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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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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二、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框架一、美国金融机构框架三、美国主要金融法案概览五、美国21世纪金融改革法案四、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六、美国金融监管发展演变历程中的基本特点七、美国金融监管发展演变历程对我国的启示1美国金融机构框架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联邦储备系统为私人服务的金融机构国民银行州银行为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储蓄信贷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联合社人寿保险公司销售金融公司商业金融公司商业票据所投资银行2美国金融机构框架合作社银行政府专业信贷机构农村信贷机构体系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中央银行美国进出口银行小企业管理局住宅及城市开发部商品信贷公司农

2、民家计局商品信贷公司联邦住房贷款银行体系3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框架美国银行业美国的证券期货业美国保险业美国货币监理署美国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储蓄机构监管署国家信用社管理局财政部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州立保险监管局联邦金融机构监察委员会4美国美国银行行业监管管美国货币监理署 货币监理署(OCC)隶属美国财政部,1863年国家货币法(National Currency Act of 1863)赋予货币监理署监管美国联邦注册银行(国民银行)的职能,它是美国成立最早的联邦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是国民银行的主要监管者。货币监理署主要负责对国民银行发放执照并进

3、行监管。具体监管职能包括:检查;审批监管对象设立分支机构、资本等变更的申请;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稳健经营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制定并下发有关银行投资、贷款等操作的法规。5美国美国银行行业监管管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FED)据国会1913年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 of 1913)设立。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并对其成员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进行监管,此外还承担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职能。它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6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是美国国会建立的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通过为存款提供保险、检查和监督金融机构以及接管倒闭机构,来

4、维持美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公众信心。FDIC成立于1933年,1934年1月1日开始提供存款保险。FDIC通过为银行和储蓄机构的存款提供保险、识别和监控存款保险基金中的风险、限制银行和储蓄机构倒闭时对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的影响,来维持和提高公众对国家金融体系的信心。美国次贷引发金融危机中,FDIC已接管了华盛顿互惠银行等多家银行。美国美国银行行业监管管联邦存款保险公司7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主要负责发放联邦信用合作社的执照并予以监管,并运用国家信用合作社保险基金(NCUSIF)对所有联邦信用合作社和大部分州立信用合作社的储蓄存款予以保护。美国美国银行行业监管管国家信用社管理局8 储蓄

5、机构监管署(OTS)主要负责储蓄协会及其控股公司的监管。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xamination Council)作为上述5家监管机构的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统一的监管准则和报告格式等。美国美国银行行业监管管储蓄机构监管署联邦金融机构监察委员会9 美国国会于1986年通过了政府债券法案(Government Securities Act),赋予财政部监管整个政府债券市场的职责,具体监管政府债券经纪商和交易商的交易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建立公平、公正和富有流动性的市场。美国财政部是美国政府一个内阁部门。主要任务是处理美国联邦的财政

6、事务、征税、发行债券、偿付债务、监督通货发行,制定和建议有关经济、财政、税务及国库收入的政策,进行国际财务交易。美国美国证券期券期货业监管管财政部10 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MSRB):美国国会于1975年设立了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赋予其发布有关监管法规的职责,即监管证券公司和银行承销、交易和销售市政债券等行为的法规。MSRB是自律性组织,受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美国美国证券期券期货业监管管市政债券决策委员会11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的证券立法赋予了SEC以下监管职能:11933年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政府债券、非公开发行以及州内发行除外)必须到SEC注册,提供财务报

7、表等有关文件。2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规定,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必须向SEC以及证券交易所提交注册申请以及年报等SEC规定的报表报告;场外交易的公司则必须提交年报等SEC规定的报表报告。此外,该法案还赋予SEC监管交易所成员有关交易行为的职责。31935年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规定,SEC根据有关保护公众、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准则对电、气等公用事业控股公司予以监管。除非豁免,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必须向SEC注册;一般情况下,注册公司发行和销售证券、购买其他企业的证券、资产以及与其附属机构发生交易等需事先获得SEC的批准;并要遵守报告、簿记等有关规定。41939年信托合同法(Trust Indenture

