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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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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2015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抓法治建设年的良好契机,不断深化依法治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法治宣传职能 (一)创新开启5+3普法宣传模式,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年初制定了xx县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全年在20个乡镇、20个县级部门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极大的提升了全县普法教育进程。同时,针对法治宣传工作实际和城乡普法对象特点,创新开启了5+3普法模式,即在每个乡镇开办一期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一堂院坝法治讲堂、一次街

2、头法治宣传、一场校园法制讲座、一次企业法治宣讲;在每个县级部门开办一堂机关法治讲座、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一次入户五四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计开办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5场、院坝法治讲堂102场、街头法治宣传46场、校园法制讲座56场、企业法治宣讲18次、机关法治讲座23堂、职工法律知识测试41次、入户五四法治宣传活动156次。一年来,直接接受我局普法宣传教育的机关干部职工达3000余人,农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达3500余人,青少年学生达8万余人,农村群众10万余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员工4000余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3000余人。初步形成了社会、家庭、自我加学校、乡村、社

3、区等的3+x法治教育格局。 (二)充分运用法治宣传节点,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6.16安全生产月,12.4法治宣传日等宣传节点,在全县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发放普法书籍12000册,散发普法宣传资料30000余份;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在橄榄广场、清河广场、任市社区等地开展综治平安、安全生产、法律进机关、消费者维权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 (三)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规划。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全面检查验收我县六五普法开展情况,从8月中旬开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玲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斌,县政协副

4、主席杨元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黄克应等县领导分别带队,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直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与,分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及8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及时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指出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存在的共性问题,为下一步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好的思路。同时,在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的协助下,我县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市上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肯定。 (四)圆满完成法治示范创建,全面加强依法治理目前,我县已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xx县,县法院成功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新太乡、新宁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宝塔新

5、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截止10月底,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79件,调解成功3867件,调解成功率达99%。一是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夯实人民调解阵地基础。建立起了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组建了xx县人民调解员专家库,积极推动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设立了信访人民调解工作室,基本形成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网络格局。目前,全县现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3个。其中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调委会192个

6、,居调委会34个,乡镇调委会2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3个(含57个学校及教育局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1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个,教育行业调解委员会1个。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每月定期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法律明白人培训。同时,开展星级调委会、人民调解能手、等级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选出一批调解工作出色、思想素质过硬的优秀调解员,通过典型引路,提振人民调解队伍的精气神。目前,全县共有在册人民调解员2320人,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6次,参加培训人员2400余人次,组织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居

7、民旁听调解案件86次;评选出四星级调委会1个、三星级调委会3个、二星级调委会11个,三级人民调解员3名、二级人民调解员5名、一级人民调解员2名,市级调解能手2名、县级人民调解能手7名。推评首席人民调解员1名,推评省级人民调解员1名。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大矫正管控力度 近年来,我县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有效做好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的稳定。截止到2015年10月底,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560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397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建议撤销假释收监执行1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63人,其中缓刑120人,假释11人,

8、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28人。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平台进行思想汇报164人次,发布公益劳动公告1次,警示教育通知8次,法规教育提示17条。共开展社会调查评估72件,71例评估建议被人民法院等委托单位予以采纳,采信率达98%,全县无一例社区服刑人员再次违法犯罪情形。 (三)抓好刑释解教工作,提高安置帮教质量 我县按照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截止2015年,我县刑释解矫人员共计600人,其中刑释203人,累计解矫397人;以上人员均登记建档,落实了帮教措施,安置帮

9、教率100%,无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 三、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一是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目前,共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计划用2年时间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依托村支两委及村法律顾问,逐步推进村(社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建设,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有人员43名,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220余名;每个站点均配备了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办公用品,基本实现了四有、两公开、两表一册一单,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基本办公设施、有工作人员,设置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花名册、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表、案件受理登记表和法律援助申请转办单,公开了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及援助阵容信息,公开了工作职责、业务

10、范围、办事流程等。二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信息录入系统操作平台,案件录入率达95%以上;强化业务培训,把两个平台应用纳入了司法行政系统每月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例会内容,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7个法律服务所和4家律师事务所均开通了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平台,60名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会了系统平台的操作应用。 2015年,我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受理各类来访、咨询(包括代书)人次204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数2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为受援

11、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已安装服务热线电话。 四、深化法律服务职能 (一)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2015年,共办证数量892件,其中民事类公证744件,经济类公证168件。公证援助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共800余人次,积极维护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共办理公证62件,免收公证费20000元,办证质量无一例假证、错证出现,未接一例投诉案件。 (二)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6家,代书924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341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49件,行政诉讼代理16件,参与各类调解10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2件,解答法律

