电气设备。
17设备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制定或未采取防范措施。
18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等。
19违章操作特种设备。
20塔型井架绷绳安装不全进行上下钻机绞车或井架主体未安装完毕实施搬迁作业。
21夜间或恶劣天气拆安、起放井架或上下钻机绞车。
22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无保险绳。
23拆安井架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双钩安全带、防护网。
24拆安井架起放扒杆、天车时,滚筒车司机脱岗。
25小扒杆单臂受力超负荷。
26大型和长途运输、井架拆安、井架整拖、固井施工、钻井施工期间无值班干部跟班。
27搬迁、安装、固井、转钻具、整拖井架等联合作业前未召开现场协调会,未签订交叉作业协议书,没有现场指挥,吊车指挥没有佩戴标识。
28在起吊物垂直下方作业、停留、通过。
29吊车移动时不收千斤腿、不收起重臂,斜吊、斜放或拖拉重物,吊重物时千斤腿打固不牢。
30操作吊车、行吊、推土机、挖掘机、抓管机作业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
31推土机或挖掘机上下背车、上下钻机绞车、吊车或抓管机装卸物品时无专人指挥。
32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33未设置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用压缩气体吹铁屑。
34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件从事顶岗作业。
35未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签订师徒合同。
36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无故不整改。
37无内部准驾证驾驶公车。
38就地焚烧原油、废油品或其他废弃物。
39其他有较大可能导致重大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及人身伤亡的违章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