8、Act of 1939)赋予SEC监管信托机构的职责。51940年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赋予SEC监管投资公司的职责。61940年投资咨询师法案(Investment Advisers Act of 1940)赋予SEC监管投资咨询师的职责。7、破产法第11章规定,SEC参与破产公司的重组。美国美国美国美国证证券期券期券期券期货业监货业监管管管管证券交易委员会12 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系证券业自律性组织,负责纳斯达克(NASDAQ)市场以及场外市场(OTC)的运营和监管等。2007年,NASD与纽约证交所(NYSE)监管委员会合并

9、,成立金融业监管局(FINRA),负责监管经纪商、交易商与投资大众之间的业务。美国美国证券期券期货业监管管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13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设立于1974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美国商品期货和期权市场。CFTC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监管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市场。CFTC的任务在于保护市场参与者和公众不受与商品和金融期货、期权有关的诈骗、市场操纵和不正当经营等活动的侵害,保障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开放性、竞争性的和财务上的可靠性。美国美国证券期券期货业监管管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14 美国的保险监管职责主要由各州的保险监管局承担,包括市场准入以及监测检查等日常

10、监管。此外,各州保险监管局于1987年共同设立了全美保险监管协会(NAIC),作为州保险监管局的辅助监管机构。美国保美国保险业监管管州立保险监督局15美国主要银行法案概览 1863年2月,国会通过了国民银行法,规定只有联邦注册银行才具有货币发行权,从而使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统一的国家货币,为货币的稳定奠定了基础。国民银行法还规定了银行最低资本额、法定准备金和贷款条件等限制,从法律上确定了联邦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搭建了金融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也是中央银行制度的一次有益的尝试。16美国主要银行法案概览 1913年,美国众参两院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案,1914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正式成立,行使制定货

11、币政策、搭建支付系统平台、银行监管等职能,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17美国主要银行法案概览 1933年美国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之后,又相继出台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和投资公司法等一系列法案,这些法案不仅确定了美国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市场结构,还确立了金融分业经营的法律制度基础。18美国主要银行法案概览 1933年美国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之后,又相继出台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和投资公司法等一系列法案,这些法案不仅确定了美国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市场结构,还确立了金融分业经营的法律制度基础。19美国主要证券法案概览 1933年证券法是美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证券法案,该法案

12、以证券发行制度作为切入点,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责任、方式等方面,为后续证券法案的制定奠定了基础。1934年证券法是主要针对证券交易制定的法案,该法案加强了监管部门的权力,杜绝证券市场的投机行为。1933年证券法(一级市场管制)和1934年证券法(二级市场管制)构成了美国证券管理制度的核心,并成为当时美国立法最为严厉的金融领域。20美国主要金融法案概览 1980 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1980 年银行法)该法案被公认是继20世纪30年代金融改革以来最重要的银行改革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从严格管制转向依赖市场调节机制,在放松对金融业微观监管的同时,加强了美联储对货币管理的宏观控制。该

13、法案取消存贷款的利率限制 21美国主要金融法案概览 1982年高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 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的实施,虽然通过取消金融管制促进了金融体系的竞争,缓解了储贷协会由于“存短贷长”所导致的市场风险,但仍然没有触动金融业跨行业合并、跨州合并等实质性障碍。为了进一步实现金融业的公平竞争,建立稳定的货币金融体系,作为1980年银行法的补充和完善,1982年高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正式出台。22美国主要金融法案概览 1989 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加强法 20 世纪 80 年代,美国储蓄机构发生了三次危机,前两次危机爆发后,美国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金融改革法案,如1980 年银行法

14、、1982 年加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1987 年公平竞争银行法,这些金融法案的实施虽然缓解了储贷协会危机的蔓延,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终于在储蓄机构第三次危机发生后,新成立的布什政府下定决心颁布新法,通过广泛而系统的方式彻底解决储贷协会危机,由此产生了1989 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加强法。23美国主要金融法案概览 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 随着80年代中后期破产银行的数量急剧增加,加上储贷协会危机所消耗的大量存款保险基金,同时该制度也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到1990年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基金余额仅剩84 亿美,而其承保的存款总额高达 2 万多亿美元。运行半个世纪