12、咨询1353人次,律师见证50件,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17件,办理法律援助20件,授法治课、法治讲座3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4万余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达1100余万元。 (三)基层法律服务稳步推进 一方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审查登记,目前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工作已全面结束,我县7个法律服务所全部合格,2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全部通过年检审查。另一方面,严肃执业纪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一经发现有违规办案,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净化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和执业环境。 (四)司法鉴定业务优质高效 今年,我县全面启动司法鉴定机构质量建设年活动,及时制发了xx县司法鉴定机

13、构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应用办法,提高了司法鉴定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全县司法鉴定档案管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为xx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全年我县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案件鉴定数140件,鉴定结论采信率为百分之百。 五、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工作方面 一是宣传方式稍显得单一,需进一步开掘宣传渠道;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应提升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视;三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不够,应进一步培养创造性工作能力。 (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一是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及结构仍有待提高,目前,我县专职调解员仅424人,占总人数

14、的18%,大部分调解员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落实以及调解员个案补贴标准偏低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三是受经费制约,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仍显薄弱,硬件设施、培训力度有待提高。 (三)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一是社区矫正队伍机制与社区矫正执法要求不相适应。未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未配备相应数量的人民警察,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没有相应的表明身份的执法证件,没有统一着装;二是矫正工作队伍力量与社区矫正执法要求不相适应,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近两百人,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仅有30人;三是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与社区矫正执法要求不相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而细致,任务重、责任大,需要予以一定的经费保障

15、。 (四)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一是法律援助日常办公经费不足,特别是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文书印刷的资金有限;二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足,目前各站(点)的建设及运行经费均由县司法局从有限的行政经费中拨出;三是工作人员到省、市参加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较少,对法律援助新政策、新动态、新信息掌握不够。 六、201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1.继续深化星级人民调委会及个人调解室创建工作,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委会建设。 2.进一步转变观念,实现重调轻防向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转变。 3.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16、4.积极协调沟通,真正建立起三调联动纠纷联防联调机制。 (二)充分发挥对犯罪高危群体的矫治性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完善县、乡社区矫正机构,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充实社区矫正队伍力量及社区矫正经费。 2.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与狱所无缝衔接机制。 3.继续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深化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1.推动法律七进活动向纵深开展,重点探索法治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变面的宣传为有针对性点的宣传。 2.创新普法形式,继续充分开发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电视等媒体,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向纵深发展。 3.做

17、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提早谋划、科学布局,做好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的编撰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好汇报,争取对七五普法作出相关决议。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保障性作用,积极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从财力、物力、人力上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投入,深化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多形式、探索多渠道,加大对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及业务技能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开辟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开办法律援助之声电视栏目、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

18、规。 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着力在简化审批程序上下功夫,在扩大援助范围上出实招。 第二篇:2019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2019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范文汇编 2011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根基,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19、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1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

20、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XX县区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

21、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中共*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22、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11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2011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

23、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2011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XX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景纪通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

24、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201135号)和中共*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2011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

25、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xx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6、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马背上的法庭、真水无香和缉毒警等电影。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局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增强,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动摇 1、民调维稳工作。民调维稳工作继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与“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和依法调处、德法并举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年以来,为借鉴推广好“金平经验”,我们经调查研究后,

27、在全县行政村内已健全有调委会的基础上,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在现有的自然村全部建立健全了调解小组,明确指定了调解员,10个乡(镇)调委会也进行了全面调整充实,统一发放了聘书,完善相关法律手续,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县、乡(镇)、村(社区)、组(自然村)的“五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各级调委会152个,共有调解人员2683人。二是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新时期民调维稳工作实际,我们统一制作了3000本*自治县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记录册下发到各自然村(组),并划拨经费对全县各级调委会和调解小组的所有调解员就如何使用调解协议记录册进行了全面轮训,较好

28、的解决了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规范性问题。 同时,我们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xx年179号)和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普财行201183号)文件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使“一案一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努力营造了民调维稳工作的良好法制氛围。根据普洱市司法局转发XX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纪念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普司发201152号)文件要求,于2011年6月17日,我们在县城大农贸市场设立一个宣传点的基础上,全县10乡(镇)均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

29、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0幅,开展以案释法调解纠纷12件,现场解答咨询31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560份,出动宣传车辆15辆次。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也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社会影响面,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亦努力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营造良好的氛围。截止10月底,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19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7件,上升21%,调解成功1122件,成功率达94%。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3件。创“四无”(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案件、群体性上访案件)

