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部门管理部制定日期20048生效日期200491总 页 数2受控状态分 发 号修 订 履 历修订状态修订日期修订内容提要修订页修订单号备注 批 准 审 核 制 定1.目的:为确保公司环境管理系统运作持续的适切性与有效性。2.范围:有关内部稽
2、核结果之评估、预防措施、环境目标、标的续效之达成与环境政策适合性之检讨等审查均适用之。3职责 3.1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审查会议; 3.2 各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审查会议输入资料的准备; 3.3管理者代表负责会议的召集。4.作业内容:4.1环境管理审查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探讨环境管理系统之落实程度及有效性,以及各单位对实施本制度之改善意见,由高阶主管人员作适当之指示,以作为日后遵循之方向。4.2管理审查会议由(副)总经理主持,讨论内容如下:4.2.1环境稽核报告及客户特定环境要求稽核报告4.2.2环境绩效及客户特定环境要求,是否持续有效改善4.2.3预防措施、环境目标、标的续效之达成状况4.2.4环境政策适合性4.2.5上次管理评审的输出措施执行状况4.2.6其它有关环境的内容4.3环境管理小组负责管理评审输出措施的追踪确认。4.4管理审查会议之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5.相关文件: 5.1记录管理程序6.记录 GP管理评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