15、之久的联邦存款制度走到了崩溃的边缘,为了对原有制度缺陷进行彻底的改革,美国政府颁布了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基金重新资本化,并进一步加强对存款机构的监管。24美国主要金融法案概览 1994年里格-尼尔银行跨州经营与跨州设立分行效率法 为了打破金融业务发展的地区限制,提高银行机构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美国在1994年颁布了1994年里格-尼尔银行跨州经营与跨州设立分行效率法,该法案确立了银行跨州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基础框架,从法律层面取消了单一银行制度,对美国金融体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25美国主要金融法案概览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1933年格拉斯-斯

16、蒂格尔法案确立了美国长达数十年的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格局,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分业经营制度逐渐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根本性障碍。从50年代以来,金融业就存在部分混业经营的事实,混业经营发展到80年代,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被允许从事有限的证券业务,严格的分业管理制度出现了松动。最终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彻底废除了在美国实行66年之久的分业经营制度,是美国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里程碑,成为美国金融体系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折点,完成了金融结构的重大战略转型。26美国21世纪重要金融改革法案 从20世纪90年代美国实施金融全面自由化改革以来,美国金融市场进入了

17、放松监管的时期,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和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十分迅速,然而虚拟经济的过度繁荣逐渐与实体经济脱离,高杠杆的经营模式在为投资银行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隐藏了金融风险的隐患,并最终导致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美国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并引发了全球经济衰退。2008年9月,美国投行业务的领头羊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标志着有着百年历史的华尔街投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悄然消失。此次金融危机不仅使美国经济发展陷入低谷,对美国金融结构也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使政府当局重新反思金融自由化的弊端。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在积极救助金融机构和恢复市场信心的同时,积极筹

18、备和商讨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方案。27美国21世纪重要金融改革法案 2008年初,布什政府出台了现代金融监管构架改革蓝图(简称“蓝图”),其目的是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系统性改进,通过建立以市场稳定监管、审慎监管和金融市场商业行为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监管体系,促进美国金融竞争力的提升。2009年3月底,奥巴马政府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框架,以从严监管的理念为引导,首次提出抑制系统性风险等问题,以修补多重监管造成的漏洞。28美国21世纪重要金融改革法案 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政府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石:重建金融监管(简称“新基石”),并将方案细化为立法草案提交国会参众两院审议。“新基石”针对金融危

19、机暴露出的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端,重点从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建立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以期恢复民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新基石”公布后,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协商和审议,最终于2010年6 月29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就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草案达成一致,并形成了该法案的最终版本。29美国21世纪重要金融改革法案 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政府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石:重建金融监管(简称“新基石”),并将方案细化为立法草案提交国会参众两院审议。“新基石”针对金融危机暴露出的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端,重点从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建立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监管

20、、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以期恢复民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新基石”公布后,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协商和审议,最终于2010年6 月29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就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草案达成一致,并形成了该法案的最终版本。30美国21世纪重要金融改革法案 2010年7 月21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正式形成立法。该法案被认为是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为重要的金融改革方案,旨在解决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金融监管问题,是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金融自由化改革以来金融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和修正。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突出特征是金融监管权力向财政部和美联储的高度集中,该法

21、案涉及美国金融体系改革的诸多领域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31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一、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设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由财政部部长担任该委员会主席,委员会的成员为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和一名总统任命的独立人士。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金融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防范和化解,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并有权向监管部门对监管法规提出修改的政策建议,以避免出现“多头监管”导致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等问题。32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二、加强对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该法案要求在美联储内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负责所有面向消费者的金融产

22、品的监督和管理,该局主管的任命程序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虽然隶属于美联储,但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主要监管金融产品如信用卡消费、汽车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产品中是否包含涉及风险的内容,禁止金融机构采取隐性费用、欺骗性条款、掠夺性条款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必要时,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可以中止某种金融产品的销售。在对金融产品进行监管的同时,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还可以监管资产规模超过100亿美元的银行和各类金融中介,并有权自行拟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管条例。33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三、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限制 该法案要求银行及各种金融机构清理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商业银行必须将信用违约互换、股票互换

