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p>制定部门
管理部
制定日期
2004.8
生效日期
2004.9.1
总 页 数
2
受控状态
分 发 号
修 订 履 历
修订状态
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提要
修订页
修订单号
备注
批 准 审 核 制 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环境管理系统运作持续的适切性与有效性。
2.范围:
有关内部稽核结果之评估、预防措施、环境目标、标的续效之达成与环境政策适合性之检讨等审查均适用之。
3.职责
3.1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审查会议;
3.2 各部门负责相关管理审查会议输入资料的准备;
3.3管理者代表负责会议的召集。
4.作业内容:
4.1环境管理审查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探讨环境管理系统之落实
程度及有效性,以及各单位对实施本制度之改善意见,由高阶主管人员
作适当之指示,以作为日后遵循之方向。
4.2管理审查会议由(副)总经理主持,讨论内容如下:
4.2.1环境稽核报告及客户特定环境要求稽核报告
4.2.2环境绩效及客户特定环境要求,是否持续有效改善
4.2.3预防措施、环境目标、标的续效之达成状况
4.2.4环境政策适合性
4.2.5上次管理评审的输出措施执行状况
4.2.6其它有关环境的内容
4.3环境管理小组负责管理评审输出措施的追踪确认。
4.4管理审查会议之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
5.相关文件:
5.1记录管理程序
6.记录
GP管理评审记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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