30、单位64个,其中乡镇6个、企事业单位31个、行政村27个。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 2、基层“两所”建设不断推进,软硬件建设极大改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和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巩固2011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今年我们在去年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凤山、*、正兴3所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建设“攻坚年”活动,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目前,除益智所因搬迁未建外,威远、正兴、凤山、*、民乐、勐班、半坡7所已迁入新居办公,碧安、永平2所也已基本完工,局机关已于4月29日迁

31、入新办公楼办公。同时,在硬件建设上,我们还按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了10台微机配发到各个乡(镇)司法所,还为永平所、凤山所各配备了一辆微型车。二是在去年6月首次全面实现乡(镇)司法所人财物的上划收编的基础上,为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我们在继续执行顶班工作的同时,经报县委政府领导同意后向全市公开招考了2名干警,从而较好的缓解了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少事多,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今年我们又上报申请将再招考2名)。三是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所规章制度管理的通知(普司发201113号)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XX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普

32、司发201189号)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乡(镇)司法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基础上,还积极筹措资金为10个乡(镇)司法所统一订购了司法行政徽章。当前,全县10个所在思想上、组织上、基础设施上得到了全面加强,基本形成机构健全、管理有序、人员充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发展机制,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10月底,10个乡(镇)司法所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83件,宣讲法律法规96场次,受教育4500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行政建议5条,采纳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制定村规民约9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1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

33、4人次。10乡(镇)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作办公方式,属自收自支事业机构,有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25名;半年来,共代理诉讼事务1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9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4件,调解纠纷135件,代书177份,解答法律咨询1536人次,当任法律顾问138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 3、重点人口管理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根据云综治办201118号关于印发XX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普综治办20111号关于印发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XX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专题请

34、示汇报,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XX县区司法局长吴宏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人事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领导小组在制定下发*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2月27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明同志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国新同志作了重要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国光同志就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

35、的安排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省、市的要求,我们不但统一制作了*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展示版,还统一翻印了省司法厅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使用;并制定了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下发给各乡(镇)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三是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

36、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从而确保了我县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过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县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截止10月底,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64人。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在年初,我局就已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列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重要

37、内容。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均要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建立健全释解人员信息库,个人档案管理库,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档案齐全、衔接工作规范、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帮教无死角,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6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各级各部门帮教组织和人员,认真履行帮教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单位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16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均采取落实责任田的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8、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公证工作。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公证处不但建立有严格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公证处内部自律机制,而且还坚持公证咨询、接待的首问负责制;在公证质量检查的方法上,建立个人自查、互查、工序交接检查、抽查的四查制度。做到了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效益。年内,积极主动参与了县乡公路、房屋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截止10月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5件,涉及标的xx

39、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87件。全年无错证假证发生。 2、律师工作。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截止10月底,芒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24件、法律援助代理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件,担任法律顾问4家。平掌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37件、非诉讼15件、代理仲裁1件,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2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 3、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强,达

40、到了“贫者必帮、残者必援、弱者必助”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救助原则,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儿童、各种残疾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普司发201179号)文件要求,我们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推广“盘龙经验”为载体,不断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条例、XX省法律援助办法和XX省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暂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按照县委李忠民书记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普办发201127)

41、文件上的批示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XX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普司发201191号)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向全县转发,从而掀开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截止10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4件、民事法律援助5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4件,代写法律文书5份,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受援人数达190余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2011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4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载体,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依法治县进程全面推进。我们在全面抓好*自治县xx2011年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法制中心示范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细胞工程”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检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区)”和“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巩固作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4次召

43、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在原有2个省级、1个国家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础上,永平镇迁糯村又被推荐上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当前,全县119个单位部门、10个乡镇、136个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面达100%,1943个村民小组,依法治理面达95%。县、乡(镇)、村(居)、组(所)四级依法治理网络已经形成,并已发挥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保障。一是在年初制定下发了二00九年*自治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同时,及时召开了县乡(镇)两级法制宣传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二是

44、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景人大201120号)文件要求,县局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开展了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任务;于2011年9月25日,县人大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点,加大“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力度;切实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强农村基层“两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六个方面具

45、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们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年县(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28期,参训人员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户主1675人),为我县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继续执行大乡(镇)60张、小乡(镇)50张的农村学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确保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46、。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坚持每制度集体学法和自学法律制度,各级均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县组织部、人事局、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开展了各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年内,共参训人员250余人。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为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

47、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县各类学校都把法制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面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县137所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年内到学校上法制课31场次。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了落实,基本达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中心户),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章”的立体宣传格局。二是积极组织、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了各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利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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