23、交易等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的投机性金融衍生产品剥离至资本充足的子公司,但自身可以保留具有风险分散和对冲功能的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常规性衍生产品交易。限制银行从事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活动,其投资规模不得超过银行一级核心资本的3%。34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四、改革信用评级机构 该法案要求在美国证监会下设专门的评级监管机构,以提高评级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评级监管机构将配备专门的稽查队伍,对具有评级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年检,并将检查结果中的关键内容向社会公开。该法案取消了评级机构享有的免责条款,美国证监会有权撤销严重违规或重大评级失误的评级机构的注册资格。35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五、强化薪酬监管和公

24、司治理 该法案规定股东大会拥有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和“黄金降落伞”机制不具约束力的投票权,便于股东有效行使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同时,美联储将对金融机构高管薪酬进行严厉监管,并提出纲领性指导意见,一旦发现金融高管薪酬制度导致金融机构对风险的过度追求,美联储将立即采取干涉和阻止措施。该法案还要求上市公司提供高管薪酬与公司财务状况、员工年度薪酬的比较,对于上市公司根据虚假财务数据发放的高管薪酬,美国证监会有权进行追索。36美国金融监管发展演变历程中的基本特点 美国金融监管发展演变历程中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的消长博弈决定了宽松和严格金融监管之间的更替循

25、环,同时直接受美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及文化环境的影响。二是通过应对历次经济危机,确立了政府在金融危机处理中的核心地位。由美国联邦政府在每次经济危机到来时发挥主导作用,拿出应对方案或通过立法调整金融监管方式方法,使得金融监管工作跟上金融行业发展的步伐。37美国金融监管发展演变历程中的基本特点 三是逐步建立“无盲区、无缝隙”全面监管的理念,除加强微观审慎监管外,开始进一步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以应对系统性风险,但转变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四是美国开始将过去的分散监管、伞型监管转型为统一监管,开始把美联储打造成超级监管者,以纠正历史上长期演变形成下来分散多头的监管模式。但原有部门之间的协调行动以及新成立机构的

26、有效运作仍存在较多制约。38美国金融监管发展演变历程中的基本特点 五是强调对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设置相对独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等措施,集中行使原本分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权,克服了原有的角色冲突,消除监管套利,达到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目标。六是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愈加严格。美国经过多次经济危机改变了传统的注重监管单个金融机构偿付能力的监管理念,以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为监管目标,重点强化了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由美联储从资本充足率、高风险投资、杠杆率等方面实施更为严格的措施来统一控制那些对金融行业中具有系统重要性、可能威胁到金融稳定的金融机构。39

27、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研究美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我们认为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中,有以下几方面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一是着力构建统一金融监管平台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针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问题及面临的任务目标,设立一个全国性的金融市场政府监管平台,统一监管权力、统一监管目标、统一法律规范、统一监管指标、统一协调机制、统一监管信息等,牵头各专业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克服金融分业监管弊端、覆盖金融监管盲区,从而实现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全面、高效的监管。40对我国的启示 二是强化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并重监管。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控制力决定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否。美国强化系统性风险

28、监管的措施,如通过设计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更严格的监管,以及加强对重要支付结算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等,对我们强化我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监督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应强化多家监管机构的联系,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防范区域性风险。41对我国的启示 三是加强金融创新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全面覆盖监管。借鉴“沃尔克法则”内容,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内部控制措施和资本监管要求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开展的自营交易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此外,借鉴诸如设立投资者咨询委员会、优化投资者抗风险压力测试规则、加强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义务等方式,在提

29、高市场稳定性与获取金融服务的便捷性与可靠性的同时,扩大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的空间。42对我国的启示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尤其是大型非银行金融企业的监督必须与国际接轨,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资本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扩大核心业务优势等,重点对资本充足率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提高要求、强化大宗交易应予报备、提高业务透明度等,全面防范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而给金融市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43对我国的启示 五是切实增强对金融市场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必须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加强在金融市场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强化市场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平性,加强对侵害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权益的惩罚力度,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真正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创造公平、公正的交易及投资环境。44对我国的启示 六是积极参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并争取国际话语权。在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我们的金融监管不能仅停留在本国层面,还要与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才能更好地应对金融全球化带来的挑战。积极参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不但会促进各国之间的借鉴与交流,也将争取有利于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国际环境,增强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话语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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